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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O M&A Activity 2017

Nov 1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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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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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604 聲寶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6/11/10 發言時間 16:25:12
發言人 江全田 發言人職稱 會計處(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3975151#171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與上新聯晴股份有限公司 及新格數位行銷有限公司之簡易合併案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6/11/10
說明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6/11/10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聲寶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與上新聯晴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上新聯晴」)
及新格數位行銷有限公司(下稱「新格數位」)合併後,以本公司為存續公司,
上新聯晴及新格數位為消滅公司,合併後存續公司名稱為聲寶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上新聯晴股份有限公司及新格數位行銷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上新聯晴及新格數位皆為本公司轉投資持股100%之子公司,為簡化轉投資架構
及撙節費用,雙方同意依據企業併購法第19條以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進行簡易
合併,合併後對股東權益初估並無影響,確切數字依會計師查核後為準。
7.併購目的:
為提升聲寶集團銷售效能。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提升集團整體營運效率,並創造市場最大價值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合併後對股東權益初估並無影響,確切數字依會計師查核後為準。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合併對價:為100%持有之子公司,無合併對價問題。
11.預定完成日程:
本合併案之合併基準日暫訂為民國106年12月12日,並得由雙方之董事會視合
併之需要變更之。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自合併基準日起,本公司概括承受上新聯晴及新格數位帳列之所有資產、負債
及截至合併基準日止仍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1)參與合併公司名稱: 聲寶股份有限公司
(2)參與合併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電子、電化等製品之製造、加工、承攬、批發
、零售等業務、電子、電化等製品及汽車之買賣、保養、修理等業務、倉儲業
務之經營、有關進出口業務
(3)交易相對人: 上新聯晴及新格數位
(4)相對人之主要營業項目:家電產品銷售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16.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