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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mo Technology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Oct 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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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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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2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交易涉及股份转让、表决权委托及股份质押等相关事项,2020 年9月15日,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厉 达先生、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资管”)代表“华 泰证券资管-徐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华泰证 券资管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华泰5号”)、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资管”) 代表“兴证证券资管-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金龙湖城市投资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兴业证券5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兴证5号”) 与 洛阳国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洛阳国宏”)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厉达 先生、厉冉先生、王茜女士)与洛阳国宏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表 决权委托协议》;厉达先生、厉冉先生与洛阳国宏签署了《股份质押协议》。具 体交易内容为厉达先生、华泰5号、兴证5号拟将所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08,827,116 股(占公司总股本20.3214%,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洛阳国宏,标的股 份受让完成后,厉达先生、厉冉先生将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732,352股(占公 司总股本9.6600%)之上法定附有的表决权委托洛阳国宏行使,相关表决权委托 的期限为自标的股份过户至洛阳国宏名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以下简称

“表决权委托期”)。同时,厉达先生、厉冉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53,552,9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0%,包含上述“表决权委托股份”)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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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洛阳国宏。

本次交易完成后,洛阳国宏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0.3214%,拥有表决权比例 为29.9814%。同时,洛阳国宏将对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改选, 确保其控制权稳定。表决权委托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由厉达先 生、厉冉先生、王茜女士变更为洛阳国宏、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洛阳市国资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2020 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及表决权委托生效情况

(一)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2020年10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厉达先生、华泰5号、兴证5号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合计108,827,116股协议转让给洛阳国宏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过户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

(二)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的情况

根据厉达先生、厉冉先生与洛阳国宏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委 托协议》自厉达先生、华泰资管、兴证资管与洛阳国宏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项下标的股份完成交割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份转让协议》 项下标的股份已于2020年9月30日完成过户,《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生效条件达成。 (三)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相关股东持股数量及表决权数量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以及表决权委托前后,交易各方持有公司股份、拥有公司表决 权情况如下:

权情况如下: 权情况如下:
股东名
本次交易前 转让/受让情况 委托/受托情况 本次交易后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
比例
厉达 120,484,063 22.4981% -8,247,161 -1.5400% -9,911,052 -1.8507% 112,236,902 20.9581% 19.1074%
厉冉 41,821,300 7.8093% 0 0.0000% -41,821,300 -7.8093% 41,821,300 7.8093% 0.0000%
王茜 30,618,000 5.7173% 0 0.0000% 0 0.0000% 30,618,000 5.7173% 5.7173%
华泰5 号 33,333,333 6.2244% -33,333,333 -6.2244% 0 0.0000% 0 0.0000% 0.0000%
兴证5 号 67,246,622 12.5570% -67,246,622 -12.5570% 0 0.0000% 0 0.0000% 0.0000%
洛阳
国宏
0 0.0000% 108,827,116 20.3214% 51,732,352 9.6600% 108,827,116 20.3214% 29.9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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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及本次表决权委托生效后,厉达先生、厉冉先生、王茜女 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84,676,202股,占公司总股本34.4848%;拥有公司表 决权股份数量合计132,943,850股,占公司总股本24.8247%。洛阳国宏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108,827,116股,占公司总股本20.3214%;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享有公 司51,732,352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9.6600%,洛阳国宏拥有公司 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160,559,468股,占公司总股本29.9814%。公司的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化,表决权委托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厉 达先生、厉冉先生、王茜女士变更为洛阳国宏、洛阳市国资委(洛阳市国资委持 有洛阳国宏100%股权)。

有洛阳国宏100%股权)。
名称 洛阳国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符同欣
注册资本 200000.000000万人民币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 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78号8幢6层、7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300072684528E
经营范围 股权、项目投资;资产、股权管理与经营;资产收购、
资产处置、债务处置;接收、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企
业和资产托管;实业投资;土地整理和开发。

洛阳国宏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仍符合收购

人的主体资格。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洛阳国宏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应严格遵守《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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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查询,本次交易各方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均未被列入涉金融严 重失信人名单,亦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10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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