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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mo Technology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9

Mar 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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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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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8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汇银海富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汇 银创富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计持有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33,643,42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09%)的股东深圳市汇银海富五号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银五号”)及深圳市汇银创富四号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银四号”,与“汇银五号”为一致行动人) 计划在2019年3月25日-2019年6月24日(以下简称“本次减持期间”)以集中竞 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527,49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

汇银五号、汇银四号(二者为一致行动人)

2、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数量(股)
汇银五号 18,177,680 3.29 18,177,680
汇银四号 15,465,741 2.80 15,465,741
合计 33,643,421 6.09 33,643,42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1、减持目的:汇银五号、汇银四号资金需求。

  •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

  • 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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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持数量:汇银五号与汇银四号作为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合并计算, 并 遵守“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1%”的规定。本次减持期间汇银五号与汇银四号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5,527,49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5、减持期间: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进行,减持计划 结束日期为2019年6月24日,即2019年3月25日-2019年6月24日(根据法律法规禁 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 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承诺事项

1、股东汇银五号、汇银四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机构直接 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股东汇银五号、汇银四号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锁定期结束后,将根据自身 投资决策安排及公司股价情况,对所持的公司股票作出相应的减持安排。根据《上 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本公司可因自身的经营或投资需求,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 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本公司将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二 十四个月内,减持完毕所持发行人的全部股票,且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的 80%(如遇除权除息,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股东汇银五号、汇银四号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三个 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如果股东汇银五号、汇银四号未履行上述承诺,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由 公司董事会收回,归发行人所有。

(二)变更后承诺内容

根据汇银五号及汇银四号延长股份减持期限的申请,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汇银五号、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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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四号将上述“(一)承诺事项” 之“2、本公司将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 月内,减持完毕所持发行人的全部股票”变更为“将在锁定期满后四十八个月内 (即:2016 年5 月30 日至2020 年5 月30 日)减持完毕所持公司股票”,其余 承诺事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 年7 月13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 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变更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

(三)承诺履行情况

汇银五号、汇银四号股份锁定承诺已履行完毕,锁定期满后减持意向承诺正 在履行中。

四、相关风险提示

  • 1、汇银五号、汇银四号将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情况自主决定本次减持的具

  • 体时间。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后续减持公司 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五、备查文件

  • 1、汇银五号及汇银四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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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3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