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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mo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ug 2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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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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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赛摩智能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对2022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无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对 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 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均不存在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被担保对象合肥雄鹰、南京三埃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 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主要用于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 其长效、有序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 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 司的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 恳:
高爱好:
袁朝春:
2022 年8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