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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mo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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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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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白彦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经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年11月20日召 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本人的个 人专业及以往的工作经历,本人对《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充分的理解与认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能够勤勉、 独立地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本人现就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0次,本人亲自参加 该次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无委托出席、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 情况。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积极参 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 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所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 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2020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 以下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
在2020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就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以及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其行使职权 相适应的任职条件进行的独立判断,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专业委员会中履职情况
为了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下一步,本人将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及相关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履行所担任委员会职务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机会到公司现场进行实地考察, 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 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等,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为公司决策提供了科学、客观的保障。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持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 加深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积极学习 公司证券部转达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有关最新政策 和法规文件。2020年12月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 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宣讲培训活动”,进一步领会了《意见》精神,不断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
六、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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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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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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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 决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
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积极作用,更好地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白彦春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