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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mo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1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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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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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 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工作职责,积极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 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 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1 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成员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4 次、股东大会2 次,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 议,没有委托出席和未出席会议的情形。

二、监事会召开及审议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采取现场或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的具 体内容如下:

2021 年4 月23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8月13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与河南 国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年9月3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1 年10 月22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第 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充 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决策等情况。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董事会对股 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内控 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认真执行各项决议,决策依据充分,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责和行使职权时均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包括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 年第 三季度报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行财务制度进行了细致检查,认真审核了公 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 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及格式均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 有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机构审计, 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 年度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于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 已经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的信息披露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和披露流程, 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信息,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审 阅了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 准确的。

(五)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

报告期内, 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 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审批程序、交易行为进行了监督、核查。公司实际发生的关 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未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 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 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目前对外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 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 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 行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严 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在发布定期报告、重大事项等情况下均对信息 知情人做登记备案。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 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交易等情况。

四、2022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和保护公司及

股东合法利益不受侵犯。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督促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 事会全体成员将加强新知识学习,巩固自身专业能力,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进 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4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