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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lun Group Co.,Ltd. — Delisting Announcement 2024
Feb 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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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isting Announ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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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4-012 债券代码:113063 债券简称:赛轮转债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赛轮转债”赎回 (暨摘牌)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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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登记日:2024 年2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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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价格:100.155 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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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款发放日:2024 年2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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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交易日:2024 年2 月19 日
截至2024 年2 月8 日收市后,距离2 月19 日(“赛轮转债”最后交易日) 仅剩1 个交易日,2 月19 日为“赛轮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 最后转股日:2024 年2 月22 日
截至2024 年2 月8 日收市后,距离2 月22 日(“赛轮转债”最后转股日) 仅剩4 个交易日,2 月22 日为“赛轮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赛轮转债”将自2024 年2 月23 日起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赛轮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8.89 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 息(即100.155 元)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赛轮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股票自2023 年12 月28 日至2024 年1 月24 日已满足连续30 个交易日内有15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 “赛轮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赛轮 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赎回“赛轮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赛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 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赛轮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 项向全体“赛轮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款”如下: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 面面值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 可转债。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A、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 股股票连续30 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 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 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自2023 年12 月28 日至2024 年1 月24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30 个交易 日中有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赛轮转债”当期转股价8.89 元/股的130% (即11.56 元/股),已触发“赛轮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4 年2 月22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赛轮转债”的全部持 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赛轮转债”赎回价格 为100.155 元/张。
其中,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2023 年11 月2 日至2024 年2 月23 日的票面利率为0.5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3 年11 月2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 赎回日(2024 年2 月23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113 天。 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50%*113/365=0.155 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155=100.155 元/张
(四)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赛轮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赛 轮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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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4 年2 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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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赛轮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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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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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4 年2 月23 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 人相应的“赛轮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
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 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2024 年2 月19 日收市前,“赛轮转债”持有人可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 按照8.89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赎回资金发放日前的第3 个交易日(2024 年2 月20 日)起,“赛轮转债”将停止交易;2024 年2 月20 日起至赎回登记 日(2024 年2 月22 日)收市前,“赛轮转债”持有人仍可按照8.89 元/股的转 股价格进行转股。赎回登记日(2024 年2 月22 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赛 轮转债”将停止转股。
截至2024 年2 月8 日收市后,距离2 月19 日(“赛轮转债”最后交易日) 仅剩1 个交易日,2 月19 日为“赛轮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2 月22 日(“赛 轮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4 个交易日,2 月22 日为“赛轮转债”最后一个转 股日。
(七)摘牌
自2024 年2 月23 日起,本公司的“赛轮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投资者缴纳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赛轮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 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155 元 (含税),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124 元(税后)。上述所得税将统一 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对于持有“赛轮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 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155 元(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 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34 号)规定,自2021 年11 月7 日起至2025 年12 月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 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155元。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 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4 年2 月8 日收市后,距离2 月19 日(“赛轮转债”最后交 易日)仅剩1 个交易日,2 月19 日为“赛轮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2 月 22 日(“赛轮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4 个交易日,2 月22 日为“赛轮转债” 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赛轮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二)投资者持有的“赛轮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 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赛轮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 易和转股,将按照100.155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赛轮 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赛轮转债”二级市场价格(2 月8 日收盘价为149.59 元/张) 与赎回价格(100.155 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 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赛轮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资本运营中心
联系电话:0532-68862851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2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