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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lun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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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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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1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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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签名: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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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仲雪 张必书 刘燕华
王建业 宋 军 袁 嵩
许春华 刘树国 董 华
发行人: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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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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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目录

第一章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7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8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10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14 第二章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16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 A 股前 10 名股东变化情况 .................................... 16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7 第三章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9 第四章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0 第五章 中介机构声明 ............................................................................................... 20 第六章 备查文件 ....................................................................................................... 22 一、备查文件....................................................................................................... 22 二、查询地点....................................................................................................... 22 三、查询时间....................................................................................................... 22 四、信息披露网址...............................................................................................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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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1、2020 年 4 月 14 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轮胎”、“公 司”或“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该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引入战略投资者补充意见的议案》。

3、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4、根据发行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0 年 6 月 16 日,公 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该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5、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该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经过该次方案修订,已终止引入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作 为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并由此减少相应的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

6、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该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经过该次方案修订,已终止引入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并由此减少相应的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 金额。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1 年 2 月 22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申请。

2、2021 年 3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6 号)核准了本次发行,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8 日收到该批复并于 2020 年 3 月 9 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7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1、2021 年 3 月 15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 验字(2021)030007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3 月 15 日 15:00 时,申万宏 源承销保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金树街支行开设的 0200291429200030632 账户已收到袁仲雪和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缴付的赛轮 轮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1,226,913,966.00 元(壹拾贰亿贰仟陆 佰玖拾壹万叁仟玖佰陆拾陆元)。

2、2021 年 3 月 16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 验字(2021)第 030008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3 月 16 日止,赛轮轮胎 已向袁仲雪、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共两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408,971,322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26,913,966.00 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含 税)人民币 9,815,311.73 元后,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将扣除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后的股款人民币 1,217,098,654.27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213,932,566.86 元,其中,新增股本 408,971,322.00 元,新增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804,961,244.86 元。

发行费用明细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明细 金额(含税) 金额(不含税)
1 承销保荐费 9,815,311.73 9,259,728.08
2 律师费 1,500,000.00 1,415,094.34
3 会计验资费 800,000.00 754,716.98
4 发行文件制作费 36,000.00 33,962.26
5 证券登记费 408,971.32 385,822.00
6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0 1,132,075.48
合 计 13,760,283.05 12,981,399.14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 408,971,322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8

(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 元。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发行人的关系: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 行,发行对象为袁仲雪和瑞元鼎实共 2 名特定投资者。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袁 仲雪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总裁职务,瑞元鼎实系袁仲雪控 制的企业。袁仲雪和瑞元鼎实系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四)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 408,971,322 股,本次发行 认购对象认购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比例
1 袁仲雪 20,246,105 60,738,315.00 4.95%
2 瑞元鼎实 388,725,217 1,166,175,651.00 95.05%
合计 408,971,322 1,226,913,966.00 100.00%

(五)定价情况:本次发行价格为 3.00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即 2020 年 4 月 15 日。本次发行价格原定为 3.1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3.87 元/股的百分之八十。

本次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 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以当前的公司总股本 2,700,260,678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P1=(P0-D)=3.10-0.1=3.00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由原来 3.10 元/股调整为 3.00 元/股。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226,913,966.00 元,

9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合计为 12,981,399.14 元(不含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为 1,213,932,566.86 元。

(七)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全体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均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一)基本情况

1、袁仲雪

袁仲雪,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身份证号 3702061955**,住所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

(1)最近五年主要任职情况

袁仲雪最近五年的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起止时间 单位 职务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产权关系
2014年7月
至2020年8月
瑞元鼎实 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
区商邱路52号1202
股权投资 持股97%
2019年12月
至2020年8月
瑞元鼎华 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
区秦岭路18号丽达
广场2号楼432-86
投资 持股95%
2017年12月
至2020年8月
瑞元鼎辉 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
区宁夏路288号青
岛软件园12A401
企业管理咨
询,技术服务
持股95%
2000年12月
-2018年7月
软控股份 董事长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
区新业路31号远创
国际蓝湾创意园B
区1号楼202室
轮胎橡胶装
备、橡胶新材
直接及间
接持股
16.14%
2013年9月
至2020年8月
纺织谷发
展有限公
董事 青岛市四方区四流
南路80号
纺织产品研
发销售
2011年11月
至2020年8月
青岛青大
产学研中
心有限公
董事长兼总
经理
青岛市市南区宁夏
路288号3号楼
106F室
医药产品、纺
织品、电缆、
汽车、电子软
软控股份
持股33%

10

件项目孵化
2018年9月至
赛轮轮胎 董事长兼总
山东省青岛市经济
技术开发区茂山路
588号
子午线轮胎
的研发、制造
和销售
直接及间
接控制
19.81%
2017年5月至
青岛普元
栋盛商业
发展有限
公司
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
青岛市四方区郑州
路43号
房屋租赁 赛轮轮胎
持股100%
2017年4月至
青岛煜华
商业发展
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
区商丘路52号1203
房屋租赁 青岛普元
栋盛商业
发展有限
公司持股
100%
2020年11月4
日至今
煜明投资 执行事务合
伙人
青岛市四方区郑州
路43号B栋206室
股权投资 直接及间
接控制煜
明投资
48%份额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除本次发行对象瑞元鼎实外,袁仲雪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成立日期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瑞元鼎华 50,000 2019-12-27 投资 95% 5%
瑞元鼎辉 10,000 2017-11-20 企业管理咨询,技
术服务等
95% 5%
软控股份 93,398.67 2000-04-04 轮胎橡胶装备、橡
胶新材料
15.56% 0.58%
怡维怡橡胶研
究院
5,000 2013-01-08 橡胶产品及材料领
域内的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技术咨
询、技术转让
88% 12%
煜明投资 22,800 2013-04-18 投资 38% 10%

2、瑞元鼎实

瑞元鼎实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11

注册地址 青岛市市北区商邱路52号1202室
法定代表人 刘森
注册资本 4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0396933615F
成立日期 2014-07-28
经营期限 2014-07-28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资本运营管理;资产受托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
融监管机构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代客理财、融资
担保等金融业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业秘密);企业管
理咨询;财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青岛市市北区商邱路52号1202室
联系电话 0532-68862688

(1)股权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瑞元鼎实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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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元鼎实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袁仲雪先生。

(2)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和经营成果

1)瑞元鼎实近三年的主要业务

瑞元鼎实的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无新增对外投资情况。 2)瑞元鼎实近三年的经营成果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201231
/2020 年度
20191231
/2019 年度
20181231
/2018 年度
总资产 698,957,098.17 113,716,637.00 41,735,626.83
净资产 112,584 ,751.34 113,501,673.60 41,500,883.24
资产负债率 83.89% 0.19% 0.56%
营业收入 94,969.97 71,325.18 -
主营业务收入 94,969.97 71,325.18 -
净利润 -916,922.26 1,000,790.36 -939,646.66

12

净资产收益率 -0.81% 0.88% -2.26%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会计报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流动资产 69,386.29
非流动资产 509.42
总资产 69,895.71
流动负债 58,637.23
非流动负债 -
总负债 58,637.23
股东权益 11,258.4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9.50
营业利润 -91.73
净利润 -91.69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6.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8.8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4.7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2.58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袁仲雪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裁职务,瑞 元鼎实系袁仲雪所控制的企业。袁仲雪及瑞元鼎实系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 成关联交易。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均已按照关联交易的 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依法进行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均出于经营需

13

要,系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市场公平原则进行的等价有偿行为,价格公允,没有背 离可比较的市场价格,并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 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持续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详细情况,请参阅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年度报告 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备 案手续。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保荐代表人:尹永君、金碧霞

联系电话:021-33388605、010-88085885

联系传真:021-33389700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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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杨伟程

办公地址:中国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 20 号黄金广场北楼 15A 层

经办律师:李茹、徐述

联系电话:0532-58781600

联系传真:0532-58781666

(三)发行人审计机构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李尊农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39 号世纪大厦 27 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江山、于焘焘

联系电话:0532-85798033

联系传真:0532-85798596

(四)发行人验资机构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李尊农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39 号世纪大厦 27 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江山、于焘焘

联系电话:0532-85798033

联系传真:0532-85798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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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 A 股前 10 名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总股本为 2,655,203,450 股,其中非限售流通股为 2,558,894,450 股,限售流通股为 96,309,000 股。发行人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股东性质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377,431,682 14.21%
2 袁仲雪 境内自然人 199,003,059 7.49%
3 杜玉岱 境内自然人 111,773,385 4.21%
4 延万华 境内自然人 106,479,842 4.01%
5 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
法人
77,418,000 2.92%
6 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卓
越成长两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其他 47,780,676 1.80%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43,343,611 1.63%
8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其他 41,306,400 1.56%
9 德邦基金-延金芬-德邦基金道合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25,531,214 0.96%
10 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25,100,775 0.95%
合计 1,055,168,644 39.74%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截至 2021 年 3 月 25 日),发行人总股本为 3,064,174,772 股,其中非限售流通股为 2,558,894,450 股,限售流通股为 505,280,322 股。发行人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股东性质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413,825,992 13.51%
2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377,431,682 12.32%
3 袁仲雪 境内自然人 219,249,164 7.16%
4 杜玉岱 境内自然人 111,773,385 3.65%

16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股东性质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5 延万华 境内自然人 106,479,842 3.47%
6 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
法人
77,418,000 2.53%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42,754,994 1.40%
8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其他 35,973,493 1.17%
9 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卓
越成长两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其他 34,766,400 1.13%
10 德邦基金-延金芬-德邦基金道合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25,531,214 0.83%
合计 1,445,204,166 47.17%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股东结构变化的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减(股)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A股 96,309,000 3.63 408,971,322 505,280,322 16.49
二、无限售条件A股 2,558,894,450 96.37 - 2,558,894,450 83.51
股份总数 2,655,203,450 100.00 408,971,322 3,064,174,772 100.00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袁仲雪。本次

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公司的资产负 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增强公司 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及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更,对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实 质影响。

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

17

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有 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扩大公司的产能规模,公司的盈利水平将得到提升。

(五)本次发行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变化情况

实际控制人袁仲雪及其控制的瑞元鼎实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 除此之外,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会形成新的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完成 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状况不会因此发生变化, 上市公司仍将保持独立运作。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 而产生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 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 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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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取得了发行人股东大会 和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核准;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 合当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 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定价、股票配售过程以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公平、 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前已向 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备 案手续;本次发行对象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 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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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 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额均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发行人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合法、有效; 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附条件生效的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缴 款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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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中介机构声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邵荣圣

保荐代表人: 尹永君 金碧霞

法定代表人:

张 剑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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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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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_________ _________ 李 茹 徐 述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 杨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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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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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

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 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

李尊农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 _________

李江山 于焘焘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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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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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验资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 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 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 李尊农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 _________ 李江山 于焘焘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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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备查文件

  • 一、备查文件

  • 1、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 2、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二、查询地点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茂山路 588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郑州路 43 号橡塑新材料大楼 联系人:李吉庆

邮编:266500 电话:0532-68862851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09:30—11:30,下午 2:00—4:30。

四、信息披露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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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 盖章页)

发行人: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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