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ailun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Aug 21, 2015

57170_rns_2015-08-21_5502f675-e7ca-4a90-9481-5bd1743b2c23.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临2015-059 债券代码:122206 债券简称:12 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赛轮股份有限公 司”、“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金宇”或“公司”)董事会对公 司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2015 年半年度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 并出具了《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4 年11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73 号文核准, 公司向9 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949,367 股,每股发行 价15.8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8.60 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2,768,001.61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 年11 月13 日出具了中兴华 验字(2014)第SD-3-003 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5 年6 月30 日,公司共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63,124.18 万元,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 亿元,用于现金管理3,500 万元,收到存款 利息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463.86 万元(已扣除银行手续费),募集资金专户存 款余额为11,116.48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不含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及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赛轮金宇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 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4 年11 月24 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南证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了《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4 年12 月1 日,公司、山东金宇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实业”)、西南证券会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签署了《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4 年12 月5 日,公司、金宇实业、西南 证券及建设银行广饶支行签署了《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均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差 异。

根据《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2014 年 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金宇实业1 次或12 个月 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 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应当 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托管银行按 月(每月5 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西南证 券;公司、金宇实业授权西南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签署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各家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公司实际履行中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 情况。

截止2015 年6 月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15 年6 月30 日余额
赛轮金宇 平安银行青岛
分行营业部
11014700019008 267,893.06
金宇实业 农业银行青岛
李沧支行
38-080101040033242 250,000,000.00
102,068,718.86
平安银行青岛
分行营业部
11014699938000 262,768,001.61
4,015,212.85
建设银行广饶
支行
37001658201050151563
660,000,000.00

4,813,010.86
合计 1,172,768,001.61 111,164,835.63
  • 注: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

  • 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 2、截至2015 年6 月30 日,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 亿

  • 元,用于现金管理3,500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117,276.80 117,276.8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344.92 26,344.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3,124.1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
投资
项目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如
有)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
额的差额
(3)=
(2)-(1)
截至期
末投入
进度
(%)
(4)=
(2)/(1
)







使






























金宇
实业
年产
1500
万条
大轮
辋高
性能
半钢
子午
线轮
胎项
- 117,276.80 117,276.80 117,276.80 26,344.92 63,124.18 54,152.62 53.82% 201
7年


376.
27

合计 - 117,276.80 117,276.80 117,276.80 26,344.92 63,124.18 54,152.62 - - - - -

注:由于金宇实业年产 1500 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尚未完全完工且未 达产,因此与承诺效益不具有可比性。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 年11 月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利用募集资金对金宇实业增资 1,172,768,001.61 元,金宇实业拟使用增资额中的34,752.26 万元置换其预先 投入年产1500 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 定,程序合法。金宇实业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经注册会计师鉴证。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金宇实业 以募集资金中的34,752.2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金宇实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 金,符合公司在《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中关于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的相关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金宇实业利用募集资金34,752.26 万元置换 预先投入金宇实业年产1500 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的自筹资 金。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赛轮金宇本次置换预先 投入,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拟置换金额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中兴华核字(2014)第SD-3-024 号《专项审核报告》鉴证。该事 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规定(2013 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赛轮金宇使 用募集资金34,752.26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 年11 月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金宇实业拟根据投 资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4 亿 元,期限不超过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金宇实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金宇实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 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相关规定。同意金宇实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金宇实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意金宇实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 亿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归 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赛轮金宇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赛轮金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于赛

轮金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4 年11 月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金 宇实业拟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4 亿元(在4 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具体现 金管理形式及期限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金宇实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金 宇实业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 亿元(在4 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 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金宇实业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金宇实业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 亿元 (在4 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会议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金宇实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赛轮金宇本次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 况下进行,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并制订了严格的风险 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赛轮金宇本次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赛 轮金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截至2015 年6 月30 日,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购买了10 期掉期交 易及理财产品,其中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3,500 万元保本型理财产 品尚未到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 年12 月16 日、2015 年1 月5 日、1 月 15 日、3 月6 日、4 月4 日、4 月17 日、5 月21 日、6 月19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临2014-108、临2015-001、临2015-003、临2015-007 、临2015-021、 临2015-023、临2015-028、临2015-039 号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赛轮 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相关要求,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 规情形。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8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