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ailun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Apr 27, 2012
57170_rns_2012-04-27_a60f62f9-8f6d-46ec-8e29-6caab13a4e7b.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赛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为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完善年报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司年报 审计沟通机制,提高公司法人治理水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及《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 程。
第一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 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以下简称“年报审计”)工作开始前,审计委员会 应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
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 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在年报审计工作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应切实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年报审 计机构的沟通,采用会议形式,就审计工作相关问题进行交流,并形成有相关工作底 稿支持的书面沟通会议记录,参会人员均应在会议记录中签字。在年报审计注册会计 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一)事前沟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至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进场后一周之前的适 当时间,召开现场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年审项目负责人、公司管理层人员参加, 审计委员会主任主持。
此阶段的沟通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
(2)管理层向审计委员会和外部审计机构汇报公司的财务、经营情况、风险状况 及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
(3)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改聘事项发表书面意见;
(4)审计委员会应当与管理层加强沟通,审阅初始提供给年报审计机构的财务会
1
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
(5)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执行情况;
-
(6)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选用的恰当性;
-
(7)内部审计的工作开展及与外部审计的沟通情况;
-
(8)重要事项及重大错报风险领域的识别、评估和分析;
-
(9)年报审计机构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的适当性;若事务所已经完成或
-
者正在进行预审,年报审计机构的预审小结及预审情况;
-
(10)上一年度审计机构提供管理建议书涉及事项的落实情况。
-
(11)监管机构提请关注问题的讨论;
-
(12)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年报审计机构的其他自主议题。
-
-
(二)事中沟通:在年报审计机构正式入场后至审计项目组外勤现场审计结束日
-
之前的适当时间,可以采用现场会议、电话、邮件或传真等沟通形式,形成相应的沟 通记录。
此阶段的沟通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
(1)审计委员会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
-
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
(2)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公司财务报告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审计委员会应再次
-
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
(3)年报审计机构、管理层向审计委员会陈述审计工作是否受到限制以及被审
-
计单位的配合情况;
-
(4)年报审计机构应向审计委员会陈述事前沟通内容的审计情况:审计程序是
-
否恰当,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是否存在重大审计疏漏;
-
(5)年报审计机构、管理层应主动向审计委员会陈述在年报审计过程中被审计
-
单位存在的未被独立董事关注的重大事项;
-
(6)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具体会计审计疑难问题和存在争议分歧的事项;
-
(7)与会三方自主决定的其他议题。
-
(三)事后沟通:在审计项目组外勤现场审计结束日至财务报告披露日之间的适 当时间,召开现场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年审项目负责人、公司管理层人员参加, 审计委员会主任主持。
2
此阶段的沟通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期后事项和或有事项的影响及披露;
(2)尚未解决的重大会计、审计分歧;
(3)重大风险事项、持续经营能力的讨论及披露;
(4)关联交易及其资金往来情况;
(5)对外担保情况;
- (6)年报审计机构的审计总结;
(7)审计委员会审阅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并出具书面意见; 同时审核年报审计机构的工作质量并考虑形成是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8)与会三方自主决定的其他议题。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度审计报告完成后对其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 事会审核;同时还应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事务所的决议。
第七条 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聘, 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 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表示意见,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 开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并通知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东大会上陈述自己的 意见。公司应充分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及被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
第八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负有保密义务。在 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为年报沟通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资本规划部为协调部门, 负责组织安排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与年审机构沟通事宜;财务管理部为牵头部门,负 责提供沟通会议所需的生产经营信息、财务资料及其他信息,积极参与三方沟通工作, 共同为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工作过程中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资料、创造必要的条 件。
第十条 本规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赛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4 月2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