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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 MicroElectronics Inc. — 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2024
Apr 1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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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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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赛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2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24 年4 月17 日召开的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 年4 月17 日召开的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的总 股本732,213,1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3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若在上述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股本发生其他新的 变动的,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除因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减少至732,213,134 股外,未发生其他新的变动,因此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总额无需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 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32,213,134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0.31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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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4 月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4 月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4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 4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 1 | 01*****486 | 杨云春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4月18日至登记日:2024年4月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A2607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 术开发区科创八街21号院1号楼;
咨询联系人:张阿斌、孙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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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82252103;
传真电话:010-59702066。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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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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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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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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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4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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