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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 MicroElectronics Inc.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4

Apr 1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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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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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赛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1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的,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 年4月17日(星期三)14:00在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A座26层公司1 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云春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 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2 人,合计持 有股份数267,142,7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204%。其中:出席

1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184,959,00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5.216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6 人,合计持有股 份数82,183,6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044%。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37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8,505,7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2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3,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35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8,502,16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1%。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66,520,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71%;反对 622,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883,5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847%;反对622,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7.31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66,520,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71%;反对 622,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883,5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847%;反对622,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7.31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同意266,484,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38%;反对 657,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847,9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2662%;反对657,8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7.73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266,484,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38%;反对 657,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847,9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2662%;反对657,8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7.73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5、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266,484,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38%;反对 657,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847,9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2662%;反对657,8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7.73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82,138,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55%;反对 657,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9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847,9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2662%;反对657,8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7.73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杨云春先生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66,479,9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19%;反对 662,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843,0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2086%;反对662,7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7.79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66,520,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71%;反对 622,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883,5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847%;反对622,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7.31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9、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66,520,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71%;反对 622,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883,5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847%;反对622,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7.31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10、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64,463,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72%;反对 2,678,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

4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26,83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5045%;反对2,678,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31.49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同意266,520,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71%;反对 622,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883,5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847%;反对622,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7.31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 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4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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