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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 MicroElectronics Inc.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4

Apr 1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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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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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赛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5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议案的情形,无变更议案的情形。

  •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的,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14:00在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A座26 层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 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云春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 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1 人,合计持 有股份数274,249,2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893%。其中:出席

1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185,330,40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5.266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78 人,合计持有股 份数88,918,8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26%。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177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15,237,3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7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0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177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15,237,33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74%。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1、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同意266,954,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401%;反对 7,294,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60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42,4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249%;反对7,294,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87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以特别决议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同意193,269,3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611%;反对 7,229,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047%;弃权68,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38,9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019%;反对7,229,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4485%;弃权6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5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6%。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02发行数量

同意193,279,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664%;反对 7,219,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995%;弃权68,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49,4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708%;反对7,219,3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3796%;弃权6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5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6%。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03发行规模

同意193,279,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664%;反对 7,219,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995%;弃权68,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49,4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708%;反对7,219,3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3796%;弃权6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5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6%。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0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同意193,279,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664%;反对 7,280,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298%;弃权7,7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49,4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708%;反对7,280,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7786%;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

2.05债券期限

同意193,279,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664%;反对 7,219,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995%;弃权68,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49,4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708%;反对7,219,3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3796%;弃权6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5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6%。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06债券利率

同意193,279,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664%;反对 7,280,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298%;弃权7,7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49,4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708%;反对7,280,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7786%;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0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同意193,279,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664%;反对 7,219,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995%;弃权68,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49,4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708%;反对7,219,3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3796%;弃权6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5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6%。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08转股期限

同意193,279,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664%;反对 7,280,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298%;弃权7,700股(其中,

4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49,4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708%;反对7,280,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7786%;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0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同意193,279,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664%;反对 7,219,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995%;弃权68,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49,4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708%;反对7,219,3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3796%;弃权6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5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6%。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同意193,279,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664%;反对 7,219,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995%;弃权68,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49,4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708%;反对7,219,3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3796%;弃权6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5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6%。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同意193,279,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664%;反对 7,219,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993%;弃权68,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49,4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708%;反对7,219,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5

股份的47.3777%;弃权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5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15%。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12赎回条款

同意193,279,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664%;反对 7,219,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995%;弃权68,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49,4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708%;反对7,219,3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3796%;弃权6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5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6%。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13回售条款

同意193,245,5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493%;反对 7,253,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164%;弃权68,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15,1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9457%;反对7,253,3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6028%;弃权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5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15%。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14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同意193,279,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664%;反对 7,219,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993%;弃权68,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49,4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708%;反对7,219,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3777%;弃权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5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15%。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6

2.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同意193,279,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664%;反对 7,219,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995%;弃权68,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49,4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708%;反对7,219,3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3796%;弃权6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5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6%。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同意193,279,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664%;反对 7,215,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976%;弃权72,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49,4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708%;反对7,215,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7.3547%;弃权7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5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45%。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同意193,255,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544%;反对 5,946,6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649%;弃权1,365,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80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25,3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0127%;反对5,946,6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39.0271%;弃权1,36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5,3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02%。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193,279,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664%;反对 5,946,6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649%;弃权1,341,200股(其

7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8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49,4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708%;反对5,946,6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39.0271%;弃权1,3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1,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21%。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19评级事项

同意193,311,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823%;反对 5,914,6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490%;弃权1,34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8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81,4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3808%;反对5,914,6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38.8171%;弃权1,3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1,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21%。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20担保事项

同意193,311,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823%;反对 5,914,6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490%;弃权1,34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8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81,4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3808%;反对5,914,6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38.8171%;弃权1,3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1,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21%。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21募集资金存管

同意193,311,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823%;反对 5,914,6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490%;弃权1,34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8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81,4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3808%;反对5,914,6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8

股份的38.8171%;弃权1,3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1,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21%。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22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同意193,279,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664%;反对 5,946,6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649%;弃权1,34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8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49,4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708%;反对5,946,6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39.0271%;弃权1,3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1,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21%。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预案的议案》

同意193,265,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590%;反对 6,022,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026%;弃权1,280,4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8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34,7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0743%;反对6,022,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39.5226%;弃权1,2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4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030%。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4、 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193,265,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590%;反对 6,022,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026%;弃权1,280,4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8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34,7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0743%;反对6,022,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39.5226%;弃权1,2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400股),

9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030%。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193,265,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590%;反对 5,961,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723%;弃权1,34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8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34,7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0743%;反对5,961,3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39.1236%;弃权1,3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1,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21%。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6、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93,266,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595%;反对 6,021,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021%;弃权1,280,4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8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35,7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0809%;反对6,021,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39.5160%;弃权1,2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4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030%。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7、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266,946,6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372%;反对 5,961,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737%;弃权1,34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9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34,7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0743%;反对5,961,3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39.1236%;弃权1,3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1,2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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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21%。

8、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266,946,6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372%;反对 6,022,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959%;弃权1,280,4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34,7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0743%;反对6,022,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39.5226%;弃权1,2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4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030%。

9、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议案》

同意266,946,6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372%;反对 5,961,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737%;弃权1,34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9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34,74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0743%;反对5,961,3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39.1236%;弃权1,3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1,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21%。

10、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 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267,030,0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676%;反对 5,884,2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456%;弃权1,335,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6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18,098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6214%;反对5,884,2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38.6172%;弃权1,3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4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1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 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

  •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4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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