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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 MicroElectronics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Mar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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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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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 行监事会职能,对公司经营、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 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 平发挥了职能。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 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0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1、2023 年1 月12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2、2023 年3 月2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 年年度审计 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聘任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2023 年4 月26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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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3 年7 月2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相关债权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5、2023 年8 月2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2023 年8 月24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2023 年9 月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8、2023 年9 月22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9、2023 年10 月2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0、2023 年12 月14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 司申请银行授信和并购贷款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二、对公司2023 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 结果,对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共计列席16 次董事会和4 次股东大会,完成监 事会的换届选举,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 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 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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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3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 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 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 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 资金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报告期内,公司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发生其他关联交易行为 如下:

(1)2023 年1 月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 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云春先生为公司及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数额以公司及子公司根 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担保有效期限与综合授信期限 亦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 义务,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认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云春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 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3 年8 月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此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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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莱克斯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 重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主体、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华大松禾生科一号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深圳科莱恩特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赛莱创晶科技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签署《投资合同》,共同出资设立赛莱克斯微系统科技(深圳)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赛莱克斯深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在审 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义务,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认为,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 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客观、公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3)2023 年12 月14 日,公司召开了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和 并购贷款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云春先生为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数额以公司及子 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担保有效期限与综合授 信期限亦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免于支付担 保费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履 行了回避义务,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 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云春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 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及其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 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杨云春先生为公司及 子公司提供该等担保。

5、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3 年度,除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其他任 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其他对外担保事 项。该等担保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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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的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3 年度,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 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通过实地调查,并对董事会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审议后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现 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也适合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

(2)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 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能够预防风险,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健康稳定的运行。

(3)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需不断深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之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2024 年度工作计划

2024 年,本届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监事会在2024 年 度的工作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 象的行为发生。

特此报告。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3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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