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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 MicroElectronics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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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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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 年度述职报告(景贵飞)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经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 参加应出席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根据相关规定 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就本人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各项议案,并提出诸多合理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义务。本人认为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4 次董事会和4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14 次董事会,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无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 的情况;列席了1 次股东大会,履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 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 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在公司任职期内,本人对以下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独 立董事职责:
1、2020 年1 月15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本人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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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关于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关于全 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2 月1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本人认真 审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 年4 月10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本人认真 审核《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 年4 月22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本人认真 审核《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关于<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关于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关于2020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于聘任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 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 配偶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 年8 月12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本人认真 审核《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变动的议案》、《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
6、2020 年8 月18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 核《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及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
7、2020 年8 月2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本人认真 审核《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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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及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
8、2020 年9 月11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公 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的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0 年10 月28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核 《关于注销子公司及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0 年11 月11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 核《关于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调整及转让其部分股权的议 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0 年12 月3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核 《关于全资子公司处置部分资产的议案》、《关于聘任首席运营官(半导体生产运 营)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0 年12 月10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 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资产开展融资租赁及公司为控股 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0 年12 月29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 核《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变动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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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 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2020 年度在公司任职期内,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 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履 职情况如下: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和主持会议,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 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 况,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搜寻符合公 司发展的优秀人才,进行沟通交流,积极推动了公司核心团队的建设。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在新冠疫情背景下,本人仍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检 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并提出改进和完善意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 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1、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2、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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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地履 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 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 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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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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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 年度,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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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 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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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0 年度,本人无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展望2021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景贵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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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度述职报告(景 贵飞)》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___
景贵飞
2021 年3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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