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ai MicroElectronics Inc.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9
Sep 17, 2019
55443_rns_2019-09-17_56e1460d-1ee3-4539-bc86-91af3065513d.PDF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耐威科技 公告编号:2019-125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的,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2019年9月17日(星期二)14:00在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A座26 层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9年9月16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 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云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 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 人,合计持 有股份数433,992,1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107%。其中:出席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345,386,67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07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9 人,合计持有股 份数88,605,4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03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13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1,262,1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5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1,018,7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8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243,3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33,989,1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2,9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59,169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55%;反对2,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2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张诗伟律师、刘瑜霖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
-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9 月17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