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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 MicroElectronics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Apr 1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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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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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及《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耐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前知晓并对该相关议案予以初审,本 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关于<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18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19 年度拟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及正常业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 等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 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2018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聘任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关于聘任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一致认为:北京天圆 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 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其作 为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聘任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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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杜杰: _______________
丛培国: _______________
景贵飞: 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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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4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