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ai MicroElectronics Inc.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8
Apr 4, 2018
55443_rns_2018-04-04_27266ff0-d369-4764-8abb-1c61c16096a7.PDF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耐威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5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需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所有议案均无回避表决的情形。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2018年04月04日(星期三)14:00在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A座26 层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04月04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8年04月03日15:00至2018年04月0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张云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合计持有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股份数115,402,3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376%。其中: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合计持有股份数115,401,0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1.436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人,合计持有股份数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7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1,530,5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4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5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1,529,2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4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2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
1、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
-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402,3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30,55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2、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 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402,366 股,占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30,55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事务所委派张诗伟律师、章健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 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事务所关于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04 月04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