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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 MicroElectronics Inc. — 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2017
Jul 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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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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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耐威科技 公告编号:2017-092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17 年5 月16 日召开的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 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 将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5,187,14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45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10 股派0.5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ª;对于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ª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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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7 月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7 月1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7月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 1 | 01*****486 | 杨云春 |
| 2 | 01*****114 | 张云鹏 |
| 3 | 01*****959 | 丁新春 |
| 4 | 01*****305 | 柯颖 |
| 5 | 01*****695 | 白绍武 |
| 6 | 01*****129 | 李纪华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17年7月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A2607室;
咨询联系人:张阿斌、刘波;
咨询电话:010-82252103;
传真电话:010-59702066。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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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安排的文件;
-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7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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