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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 MicroElectronics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pr 1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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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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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北京镭航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镭航世 纪”)1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前知晓并对相关议案予以初审,本 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我们核查了《关于北京镭航世纪科技有限 公司10%股权之转让协议》等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 见:
1、公司本次现金收购事项的交易价格与前次交易估值水平一致;前次交易 中评估机构针对镭航世纪评估的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 性,评估过程和结果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表决涉及关联交易议案的过程中需 依法进行回避,也不能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董事回避后,参会的非 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程序需符合有关法规和《北京耐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强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和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对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我们一 致同意将《关于现金收购北京镭航世纪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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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 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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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任 章: _______________李建浩: _______________杜 杰: _______________-----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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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4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