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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 MicroElectronics Inc. Regulatory Filings 2016

Apr 2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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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耐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49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2016年4月27日(星期三)14:00在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2号北京元辰鑫国际 酒店3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6年4月26日15:00至2016年4月27日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 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云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公司监事、公司董事会秘 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保荐机构保 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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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人,合计持有 股份数49,937,1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490%。其中: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合计持有股份数49,871,9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9.371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6人,合计持有股份数65,2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6%。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11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966,0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5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900,8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24%;通过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6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65,20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6%。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878,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34%; 反对58,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6%;弃权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7,83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749%;反对58,2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6.025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

表决结果:同意3,068,0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382%; 反对58,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618%;弃权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7,83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749%;反对58,2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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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的6.025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对于该事项,出席会议关联股东杨云春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878,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34%; 反对58,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6%;弃权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7,83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749%;反对58,2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6.025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878,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34%; 反对58,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6%;弃权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7,83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749%;反对58,2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6.025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878,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34%; 反对58,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6%;弃权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7,83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749%;反对58,2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6.025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878,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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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58,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6%;弃权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7,83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749%;反对58,2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6.025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878,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34%; 反对58,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6%;弃权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7,83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749%;反对58,2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6.025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许成富律师、程静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

  • 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4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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