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ai MicroElectronics Inc.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5

Jul 29, 2015

55443_rns_2015-07-29_61df0598-a097-4baf-83d6-2231e80143de.PDF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耐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22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2015年7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2号北京元辰鑫 国际酒店3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29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5年7月28日15:00至2015年7月29日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云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人,合计持有 股份数50,344,1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9.9335%%。其中:出席现场会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5人,合计持有股份数50,111,1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9.656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5人,合计持有股份数233,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4%。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15 人(其中现场出席10 人,网 络方式出席5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1,373,0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46%。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260,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9%;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89,492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116%;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20%;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260,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9%;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89,492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116%;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20%;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4%。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260,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9%;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89,492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116%;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20%;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260,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9%;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89,492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116%;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20%;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260,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9%;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89,492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116%;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20%;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260,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9%;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1%。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89,492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116%;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20%;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260,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9%;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89,492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116%;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20%;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260,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9%;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89,492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116%;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20%;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260,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9%;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89,492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116%;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20%;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4%。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260,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9%;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89,492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116%;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20%;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4%。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260,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 对 8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89,492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116%;反对 83,6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88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许成富律师、程静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特此公告。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7 月29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