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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 MicroElectronics Inc.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2
Mar 3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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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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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 会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公司董事长。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当召集人不能或无 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 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 则规定选举和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 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战略委员会人数未达到规 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战略委员会暂停行使本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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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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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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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审查公司战略实施计划和战略调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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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审查重大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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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审查公司重大项目投资的实施计划以及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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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审查重大项目投资中与合作方的谈判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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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审查战略规划及公司增资、减资、合并、分立、清算等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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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要求公司相关部门提供有关经营方 面及发展战略等方面的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并将讨 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每年按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会议 召开前五天送达全体委员;在紧急情况下,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 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战略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或通讯等方式召开。
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
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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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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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公司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可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
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负担。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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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 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在信息尚未公 开披露之前,不得擅自公开公司的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照所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细则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应按后者规定内容执行,并及时对本细则进行修订, 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在本细则中,“以上”、“内”包括本数,“超过”、“少于”不包 括本数。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改亦同。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3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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