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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 MicroElectronics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Mar 1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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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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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精神,认 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对公司经营、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 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 理水平发挥了职能。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 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1、2024 年2 月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出 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2、2024 年3 月22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 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3、2024 年3 月2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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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年度审 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关于聘任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2024 年4 月2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4 年6 月2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发行认股权证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 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6、2024 年8 月2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2024 年10 月2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合同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用于 子公司项目的议案》。

8、2024 年12 月1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股东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并购贷款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二、对公司2024 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 结果,对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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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共计列席8 次董事会和6 次股东大会,对公司的 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 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以及《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 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4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 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 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 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报告期内,公司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发生其他关联交易行为 如下:

(1)2024 年3 月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莱克斯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莱 克斯国际”)收购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 成电路基金”)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赛莱克斯微系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赛莱克斯北京”)28.5%股权。该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义务,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 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客观、公允,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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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 年6 月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 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云春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的金额与期限等以公司及子公司 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该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 回避义务,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认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云春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 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及其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24 年10 月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合同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赛莱克斯北京拟与青岛聚能创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聚能创芯”)签署工艺研发委托合同及量产合同,由赛莱克斯北京为聚 能创芯提供MEMS 压电器件的工艺研发及量产服务。该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义务,会议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子 公司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

(4)2024 年12 月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并购贷 款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云春先生为全资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的金额与期限等以全资子 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该子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该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 回避义务,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认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云春先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子公司申请银行并购贷款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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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4 年度,除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其他任 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其他对外担保事 项。该等担保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的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 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通过实地调查,并对董事会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 议后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现 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也适合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

(2)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 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能够预防风险,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健康稳定的运行。

(3)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需不断深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之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2025 年度工作计划

2025 年,本届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监事会在2025 年 度的工作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5

情况实施监督。

  •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

  • 象的行为发生。

特此报告。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3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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