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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 MicroElectronics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Dec 1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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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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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赛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 核查了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 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19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的资格条 件,其作为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事宜。

二、 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激励计划》、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可 归属的106 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事宜。

三、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本次回 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规则》、《管理 办法》、《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做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并将该议案择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规则》、 《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做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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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丛培国: ___

景贵飞: ___

刘 婷: ___

2022 年12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