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ai MicroElectronics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Nov 23, 2022
55443_rns_2022-11-23_af50d77f-6efa-4426-ad21-e9a39b4aac57.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核查了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现 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及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因实施了2021 年度权益分派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本 次调整在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二、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 立意见
1、根据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 年11 月23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2021 年限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
4、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
-
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 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
-
年11 月23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0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71.88 万股,授予价格为12.415 元/股。
2
-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
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丛培国: _______________
景贵飞: _______________
刘 婷: _______________
2022 年11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