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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 MicroElectronics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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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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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核查了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现就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我们一致认为:公司 董事会作出的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兼顾了 公司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 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 <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的议案》,我 们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格式》等的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 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并披露《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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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阅《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我们一致认 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的有关规定,反映了公司2020 年度内控体系的建设 和运作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当前生 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并披露《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四、关于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我们一致认为:

公司2020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1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别是公司剥离航空电子与 导航业务的实际情况;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公允,没有 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2021 年度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和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该等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 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项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 关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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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 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含后续更新修改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0 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风险,目前 不存在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 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情形。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应收 债权以及期末因公司剥离资产交易被动产生的资金占用外,没有发生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存在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 其他支出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0 年度因公司剥离资产交易被动产 生的资金占用已按计划清偿完毕。

2、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2,106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1%。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关于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有关规定,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事 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的要 求;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未经审议的其他 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0 年12 月31 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关于《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 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聘任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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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阅《关于聘任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一致认为:天圆 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 和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 行了其作为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九、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 计差错更正是公司在发现参股子公司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其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后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财务会 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及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相应追溯 调整。

十、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及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 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本次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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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

十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我们一致认为: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预计风险可控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 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十二、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募投项目转让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我们一致 认为: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战略和规 划,在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下有利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 和公司利益。本次交易的出售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通过本次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转 让暨募投项目转让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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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丛培国: _______________

景贵飞: _______________

刘婷: 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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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3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