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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 MicroElectronics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Sep 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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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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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核查了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现就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进行资格 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杨云春先生、张云鹏先生、刘杰先生、王建新先生作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杜杰先生、丛培国先生、景贵飞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我们认为第二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根据上述董事(其中三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形,未 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中国 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禁止情况, 具有独立董事所要求的独立性;各董事会候选人勤勉务实,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 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具备上市公司董事相应的任职资格。
3、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经审议,我们同意上述七名董事(其中三名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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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任 章: _______________ 李建浩: _______________
杜 杰: 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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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9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