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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 MicroElectronics Inc.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Jun 1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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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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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 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北京赛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拟向 Bure Equity AB 、 Creades AB (publ) 等七名交易对方转让全资子公司 Silex Microsystems AB 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公司 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如下: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根据上市公司的说明,上市公司在作为出售方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 情况如下:

  • 1、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 2、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 3、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 备考审阅机构;

    • 4、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 5、聘请 MAQS Advokatbyrån AB 作为本次交易的瑞典法律顾问;

    • 6、聘请 Boase Cohen & Collins 作为本次交易的中国香港法律顾问;

    • 7、聘请 DENTONS US LLP 作为本次交易的美国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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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三方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 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 规定。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作为出售方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 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依法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 法律顾问、境外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备考审阅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瑞典法律 顾问、中国香港法律顾问及美国法律顾问,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 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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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 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樊灿宇 郑敬元 瞿 真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25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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