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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 MicroElectronics Inc.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r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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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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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赛微电子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涛 联系电话:010-59013703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胜可 联系电话:0531-6888922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
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
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
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参见本报告之
“四、其他事项”
之“3、其他需要
报告的重大事项”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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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0年12月10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董监高买卖股份相
关规定、股东买卖
股份相关规定、募
集资金管理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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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
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一)IPO 相关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限售承诺 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相关承诺 不适用
3、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不适用
4、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不适用
6、其他承诺: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关于关联
交易的承诺、关于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补
缴的承诺等。
不适用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承诺
7、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不适用
8、业绩补偿承诺 不适用
9、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不适用
1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不适用
11、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不适用
12、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不适用
13、关于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合法合规的承诺 不适用
14、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的声明
和承诺
不适用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
15、保障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不适用
16、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 不适用
(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承诺
17、保障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不适用
1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不适用
(五)其他承诺
19、增持承诺 不适用
20、关于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相关承诺 不适用
21、关于股票激励信息披露文件中无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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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公司于2020 年9 月2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并与中泰证券签订了
《保荐协议》,聘请中泰证券担任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中泰证券委派孙涛先生和
陈胜可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
公司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事项及整改情况
1、2020年7月13日,山东证监局
向中泰证券出具了《关于对中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
监管措施的决定》([2020]78
号),中泰证券已将整改报告报送
山东证监局;
2、2020 年12 月22 日,山东证监
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
施的决定》,中泰证券已将整改报
告报送山东证监局;
3、2020年12月5日,深圳证券交
易所下发《关于对中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监管关注
函(2020)8 号),中泰证券已完
成相应整改工作。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2020年度,由于上市公司剥离航空
电子资产及子公司,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对上市公司存
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截至
2020年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
为584.74万元。上述资金占用为被
动造成,非主动故意行为,截至本
报告出具之日,上述占用资金已按
照计划清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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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 涛 陈胜可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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