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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ner(Xiamen) Corp.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Nov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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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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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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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吴团结、杜羽田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律师见证。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11113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通知中载明了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会 议审议事项、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等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11129 日下午 1400 在厦门市集美区天 凤路 69 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公司董事长吕理镇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 会。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9 人,代表股份 348,821,02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8.091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股份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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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756,9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8.0776%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计 4 人,代表股份 64,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43%

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会议上述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

(三)《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五)《关于增补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1 、关于选举刘薇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林素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完全一致。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 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 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计票、监票。

(二)公司董事会为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系统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1129 日至 20211129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网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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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投票结束后,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了本次网络 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将 现场投票的结果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信 息网络有限公司合并统计了审议议案的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