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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ner(Xiamen) Cor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Oct 3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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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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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408 证券简称:建霖家居 公告编号:2022-038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2 年10 月31 日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20 万份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0 万股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 年10 月31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以2022 年10 月31 日为预留授予日,共向9 名激励对象授予剩余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其中股票期权20 万份,行权价

格为13.386 元/份,限制性股票20 万股,授予价格为6.496 元/ 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11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会议通过《<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11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通过《<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关于核查<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11 月13 日至2021 年11 月22 日,公司对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以张榜公告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在 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 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11 月24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11 月29 日,公司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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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摘要》《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随即披露了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11 月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1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本次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

6、2021 年12 月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1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

7、2022 年8 月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 年10 月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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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剩余预留授予部分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中“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 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公司和激励对象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 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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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 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 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次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三)股票期权本次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 1、预留授予日:2022 年10 月31 日

  • 2、预留授予数量:20 万份

  • 3、预留授予人数:9 人

  • 4、预留行权价格:13.386 元/份

  • 5、股票来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

  •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 6、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至激 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 个 月。

  • (2)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分别为自 首次授权之日起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若预留部分在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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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授予,预留部分的等待期为自预留授权之日起12 个月、24 个 月、36 个月,若预留部分在2022 年授予,预留部分的等待期为自 预留授权之日起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 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权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留授权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权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留授权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 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 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 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3)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 行权条件之一。

本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公司业绩指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3 年 以公司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35%
第二个行权期 2024 年 以公司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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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 例行权,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 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 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 度实施,依照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激 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当年公 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个人考核可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 格(C)、未达标(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 的比例:

绩效考核结果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未达标(D)
个人考核行权比例 100% 80%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激励对 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 度个人绩效考核为“未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 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资格,该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 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 优先股)或可转债、或发生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的,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个人所获股票期权的行权,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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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上述行权条件外,还需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回报措施 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若未满足该项条件,则其当年相对应可行权 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执行。

7、本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表所示:

姓名 职位 获授的股票
期权数量
(万份)
占本次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权
益总数的比例
占本次激励计
划公告日总股
本的比例
许士伟 董事会秘书 2 3.63% 0.00%
核心及骨干人员、董事会认为
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8 人)
18 32.73% 0.04%
合计 20 36.36% 0.0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 致。

(四)限制性股票本次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 1、预留授予日:2022 年10 月31 日

  • 2、预留授予数量:20 万股

  • 3、预留授予人数:9 人

  • 4、预留授予价格:6.496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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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股票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

  • 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 6、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 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若预留部分 在2021 年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若预留部分在2022 年授予,预留部 分的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24 个月。激励 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过户后 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 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 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 份的限售期的截止日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 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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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 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 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 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 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 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

(3)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 除限售条件之一。

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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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公司业绩指标
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
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
2023 年 以公司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35%
2024 年 以公司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45%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 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 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 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 度实施,依照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 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 额度×当年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考核可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 格(C)、未达标(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 限售的比例:

绩效考核结果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未达标(D)
个人考核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激励对

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 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未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 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资格,该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 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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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 优先股)或可转债、或发生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的,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个人所获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 售,除满足上述解除限售条件外,还需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 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若未满足该项条件,则其当年相对 应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执行。

7、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 下表所示:

姓名 职位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
占本次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权
益总数的比例
占本次激励计
划公告日总股
本的比例
许士伟 董事会秘书 2 3.63% 0.00%
核心及骨干人员、董事会认为
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8 人)

18
32.73% 0.04%
合计 20 36.36% 0.0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 致。

(五)关于本次预留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

在差异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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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已于2022 年6 月2 日实施完毕, 分配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 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95 元(含税)。由于公司本次进行 差异化分红,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 得出的每股现金红利,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 ×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47,514,537×0.395÷ 448,980,000≈0.394 元/股。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和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决定对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以及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的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78 元/份调整为13.386 元/份;剩余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89 元/股调整为6.496 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预留授予其他事项与公司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是 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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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 足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 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 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3、本次确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2022 年10 月31 日为本次预留授予日, 共向9 名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其 中股票期权20 万份,行权价格为13.386 元/份,限制性股票20 万 股,授予价格为6.496 元/股。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拟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 定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本次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 年10 月 31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 (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预留部分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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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本次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无单 独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预留部分本次拟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和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 或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5、公司不存在向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 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 他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 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本次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10 月31 日,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 名激励对象授予合 计20 万份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386 元/份,授 予合计20 万股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496 元/ 股。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授予日前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获授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高级管理人员在 预留授予日前6 个月未买卖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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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激励对象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 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 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六、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后对公司财务 状况的影响

(一)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 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 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 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 票期权预留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 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1、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 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 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 行计算。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 并以2022 年10 月31 日为计算的基准日,用该模型对预留部分授 予的2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预测算,具体参数如下:

(1)标的股价:10.68 元/股(预留授予日公司收盘价为10.68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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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效期分别为:1 年、2 年(授权日至每期首个可行权日 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7.2316%、15.9365%(分别采用上证指数 最近一年、两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 定的金融机构1 年期、2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3.3824%(为公司最近一年的股息率) 2、预计股票期权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 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 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 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经测算,本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公司2022-2024 年会计 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
期权数量(万份)
需摊销的总费
用(万元)
2022 年
(万元)
2023 年
(万元)
2024 年
(万元)
20.00 2.39 0.26 1.43 0.70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还与实际生效和 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 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 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 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 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 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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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 股份支付》和《企业 —— 会计准则第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限 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 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 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1、会计处理方法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 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 —— 则第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市价为 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测算日,每股限制性 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 2、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经测算,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万股)
需摊销的总费
用(万元)
2022 年
(万元)
2023 年
(万元)
2024 年
(万元)
20.00 83.68 10.46 55.79 17.43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还与实际生效和 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 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 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 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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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 增加。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目前阶段已取 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未发生不能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情形,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情形,公 司本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及授予数量、行权价格、授予价格等事项符合《2021 年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后续本 次授予的相关登记手续。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的本次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所必须 满足的条件,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相关事 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11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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