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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jian Co., 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6

Apr 2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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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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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不得行权/解除限售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均为与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建立正式劳动或聘用关系的在职员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8.1850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1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185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上述注销、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准确,应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价格准确,且该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