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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tai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5
Jul 1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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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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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27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以下简称“中国建材总院”)的通知,中 国建材总院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具 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人名称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二、增持目的
本次增持公司股票是公司控股股东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 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所做出的决定。增持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增持 行为可以有效的将其利益与公司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也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增持资金来源
中国建材总院自有资金。
四、增持计划和方式
自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中国建材总院以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 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的规定,在 2015 年上半年减持 过公司股票的控股股东中国建材总院将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 理方式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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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27
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
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中国建材总院持有公司股份 91,686,224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39.69%。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 件。
3、增持人中国建材总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法定期限内及增持计划完 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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