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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tai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5

May 29, 2025

54128_rns_2025-05-29_de504856-2132-49c4-af50-aaf16a91e76c.PDF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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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一、除3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整不再参与本次激励计划、5 名激励对象自愿 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外,其余激励对象均与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一)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二)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三)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 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5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