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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tai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11

Mar 2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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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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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管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经营 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 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瑞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高管人员,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聘任的以下人员: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以数据和事实为依据;

(二)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体现多劳多得;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

(四)坚持业绩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高管人员薪酬增长与公司 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工资增长相协调;

(五)坚持“先审计和考核,后兑现”原则,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 薪酬、奖惩、任免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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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机构组成

公司高管薪酬与考核管理机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员工 发展部组成,各机构总体定位如下:

(一)董事会是高管薪酬与考核的决策机构。

(二)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实施高管薪酬和绩效考核 的管理机构。

(三)公司员工发展部是高管人员薪酬管理的日常管理部门,在公 司董事会审定批准的范围内负责高管人员薪酬的具体发放工作。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公司《高管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制定与修订,报董事会 批准;

(二)指导并审核公司高管经营业绩考核及综合表现评价工作过程 及结果;

(三)监督检查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并负责组织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提出特殊贡献奖励的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三章 薪酬构成

第六条 薪酬结构

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由基薪、绩效薪和特殊贡献奖励三部分构成。 薪酬总额 = 基薪 + 绩效薪 + 特殊贡献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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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基薪及标准

基薪是公司高管人员当年度的基本保障性收入,基薪确定的主要参 考依据是经营规模、经营管理难度、所承担的战略责任等。

(一)总经理基薪系数为 1,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的 系数为总经理基薪的 0.6—0.9。

(二)高管人员的基薪每三年调整一次,总经理基薪以任期最后一 年总薪酬的 50%作为下一任期的基薪值。

第八条 绩效薪及标准

绩效薪主要反映公司年度经营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绩效薪的计算 公式如下:

W 绩效薪金 = W 基薪 × K × Q

其中 K 为绩效薪系数,Q 为综合调节系数。

绩效薪系数 K 与 公司年度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挂钩。 综合调节系数 Q 主要考虑年度领导班子整体民主考核情况、公司规模的变动情况、经 营业绩变动情况、发生重大事项情况等因素。

第九条 特殊贡献奖及标准

对生产经营之外发生的重大事项的专项奖励,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商定后,报董事会审批。

第四章 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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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考核周期

绩效考核以一个财务年度为考核期,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第十一条 考核方式

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依据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决算数据,按照《企 业经营业绩指标考核计分办法》计算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按照《综合 管理考核指标评价计分办法》进行综合管理评价。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是高管人员绩效年薪、其它奖励和激励分配兑现 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考核内容及办法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经营业绩指标(定量考核指标)、综合管理指 标(定性评价指标)。

1 、经营业绩指标(定量指标)考核

经营业绩指标分别是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经济 增加值、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各项指标权重分别为 30%、30%、 10%、10%、10%和 10%。考核计分方式见附件 1。

2 、绩效薪系数K 的确定

2、绩效薪系 数K 的确
考核结果(分值) ≥110 ≥100 ≥90 ≥80 <80
绩效薪系数K 1.3 1.2 1.1 1 0.8

3 、综合管理指标(定性评价指标)考核

综合管理评价主要从战略规划及实施、安全管理、内部控制建设、 班子建设、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创新六个方面进行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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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略规划及实施:主要考核公司在战略规划研究制定与实施 效果方面的成效。

(二)安全管理:主要考核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采取的措施与实施 效果。

(三)内部控制建设:主要考核子公司在内部控制、风险控制、制 度建设、集体决策程序方面采取的措施与实施效果。

(四)班子建设:主要考核公司班子队伍建设、民主、团结及凝聚 力。

(五)企业文化建设:主要考核企业在宣传企业理念和培育企业精 神;人才队伍培养;维护稳定工作与建设和谐企业等方面的情况。

(六)企业创新: 主要考核企业在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的实 施情况和实施效果。

4 、综合调节系数 Q 的确定

主要考虑年度领导班子综合管理指标的考核情况、公司规模的变动 情况、经营业绩变动情况、发生重大事项情况等因素,取值范围在 0.8~ 1.2 之间。

综合管理指标考核得分对应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X 100≥X≥95 95≥X≥85 85≥X≥75 <75
等级 A B C D

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综合管理指标考核得分情况,考虑公司规模的 变动、经营业绩变动、发生重大事项情况等因素对考核结果等级进行适 当调整。

当调整。
综合考核结果 A B C D
综合调节系数Q 1.2 1.1 1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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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高管成员考核

高管成员的考核由员工发展部组织,采用董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由员工发展部 组织,高管成员进行述职,全部员工进行测评,董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主要成员对其进行考核评分,按照权重统计计算出考核结果。

第十四条 经营目标的确定

为有效的保障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保持公司总规模每年适度 增长,每年的年度经营目标确定按以下流程确立:

年度经营指标目标值由公司高管层根据公司总体发展目标要求和上 年度实际完成情况,确定合理的增长幅度,提出各项经营指标的目标建 议值,董事会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公司经营与投资情况决定。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五条 薪酬兑现

  • 1、公司高管人员基薪按月平均发放;

  • 2、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薪和特殊贡献奖励,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 3、公司高管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应由个人承担的

  • 部分,由公司从其基薪中代扣代缴;应由公司承担的部分,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限制激励条件

高管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发放年度绩效薪和 特殊贡献奖励,若当年绩效薪已发放的,应予以追回:

  • 1、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

  • 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合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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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 3、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 4、因个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 5、董事会认为不应发放年度绩效薪酬与奖励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高管兼职报酬约定

公司高管人员在子公司兼职不得在子公司领取报酬。

第十八条 解释权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执行时间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于 201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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