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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tai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2
Mar 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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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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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勤勉 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勤勉开展工作,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其它 重大事项等进行了有效监督,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 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现将公司2021 年监事会的主要工作内容报告 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所有议案皆获全票通过,不存在因反对或弃权未通过的议案。 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一)2021 年2 月9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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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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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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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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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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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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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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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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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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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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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签订<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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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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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签订<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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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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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签订<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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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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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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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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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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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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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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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及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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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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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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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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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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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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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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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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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是否摊薄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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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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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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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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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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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关于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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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关于武钢集团、马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要约收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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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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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 年4 月1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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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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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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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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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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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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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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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 2020 年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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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 年4 月21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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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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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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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1 年5 月16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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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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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21 年8 月24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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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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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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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续聘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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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21 年10 月20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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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了《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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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2021 年12 月18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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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的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三
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 守,勤勉尽责,未发现任何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财务管理情 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监督,并对公司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 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公司财务报 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 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 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 七十二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四)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 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 报告期内能得到切实执行,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
证了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活动的规范运转,有效地控制了经营风险。公 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
- (六)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 审计机构。
- (七)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的重大重组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及 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密切关注 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 和运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以及其它重大事项运 作情况进行监督,按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切实维护公司、员工和股东 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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