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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tai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5
Apr 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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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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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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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瑞泰科技
股票代码:00206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 1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 1 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5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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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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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 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 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瑞泰科技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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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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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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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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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建材院 | 指 |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
|---|---|---|
| 瑞泰科技、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报告书、本报告 | 指 |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瑞泰科技 10,000,000股,其持股比例由44.67%降至 40.34%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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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 1 号 法定代表人:姚燕 注册资本:139,167.48 万元
注册号码:100000000033343
主要经营范围:水泥、混凝土外加剂、玻璃及玻璃纤维、陶瓷、 耐火材料、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自动化仪表、 建材设备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与服务;上述产品的 科研分析测试、计量;上述产品的展示;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物 业管理;自有房屋出租;建材设备租赁;房屋装修;机动车收费停车 场;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长期
类型:全民所有制
税务登记证号: 11010540000104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姚燕 曾用名:无 性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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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北京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现任公司董事,中国建筑材 料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院长,中国建 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建材中岩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未设董事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 外的股份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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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公司股份未来 12 个月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 减少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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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 比例及权益变动方式
(一)2009 年 5 月 7 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9 名特 定投资者发行了 2,5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建材院未认购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中国建材院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仍为 53,788,023 股,持 股比例降至 46.57%。
2009 年 5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2011 年 7 月,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 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 办法》通知的有关规定,中国建材院持有的公司 2,194,911 股人民币 普通股股份自动划转到社保基金,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由 53,788,023 股 减为 51,593,112 股,此次减少的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90%,中 国建材院的持股比例降至 44.67%。
(三)2012 年 5 月 24 日,因公司实施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公司总股本 115,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 元人民 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中国建 材院持有的公司股票增至 103,186,224 股,持股比例仍为 44.67%。
(四)2015 年 4 月 1 日,中国建材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公司 1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减持均价 为 14.52 元/股,减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33%。本次减持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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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国建材院持有公司 93,186,224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0.34%,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五)中国建材院本次减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33%,加上 2 011 年 7 月自动划转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1.90%到社保基金的事项,两 项合计权益变动减少 6.2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所持 93,186,224 股公司股票为无限售流通 股。 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 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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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 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瑞泰科技股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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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2006 年 7 月 26 日,中国建材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中国建材院持有的股份。该承诺已于 2009 年 8 月 23 日履行完 毕。本次减持未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 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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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签章) 法定代表人:姚燕(签字) 日期:2015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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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 明文件。
三、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关于出售所持瑞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的通知。
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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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 称 |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 在地 |
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 号院27号楼 |
| 股票简称 | 瑞泰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066 |
| 信息披露义 务人名称 |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 院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 |
|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变 化 |
增加 □ 减少 √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 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 一大股东 |
是 √ □ 否 □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 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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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03,186,224股 持股比例:44.67% 2009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 建材院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53,788,023股,持股比例为46.57%。 2011年7月,中国建材院持有的公司股份2,194,911股自动划转 到社保基金,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减为51,593,112股,中国建材院的持 股比例降至44.67%。 2012年5月24日,因公司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 总股本115,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人民币现 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中国建材院 持有的公司股票增至103,186,224股。 |
|
|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
股票种类: 变动数量: 变动比例: |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0股 4.33% |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 月内继续增 持 |
是 □ 否 □ 注:没有具体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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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
是 □ 否√ □ | |
|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 |
是 □ 否 √ □ | |
| 是否已得到 批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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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法定代表人(签章):姚燕 日期:2015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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