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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tai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6

Apr 1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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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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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资产的处置行为,加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处置管理工作明确资产处置的界定范 围、程序、权限等,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 展,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和《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资产处置工作坚持以盘活存量资产、资产保值增值 为目的,优化资产结构。资产处置项目的选项、立项必须符合公司集 中资源发展主业原则以及符合企业产业定位调整方向。

第三条 公司资产处置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 原则,以市场为导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公司资 产不流失、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

第四条 公司设置处置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担任,小组成员由公 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

第二章 资产处置的范围和方式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处置资产是指经公司组织鉴定确属以后生产 经营过程中,不再需要或暂时不需要或已无法使用或无再利用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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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厂房、其他建筑物、机器设备、其他专用设 备等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第七条 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有:转让、出售、置换、报废核销

等。

第三章 资产处置程序

第八条 处置资产应遵循下列程序:

  • (一)立项。对资产处置行为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说明该项资

  • 产的历史沿革、现状情况、处置理由、处置方式和预期目标等。

资产处置的立项由资产占有人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确定。

(二)评估。获得立项后,由资产占有人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所 处置资产进行评估,对于企业实际拥有但没有纳入账务核算的专利 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应同 其他资产一并纳入评估范围评估作价。

(三)报批。评估结束后,资产占有人将正式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和请示材料报公司进行审批,获得批准后再按资产占有人的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决策。

(四)处置。对外资产处置时,一般应通过拍卖、招投标的方式 进行资产处置,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的相关手续。如采用 协议转让,需由资产占有人说明理由,在按照本办法第四章规定的审 批权限批准后实施。

(五)归档。处置完毕后,相关的审批材料、合同协议、票据等 材料应在归口部门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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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九条 提交的资产处置请示材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一)标的资产的状况;

  • (二)处置资产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三)资产处置对公司盈利情况的影响;

  • (四)与交易有关的协议或意向书;

  • (五)交易涉及到的政府批文(如适用);

  • (六)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如适用)。

第四章 审批权限

第十条 股东大会的权限

  • 公司资产处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 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 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 作为计算数据;

  •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 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 第十一条 董事会的审批权限

  • 公司资产处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 —3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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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10%—3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三)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的10%—3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第十二条 总经理的审批权限

公司除上述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需要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资产处置事项外,其他处置事项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三条 第十条和第十一条所指的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取绝对值计算。

第五章 资产处置的账务处理

第十四条 经审批需处置的资产,按照资产类别进行账务处理: (一)处置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 产清理”科目,按已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账 面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 已计提的减值准备。期末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转入“营业外收入 —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或 “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 失”科目。

(二)出售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等,借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应支付的 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 其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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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 得”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已计提 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第六章 信息披露

第十五条 公司应在资产处置行为的进展最早触及如下时点之 一时,及时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 (一)董事会做出决议时;

  • (二)签署有关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时。

第十六条 公司披露交易事项,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下列文 件:

(一)公告文稿;

  • (二)与交易有关的协议或者意向书;

  • (三)董事会决议、决议公告文稿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如适用);

  • (四)交易涉及到的政府批文(如适用);

  • (五)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如适用);

  • (六)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资产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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