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Ruitai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7

Jan 26, 2007

54128_rns_2007-01-26_391f436f-ab04-4ed8-9577-8e593b7eddb1.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07-002

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投资项目概述

为满足国内市场对中档熔铸耐火材料的旺盛需求,扩大公司在中档熔铸耐火 材料的市场份额,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公司拟与都江堰飞峰电熔耐火材料有 限公司(简称都江堰飞峰)合资设立都江堰瑞泰科技有限公司(已获名称预核准, 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双方已于2007 年1 月23 日在北京签署了《出资协议 书》。

二、合资方基本情况介绍

都江堰飞峰注册地址:都江堰市科技产业开发区北区。注册资金:壹佰万元 (人民币)。经济性质: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峰。拥有一条 3 吨 炉生产线,生产能力 2500 吨/年。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熔砖、散装耐火材料, 保温材料及相关技术服务。

该公司在主营业务等方面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合资公司名称都江堰瑞泰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500 万元。公司以 2474.94 万元人民币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5%,出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都江堰飞峰以其合法拥有的实物资产2025.06 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5%。都 江堰飞峰保证其投入的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原材料等经营性资产运营情况良 好,无权利瑕疵,没有抵押、质押等担保,也不会被第三方追索,出资资产产权 清晰,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该等实物资产业经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账面价值1370.01 万元,评估价值为2025.06 万元,协议作价为2025.06 万元。具体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占有单位:都江堰飞峰电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 D=C-B E=D/B×100%
流动资产 62.27 62.27 62.27 0.00 0.00
固定资产 469.10 469.10 592.79 123.69 26.37
其中: 建 筑 物 68.98 68.98 173.35 104.37 151.30
设 备 400.12 400.12 419.44 19.32 4.83
无形资产 838.64 838.64
1,370.00
531.36 63.36
其中:土地使用权 838.64 838.64
1,370.00
531.36 63.36
资产总计 1,370.01 1,370.01 2,025.06 655.05 47.81

资产增值原因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增值。

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熔铸耐火材料、保温材料及相关技术服 务。

四、出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2、都江堰瑞泰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5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2474.94万元 人民币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5%,都江堰飞峰以经评估的土地使用权、机器 设备、原材料等经营性资产2025.06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5%。

  • 3、合资公司组织结构

合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本公司推荐3 名,其中1 名为董事长;都江堰飞峰推荐 2 名,其中1 人为副董事长。监事会由3 名监事组成。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的权力和义务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执行。

4、 经营管理机构

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具体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和 管理办法由总经理制定后报董事会批准实施。

5、合资公司成立以后,都江堰飞峰将停止经营与合资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 务。

6、违约条款、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即构成

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在当事人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或争端,应由争执双方 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端,如果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 提起诉讼。

协议由股东各方签字盖章,并得到瑞泰科技董事会批准后正式生效。 五、合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都江堰瑞泰科技有限公司的设立使瑞泰科技的品牌和技术优势与都江堰飞 峰的地域优势有效的结合,充分满足西南地区建材、轻工、医药、电子、玻纤、 化工等行业对中档熔铸耐火材料的需求,并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 经营业绩,提高公司的收益水平,加大股东回报。

都江堰瑞泰科技有限公司的定位为中档产品,瑞泰科技湘潭分公司的定位是 中高档市场和国外市场生产基地。这将使公司目前的客户群和市场得以延伸,提 高公司在玻璃熔窑熔铸耐火材料全窑配套市场的竞争优势,扩大市场份额,增加 市场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公司行业地位。

虽然公司已经对该项目可行性进行了必要的研究,仍然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 如下风险:

1、市场风险。都江堰瑞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后能否达到预期的合资目的, 获得目标市场仍需要一段运营时间的验证,存在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2、合作方风险。本次合资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进行合作。虽然公 司已对合作方资信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但存在一定的合作方违约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07 年第一次临时会 议决议。

  • 2、出资协议书。

  • 3、都江堰飞峰电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对外投资项目资产评估报

  • 告。

特此公告。

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1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