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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tai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6
Aug 8,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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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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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网上定价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不超过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56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 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总 量为1,500万股,其中300万股(20%)已向询价对象配售,其余1,200万股将于2006 年8月9日(T日)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 承销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
3、本次发行价格为6.03元/股。
-
4、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均可参加网上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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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发行的申购。
5、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 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1,200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总量)。 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 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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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网上定价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瑞泰科技”,申购代码为“00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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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次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8、本公告仅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有关事项向投资者作简要说明,不构成 针对本次发行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股票发行情况,请仔细 阅读《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全文, 该意向书摘要已刊登在2006年7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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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招股意向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9、有关本次发行的网下配售情况,投资者可查阅刊登在2006年8月3日《中 国证券报》上的《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累 计投标和股票配售发行公告》和刊登在2006年8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北京 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定价及网下 配售结果公告》。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 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发行人/瑞泰科技 | 指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登记结算公司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 长江巴黎百富勤/主承销商 /保荐人 |
指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本次发行 | 指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500 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A股)之行为 |
| 网下配售 | 指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采用累计投标询价方式配售300 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
| 网上发行 | 指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1,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 行为 |
| 询价对象 | 指符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行字〔2004〕162 号文)和《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18 号———对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条件和行为的监管要求》中界定的“询价对象” 的条件,且已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名单的询价对象 |
| 配售对象 | 上述“询价对象”中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 投资产品(但信托投资公司仅限于其自营业务)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 均可参加本次发行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申购 |
| 网上申购日 | 指本次发行中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资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申购本 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的日期 |
| 元 | 指人民币元 |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份总量为1,500万股,其中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
1,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 2、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为6.03元/股,对应的发行市盈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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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81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8.61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3、申购时间:2006年8月9日(T日),在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内进行(9:
-
30-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 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
4、发行地点:全国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
5、发行对象:持有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
-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6、申购简称:“瑞泰科技”;申购代码为“002066”。
7、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2006 年7 月27 日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 2006 年7 月28 日——8 月1 日 | 推介、初步询价阶段 |
| 2006 年8 月3 日 |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公告》、《网下发行公告》 |
| 2006 年8 月3 日——8 月4 日 | 网下发行申购日 |
| 2006 年8 月4 日 | 网下缴款截止日、验资 |
| 2006 年8 月7 日 |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发行公告》 | |
| 2006 年8 月8 日 | 网下申购资金解冻并返还 |
| 网上路演 | |
| 2006 年8 月9 日 | 网上发行申购日 |
| 2006 年8 月10 日 | 冻结网上申购资金 |
| 2006 年8 月11 日 |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对有效申购进行配号 |
| 2006 年8 月14 日 | 刊登《网上申购中签率公告》 |
| 2006 年8 月15 日 |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
| 登记公司将网上募集基金划入主承销商指定帐户 | |
| 主承销商将募集资金划入发行人公司帐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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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 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本次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 间内(2006年8月9日9:30-11:30,13:00-15:00)将1,200万股“瑞泰科技” 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6.03元/股 的发行价格卖出。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申购 结束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 的到帐情况,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帐资金统计有 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 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结 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 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总量*100%/网上有效申购总量
三、申购数量的规定
1、本次网上定价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少于500 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
2、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1,200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总量)。投资者 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单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 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 均视为无效申购。
四、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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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本次“瑞泰科技”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登记结算公司深圳 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即 2006年8月9日(T日)前(含申购日)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瑞泰科技”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06年8月9 日,含该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 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 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 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五、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 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06年8月10日(T+1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登记结算公司深 圳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确因结算银行原因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账的,须 在该日提供划款凭证,并确保2006年8月11日(T+2日)上午12:00前申购资金到 账。2006年8月11日(T+2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 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保荐人(主承销商)会 同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及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申购 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 资报告。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依据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包括按规定提 供已划款凭证部分)确认有效申购,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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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 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06年8月14日(T+3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 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06年8月14日(T+3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 时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06年8月14日(T+3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 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06年8月15日(T+4日)在《中国 证券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六、结算与登记
1、2006年8月10日(T+1日)至2006年8月14日(T+3日)(共三个工作日), 全部申购资金由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资金 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深交 所、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06年8月14日(T+3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 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 交易网点。
3、2006年8月15日(T+4日),由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 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 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划至保荐人 (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收到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 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 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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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大凡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乙21 号 联系人:朱爱华 电话:010-51167282 传真:010-65749477 (二)主承销商: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格平
地址:上海市浦东区世纪大道88 号金茂大厦4901 室
电话:021-38784899-823/833/837/883/885 传真:021-50495600、50495602 联系人:吴渊学、王茜、刘伟亭、孙亮、丁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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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网上定价发行公告的盖章页)
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6 年8 月8 日 2006 年8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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