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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tai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1
Mar 2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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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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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 内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忠实、 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了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各次股东会、董事会及 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 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201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对各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股东大会
2010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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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公司2010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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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意见:
1、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大股东占用资金事项,与其他关联方资金事项 属于正常经营需要且已经履行了相关的法律程序。
2、对公司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1)截至2009年12月31日,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 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
(2)2009年3月13日,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都 江堰瑞泰提供4,000万元贷款担保的议案》。
(3)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都江堰瑞泰科技有限公司银行 贷款担保金额为2,500万元。目前贷款无逾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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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履行了法 定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节约了财务费用,满足了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 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对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 情况。
4、对公司续聘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0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已严格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 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09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5、对2009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09年度严格按照 《高管人员经营业绩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2009年度经营业绩和贡献等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薪酬发放的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6、对公司2010年预计重大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0年预计重大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实行了回避。公司2010 年预计重大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将经过公开招投标的程 序,采用市场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二)在公司2010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0年上半年度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0年上半年度认真贯彻执行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 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0年6月30日的 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 股股东占用资金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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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的进行信息披露。
(二)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作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充分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三)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薪 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依据公司《高管人员经营业绩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相 关规定,对2009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确认其薪酬、 奖金情况,并报董事会审议。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本人的联系方式为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以上是本人在201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此我对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 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极大的协助和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聂祚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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