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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tai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1
Mar 2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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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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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 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忠实、诚信、勤勉地履 行职责,按时出席了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各次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对 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0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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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席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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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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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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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亲自出席了三届十六次、第十七次、第十八次、第十九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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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授权委托出席三届十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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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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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大会
2010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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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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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公司2010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
见:
- 1、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大股东占用资金事项,与其他关联方资金事项属于正
常经营需要且已经履行了相关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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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公司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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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2009年12月31日,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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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
- (2)2009年3月13日,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都江堰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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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提供4,000万元贷款担保的议案》。
(3)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都江堰瑞泰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担 保金额为2,500万元。目前贷款无逾期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履行了法定决策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节约了财务费用,满足了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全 体股东的利益。
3、对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对公司续聘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0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已严格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 执业能力胜任,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大信会计 师事务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5、对2009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09年度严格按照 《高管人员经营业绩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根据 2009年度经营业绩和贡献等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6、对公司2010年预计重大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0年预计重大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实行了回避。公司2010年预计重大日 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将经过公开招投标的程序,采用市场定价原则, 未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二)在公司2010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2010年上 半年度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0年上半年度认真贯彻执行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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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0年6月30日的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与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及其他关联方非 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 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进行信息 披露。
(二)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 求,认真作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充分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三)任职公司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召开的工作会议,仔细审阅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2010 年一季度报告》、《2010年半年度报告》、《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认真审查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等相关事项,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和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同 意将上述定期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本人的联系方式为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以上是本人在201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此我对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 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极大的协助和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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