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Ruitai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9
Feb 20, 2009
54128_rns_2009-02-20_8f6b1e08-1cbf-4de1-a2c0-fc319b407823.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08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0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08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程序,合法有效,故2008年度无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 议的情况。2008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列席 2007 年度股东大会、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无缺席董事会、授权委托参加董事会的情况,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 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08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 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核查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 picture [415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一)在 2008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以下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1、200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1)截止报告期末(2007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余额为0元。
(2)截至2007年12月31日,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 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3)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都江堰瑞泰科技有限公司向成都中小企业信用 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以土地使用权及部分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 向成都市商业银行都江堰支行银行申请2000万元综合授信的事项已按照公司章 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律程序。
(4)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 2、对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07年公司董事会拟以公司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6,000万股为基数,按10:5 的比例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现金分配。现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07年度出于扩大再生产考虑,进行转增股本,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是符 合广大股东长远利益和公司发展实际的,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关于2007年度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2007 年度公司能严格按照制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考核激励 规定等执行,制定制度、考核激励规定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1)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董事候选人提名程 序合法有效。
(2)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 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 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3)同意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在 2008 年 7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公司 2008
==> picture [415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年重大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08年重大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实行了回避。该项关联交易经过 公开招投标的程序,定价符合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全体股东是公 平的。
(三)在2008年8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公司聘用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08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是根据 《关于开展中央企业 2008 年度财务抽查审计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08】 26 号要求做出的决定,此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自上市后,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 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保证2008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公平。
2、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定的《投资 者关系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 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四、其他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落实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2008年上市 公司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公司2008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跟踪调查,审阅了会 计报表,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和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2008年度 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
2、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没有提议聘用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4、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 picture [415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人的联系方式为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最后,感谢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我们2008年的工作中给予了极大的协助和配
合。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曲选辉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 picture [415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