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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tai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Nov 19, 2012
54128_rns_2012-11-19_afd62172-4b26-462c-a9ab-8511b3a94695.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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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查,我 们对公司更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由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主要审计人员均已加入 “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不再聘请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同时,经考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公司 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服务,服务期至2012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结束。
二、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换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更换 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 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3、同意将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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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雷前治 胡金亮 聂祚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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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