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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tai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1

Aug 2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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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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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做为瑞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 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进行仔细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的对外担保全部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5,000万元,实际担保余 额为人民币13,275.76万元,占公司本报告期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2.77%。

(二)报告期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均已按照《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 程序,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没有明显 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事项,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 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 保。除前述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截止报告日公司无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 保,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控股子公司也未发 生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雷前治 胡金亮 聂祚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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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做为瑞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 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进行仔细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为子公司郑州瑞泰耐火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其正常 生产经营的需要。此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为郑州瑞泰耐火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2,000万元 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一年。

独立董事签名:


雷前治 胡金亮 聂祚仁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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