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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tai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07
Jul 15, 2008
54128_rns_2008-07-15_5a229cfc-0d08-4031-8d05-2817bd886066.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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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08A3002-2
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非公开增发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 告作为贵公司申请非公开增发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材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 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 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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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07 年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八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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