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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ENTEX IND.LTD Annual Report 2021

Jul 12, 2022

52234_rns_2022-07-12_5e17bc36-5445-4994-8c36-c9a0b11a48da.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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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開會程序 01
貳、開會議程 02
報告事項 03
承認事項 07
討論事項 10
選舉事項 11
其他議案 12
臨時動議 12
參、附件
一、會計師查核報告書暨民國110 年度財務報表 13
二、公司章程修訂條文對照表 34
三、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修訂條文對照表 36
四、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41
五、董事解除競業禁止明細 42
肆、附錄
一、「公司章程」 43
二、「股東會議事規則」 51
三、「董事選舉辦法」 54
四、本公司董事持股情形 56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111 年股東常會程序

壹、宣佈開會
貳、主席致詞
參、報告事項
肆、承認事項
伍、討論事項
陸、選舉事項
柒、其他議案
捌、臨時動議
玖、散會

1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111 年股東常會議程

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 時 間:中華民國 111 6 23 ( 星期四 ) 上午九時

  • 地 點:台北市八德路二段 260 3 樓中影八德大樓

  • 壹、 主席致詞

  • 貳、 報告事項:

  • 一、 本公司 110 年度營業報告。

  • 二、 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 110 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 三、 本公司 110 年度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 參、 承認事項:

  • 一、 本公司 110 年度決算表冊案。

  • 二、 本公司 110 年度盈餘分派議案。

  • 肆、 討論事項 :

  • 一、 本公司章程修訂案。

  • 二、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修訂案。

  • 伍、 選舉事項:

  • 一、 本公司補選獨立董事。

  • 陸、 其他議案:

  • 一、 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 柒、 臨時動議

  • 捌、 散會

2

【報告事項】

一、 本公司 110 年度營業報告,報請 公鑒。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110 年度營業報告書

  敬愛的各位股東女士、先生們,大家好:

現在為各位報告本公司 110 年度營業概況及損益概況如下: 一 ( ) 全公司營業及損益概況報告:

本公司 110 年度合併之營業收入為新台幣 ( 以下同 )26.96 億元、營 業毛利為 9.45 億元、本期淨利為 156.41 億元,每股盈餘為 22.49 元。

自疫情發生後,全世界都受到疫情影響,部分經濟活動亦受到嚴 重衝擊,國內外消費市場呈現低迷狀況。本公司相關業務之業績亦受 到疫情起伏的影響, 110 年合併營業收入與前一年度持平。然公司經 營階層面對如此嚴峻之挑戰,仍努力以拉高利潤率及減少支出方式維 持公司之獲利。隨著世界各國大力推展疫苗接種,歐美國家逐漸放寬 境內管制,將可帶動全球市場需求,促進景氣的反彈。

營業外收入主要為直接及間接透過潤成投控認列南山人壽之利 益。另因 110 年受到股債金融資產評價下跌之影響,南山人壽淨值大 幅減少,本公司亦按持有比例認列南山人壽帳上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 失。

( ) 未來展望:

品牌代理之零售業務,除原有代理之國際知名服飾品牌外, 107 年 引進知名的英國百年茶品牌 Whittard of Chelsea ,已建立市場知名度, 未來將續展店,將品牌規模做大。營銷方面仍持續拓展潛力佳的新銷 售點,並提升各品牌櫃位的單點營運績效。另也於品牌官網及多個線 上購物平台進行銷售,提供顧客便利的購物選擇。長遠目標,將藉由 整合資源開發更多具競爭力商品和品牌,逐步增加零售業務佔比。

3

紡織成衣貿易方面,以透過產品開發設計與整合服務優勢,深耕
主力客戶及持續開發歐美知名品牌客戶,來提升業務收入。同時透過
供應商策略聯盟,擴大機能性產品與針織市場,以爭取更多客源及訂
單量。往後本公司仍將藉由不斷的創新開發以順應市場與產品的快速
變化,並協同客戶開發設計的服務,創造附加價值與差異化,厚實競
爭力。

量販業務方面,配合近年來網際網路與行動網路的蓬勃發展,消 費者也改變其購物習慣,在銷售方面已開始推動線上購物平台,增加 線上銷售能力,在促銷活動上則透過通訊軟體建立官方平台提升顧客 來店頻率,並發展 E-business 模式,與外送平台業者合作增加生鮮外 送服務,提供顧客更多元化的選擇,同時運用聯合採購優勢,期許業 績能維持穩定成長。

營建事業方面,秉持著「誠信踏實、品質第一、穩健開發」為原
則,適度保有土地存貨,穩健開發辦公或住宅大樓。
轉投資事業仍將在「保守審慎評估、權衡效益風險」之原則下慎
選投資標的,從事國內外之投資,為本公司開創多角化的獲利來源,
增加本公司的獲利能力。
相信藉著本公司長期累積的基礎及全體同仁的努力,未來的一年
亦必然能為公司開創契機、創造利潤。希望各位股東仍能秉持一貫的
支持與鼓勵,為公司長期穩定的獲利共同努力。
董事長:徐盛育經理人:徐志漳會計主管:張秀燕

==> picture [41 x 4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 110 年度決算報告,報請 公鑒。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一一0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等決算表冊,其中財務
報表業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張淑瓊會計師及杜佩玲會計師查核完
竣,並出具查核報告書。上述一一0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等決算表
冊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適切,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
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繕具報告。
  敬  請
鑒  察
  此  致
本公司一一一年股東常會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王泰昌

==> picture [72 x 3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中 華 民 國 一一一 年  三  月 十五 日

5

==> picture [214 x 4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會造具一一0年度盈餘分派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適
切,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繕具報
告。
  敬  請
鑒  察
  此  致
本公司一一一年股東常會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王泰昌

==> picture [72 x 3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中 華 民 國 一一一 年 五 月 四日
  • 三、本公司 110 年度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報請 公鑒。 依本公司章程第卅四條規定,就 110 年度稅前淨利提撥 0.3% 員工酬 勞,計新台幣 47,659,840 元,全數以現金方式發放。

6

【承認事項】

一 第 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本公司 110 年度決算表冊,提請 承認案。

  • 說 明:

  • 一、本公司 110 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 3 4 頁)及財務報 表(請參閱本手冊第 13 33 頁附件一)等決算表冊業已編製完 成。

  • 二、本公司 110 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委託「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張淑 瓊會計師及杜佩玲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

  • 三、各項決算表冊經審計委員會審查完竣,並出具審查報告書在案。 四、敬請大會通過。

  • 決 議:

7

第 二 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本公司 110 年度盈餘分派議案,提請 承認。
說明:
  • 一、本公司期初未分配盈餘為新台幣 40,250,346,374 元,經加計本期 稅後淨利、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 並提列 10% 法定盈餘公積後,本期可分配盈餘為新台幣 54,490,458,985 元。

  • 二、今依公司章程及相關法令規定,擬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 3,671,593,860 元,每股新台幣 5 元。依財政部 87 4 30 日 台財稅第 871941343 號函規定,分配盈餘時應採個別辨認方式, 本年度盈餘係優先分配 110 年度可分配盈餘。茲檢附盈餘分派 表,請詳見次頁。

  • 三、本公司如嗣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註銷或其他等因素, 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股東配息率發生變動時,授權董事會調整 之。

  • 四、本案俟提請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及發放日。 五、敬請大會通過。

  • 決 議:

8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0年度盈餘分派表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一、期初未分配盈餘 40,250,346,374
二、本期稅後純益
加: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
配盈餘之數額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利益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之變動數

82,451,331
153,391,194
18,843,149
15,567,661,672
254,685,674
調整後未分配盈餘 56,072,693,720
三、提列10%法定盈餘公積 (1,582,234,735)
四、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54,490,458,985
五、分派項目:
現金股利(新台幣5/)
3,671,593,860
六、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 50,818,865,125
董事長:徐盛育經理人:徐志漳會計主管:張秀燕

==> picture [41 x 4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9

【討論事項】

一
第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本公司 公司章程修訂案,提請 討論。

說明:
  • 一、為配合主管機關修訂公司法中有關視訊召開股東會之規定及明 確本公司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方式,故擬修訂「公司章程」中相 關之條文,修訂條文請參閱本手冊第 34 35 頁附件二。

  • 二、敬請大會通過。

決議:

==> picture [265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案 由: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修訂案,提請 討論。
說明:
  •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1 1 28 日金管證發字第 1110380465 號令規定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部分條文,修訂條文 請參閱本手冊第 36 40 頁附件三。
二、敬請大會通過。
決議:

10

【選舉事項】

一
第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本公司補選獨立董事,提請 選舉。
說明:
  • 一、本公司前於 110 7 30 日股東常會選舉董事 9 席,其中獨立 董事 3 席,因獨立董事辭任一席,故提請補選。

  • 二、本次補選獨立董事任期自 111 6 23 日起至 113 7 29 日止,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請參閱本手冊第 41 頁附件四。

  • 三、敬請選舉。

選舉結果:

11

【其他議案】

一 第 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 討論。
說明:
  • 一、依公司法第 209 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 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 二、為配合本公司業務持續拓展之需求,擬提請股東會同意並解除董 事競業禁止之限制,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之內容請參閱本手 冊第 42 頁附件五。

  • 三、敬請大會通過。

  • 決 議:

【臨時動議】

【散會】

12

【附件一】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1)財審報字第21004285 號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潤泰全球集團」)民國110 年及109 年
12 月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0 年及109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合併綜
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
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
他事項段),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
足以允當表達潤泰全球集團民國110年及109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10 年及109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
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
與潤泰全球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
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
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潤泰全球集團民國110 年度合併財務
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
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潤泰全球集團民國110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13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餘額計算之正確性

事項說明

民國110 年12 月31 日潤泰全球集團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為新台幣116,085,784
仟元,占合併資產總額之78.291%。有關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
表附註四(十五);會計項目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六(七)。
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遍佈國內外且涉及多層級並交叉持股,實屬較為複雜之計算,
且金額重大須投入較多人力進行查核工作,因此本會計師認為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餘額計
算之正確性為本年度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已執行之查核程序彙總說明如下:

1. 評估管理階層對於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內部控制及其會計處理之一致性。

2. 取得管理階層提供之投資損益及權益科目計算表及被投資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之年度財務報表,重新計算投資損益及權益科目金額,確認已適當入帳。

其他事項-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潤泰全球集團合併財務報表之部分子公司及部分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其
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
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
告。前述子公司民國110年及109年12月31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6,328,229仟元及
新台幣19,470,076仟元,分別占合併資產總額之4.268%及12.670%,民國110年及109年1
月1日至12月31日之營業收入淨額分別為新台幣321,149仟元及新台幣285,807仟元,分
別占合併營業收入淨額之11.912%及10.445%。另前述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民國110
年及109年12月31日之相關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餘額分別為新台幣775仟元及新台幣0仟
元,分別占合併資產總額之0.000%及0.000%,民國110年及1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採
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及其他綜合損益分別為新台幣(7,225)仟元
及新台幣(1,755)仟元,分別占合併綜合損益之1.000%及0.005%。

14

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110 年及109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
出具無保留意見加其他事項段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
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
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
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潤泰全球集團繼續經營之能
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潤泰全球
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潤泰全球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
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
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
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 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 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 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 其目的非對潤泰全球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潤泰 全球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 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 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 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潤泰全球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15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 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 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 見。

  •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

  • 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

  • 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 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潤泰全球集團民國110 年度合併財務
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
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
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 picture [288 x 12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0990042602 號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4)台財證(六)第13377 號

==> picture [253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6

潤 泰 全 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10 年及109 年12 月31 日

附註

()
()
()
()及十二()
()、七及十二
()

()及八
()
()、七及八
()及八
()、七及八
()及八
()
()(十一)及八
(十二)
(三十二)
(十三)
(續 次
1101231


%
$
12,670,498
9
1,303,338
1
280
-
186,438
-
816
-
12,560
-
9,147
-
-
-
749,931
-
72,061
-
576
-
15,005,645 10
2,695,926
2
8,107,838
5
874,083
1
116,085,784 78
1,667,279
1
200,697
-
2,319,524
2
388,325
-
863,054
1
65,726
-
133,268,236 90
$
148,273,881 100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91231


%
$
19,164,077 12
-
-
287
-
171,936
-
2,490
-
9,070
-
9,413
-
27,989
-
2,424,726
2
33,814
-
474
-
21,844,276 14
2,334,021
2
11,190,047
7
888,117
1
113,881,370 74
1,703,830
1
65,805
-
633,434
-
398,817
-
665,035
1
67,297
-
131,827,773 86
$
153,672,049 100


$
12,670,498
1,303,338
280
186,438
816
12,560
9,147
-
749,931
72,061
576
15,005,645
2,695,926
8,107,838
874,083
116,085,784
1,667,279
200,697
2,319,524
388,325
863,054
65,726
133,268,236
$
148,273,881
頁)


$
19,164,077
-
287
171,936
2,490
9,070
9,413
27,989
2,424,726
33,814
474
21,844,276
2,334,021
11,190,047
888,117
113,881,370
1,703,830
65,805
633,434
398,817
665,035
67,297
131,827,773
$
153,672,049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11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流動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1200
其他應收款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130X
存貨

1410
預付款項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755
使用權資產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1780
無形資產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XXX
資產總計

17

潤 泰 全 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10 年及109 年12 月31 日
泰 全 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10 年及109 年12 月31 日

負債及權益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01231 1091231
附註


%

%
(十四)及八
$
1,100,000
1 $
2,287,700
2
(十五)及八
2,277,271
1
1,069,319
1
(二十四)
24,348
-
22,597
-
13,195
-
13,654
-

88,380
-
50,131
-
189,613
-
201,279
-

18,485
-
14,278
-
(十六)
283,501
-
274,292
-

13,800
-
14,696
-
924,895
1
1,354,953
1
()
52,523
-
28,337
-
(十七)及八
1,435,000
1
3,237,500
2
14,296
-
14,798
-
6,435,307
4
8,583,534
6
(十七)及八
29,447,395
20
26,262,231 17
(三十二)
1,493,881
1
2,397,048
2
()
149,207
-
38,446
-
(十八)
761,514
1
784,296
-
31,851,997
22
29,482,021 19
38,287,304
26
38,065,555 25
(二十)
7,343,188
5
5,648,606
4
(二十一)
12,891,155
8
12,853,500
8
(二十二)
3,019,067
2
2,245,751
1
854,068
1
854,068
1
56,072,695
38
43,847,965 28
(二十三)
27,333,752
18
40,706,367 27
(二十)
(
552,479 )
- (
552,479)
-
106,961,446
72
105,603,778 69
(三十三)
3,025,131
2
10,002,716
6
109,986,577
74
115,606,494 75

十一
$
148,273,881
100 $
153,672,049 100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2150
應付票據
2160
應付票據-關係人

2170
應付帳款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2200
其他應付款

222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2XXX
負債總計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3110
普通股股本

3200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350
未分配盈餘
3400
其他權益

3500
庫藏股票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36XX
非控制權益

3XXX
權益總計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之期後事項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徐盛育 經理人:徐志漳
會計主管:張秀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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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泰 全 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110 年及109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10 109
項目 附註 %
%
4000 營業收入 (二十四)及七 $ 2,695,981 100 $ 2,736,394 100
5000 營業成本 (二十五)
(三十)(三十一)
及七 ( 1,750,759) ( 65 ) ( 1,760,674 ) ( 64 )
5900 營業毛利 945,222 35 975,720 36
營業費用 (三十)
(三十一)
6100 推銷費用 ( 629,155) ( 23 ) ( 637,285 ) ( 23 )
6200 管理費用 ( 279,563) ( 11 ) ( 285,420 ) ( 11 )
645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損失) 十二() 1,659 - ( 750 )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907,059) ( 34 ) ( 923,455 ) ( 34 )
6900 營業利益 38,163 1 52,265 2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二十六)及七 38,036 1 188,071 7
7010 其他收入 (二十七)及七 201,794 8 286,102 1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二十八) ( 48,620) ( 2 ) ( 181,890 ) ( 7 )
7050 財務成本 (二十九) ( 326,658) ( 12 ) ( 335,907 ) ( 12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
合資損益之份額 16,009,279 594 9,441,558 345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5,873,831 589 9,397,934 344
7900 稅前淨利 15,911,994 590 9,450,199 346
7950 所得稅費用 (三十二) ( 271,363) ( 10 ) ( 1,358,850 ) ( 50 )
8200 本期淨利 $ 15,640,631 580 $ 8,091,349 296
(續 次 頁)

19

泰 全 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110 年及109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10 109
項目 附註 %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十九) $ 4,556 - $ 994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
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
價損益 ( 1,355,989) ( 50 ) ( 894,919 ) (
33 )
832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二十三)
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458,914 17 ( 214,001 ) (
8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 (三十二)
199,103 7 137,860
5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 693,416) ( 26) ( 970,066 )( 36)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兌換差額 ( 491,816) ( 18 ) ( 1,044,469 ) (
38 )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二十三)
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13,974,084) ( 518 ) 28,260,870 1033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 (三十二)
得稅 241,319 9 ( 275,264 )( 10)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總額 ( 14,224,581) ( 527) 26,941,137
985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14,917,997) ( 553) $ 25,971,071
949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722,634 27 $ 34,062,420 1245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15,567,663 577 $ 7,908,311
289
8620 非控制權益 $ 72,968 3 $ 183,038
7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2,445,939 91 $ 34,863,818 1274
8720 非控制權益 ( $ 1,723,305) ( 64) ( $ 801,398 )( 29)
每股盈餘 (三十四)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22.49 $ 11.42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22.47 $ 11.42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徐盛育 經理人:徐志漳 會計主管:張秀燕

==> picture [41 x 4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

單位:新台幣仟元


益 權


10,856,405
$
84,325,616
183,038
8,091,349
984,436 )
25,971,071
801,398 )
34,062,420
-
-
-
-
- (
2,824,303 )
-
77,409
-
21,703
- (
84 )
-
-
- (
3,976 )
52,291 ) (
52,291 )
10,002,716
$ 115,606,494
10,002,716
$ 115,606,494
72,968
15,640,631
1,796,273 ) (
14,917,997 )
1,723,305 )
722,634
-
-
- (
1,129,721 )
-
-
-
30,963
-
4,364
-
6,123
-
-
5,254,280 ) (
5,254,280 )
3,025,131
$ 109,986,577


票 總
計 非
552,479 )
$
73,469,211
$
-
7,908,311
-
26,955,507 (
-
34,863,818 (
-
-
-
-
-(
2,824,303 )
-
77,409
-
21,703
-(
84 )
-
-
-(
3,976 )
-
- (
552,479 )
$ 105,603,778
$
552,479 )
$ 105,603,778
$
-
15,567,663
-(
13,121,724 ) (
-
2,445,939 (
-
-
-(
1,129,721 )
-
-
-
30,963
-
4,364
-
6,123
-
-
-
- (
552,479 )
$ 106,961,446
$
會計主管:張秀燕


益 庫
13,579,683 (
$
- 27,048,822 27,048,822 - - - - - 4,255 ) 86,093 3,976 ) - 40,706,367 (
$
40,706,367 (
$
- 13,204,176 ) 13,204,176 ) - - - - - 15,048 ) 153,391 ) - 27,333,752 (
$
潤 泰 全 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10 年及109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



餘 其
12,754,472
$
1,626,973
$
34,224,178
$
6,187,778
$
-
-
-
7,908,311
-
-
-(
93,315 )
-
-
-
7,814,996
-
618,778
-(
618,778 )
-
- (
33,370,110 )
33,370,110
-
-
-(
2,824,303 )
77,409
-
-
-
21,703
-
-
-
84 )
-
-
4,255 (
-
-
-(
86,093 )
-
-
-
- (
-
-
-
-
12,853,500
$
2,245,751
$
854,068
$
43,847,965
$
12,853,500
$
2,245,751
$
854,068
$
43,847,965
$
-
-
-
15,567,663
-
-
-
82,452 (
-
-
-
15,650,115 (
-
773,316
-(
773,316 )
-
-
-(
1,129,721 )
-
-
-(
1,694,582 )
30,963
-
-
-
4,364
-
-
-
2,328
-
-
18,843 (
-
-
-
153,391 (
-
-
-
-
12,891,155
$
3,019,067
$
854,068
$
56,072,695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徐志漳


本 資
5,648,606
$
- - - - - - - - -( - - - 5,648,606
$
5,648,606
$
- - - - - 1,694,582 - - - - - 7,343,188
$

註 普
109 年 度 109 年1 月1 日餘額
$
本期淨利
六(二十二)(三十三)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二十二)(二十三)(三
十三)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08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六(二十二)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子公司獲配母公司現金股利
六(二十一)
股東未提領之逾期股利
六(二十一)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六(二十一)(二十二)(二
十三)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六(二十二)(二十三)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二十三)
非控制權益減少
六(三十三)
109 年12 月31 日餘額
$
21
110 年 度 110 年1 月1 日餘額
$
本期淨利
六(二十二)(三十三)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二十二)(二十三)(三
十三)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09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六(二十二)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股票股利 子公司獲配母公司現金股利
六(二十一)
股東未提領之逾期股利
六(二十一)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六(二十一)(二十二)(二
十三)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六(二十二)(二十三) 非控制權益減少
六(三十三)
110 年12 月31 日餘額
$
董事長:徐盛育
潤 泰 全 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110 年及109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附註
110 年 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15,911,994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三十)
110,022
攤銷費用
六(三十)
3,264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損失
六(三十)
(
1,659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利益 六(二十八)
(
143,521 )
金融資產減損迴轉利益
六(二十八)
-
利息費用
六(二十九)
326,658
股利收入
六(二十四)
(二十七)
(
281,027 )
利息收入
六(二十六)
(
38,036 )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六(七)
(
16,009,279 )
處分投資利益
六(二十八)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六(二十八)
(
18,023 )
報廢投資性不動產損失
六(二十八)
7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迴轉利益
六(二十八)
-
報廢無形資產損失
六(二十八)
-
租賃修改利益
六(二十八)
-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六(三)
(
201,076 )
外幣兌換淨損失
159,77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67,664 )
應收票據
7
應收票據-關係人
-
應收帳款
(
12,750 )
應收帳款-關係人
1,512
其他應收款
(
6,936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266
存貨
178,973
預付款項
(
38,308 )
其他流動資產
(
102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合約負債
1,751
應付票據
38,249
應付票據-關係人
(
459 )
應付帳款
(
11,492 )
應付帳款-關係人
4,222
其他應付款
21,824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
896 )
其他流動負債
(
502 )
淨確定福利負債(表列「其他非流動負
債」)
(
6,152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
(
279,360 )
收取之利息
42,149
支付之利息
(
329,966 )
支付之所得稅
(
1,362,351 )
退還之所得稅
28,083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901,445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9 年 度
$
9,450,199
105,235
4,003
750
(
141,187
(
991
335,907
(
410,050
(
188,071
(
9,441,558
(
3,976
(
16,258
4
(
44
1,923
(
81
(
109,782
329,377
(
353,834
15
129
32,703
1,272
39,955
1,020
179,645
25,721
294
8,607
(
7,170
28,243
(
134,790
7,459
(
29,131
(
3,702
(
1,002
(
5,589
(
4,326
(
299,081
194,137
(
330,315
(
7,616

2,229
(
440,646
(續 次 頁)

22

潤 泰 全 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110 年及109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附註
110 年 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退回成本 六(四)
$
-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六(五)
(
10,023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六(五)
173,409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以投資成本配發股利
六(五)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減資退回股款
六(五)
127,438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七)
(
90,800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三十五)
(
16,463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8,099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六(三十五)
(
759 )
取得無形資產
六(三十五)
(
2,010 )
處分無形資產
-
存出保證金減少(表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227
預付設備款增加(表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
476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233 )
收取之股利
667,794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866,203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增加
六(三十六)
(
1,187,700 )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六(三十六)
1,210,000
舉借長期借款
六(三十六)
33,220,000
償還長期借款
六(三十六)
(
31,837,500 )
存入保證金增加(表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三十六)
47,929
存入保證金減少(表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三十六)
(
60,003 )
租賃本金償還
六(九)(三十六)
(
52,188 )
發放現金股利
六(二十一)
(二十二)
(
1,098,758 )
非控制權益淨變動數
六(三十三)
(
5,254,280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5,012,500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445,837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
6,493,579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9,164,077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2,670,498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9 年 度
$
991
(
1,954
210,618
122,503
-
(
578,247
(
80,500
(
72,871
16,258
(
553
-
230
3,984
(
286
(
689
667,894
287,378
884,500
-
28,270,000
(
26,945,000
62,485
(
65,160
(
52,166
(
2,746,894
(
52,291
(
644,526
(
957,801
(
1,755,595
20,919,672
$
19,164,077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picture [52 x 5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徐盛育
經理人:徐志漳 會計主管:張秀燕

==> picture [41 x 4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3

(111)財審報字第21004284 號

會計師查核報告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潤泰全球公司」)民國110年及109年12 月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0 年及109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個體綜合損
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
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
他事項段),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
製,足以允當表達潤泰全球公司民國110 年及109 年12 月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
國110 年及109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
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
與潤泰全球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
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
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潤泰全球公司民國110 年度個體財務
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
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潤泰全球公司民國110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24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餘額計算之正確性

事項說明

民國110 年12 月31 日潤泰全球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為新台幣120,027,547
仟元,占資產總額之82.555%。有關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
註四(十四);會計項目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六(七)。
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遍佈國內外且涉及多層級並交叉持股,實屬較為複雜之計算,
且金額重大須投入較多人力進行查核工作,因此本會計師認為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餘額計
算之正確性為本年度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已執行之查核程序彙總說明如下:

1. 評估管理階層對於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內部控制及其會計處理之一致性。

2. 取得管理階層提供之投資損益及權益科目計算表及被投資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之年度財務報表,重新計算投資損益及權益科目金額,確認已適當入帳。

其他事項 - 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上開個體財務報表之部分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其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
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個體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
有關該等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110年及109年
12月31日對前述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餘額為新台幣3,473,830仟元及9,668,398仟元,
占資產總額之2.389%及6.723%,民國110年及1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前述公司之採用
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及其他綜合損益為新台幣
(1,749,716)仟元及新台幣(881,855)仟元,占綜合損益之71.536%及2.529%。

25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
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
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潤泰全球公司繼續經營之能
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潤泰全球
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潤泰全球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
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
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
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 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 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 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 其目的非對潤泰全球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潤泰 全球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 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 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

26

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潤泰全球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 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潤泰全球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 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個體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個 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
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
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
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潤泰全球公司民國110 年度個體財務
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
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
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 picture [283 x 14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0990042602 號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4)台財證(六)第13377 號

==> picture [253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7

潤 泰 全 潤 泰 全 球 股 份 有 限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民國110 年及109 年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0 年 12 月 31 日 109 年 12 月 31
資 產 附註 %金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9,938,857 7 $ 6,509,574 4
11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五)
之金融資產-流動 1,303,338 1 - -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六(二) 280 - 287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二)及十二(三) 153,848 - 148,287 -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六(二)、七及十二
(三) 9,557 - 5,319 -
1200 其他應收款 5,538 - 3,747 -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4,491 - 9,462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 - 27,989 -
130X 存貨
六(三)及八 604,659 - 2,287,462 2
1410 預付款項 13,176 - 23,716 -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250 - 204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2,043,994 8 9,016,047 6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四)
產-非流動 2,695,926 2 2,334,021 2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五)、七及八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4,929,670 3 4,734,425 3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六(六)及八
流動 874,083 1 888,117 1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七)、七及八 120,027,547 83 124,001,506 86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八)及八 1,287,610 1 1,312,408 1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九) 364,429 - 252,900 -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六(三)(十一)及八 2,255,010 1 567,101 -
1780 無形資產
六(十二) 2,320 - 1,655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三十二) 863,054 1 665,035 1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十三) 47,364 - 47,699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33,347,013 92 134,804,867 94
1XXX 資產總計 $ 145,391,007 100 $ 143,820,914 100
(續 次 頁)

28

潤 泰 全 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10 年及109 年12 月31 日
潤 泰 全 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10 年及109 年12 月31 日

負債及權益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0 年 12 月 31 日 109 年 12 月 31 日
附註


%金

%
六(十四)及八
$
1,100,000
1 $
2,287,700
2
六(十五)及八
2,277,271
1
1,069,319
1
六(二十四)
24,347
-
23,505
-
11,849
-
12,857
-

88,367
-
50,122
-
137,382
-
165,958
-

72,685
-
38,869
-
六(十六)
279,194
-
268,327
-

13,800
-
14,696
-
924,895
1
1,354,934
1
六(九)
59,497
-
36,243
-
六(十七)及八
1,435,000
1
3,237,500
2
11,056
-
11,424
-
6,435,343
4
8,571,454
6
六(十七)及八
29,447,395
20
26,262,231
18
六(三十二)
1,493,881
1
2,397,048
2
六(九)
309,090
-
219,708
-
六(十八)(十九)
743,852
1
766,695
1
31,994,218
22
29,645,682
21
38,429,561
26
38,217,136
27
六(二十)
7,343,188
5
5,648,606
4
六(二十一)
12,891,155
9
12,853,500
9
六(二十二)
3,019,067
2
2,245,751
1
854,068
1
854,068
1
56,072,695
38
43,847,965
30
六(二十三)
27,333,752
19
40,706,367
28
六(二十)
(
552,479 )
- (
552,479)
-
106,961,446
74
105,603,778
73

十一
$
145,391,007
100 $
143,820,914 100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2150
應付票據
2160
應付票據-關係人

2170
應付帳款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2200
其他應付款

222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2XXX
負債總計
權益
3110
普通股股本

3200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350
未分配盈餘
3400
其他權益

3500
庫藏股票

3XXX
權益總計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之期後事項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徐盛育 經理人:徐志漳 會計主管:張秀燕

==> picture [41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9

潤 泰 全 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110 年及109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項目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10 年 度 109 年 度
附註


%


%
六(二十四)及七
$
2,463,993
100 $
2,450,050
100
六(二十五)
(三十)(三十一)
及七
(
1,717,719) (
70 ) (
1,719,218 ) (
70 )
746,274
30
730,832
30
六(三十)
(三十一)
(
589,351) (
24 ) (
627,679 ) (
26 )
(
248,303) (
10 ) (
248,488 ) (
10 )
十二(三)
1,659
-
82
-
(
835,995) (
34 ) (
876,085 ) (
36 )
(
89,721) (
4 ) (
145,253 ) (
6 )
六(二十六)及七
23,910
1
82,116
3
六(二十七)及七
205,987
8
278,427
11
六(二十八)
(
46,822) (
2 ) (
178,527 ) (
7 )
六(二十九)
(
328,733) (
13 ) (
337,954 ) (
14 )
六(七)
16,074,331
653
9,568,243
391
15,928,673
647
9,412,305
384
15,838,952
643
9,267,052
378
六(三十二)
(
271,289) (
11 ) (
1,358,741 ) (
55 )
$
15,567,663
632 $
7,908,311
323
六(十九)
$
3,467
- $
1,343
-
六(五)
1,740,127
71
25,859
1
六(二十三)
(
1,084,931) (
44 ) (
675,797 ) (
28 )
六(三十二)
199,103
8
137,860
6
857,766
35 (
510,735 ) (
21 )
六(二十三)
(
14,220,809) (
577 )
27,741,506 1132
六(三十二)
241,319
9 (
275,264 ) (
11 )
(
13,979,490) (
568 )
27,466,242 1121
( $
13,121,724) (
533 ) $
26,955,507 1100
$
2,445,939
99 $
34,863,818 1423
六(三十三)
$
22.49 $
11.42
$
22.47 $
11.42
4000
營業收入

5000
營業成本

5900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45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損失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7010
其他收入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7050
財務成本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
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900
稅前淨利
7950
所得稅費用

8200
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


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
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
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8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
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
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總額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每股盈餘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徐盛育 經理人:徐志漳

==> picture [44 x 4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0 x 4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主管:張秀燕

30

單位:新台幣仟元

益 庫


票 權


13,579,683 ( $
552,479 )$
73,469,211
-
-
7,908,311
27,048,822
-
26,955,507
27,048,822
-
34,863,818
-
-
-
-
-
-
-
-(
2,824,303 )
-
-
77,409
-
-
21,703
18,443 )
-(
84 )
100,281
-
-
3,976 )
-(
3,976 )
40,706,367 ( $
552,479 )$ 105,603,778
40,706,367 ( $
552,479 )$ 105,603,778
-
-
15,567,663
13,204,176 )
-(
13,121,724 )
13,204,176 )
-
2,445,939
-
-
-
-
-(
1,129,721 )
-
-
-
-
-
30,963
-
-
4,364
15,048 )
-
6,123
153,391 )
-
-
27,333,752 ( $
552,479 )$ 106,961,446
會計主管:張秀燕
潤 泰 全 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10 年及109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本 資


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



餘 其
5,648,606$
12,754,472$
1,626,973$
34,224,178$
6,187,778$
-
-
-
-
7,908,311
-
-
-
-(
93,315 )
-
-
-
-
7,814,996

-
-
618,778
-(
618,778 )
-
-
-(
33,370,110 )
33,370,110
-
-
-
-(
2,824,303 )
-
77,409
-
-
-
-
21,703
-
-
-
-(
84 )
-
-
18,443 (
-
-
-
-(
100,281 )
-
-
-
-
- (
5,648,606$
12,853,500 $
2,245,751 $
854,068 $
43,847,965 $

5,648,606$
12,853,500$
2,245,751$
854,068$
43,847,965$
-
-
-
-
15,567,663
-
-
-
-
82,452 (
-
-
-
-
15,650,115 (

-
-
773,316
-(
773,316 )
-
-
-
-(
1,129,721 )
1,694,582
-
-
-(
1,694,582 )
-
30,963
-
-
-
-
4,364
-
-
-
-
2,328
-
-
18,843 (
-
-
-
-
153,391 (
7,343,188$
12,891,155 $
3,019,067 $
854,068 $
56,072,695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徐志漳

註 普
$ 六(二十二)
六(二十二)(二 十三) 六(二十二)
六(二十一) 六(二十一) 六(二十一)(二 十二)(二十三) 六(二十二)(二 十三) 六(二十三) $ $ 六(二十二)
六(二十二)(二 十三) 六(二十二)
六(二十一) 六(二十一) 六(二十一)(二 十二)(二十三) 六(二十二)(二 十三) $
109 年 度 109 年1 月1 日餘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08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子公司獲配母公司現金股利
股東未提領逾期之股利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 動數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權益工具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09 年12 月31 日餘額
110 年 度
31
110 年1 月1 日餘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09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股票股利
子公司獲配母公司現金股利
股東未提領逾期之股利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 動數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權益工具 110 年12 月31 日餘額 董事長:徐盛育
潤 泰 全 潤 泰 全 球 股 份 有 限 公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110 年及109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10 年 度 109 年 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15,838,952$ 9,267,052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三十) 103,817 99,553
攤銷費用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六(三十)
六(三十)
( 2,319
1,659 ) (
3,304
82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利
六(二十八)

金融資產減損迴轉利益
六(二十八) ( 143,521 ) (
-(
141,187 )
991 )
利息費用 六(二十九) 328,733 337,954
股利收入 六(二十七) ( 147,506 ) ( 214,745 )
利息收入 六(二十六) ( 23,910 ) ( 82,116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子公司損
六(七)
益之份額 ( 16,074,331 ) ( 9,568,243 )
處分投資利益 六(二十八) -( 3,976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迴轉利益
六(二十八)
六(二十八)
( 19,080 ) (
-(
17,315 )
44 )
報廢投資性不動產損失 六(二十八) 7 4
報廢無形資產損失 六(二十八) - 1,923
租賃修改利益 六(二十八) -( 81 )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六(三) ( 201,074 ) ( 105,941 )
外幣兌換淨(利益)損失 ( 214,559 ) 328,79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67,664 ) ( 353,834 )
應收票據 7 15
應收票據-關係人 - 142
應收帳款 ( 3,789 ) 23,743
應收帳款-關係人 ( 4,257 ) 36,172
其他應收款 ( 5,304 ) 859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5,029 ) 993
存貨 186,988 163,487
預付款項 10,540 41,733
其他流動資產 ( 46 ) 294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合約負債 842( 2,400 )
應付票據 ( 1,008 ) ( 4,696 )
應付票據-關係人 38,245 28,234
應付帳款 ( 28,576 ) ( 50,927 )
應付帳款-關係人 33,816( 10,201 )
其他應付款 23,411( 12,278 )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 896 ) 1,439
其他流動負債 ( 368 ) ( 772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6,231 ) ( 5,731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 ( 581,131 ) ( 239,867 )
收取之利息 27,423 88,897
支付之利息 ( 332,041 ) ( 332,362 )
支付之所得稅 ( 1,362,242 ) ( 7,616 )
退還之所得稅 27,989 2,015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2,220,002 ) ( 488,933 )
(續 次 頁)

32

潤 泰 全 球 股 份 有 限 公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110 年及109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10 年 度 109 年 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退回成本 六(四) $ -$ 991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六(五)
資產 ( 10,023 ) ( 1,954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六(五)
資產 173,409 61,53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六(五)
以投資成本配發股利 - 122,503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六(五)
減資退回股款 127,438 -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578,247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七) ( 90,800 ) ( 110,50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資退回股款 六(七) 181,500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三十四) ( 16,284 ) ( 72,831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8,099 16,258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六(三十四) ( 759 ) ( 553 )
取得無形資產 六(三十四) ( 2,010 ) -
處分無形資產 - 230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表列「其他非流動資
產」) ( 59 ) 2,936
預付設備款增加(表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 476 ) ( 286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225 ) ( 43 )
收取之股利 4,836,590 524,893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5,216,400( 35,073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增加 六(三十五) ( 1,187,700 ) 884,5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六(三十五) 1,210,000 -
舉借長期借款 六(三十五) 33,220,000 28,270,000
償還長期借款 六(三十五) ( 31,837,500 ) ( 26,945,000 )
存入保證金增加(表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三十五) 47,915 62,464
存入保證金減少(表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三十五) ( 60,002 ) ( 65,129 )
租賃本金償還 六(九)(三十五)( 58,607 ) ( 59,203 )
發放現金股利 六(二十二) ( 1,129,721 ) ( 2,824,303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204,385( 676,671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228,500( 321,600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3,429,283( 1,522,277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6,509,574 8,031,851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9,938,857$ 6,509,574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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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徐盛育
經理人:徐志漳 會計主管:張秀燕

==> picture [41 x 4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

【附件二】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訂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七條
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代表公
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經依法簽證
發行之。並得經台灣證券集中保管
股份有限公司之請求合併換發大面
額股票。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
製股票。
第七條
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本公司董
事三人以上簽名蓋章,經依法簽證發
行之。並得經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
有限公司之請求合併換發大面額股
票。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
票。
依公司法第
162 條之規
定,修改條文
內容。
第十四條
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開會三十日
前,臨時會之召集應於開會十五日
前,將開會之日期、地點及召集事由
通知各股東。股東會之召集程序,應
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規定辦理。
本公司股東會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
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舉行。採
行視訊股東會應符合之條件、作業程
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等相關規定,主
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十四條
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開會三十日
前,臨時會之召集應於開會十五日
前,將開會之日期、地點及召集事由
通知各股東。股東會之召集程序,應
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規定辦理。
依公司法第
172-2 條修改
後條文之規
定,增列條文
內容。
第卅四之一條
本公司年度決算表冊如有盈餘,除依
法扣繳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
虧損,次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
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
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如尚有盈餘,
應併同以前年度累積之未分配盈餘,
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經調整
依法令提列或迴轉之特別盈餘公積
後,依股東會決議保留或分配之。
本公司於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時,應依
下列方式進行提列:
1.就當期發生之帳列其他權益減項
淨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
第卅四之一條
本公司年度決算表冊如有盈餘,除依
法扣繳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
虧損,次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
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
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如尚有盈餘,
應併同以前年度累積之未分配盈餘,
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經調整
依法令提列或迴轉之特別盈餘公積
後,依股東會決議保留或分配之。
配合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
110 年3 月31
日金管證發字
第1090150022
號令之規定,
增列提列特別
盈餘公積之方
式,以茲明確。

34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
盈餘之數額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
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時,自前期
未分配盈餘提列。
2.就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
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
之特別盈餘公積。

35

【附件三】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修訂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5 條
公司取得之估價報告或會計師、律師
或證券承銷商之意見書,該專業估價
者及其估價人員、會計師、律師或證
券承銷商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未曾因違反證券交易法、公司法、
銀行法、保險法、金融控股公司
法、商業會計法,或有詐欺、背
信、侵占、偽造文書或因業務上犯
罪行為,受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之
宣告確定。但執行完畢、緩刑期滿
或赦免後已滿三年者,不在此限。
二、與交易當事人不得為關係人或有
實質關係人之情形。
三、公司如應取得二家以上專業估價
者之估價報告,不同專業估價者
或估價人員不得互為關係人或有
實質關係人之情形。
前項人員於出具估價報告或意見書
時,應依其所屬各同業公會之自律規
範及下列事項辦理:
一、承接案件前,應審慎評估自身專
業能力、實務經驗及獨立性。
二、執行案件時,應妥善規劃及執行
適當作業流程,以形成結論並據
以出具報告或意見書;並將所執
行程序、蒐集資料及結論,詳實登
載於案件工作底稿。
三、對於所使用之資料來源、參數及
資訊等,應逐項評估其適當性及
合理性,以做為出具估價報告或
意見書之基礎。
四、聲明事項,應包括相關人員具備
專業性與獨立性、已評估所使用
之資訊為適當且合理及遵循相關
法令等事項。

第5 條
公司取得之估價報告或會計師、律師
或證券承銷商之意見書,該專業估價
者及其估價人員、會計師、律師或證
券承銷商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未曾因違反證券交易法、公司法、
銀行法、保險法、金融控股公司
法、商業會計法,或有詐欺、背
信、侵占、偽造文書或因業務上犯
罪行為,受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之
宣告確定。但執行完畢、緩刑期滿
或赦免後已滿三年者,不在此限。
二、與交易當事人不得為關係人或有
實質關係人之情形。
三、公司如應取得二家以上專業估價
者之估價報告,不同專業估價者
或估價人員不得互為關係人或有
實質關係人之情形。
前項人員於出具估價報告或意見書
時,應依下列事項辦理:
一、承接案件前,應審慎評估自身專
業能力、實務經驗及獨立性。
二、查核案件時,應妥善規劃及執行
適當作業流程,以形成結論並據
以出具報告或意見書;並將所執
行程序、蒐集資料及結論,詳實登
載於案件工作底稿。
三、對於所使用之資料來源、參數及
資訊等,應逐項評估其完整性、正
確性及合理性,以做為出具估價
報告或意見書之基礎。
四、聲明事項,應包括相關人員具備
專業性與獨立性、已評估所使用
之資訊為合理與正確及遵循相關
法令等事項。

配合相關法
令之修訂,增
修條文內容
第 8 條
公司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設備或其使
第 8 條
公司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設備或其使
配合相關法
令之修訂,增

36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用權資產,除與國內政府機關交易、
自地委建、租地委建,或取得、處分
供營業使用之設備或其使用權資產
外,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
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應於
事實發生日前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
之估價報告,並符合下列規定:
一、因特殊原因須以限定價格、特定
價格或特殊價格作為交易價格之
參考依據時,該項交易應先提經
董事會決議通過;其嗣後有交易
條件變更時,亦同。
二、交易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
應請二家以上之專業估價者估
價。
三、專業估價者之估價結果有下列情
形之一,除取得資產之估價結果
均高於交易金額,或處分資產之
估價結果均低於交易金額外,應
洽請會計師對差異原因及交易價
格之允當性表示具體意見:
(一)估價結果與交易金額差距
達交易金額之百分之二十
以上。
(二)二家以上專業估價者之估
價結果差距達交易金額百
分之十以上。
四、專業估價者出具報告日期與契約
成立日期不得逾三個月。但如其
適用同一期公告現值且未逾六個
月,得由原專業估價者出具意見
書。
建設業除採用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
特殊價格作為交易價格之參考依據
外,如有正當理由未能即時取得估價
報告者,應於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二
週內取得估價報告,並於取得估價報
告之即日起算二週內取得前項第三
款之會計師意見。
用權資產,除與國內政府機關交易、
自地委建、租地委建,或取得、處分
供營業使用之設備或其使用權資產
外,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
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應於
事實發生日前先取得專業估價者出
具之估價報告,並符合下列規定:
一、因特殊原因須以限定價格、特定
價格或特殊價格作為交易價格之
參考依據時,該項交易應先提經
董事會決議通過;其嗣後有交易
條件變更時,亦同。
二、交易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
者,應請二家以上之專業估價者
估價。
三、專業估價者之估價結果有下列情
形之一者,除取得資產之估價結
果均高於交易金額,或處分資產
之估價結果均低於交易金額外,
應洽請會計師依會計研究發展基
金會所發布之審計準則公報第二
十號規定辦理,並對差異原因及
交易價格之允當性表示具體意
見:
(一)估價結果與交易金額差距
達交易金額之百分之二十
以上者。
(二)二家以上專業估價者之估
價結果差距達交易金額百
分之十以上者。
四、契約成立日前估價者,專業估價
者出具報告日期與契約成立日期
不得逾三個月。但如其適用同一
期公告現值且未逾六個月者,得
由原專業估價者出具意見書。
建設業除採用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
特殊價格作為交易價格之參考依據
外,如有正當理由未能即時取得估價
報告者,應於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二
週內取得估價報告及前項第三款之
會計師意見。
修條文內容

37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9 條
公司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應於事實
發生日前取具標的公司最近期經會
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作
為評估交易價格之參考,另交易金額
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
臺幣三億元以上者,應於事實發生日
前洽請會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理性
表示意見。但該有價證券具活絡市場
之公開報價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第9 條
公司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應於事實
發生日前先取具標的公司最近期經
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
作為評估交易價格之參考,另交易金
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
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應於事實發生
日前洽請會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理
性表示意見,會計師若需採用專家報
告者,應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
布之審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規定辦
理。但該有價證券具活絡市場之公開
報價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另有規
定者,不在此限。
配合相關法
令之修訂,增
修條文內容
第10 條
公司取得或處分無形資產或其使用
權資產或會員證交易金額達公司實
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
元以上者,除與國內政府機關交易
外,應於事實發生日前洽請會計師就
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見。
第10 條
公司取得或處分無形資產或其使用
權資產或會員證交易金額達公司實
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
元以上者,除與國內政府機關交易
外,應於事實發生日前洽請會計師就
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見,會計師
並應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
之審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規定辦理。

配合相關法
令之修訂,增
修條文內容
第13 條
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
其使用權資產,或與關係人取得或處
分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外之其他
資產且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
百分之二十、總資產百分之十或新臺
幣三億元以上者,除買賣國內公債、
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買
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貨
幣市場基金外,應將下列資料,先提
交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交董事會通
過後,始得簽訂交易契約及支付款項
為之:
一、取得或處分資產之目的、必要性
及預計效益。
二、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三、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
資產,依第14 條及第15 條規定
評估預定交易條件合理性之相關
第13 條
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
其使用權資產,或與關係人取得或處
分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外之其他
資產且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
百分之二十、總資產百分之十或新臺
幣三億元以上者,除買賣國內公債、
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買
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貨
幣市場基金外,應將下列資料,先提
交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交董事會通
過後,始得簽訂交易契約及支付款項
為之:
一、取得或處分資產不動產之目的、
必要性及預計效益。
二、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三、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
資產,依本處理辦法第14 條及第
15 條規定評估預定交易條件合理

配合相關法
令之修訂,調
整項次並增
修條文內容

38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資料。
四、關係人原取得日期及價格、交易
對象及其與公司和關係人之關係
等事項。
五、預計訂約月份開始之未來一年各
月份現金收支預測表,並評估交
易之必要性及資金運用之合理
性。
六、依前條規定取得之專業估價者出
具之估價報告,或會計師意見。
七、本次交易之限制條件及其他重要
約定事項。
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其直接
或間接持有百分之百已發行股份或
資本總額之子公司彼此間從事下列
交易,董事會得依第七條第一項第三
款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先行決
行,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
認:
一、取得或處分供營業使用之設備或
其使用權資產。
二、取得或處分供營業使用之不動產
使用權資產。
公司依第一項規定提報董事會討論
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
獨立董事如有反對意見或保留意見,
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
公司依第一項規定應先經審計委員
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
董事會決議,準用第6 條第三項及第
四項規定。
公司或其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司之
子公司有第一項交易,交易金額達公
司總資產百分之十以上者,公司應將
第一項所列各款資料提交股東會同
意後,始得簽訂交易契約及支付款
項。但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
其子公司彼此間交易,不在此限。
性之相關資料。
四、關係人原取得日期及價格、交易
對象及其與公司和關係人之關係
等事項。
五、預計訂約月份開始之未來一年各
月份現金收支預測表,並評估交
易之必要性及資金運用之合理
性。
六、依前條規定取得之專業估價者出
具之估價報告,或會計師意見。
七、本次交易之限制條件及其他重要
約定事項。
前項交易金額之計算,應依第28 條
第二項規定辦理,且所稱一年內係以
本次交易事實發生之日為基準,往前
追溯推算一年,已依本準則規定提交
董事會通過部分免再計入。
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其直接
或間接持股百分之百已發行股份或
資本總額之子公司彼此間從事下列
交易,董事會得依第7 條第一項第二
款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先行決
行,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
認:
一、取得或處分供營業使用之設備或
其使用權資產。
二、取得或處分供營業使用之不動產
使用權資產。
公司依第一項規定提報董事會討論
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
獨立董事如有反對意見或保留意見,
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
公司依第一項規定應先經審計委員
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
董事會決議,準用第6 條第三項及第
四項規定。

39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一項及前項交易金額之計算,應依
第28 條第二項規定辦理,且所稱一
年內係以本次交易事實發生之日為
基準,往前追溯推算一年,已依本辦
法規定提交股東會及董事會通過部
分免再計入。
第28 條
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有下列情形
者,應按性質依規定格式,於事實發
生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將相關資訊於
金管會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第一~六款 略)
七、除前六款以外之資產交易、金融
機構處分債權或從事大陸地區投
資,其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
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
上。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一)買賣國內公債或信用評等
不低於我國主權評等等級
之外國公債。
(二)以投資為專業者,於證券交
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所所
為之有價證券買賣,或於初
級市場認購外國公債或募
集發行之普通公司債及未
涉及股權之一般金融債券
(不含次順位債券),或申
購或買回證券投資信託基
金或期貨信託基金,或申購
或賣回指數投資證券,或證
券商因承銷業務需要、擔任
興櫃公司輔導推薦證券商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
櫃檯買賣中心規定認購之
有價證券。
(以下略)
第28 條
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有下列情形
者,應按性質依規定格式,於事實發
生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將相關資訊於
金管會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第一~六款 略)
七、除前六款以外之資產交易、金融
機構處分債權或從事大陸地區投
資,其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
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
上者。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一)買賣國內公債。
(二)以投資為專業者,於海內外
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業
處所所為之有價證券,或於
國內初級市場認購募集發
行之普通公司債及未涉及
股權之一般金融債券(不含
次順位債券)或申購或買回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期貨
信託基金,或證券商因承銷
業務需要、擔任興櫃公司輔
導推薦證券商依財團法人
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規定認購之有價證券。
(以下略)
配合相關法
令之修訂,增
修條文內容

40

【附件四】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姓 名 學(經)歷 持有股數
(股)
陳守仁 國立中興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
康成投資(中國)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總經理
(91 年至109 年)
潤福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85 年至91 年)
0

41

【附件五】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解除競業禁止明細

董事姓名 兼任其他公司名稱及職務
匯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徐盛育

鑫士代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潤成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潤泰旭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2

【附錄一】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 一 章  總  則
一
第  條:本公司定名為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股份有限公
司規定組織之。

第 二 條:本公司所營之事業如下: 1.A102060 糧商業。 2.C103050 罐頭、冷凍、脫水及醃漬食品製造業。 3.C104020 烘焙炊蒸食品製造業。 4.C301010 紡紗業。 5.C302010 織布業。 6.C305010 印染整理業。 7.C306010 成衣業。 8.C307010 服飾品製造業。 9.C399990 其他紡織及製品製造業。 10.C401030 皮革、毛皮整製業。 11.C402030 皮革、毛皮製品製造業。 12.C801120 人造纖維製造業。 13.C901030 水泥製造業。 14.C901040 預拌混凝土製造業。 15.C901050 水泥及混凝土製品製造業。 16.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17.CB01020 事務機器製造業。 18.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19.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20.CJ01010 製帽業。 21.F101040 家畜家禽批發業。 22.F101050 水產品批發業。 23.F101070 漁具批發業。 24.F101081 種苗批發業。 25.F101130 蔬果批發業。 26.F102020 食用油脂批發業。 27.F102030 菸酒批發業。 28.F102040 飲料批發業。 29.F102050 茶葉批發業。 30.F102170 食品什貨批發業。 31.F102180 酒精批發業。

43

32.F103010 飼料批發業。 33.F1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34.F105050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 35.F106020 日常用品批發業。 36.F106030 模具批發業。 37.F106040 水器材料批發業。 38.F106050 陶瓷玻璃器皿批發業。 39.F107010 漆料、塗料批發業。 40.F107020 染料、顏料批發業。 41.F107030 清潔用品批發業。 42.F107190 塑膠膜、袋批發業。 43.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44.F108040 化粧品批發業。 45.F10907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46.F111090 建材批發業。 47.F112020 煤及煤製品批發業。 48.F112040 石油製品批發業。 49.F113020 電器批發業。 50.F113060 度量衡器批發業。 51.F114040 自行車及其零件批發業。 52.F115010 首飾及貴金屬批發業。 53.F115020 礦石批發業。 54.F116010 照相器材批發業。 55.F201010 農產品零售業。 56.F201020 畜產品零售業。 57.F201030 水產品零售業。 58.F201061 種苗零售業。 59.F202010 飼料零售業。 60.F203010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61.F203020 菸酒零售業。 62.F203030 酒精零售業。 63.F2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64.F205040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 65.F206020 日常用品零售業。 66.F206040 水器材料零售業。 67.F207030 清潔用品零售業。 68.F207050 肥料零售業。 69.F207080 環境用藥零售業。

44

70.F207190 塑膠膜、袋零售業。 71.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72.F208040 化粧品零售業。 73.F20906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74.F212030 煤零售業。 75.F212040 木炭零售業。 76.F215010 首飾及貴金屬零售業。 77.F301010 百貨公司業。 78.F301020 超級市場業。 79.F399010 便利商店業。 80.F401010 國際貿易業。 81.F401071 種苗輸出入業。 82.F401161 菸類輸入業。 83.F401171 酒類輸入業。

  • 84.F401181 度量衡器輸入業。 85.F501030 飲料店業。

  • 86.F501060 餐館業。

  • 87.G202010 停車場經營業。

  • 88.G801010 倉儲業。

89.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90.H701020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91.H701060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

92.H703100 不動產租賃業。

93.IZ06010 理貨包裝業。

  • 94.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 95.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 務。

  • 第 二之一 條:本公司得為對外保證。

  • 第 三 條:本公司轉投資總額不受實收資本額四0%之限制,轉投資之 經營決策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 第 四 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台北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設分 支機構於國內外各地。

  • 第 五 條: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公司法第廿八條之規定辦理。

    • 第 二 章 股 份
  • 第 六 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壹佰伍拾億元,分為拾伍億股, 每股壹拾元,授權董事會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分次發行。

  • 第 七 條: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本公司董事三人以上簽名蓋章, 經依法簽證發行之。並得經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

45

之請求合併換發大面額股票。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
票。
  • 第 八 條:本公司股東應填具印鑑卡交本公司收存,凡領取股息、紅利 或與本公司之書面接洽,均以該項印鑑為憑。股東印鑑遺失 或毀損時,應填具印鑑掛失申請書,填明持有股票詳細字號 及股份,連同身分證明文件及其影本,新印鑑卡及股票,由 本人送交本公司登記,並經查核認可後更換新印鑑。前項更 換新印鑑委託他人或以通訊方式辦理時,並須檢附戶政事務 所發給之印鑑證明書,法人應檢具申請函。

  • 第 九 條:股票如有受讓,應將股票送本公司申請更名過戶,方為有效, 其因繼承關係請求更名者,並應提出合法證明文件。

  • 第 十 條:股票如有遺失或被盜時,應即由股東或合法持有人,向治安 機關報案,並填具股票掛失申請書,送交本公司查核登記。 ( 如係尚未辦理過戶之股票合法持有人,應加檢附委託買進 證券經紀商之買進報告書及股票號碼證明單 ) 以最速件通知 證券交易所及各證券商,同時申請人應於五日內依民事訴訟 公示催告,並以申請狀副本及法院收文收據交本公司,逾期 註銷其掛失之申請。

  • 第 十一 條:股票遇有污染毀損或因前兩條之規定聲請換發或補發新股 票者,本公司得酌收手續費及應貼印花稅票。

  • 第 十二 條: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及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 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股 東名簿所記載之變更一概停止之。

第 三 章 股 東 會

  • 第 十三 條:股東會分常會、臨時會兩種: 一、常會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由董事會召開之。 二、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

  • 第 十四 條: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開會三十日前,臨時會之召集應於開 會十五日前,將開會之日期、地點及召集事由通知各股東。 股東會之召集程序,應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規定辦理。

  • 第 十五 條:股東會開會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須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 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方得開會,其議決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 數之同意行之。

  • 依主管機關規定,本公司股東亦得以電子方式行使投票權, 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其相關事宜悉 依法令規定辦理。

  • 第 十六 條:股東之表決權定為每股一權。

  • 第 十七 條: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

46

加蓋存留本公司之印鑑,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但一股東
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
  • 第 十八 條:股東開會時,以董事長為主席,遇董事長缺席時,其代理依 公司法第二0八條規定辦理。

  • 第 十九 條: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其代表不限於一人,但其表決權之行 使,仍以其持有之股份綜合計算。

  • 第 二十 條:股東會之決議事項,應作成議事錄,載明會議時日、地點、 到會股東人數、代表出席人數、代表股數、表決權數、主席 姓名、決議事項及決議之方法,由主席簽名連同股東出席簽 到簿及代表出席委託書一併保存於本公司。議事錄應遵照公 司法第一八三條規定辦理。

    • 第 四 章 董事及經理人
  • 第 廿一 條:本公司設董事七至九人及審計委員會,董事人數授權由董事 會定之。董事選舉採公司法第 192 條之 1 候選人提名制度並 由股東就候選人名單中依公司法第 198 條規定選任之。董事 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之五分 之一。

  • 第 廿二 條:董事任期三年,連選均得連任。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應一 併進行選舉,分別計算當選名額。

  • 全體董事所持有記名股票之股份總額不得少於主管機關規 定之成數。

  • 第廿二之一條: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時,董事會應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 補選之,其任期以補原任之期限為限。

  • 第廿二之二條:董事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時,延長其執行職務至改選董事就 任時為止。 審計委員會之成員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負責執行公司法、 證券交易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監察人之職權。

  • 第 廿三 條:董事組織董事會,依法行使董事職權,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推董事長及副董事長各一 人,依照法令、章程、股東會及董事會之決議執行本公司一 切事務,董事長並對外代表本公司。 董事會除每屆第一次董事會依公司法第二0三條規定召集 外,其餘由董事長召集並任為主席,董事長不能執行職務時, 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0八條規定辦理。董事會之決議,除公 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半數以上董事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 數之同意行之。

董事會之召集應於七日前以書面或傳真方式通知各董事,但
遇緊急事項得隨時召集董事會。

47

前項召集之通知,經相對人同意,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 第 廿四 條:董事會開會時董事應親自出席,如不能親自出席,得委託其 他董事代理,依公司法第二0五條規定辦理之。

  • 第 廿五 條:本公司之營業方針及其他重要事項由董事會決定之。前項所 稱其他重要事項,包括公司重要財產及不動產之購置及處 分。

  • 第 廿六 條:董事得按月酌支報酬及業務執行費用,不論盈虧公司得支給 之,其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其對公司營運參予程度及貢獻之價 值議定之;員工按月支付薪津,亦不論盈虧皆支給之。

  • 第 廿七 條:本公司得就董事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為其購 買責任保險。

  • 第 廿八 條:本公司得設總經理一人及經理人若干人,總經理及財會主管 其委任、解任及報酬由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 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其餘經理人之委任、解任及報 酬,授權董事長依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之委任、核薪辦法執 行之。

  • 經理人在公司章程或契約規定授權範圍內,有為公司管理事 務及簽名之權。

  • 第 廿九 條:本公司總經理秉承董事長之命,處理公司日常業務。

  • 第 卅 條:本公司其他職員由總經理提名,報請董事長任用之。

    • 第 五 章 會 計
  • 第 卅一 條:本公司會計年度每年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卅一日止,年度 終了辦理結算。

  • 第 卅二 條:本公司結算由董事會依公司法之規定造具營業報告書、財務 報表、盈餘分派或虧損彌補之議案,依法提交股東常會請求 承認。

  • 第 卅三 條:本公司決算表冊,應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會計師之委任、 解任、及報酬須有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 第 卅四 條: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之員工酬 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 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分配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 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 第卅四之一條:本公司年度決算表冊如有盈餘,除依法扣繳所得稅外,應先 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 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如尚有 盈餘,應併同以前年度累積之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 餘分配議案,經調整依法令提列或迴轉之特別盈餘公積後, 依股東會決議保留或分配之。

48

第卅四之二條:本公司之股利政策採剩餘股利政策,依公司未來資本預算規
劃來衡量未來年度資金需求,然後先以保留盈餘融通所需之
資金後,剩餘之盈餘才以現金股利之方式分派之。
第 六 章  附  則
  • 第 卅五 條: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規定辦理之。
第卅六條: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六十四年十二月二日。
第一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六十五年六月卅日。
第二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六十六年三月二日。
第三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六十七年四月廿日。
第四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六十七年七月廿日。
第五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六十八年四月廿八日。
第六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六十九年五月廿八日。
第七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七十年五月廿七日。
第八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七十一年四月卅日。
第九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七十二年六月廿八日。
第十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七十三年四月十四日。
第十一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四月廿三日。
第十二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五月廿九日。
第十三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四月十五日。
第十四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第十五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七十八年五月卅一日。
第十六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四月廿八日。
第十七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年四月廿七日。
第十八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四月廿四日。
第十九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五月廿日。
第廿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四月廿二日。
第廿一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五月卅一日。
第廿二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六月五日。
第廿三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四月八日。
第廿四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五月八日。
第廿五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十日。
第廿六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卅日。
第廿七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十七日。
第廿八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廿一日。
第廿九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八日。
第三十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六日。
第三十一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四日。
第三十二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七日。

49

第三十三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三十四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0一年六月十二日。
第三十五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0二年六月十七日。
第三十六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0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三十七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0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三十八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0八年六月十九日。

50

【附錄二】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民國六十七年四月二十日股東會訂   立
民國八十七年五月八日股東會第一次修訂
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廿一日股東會第二次修訂
民國一0三年六月廿三日股東會第三次修訂
  • 一、本公司股東會議事,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之規定外,悉依本規則辦 理。

  • 二、本規則所稱之股東,係指股東本人及股東所委託出席之代理人。

  • 三、本公司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 四、股東會之出席及表決,以股份為計算基準。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得 採行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其表決權。

  • 前項股東以電子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處理。

  • 股東會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 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 惟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且親自出席股東會者不得重複計算出席股 數。

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公司自己持有之股份,無表決權。
  • 五、本公司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 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 三時。

  • 六、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 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 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 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其主席由該召集權 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 七、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配帶識別證或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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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股東會之開會過程應全程錄音或錄影,並至少保存一年。

  • 九、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佈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 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佈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 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 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 定為假決議。

    •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 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 請大會表決。
  • 十、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 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若有違背程序者,主席應即 制止發言,告知其於臨時動議時提出。

    •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 ( 含臨時動議 ) 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 得逕行宣佈散會。

    • 股東會開會時,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得以出席股東表決 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 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選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

  • 十一、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 ( 或出席證 編號 ) 及戶名,由主席決定其發言順序。

    •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 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 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 十二、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除經主席之同意外,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 得超過五分鐘。

  • 股東發言違反前項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 十三、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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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 十四、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 十五、主席對於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 提付表決。

  • 十六、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 身分。表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作成紀錄。

  • 十七、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

  • 十八、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 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如經主席徵詢無異議者,視為通過,其效 力與投票表決相同。

  • 十九、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 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 二十、主席得指揮糾察員 ( 或保全人員 ) 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 ( 或保全人 員 ) 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

  • 廿一、會議進行時,如遇空襲警報,即暫停開會,各自疏散,俟警報解除後 一小時,繼續開會。

  • 廿二、本規則未規定事項,適用內政部公佈之會議規範辦理。

  • 廿三、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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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選舉辦法

中華民國 91 年6 月21 日 訂 定
中華民國 108 年6 月19 日 第3次修訂
  • 第 一 條: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改選與補選,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 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 第 二 條:選任董事時,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中選任之。選任董事時 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並由股東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

  • 第 三 條:董事之選舉採單記名累積投票法。

  • 第 四 條:股東會選任董事時,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每一股份有與應選 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人。獨 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應一併進行選舉,分別計算當選名額。

  • 第 五 條:董事於同一股東會議選舉時,其選票分別各自單獨計算。

  • 第 六 條:董事,依本公司章程規定之名額,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較多者 依次當選,如有二人或二人以上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相同而超過 規定名額時,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數相同者抽籤決定,未出席 者由主席代為抽籤。

  • 第 七 條:選舉票由本公司董事會印製,按選出之人數(以一人票)送發各 股東,每張選票所記載之選舉權數係以各該股東表決權數為準。

  • 第 八 條:選舉人之戶號,得以在選舉票上以出席證號碼代之。

  • 第 九 條:選舉人須在選舉票「被選舉人」欄填明被選舉人姓名,並得加註 股東戶號或統一編號。被選舉人為法人股東時,選舉票之被選舉 人應填該法人之名稱其代表人姓名。

  • 第 十 條:選舉開始時由主席指定監票員及記票員各若干人執行選舉有關任 務。

  • 第十一條:選舉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 1.不使用本公司印製之選票。

  • 2.被選舉人空白者。

  • 3.字跡模糊無法辦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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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被選舉人姓名及股東戶號與股東名簿不符者。

  • 5.除填寫被選人姓名及股東戶號外之其他文字者。

  • 6.被選舉人之姓名與其他股東相同,未填股東戶號而不能識別者。

  • 7.應選舉權數超過股東名簿所登錄之權數(換算之表決權數)者。

  • 8.每張選舉票所填被選舉人在二人及二人以上者。

  • 第十二條:投票完畢當場開票,由主席當場宣布開票結果。

  • 第十三條:本辦法由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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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四】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持股情形 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 111 4 25

一、全體董事最低應持有股數及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數明細表
職 稱 應持有之
法定成數
應持有法定股數
()
股東名簿登記股數
全體董事 4.0000% 23,498,200 74,698,546
  • 註: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本公司已選任獨立董事三 人,獨立董事外之全體董事依法定比率計算之持股成數降為百分之八十。

二、董事持有股數明細表:

職 稱 姓 名 選任
日期
任期
()
股東名簿登
記股數()
持有成
(%)
董事長 匯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徐盛育(1)
110.07.30 44,434,910 6.05
董 事 匯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徐志漳
110.07.30
董 事 匯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葉天政
110.07.30
董 事 潤泰興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尹崇堯
110.07.30 13,196,792 1.80
董 事 潤泰興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李天傑
110.07.30
董 事 尹書田醫療財團法人
代表人:李志宏
110.07.30 17,066,844 2.32
獨立董事 王 泰 昌 110.07.30 0 0
獨立董事 鄧 家 駒 110.07.30 0 0
全體董事合計持有股數及成數 74,698,546 10.17
  • 1 :匯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綺帆女士於 111 1 26 日解任,同日改 派徐盛育先生接任。

  • 2 :獨立董事林世銘先生於 110 9 14 日辭任。

  • 3 :本公司全體董事持有股數均達法定成數標準。

  • 4 :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故無監察人法定應持有股數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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