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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 — Annual Report 2016
Nov 1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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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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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y}$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5年度及 104年度
(股票代碼 2379)
公司地址:新竹縣科學工業園區創新二路2號 話: $(03)578-0211$ 雷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105年度及104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且 錄
| 項 | 目 | 頁 | 次 | ||
|---|---|---|---|---|---|
| 封面 | $\mathbf{1}$ | ||||
| 目錄 | $2 \sim 3$ | ||||
| 三、 | 聲明書 | $\overline{4}$ | |||
| 四、 | 會計師查核報告 | $5 - 9$ | |||
| 五、 | 合併資產負債表 | $10 - 11$ | |||
| 六、 | 合併綜合損益表 | $12 - 13$ | |||
| 七、 | 合併權益變動表 | 14 | |||
| 八、 | 合併現金流量表 | $15 - 16$ | |||
| 九、 |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17 - 65$ | |||
| $(-)$ | 公司沿革與業務範圍 | 17 | |||
| $(\equiv)$ |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17 | |||
| $(\equiv)$ |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17 - 20$ | |||
| $(\mathbf{w})$ |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20 - 32$ | |||
| $(\mathbf{\bar{L}})$ | 重大會計判斷、假設及估計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32 - 33$ | |||
| $($ 六) |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33 - 53$ | |||
| $(\pm)$ | 關係人交易 | $53 - 55$ | |||
| $(\wedge)$ | 質押之資產 | 55 |
| 項 | 目 | 頁 次 |
|---|---|---|
| (九)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 55 | |
|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 55 |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56 | |
| (十二)其他 | $57 - 63$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63 - 64$ | |
|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 $64 - 65$ |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105年度 (自105年1月1日至105年12月31日止) 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 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列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公報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 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 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會計師杳核報告
(106)財審報字第16002779號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杳核意見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簡稱「瑞昱集團」)民國105年及104年12 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 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含重大會計政策彙總), 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 (請參閱其 他事項段),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 足以允當表達瑞昱集團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 暨民國105年 及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 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 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 規範,與瑞昱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 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 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瑞昱集團民國105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 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11012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27樓 / 27F, No. 333, Sec. 1, Keelung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12, Taiwan T: +886 (2) 2729 6666, F: + 886 (2) 2729 6686, www.pwc.tw

存貨之評價
事項說明
瑞昱集團主要係研究、開發、製造、銷售各種積體電路及相關應用軟體,對於存貨 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四(十三);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之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二);存貨 會計項目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八)。
由於存貨金額重大且該等存貨因產業市場變遷快速,產生存貨跌價損失或過時陳舊 之風險較高。因此本會計師對瑞昱集團之存貨評價列為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及其他會計師已執行之查核程序如下:
-
- 瞭解及評估存貨備抵跌價損失提列政策合理性,包括比較財務報表期間對存貨備抵 跌價損失之提列政策一致性。
-
- 測試存貨庫齡報表之正確性,包含抽核期末存貨數量及金額與存貨明細一致、驗證 存貨異動日期之相關佐證文件,確認庫齡分類之正確性。
-
- 評估及確認淨變現價值決定之合理性,包含驗證淨變現價值之相關佐證文件。
銀行存款之查核
事項說明
有關現金及約當現金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五);現金及約當現金會 計項目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一)。
瑞昱集團因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對於合併財務報表影響重大、帳戶性質及用途多元, 存款存放於國內外金融機構眾多且現金與約當現金有高度流動性風險。此外需判斷該等 定期存款是否符合短期並具高流動性,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甚小之約當現 金定義,始能列為現金及約當現金,故本會計師將現金與約當現金列為本年度查核最重 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及其他會計師已取得銀行存款餘額表,已執行之查核程序如下:
-
- 針對往來金融機構執行發函詢證及檢視特殊約定,確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存在及權利 義務。
-
- 瞭解管理階層編製銀行存款調節表流程,包括驗證不尋常之調節項目。
-
- 針對零用金及定期存款執行盤點程序,包含檢視定期存款條件符合短期並具高度流動 性,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甚小之約當現金定義。
-
- 往來頻繁銀行帳戶執行鉅額測試查核程序, 包括瞭解銀行帳戶用途及檢視相關憑證。
其他事項 - 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瑞昱集團合併財務報表之部分子公司及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其財務報表 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所表 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前述 公司民國 105年及 104年12月31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10,175,026仟元及新台 幣 6,086,012 仟元,各占合併資產總額之 18.33%及 12.96%,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日至12月31日之營業收入分別為新台幣9,214,111 仟元及8,130,339 仟元,各占合 併營業收入淨額之 23.68%及 25.61%。另外,民國 105年及 104年度依據其他會計師查 核簽證之財務報表所認列之綜合損益分別為新台幣34,332 仟元及新台幣21,209 仟元, 截至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其相關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為新台幣 322, 962 仟元及新台幣 319, 319 仟元。
其他事項 - 個體財務報告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105年度及10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 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 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 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 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瑞昱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 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或停止營業,或 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瑞昱集團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 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 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錯誤或舞弊。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 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 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 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 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 目的非對瑞昱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 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瑞昱集 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 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 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杳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 能導致瑞昱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 (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 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 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 對集團中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 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

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 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 (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瑞昱集團民國105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今不允許公開揭露 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 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 瑞昱半導 體股 併 |
一公司 | |||||||
|---|---|---|---|---|---|---|---|---|
| 民國 105 年及104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31 | $\boxdot$ | 104 12 月 年 |
31 日 |
|||||
| 資 流動資產 |
產 | 附註 | 額 | $\%$ | 金 額 |
% | ||
| 1100 | ||||||||
| 111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六(一) | \$ | 37,874,245 | 68 \$ | 27, 545, 845 | 59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一流動 |
六(二) | $\mathbf{1}$ | ||||||
| 1147 |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一 | 六(六) | 522,701 | 992,292 | $\overline{2}$ | |||
| 流動 | 21,146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六(七) | 3,059,082 | 6 | 2,699,016 | 6 | ||
| 1180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 | 六(七)及七 | 635,698 | $\mathbf{1}$ | 1,132,558 | $\overline{2}$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410,109 | $\mathbf{1}$ | 325,533 | 1 | |||
| 130X | 存貨 | 六(八) | 4,552,166 | 8 | 3,248,294 | 7 | ||
| 1410 | 預付款項 | 98,275 | $\blacksquare$ | 193,446 | ||||
| 1470 | 其他流動資產 | 八 | 783,255 | -1 | 1,419,703 | 3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47,956,677 | 86 | 37,556,687 | 80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23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六(三) | 626,807 | $\mathbf{1}$ | 676,006 | $\overline{2}$ | ||
| 1527 |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一非流 | 六(四) | ||||||
| 動 | 277,419 | $\mathbf{1}$ | 1,426,484 | 3 | ||||
| 1543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 | 六(五) | ||||||
| 動 | 643,615 | $\mathbf{1}$ | 512,025 | 1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六(九) | 322,962 | $\mathbf{1}$ | 319,319 | 1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十) | 3, 192, 717 | 6 | 3,380,051 | 7 | ||
| 1760 |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 六(十一) | 65,184 | 75,983 | ||||
| 1780 | 無形資產 | 六(十二)(十三) | 2, 244, 532 | 4 | 2,819,814 | 6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六(二十八) | 148,821 | 97,488 | ||||
| 19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六(十四) | 41,074 | 83,591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7,563,131 | 14 | 9,390,761 | 20 | |||
| 1XXX | 資產總計 | \$ | 55, 519, 808 | 100 | \$ 46, 947, 448 |
100 | ||
| (續次頁) |
| ដ ជ | 司 | |||||||
|---|---|---|---|---|---|---|---|---|
| 台 國 |
1 QC | 1 1 | ., | п | 01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負債及權益 | 附註 | 金 | $\mathbf{H}_{\mathbf{k}}$ 12 5 月 額 |
$31\,$ $\boxminus$ $\%$ |
104 年 金 |
12 月 額 |
31 $\Box$ $\%$ |
|
|---|---|---|---|---|---|---|---|---|
| 流動負債 | ||||||||
| 2100 | 短期借款 | 六(十五) | \$ | 20,717,937 | 37 | $\sqrt[6]{}$ | 13,501,240 | 29 |
| 2150 | 應付票據 | 4,769 | 4,798 | |||||
| 2170 | 應付帳款 | 4,575,944 | 8 | 3,851,196 | $8\,$ | |||
| 2180 |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 Ł | 269,374 | 1 | 234,312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六(十六) | 5,710,105 | 10 | 5,425,187 | 12 | ||
| 2220 | 其他應付款項一關係人 | t | 47,546 | 54,121 | ||||
| 2230 | 本期所得税負債 | 406,792 | $\mathbf{1}$ | 245,005 | $\mathbf{1}$ | |||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 | 83,861 | 432,782 | 1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31,816,328 | 57 | 23,748,641 | 51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50 | 負債準備一非流動 | 六(十八) | 845,406 | $\sqrt{2}$ | 836,889 | $\overline{c}$ |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六(二十八) | 21,063 | 7,810 | ||||
| 26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六(十七) | 12,239 | 64,227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878,708 | $\overline{c}$ | 908,926 | $\overline{2}$ | |||
| 2XXX | 負債總計 | 32,695,036 | 59 | 24, 657, 567 | 53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股本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六(十九) | 5,049,513 | $\overline{9}$ | 5,049,513 | 11 | ||
| 資本公積 | 六(二十) | |||||||
| 3200 | 資本公積 | 3,910,428 | $\tau$ | 4,405,169 | 9 | |||
| 保留盈餘 | 六(ニ+ー)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3,823,896 | $\boldsymbol{7}$ | 3,581,096 | 7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8,629,799 | 16 | 7,366,766 | 16 | |||
| 其他權益 | 六(二十二) | |||||||
| 3400 | 其他權益 | 1,401,549 | $\overline{2}$ | 1,877,712 | 4 | |||
| 31XX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 | |||||||
| 計 | 22,815,185 | 41 | 22, 280, 256 | 47 | ||||
| 36XX | 非控制權益 | 9,587 | 9,625 | |||||
| 3XXX | 權益總計 | 22,824,772 | 41 | 22, 289, 881 | 47 | |||
| 3X2X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 55, 519, 808 | 100 | $\,$ | 46, 947, 448 | 100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葉南宏

經理人:邱順建

會計主管:張智能

$~11$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105 | 年 | 104 度 |
年 | 度 | |||
|---|---|---|---|---|---|---|---|
| 項目 | 附註 | 金 | 額 | $\%$ 金 |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 | 六(二十三)及七 \$ | 38,914,031 | 100 \$ |
31,745,809 | 100 |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八)及七 | $22,017,294$ ( | 56( | $18, 155, 444$ ) ( | 57) | |
| 5950 | 營業毛利淨額 | 16,896,737 | 44 | 13,590,365 | 43 | ||
| 營業費用 | 六(二十六)(二 | ||||||
| 十七)及七 | |||||||
| 6100 | 推銷費用 | $1,943,015$ ( | $5)$ ( | $1,647,352$ )( | 5) | ||
| 6200 | 管理費用 | $925,419$ ( | $2)$ ( | $1,228,100$ ( | 4)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10,692,321$ )( | 28( | 8,901,884)( | 28)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13,560,755$ ) ( | 35( | $11,777,336$ ) ( | 37) | ||
| 6500 |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 六(十一) | 6,782 | 7,076 | |||
| 6900 | 營業利益 | 3, 342, 764 | $\overline{9}$ | 1,820,105 | 6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010 | 其他收入 | 六(二十四) | 1,145,552 | 3 | 839,519 | $\mathfrak{Z}$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二十五) | $\overline{(\ }$ | $967,461$ )( | 3) | 107,619 | |
| 7050 | 財務成本 | 151,137) | $-$ ( | $123,300$ ) ( | 1) | ||
| 706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 | 六(九) | |||||
| 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 34, 332) | $-$ ( | 21,209)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7,378) | 802,629 | 2 | |||
| 7900 | 税前淨利 | 3,335,386 | $\overline{9}$ | 2,622,734 | $8\,$ | ||
| 7950 | 所得税費用 | 六(二十八) | $295,549$ ) ( | $1)$ ( | 194,861) | ||
| 8200 | 本期淨利 | \$ | 3,039,837 | 8 $\$\$ |
2, 427, 873 | 8 | |
| (續次頁) |
| 體 瑞昱半 導 合 併 民國 105年及10 |
股 | 巴归31日 | 子公司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
|---|---|---|---|---|---|---|---|---|
| 105 | 年 | 度 | 104 | 年 | 度 | |||
| 項目 | 附註 | 金 | 額 | % | 金 | 額 | $\frac{0}{0}$ | |
| 其他綜合損益 | 六(二十二)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 |||||||
| 算之兌換差額 | $($ \$ | $428,506$ ) ( | $1)$ \$ | 701,306 | $\overline{2}$ | |||
| 8362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 | |||||||
| 評價損益 | $\overline{(\ }$ | 46,645) | 85,973 | |||||
| 8370 |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 | |||||||
| 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 | ||||||||
| 份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 ||||||||
| 項目 | 1,012) | $-$ ( | 1,719)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 |||||||
| 之項目總額 | $476, 163$ ) ( | 1) | 785,560 | $\overline{2}$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 $476, 163$ ) ( | 1) | $\boldsymbol{\mathsf{S}}$ | 785,560 | $\overline{2}$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2,563,674 | 7 | \$ | 3, 213, 433 | 10 | |
| 淨利歸屬於: | ||||||||
| 8610 | 母公司業主 | \$ | 3,039,875 | 8 | $\frac{1}{2}$ | 2,427,999 | 8 | |
| 8620 | 非控制權益 | 38) | $\omega_{\rm{eff}}$ | 126) | ||||
| \$ | 3,039,837 | $8\,$ | \$ | 2, 427, 873 | 8 | |||
| 8710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 |||||||
| 8720 |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
\$ | 2,563,712 38) |
$7\phantom{.0}$ $\sigma$ |
$\boldsymbol{\mathcal{S}}$ | 3, 213, 559 126) |
10 | |
| \$ | 2,563,674 | $7\phantom{.0}$ | $\,$ | 3, 213, 433 | 10 | |||
| 基本每股盈餘 | 六(二十九) | |||||||
| 9750 | 本期淨利 | \$ | 6.02 | $\frac{1}{2}$ | 4.81 | |||
| 稀釋每股盈餘 | 六(二十九) | |||||||
| 9850 | 本期淨利 | \$ | 5.91 | $\boldsymbol{\mathsf{S}}$ | 4.60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邱順建

會計主管:張智能

$~13-$
| 瑞星 | 師匠 響 5 θ IIIHOONEMUL 民國 |
12月31 啖 R |
$\sqrt{2}$ 公 Ξ 4 |
||||||||
|---|---|---|---|---|---|---|---|---|---|---|---|
| 屬 鬶 |
於 | 便 | 頌 F |
傘 帐 同 |
宅 써 垬 |
썌 之權 |
淵 權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盐 茔 |
普通股股本 | 蒜 $\lambda$ 术 資 |
餘積 뼥 定 法公 |
餘積 図 $\frac{1}{2}$ 特公 |
傘 唎 配 分 未 |
機表換額 運報兒 營務之 外财算 國構換差 |
金實益 售未 出產損 供資 備融現 |
$\frac{1}{4^{10}}$ 鄠 |
非控制權益 | 簶 鄠 淵 摧 |
|
| 凼 卅 104 |
|||||||||||
| 104年1月1日徐領 | \$5,049,513 | \$4,405,169 | 3,191,846 s |
124,338 ↮ |
\$8,233,387 | \$1,025,339 | 66,813 ÷ |
\$22,096,405 | 9,751 S |
\$22,106,156 | |
| 10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派 | 六(ニ+ー) | ||||||||||
|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 124,338) | 124,338 | |||||||||
| 法定盈餘公積 | 389,250 | 389,250) | |||||||||
| 股束現金股利 | 3,029,708) | 3,029,708) | $3,029,708$ ) | ||||||||
| 本期净利 | 2,427,999 | 2,427,999 | 126) | 2,427,873 | |||||||
| 其他綜合損益 | 六(ニ+ニ) | 701,306 | 84,254 | 785,560 | 785,560 | ||||||
| 104年12月31日徐領 | 5,049,513 se, |
4,405,169 se l |
3,581,096 $\leftarrow$ |
se l | 7,366,766 $\leftarrow$ |
1,726,645 sel |
151,067 $\leftarrow$ |
\$ 22,280,256 | 9,625 se l |
\$22,289,881 | |
| 蚀 牛 105 |
|||||||||||
| 105年1月1日徐額 | \$5,049,513 | \$4,405,169 | 3,581,096 s |
s | \$7,366,766 | \$1,726,645 | 151,067 ÷ |
\$ 22,280,256 | 9,625 s |
\$22,289,881 | |
| 104年度盈餘指撥及分派 | $\pi(1+1)$ | ||||||||||
| 法定盈餘公積 | ï | 242,800 | 242,800) | J | |||||||
| 股束现金股利 | 1,514,854) | 1,514,854) | 1,514,854) | ||||||||
|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 | 504,951) | 504,951) | 504,951)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係企業之變動數 | 10,210 | $19,188$ ) | 8,978) | 8,978) | |||||||
| 本期淨利 | 3,039,875 | 3,039,875 | 38) | 3,039,837 | |||||||
| 其他綜合損益 | 六(ニ+ニ) | 428,506) | 47,657) | 476,163 | 476,163) | ||||||
| 105年12月31日徐額 | \$5,049,513 | 3,910,428 59 |
.823,896 ∥⊶ |
s | 8,629,799 s, |
1,298,139 $\mathbf{r}$ |
103,410 ⊷∣ |
\$22,815,185 | 9,587 se l |
\$22,824,772 | |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Eclice |
會計主管:張智能
題 經理人:邱順建
~14~
半高
董事長:禁南宏
| 瑞昱半導體股 併 |
お足取戦車 民國 105年及104 年日 油土日室 2月 31日 |
子公司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附註 | 105 | 年 度 |
104 | 年 度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税前淨利 | \$ | 3, 335, 386 | \$ | 2,622,734 | |
|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六(二十六) | 488,411 | 561,061 | ||
| 各項攤提 | 六(二十六) | 1,211,521 | 886,552 | ||
| 呆帳費用(迴轉)提列數 | 六(七) | 4,832) | 5,970 | ||
| 利息費用 | 151,137 | 123,300 | |||
| 利息收入 | 六(二十四) | $654,033$ ) ( | 658,993) | ||
| 股利收入 | 六(二十四) | $16,723$ ) ( | 21,563)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金融資產之淨利益 | 六(二十五) | $8,452)$ ( | 33,939)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 | 六(九) | ||||
| 份額 | 34,332 | 21,209 | |||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 | 六(二十五) | ||||
| 益) 處分投資損失 |
2,445 | - ( | 764) | ||
|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六(二十五) 六(二十五) |
6,978 | |||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損益 | 六(二十五) | 12,074 2) |
|||
|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六(十二) | 350,621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金融資產-流動 | 390,494 | $\left($ | 197,047) | ||
| 應收帳款 | $361,606$ ) | 351,223 | |||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503,232 | $\left($ | 149,721) | ||
| 其他應收款 | 87,975) ( | 103, 105) | |||
| 存貨 | 1,303,872) | 634,161 | |||
| 預付款項 | 93,063 | $\left($ | 109,400)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應付票據 | 29) | 145 | |||
| 應付帳款 | 724,748 | 789,133) | |||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35,062 | $\left($ | 86,104) | ||
| 其他應付款 | 376,417 | 32,517 | |||
| 其他應付款 - 關係人 | 6,575) | 12,464 | |||
| 負債準備 預收款項 |
六(十八) | 8,517 | $\left($ | 184,453) | |
| 其他流動負債 | 5,586 354,505) |
45,893 | |||
| 應計退休金負債 | 50,721) | 50,125) | |||
(續次頁)
| 瑞昱半 體 今 併 |
股 | 子公司 | |||||
|---|---|---|---|---|---|---|---|
| 民國 105年及104年1月在全全起月31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附註 | 105 | 年 度 |
104 | 年 | 度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 | 4,873,721 | \$ | 2,919,860 | |||
| 收取利息收入 | 657,432 | 706,392 | |||||
| 支付之利息 | $151,511)$ ( | 117,188) | |||||
| 支付所得稅 | $169,734)$ ( | 303,818) | |||||
| 收取之股利 | 16,723 | 21,563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5,226,631 | 3,226,809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 6 | 506,250 | |||||
| 處分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價款 | 736,169 | ||||||
| 取得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 21,869) |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 6,808 | ||||||
| 取得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 $161, 114$ ) ( | $1,054,169$ ) | |||||
| 處分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價款 | 1,216,782 | 20,854 | |||||
|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54,939) | ||||||
|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 368,524 | ||||||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50,000$ ) ( | $200,000$ ) | |||||
| 採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 六(九) | 17,557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三十) | 412,880) ( | 550,895)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2,000 | ||||||
| 存出保證金 | 39,289 | $\left($ | 5,459) | ||||
| 取得無形資產 | 六(十二) | $1,066,537$ ) ( | 920, 574) | ||||
| 其他流動資產 | 620,526 | 1, 141, 208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12,083 | ||||||
| 收購子公司(扣除取得之現金) | 六(三十一) | 951,418)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9,264 | 871,062)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短期借款 | 7,216,697 | 6,043,715 | |||||
| 存入保證金 | 1,267) | $\left($ | 4,243) | ||||
| 現金股利及資本公積配發現金數 | $2,019,805$ ) | $3,029,708$ )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5, 195, 625 | 3,009,764 | |||||
| 匯率影響數 | 103, 120) | 571,518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 10,328,400 | 5,937,029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27, 545, 845 | 21,608,816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37, 874, 245 | $\boldsymbol{\mathcal{L}}$ | 27, 545, 845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邱順建


瑞昱半導 體股份 有限公 司及子 公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國 105 年度及 104 年 度
單位:新 台幣仟 元 (除特別註 明者外 )
一、 公司沿革 與業務 範圍
瑞昱半導 體股份 有限公 司(以下 簡稱「 本 公司」)設 立於民國 76 年 10 月 21 日, 並於民 國 77 年 3 月 開始營 業,民 國 7 8 年 10 月 28 日遷入 新竹科 學工業 園區, 本公司及 子公司( 以下統 稱「本集 團」),主 要營業 項目為 研究、開 發、生產、製 造、銷售 各種積 體電路 及其相 關應用 軟 體等。
二、 通過財務 報告之 日期及 程序
本合併財 務報告 已於民國 106 年 3 月 13 日經董事 會通過 後發布 。
三、 新發布及 修訂準 則及解 釋之適 用
- (一)已採用金 融監督 管理委 員會(以 下簡稱 「 金管會」)認可之 新發布 、修正 後 國際財務 報導準 則之影 響
- 無。
- (二)尚未採用 金管會 認可之 新發布 、修正 後 國際財務 報導準 則之影 響
下表彙列 金管會 認可之 民國 106 年適 用 之國際財 務報導 準則之 新發布 、修 正及修訂 之準則 及解釋 :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發布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處理」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方法之闡釋」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 民國103年7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露」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發布之生效日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計之持續適用」 |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2010-2012週期之年度改善 | 民國103年7月1日 |
| 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 民國103年7月1日 |
| 2012-2014週期之年度改善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除 下 列 所 述 者 外 ,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經 營 |
| 結果並無 重大影 響。 |
國際會計 準則第 36 號之 修正「 非金融 資 產可回收 金額之 揭露」
當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包 含 商 譽 或 非 確 定 耐 用 年 限 之 無 形 資 產 但 未 有 減 損 時 , 移 除揭露可 回收金 額之規 定;當個 別資產(包括商譽 )或現 金產生單 位認列 或 迴轉之減 損金額 重大,應 揭露該 資產之 可回收金 額,且若 可回收 金額係 基於 公 允 價 值 減 處 分 成 本 , 應 揭 露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之 等 級 和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之 評 價 技術及關 鍵假設 。
(三)國際會計 準則理 事會已 發布但 尚未經 金 管會認可 之國際 財務報 導準則 之影 響
下表彙列 國際會 計準則 理事會 已發布 但 尚未納入 金管會 認可之 民國 106 年 適用之國 際財務 報導準 則之新 發布、 修 正及修訂 之準則 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發布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及衡量」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之保險合約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方 | |
| 法」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 |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
| 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會決定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客戶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 民國108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 民國10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 民國106年1月1日 |
| 認列」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及預收付對價」 | 民國107年1月1日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發布之生效日 |
|---|---|
|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
|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 | 民國106年1月1日 |
| 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 |
|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企業及合資」 | |
| 除 下 列 所 述 者 外 ,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經 營 |
| 結果並無 重大影 響,相 關影響 金額待 評 估完成時 予以揭 |
露: |
- 1.國際財 務報導 準則第 9 號「 金融工 具 」
- (1)金融資 產債務 工具按 企業之 經營模 式 及合約現 金流量 特性判 斷,可 分 類為透過 損益按 公允價 值衡量 之金融 資 產、透過 其他綜 合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量 之金融 資產及 按攤銷 後成本 衡 量之金融 資產; 金融資 產權益 工具分類 為透過 損益按 公允價 值衡量 之 金融資產 ,除非 企業作 不可撤 銷之選擇 將非交 易目的 之權益 工具的 公 允價值認 列於其 他綜合 損益。
- (2)金融資 產債務 工具之 減損評 估應採 預 期信用損 失模式 ,於每 一資產 負 債表日評 估該工 具之信 用風險 是否有 顯 著增加, 以適用 12 個 月之預 期 信 用 損 失 或 存 續 期 間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於 發 生 減 損 前 之 利 息 收 入 按 資產帳面 總額估 計);或是 否業已 發生減 損,於發生減 損後之 利息收 入 按提列備 抵呆帳 後之帳 面淨額 估計。應收 帳款(不包 含重大 財務組 成部 分)應按存 續期間 之預期 信用損 失衡量 備 抵損失。
- 2.國際財 務報導 準則第 15 號「 客戶合 約 之收入」
國際財務 報導準 則第 15 號「客戶 合約之 收入」取代國 際會計 準則第 11 號 「建造合 約」、國 際會計 準則 第 18 號 「 收入」以 及其相 關解釋 及解釋 公 告。按準則規 定收入 應於客 戶取得 對商 品或勞務 之控制 時認列,當 客戶已 具 有 主 導 資 產 之 使 用 並 取 得 該 資 產 之 幾 乎 所 有 剩 餘 效 益 之 能 力 時 表 示 客 戶取得對 商品或 勞務之 控制。
此準則之 核心原 則為「 企業認 列收入 以描 述對客戶 所承諾 之商品 或勞務 之 移轉,該 收入之 金額反 映該等 商品或 勞 務換得之 預期有 權取得 之對價」。 企 業 按 核 心 原 則 認 列 收 入 時 需 運 用 下 列 五 步 驟 來 決 定 收 入 認 列 的 時 點 及 金額:
- 步驟 1:辨認 客戶合 約。
- 步驟 2:辨認 合約中 之履約 義務。
- 步驟 3:決定 交易價 格。
- 步驟 4:將交 易價格 分攤至 合約中 之履 約義務。
- 步驟 5:於( 或隨) 企業滿 足履約 義務 時認列收 入。
此外,準則亦 包括一 套整合 性之揭 露規 定,該等規定 將使企 業對財 務報表 使用者提 供有關 客戶合 約所產 生之收 入 與現金流 量之性 質、金額、時 間及 不確定性 之綜合 資訊。
3.國際財 務報導 準則第 15 號之 修正「 國際財務 報導準 則第 15 號『客 戶合 約之收入 』之闡 釋」
此修正釐 清如何 辨認合 約中的 履約義 務(即承諾移 轉商品 或勞務 予客戶); 如何決定 企業為 主理人(提供商 品或勞 務 )或代理人 (負責 安排商 品或勞 務 之提供);以及決 定由授 權取得 之收入 應 於某一時 點或於 一段期 間內認 列。 除上述之 釐清外,此 修正尚 包含兩 項新 增的簡化 規定,以降 低企業 首次適 用新準則 時之成 本及複 雜度。
4.國際財 務報導 準則第 16 號「 租賃」
國際財務 報導準 則第 16 號「租賃 」取代 國際會計 準則第 17 號「租 賃」及 其相關解 釋及解 釋公告。此準 則規定 承租 人應認列 使用權 資產及 租賃負 債 (除租賃 期間短 於 12 個月或 低價值 標 的資產之 租賃外);出租 人會計 處 理仍相同 ,按營 業租賃 及融資 租賃兩 種 類型處理 ,僅增 加相關 揭露。
5.國際會 計準則第 7 號 之修正 「揭露 倡 議」
此修正要 求企業 增加揭 露有關(來自)籌 資活動之 負債變 動,包括來自 現金 及非現金 之變動 。
四、 重要會計 政策之 彙總說 明
編製本合 併財務 報告所 採用之 主要會 計 政策說明 如下。除另有 說明外,此 等政策 在所有報 導期間 ㄧ致地 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務報導 準則、 國際會 計準則 、解釋 及 解釋公告(以下簡稱 I FRSs)編製。
- (二)編製基礎
- 1.除下列 重要項 目外, 本合併 財務報 告 係按歷史 成本編 製:
- (1)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包 括 衍 生 工 具)。
(2)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備 供出售 金融資 產 。
(3)按退休 基金資 產減除 確定福 利義務 現 值之淨額 認列之 確定福 利負債 。
2.編製符 合 IF RSs 之財務 報告需 要使用 一些重要 會計估 計,在 應用本 集團 的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 之 項 目 , 或 涉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重 大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項 目 , 請 詳 附 註 五 說 明。
(三)合併基礎
- 1.合併財 務報告 編製原 則
- (1)本集團 將所有 子公司 納入合 併財務 報 告編製之 個體。 子公司 指受本 集 團控制之 個體( 包括結 構型個 體),當本 集團暴露 於來自 對該個 體之參 與之變動 報酬或 對該等 變動報 酬享有 權 利,且透過 對該個 體之權力 有 能力影響 該等報 酬時,本 集團即 控制該 個體。子公 司自本 集團取 得控 制之日起 納入合 併財務 報告, 於喪失 控 制之日起 終止合 併。
- (2)集團內 公司間 之交易 、餘額 及未實 現 損益業已 銷除。 子公司 之會計 政 策已作必 要之調 整,與 本集團 採用之 政 策一致。
- (3)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各 組 成 部 分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及 非 控 制 權 益 ; 綜合損益 總額亦 歸屬於 母公司 業主及 非 控制權益, 即使非 控制權益 因 而成為虧 損餘額 。
- (4)對子公 司持股 之變動 若未導 致喪失 控 制(與非控制 權益之 交易),係 作 為權益交 易處理, 亦即視 為與業 主間進 行之交易。 非控制 權益之 調整 金額與所 支付或 收取對 價之公 允價值 間 之差額係 直接認 列為權 益。
- (5)當集團 喪失對 子公司 之控制 ,對前 子 公司之剩 餘投資 係按公 允價值 重 新衡量,公 允價值 與帳面 金額之 差額認 列為當期 損益。對 於先前 認列 於其他綜 合損益 與該子 公司有 關之所 有 金額,其會 計處理 與本集團 若 直接處分 相關資 產或負 債之基 礎相同, 亦即如先 前認列 為其他 綜合損 益之利益 或損失, 於處分 相關資 產或負 債時將被 重分類 為損益, 則當 喪失對子 公司之 控制時 ,將該 利益或 損 失自權益 重分類 為損益 。
- 2.列入合 併財務 報告之 子公司 :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
|---|---|---|---|---|---|
| 投資公司名稱 | 子公司名稱 | 業 務 性 質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說明 |
| 瑞昱半導體 | Leading | 對各種事業之投 | 100% | 100% | |
| (股)公司 | Enterprises Limited |
資 | |||
|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
Amber Universal Inc. |
〃 | 100% | 100% | |
|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
Realtek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 |
積體電路之設 計、資訊軟體 及電子材料之 製造、銷售與 批發 |
100% | 100% | |
|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
Bluocean Inc. | 對各種事業之投 資 |
100% | - | 註2 |
|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
Talent Eagle Enterprise Inc. |
〃 | 100% | - | 註2 |
|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
Realtek Investment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 |
〃 | 100% | - | 註3 |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
|---|---|---|---|---|---|
| 投資公司名稱 | 子公司名稱 | 業 務 性 質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說明 |
|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
瑞新投資(股)公司 | 對各種事業之投 資 |
100% | 100% | |
|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
鴻威創業投資 (股)公司 |
〃 | 100% | 100% | |
|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
瑞擎投資(股)公司 | 〃 | 100% | 100% | |
|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
瑞曜科技(股)公司 | 積體電路之設 計、資訊軟體 及電子材料之 製造、銷售與 批發 |
100% | 100% | |
|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
波比特科技(股)公司 | 電腦設備製造 及安裝、電子 材料、資訊軟 體批發、零售 及服務 |
67% | 67% | |
|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
Realtek Semiconductor (Japan) Inc. |
積體電路產品之 銷售、設計及諮 詢服務 |
100% | 100% | |
|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
Realtek Asia, Inc. | 對各種事業之投 資 |
100% | 100% | |
|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
Circon Universal Inc. |
對各種事業之投 資 |
100% | 100% | |
| Amber Universal Inc. |
Realtek Semiconductor (HK) Limited |
資訊及技術服務 | 100% | 100% | |
| Amber Universal Inc. |
瑞昱半導體(深圳)有 限公司 |
研發與技術服務 | 100% | 100% | |
| Realtek Asia, Inc. |
Empsonic Enterprises Inc. |
對各種事業之投 資 |
100% | 100% | |
| Circon Universal Inc. |
Real Communications, Inc. |
研發及資訊蒐集 服務 |
100% | 100% | |
| Empsonic Emterprises Inc. |
瑞晟微電子(蘇州)有 限公司 |
研發與技術服務 | 100% | 100% |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
|---|---|---|---|---|---|---|---|---|---|---|---|---|
| 投資公司名稱 | 子公司名稱 | 業 | 務 | 性 | 質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說明 | ||||
| Realtek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 |
Cortina Access Inc. |
服務 | 研發及資訊蒐集 | 100% | 100% | 註1 | ||||||
| Realtek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 |
科締納科技(股)有限 公司 |
研發與技術服務 | 100% | 100% | 註1 | |||||||
| Realtek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 |
科締納網路系統(上 海)有限公司 |
〃 | 100% | 100% | 註1 | |||||||
| Talent Eagle Enterprise Inc. |
Ubilinx Technology Inc. |
服務 | 研發及資訊蒐集 | 100% | - | 註4 | ||||||
| 註 得 |
1:Realte k Singa pore Cortina Acc ess 併報表。 |
Pr ivate Inc.等公司 |
L i mited 100 %之 |
於民國 股權,故將該 |
104 | 年 4 月 等公司 |
7 | 日取 納入合 |
||||
| 註 2:Bluoce an 月 |
Inc.及 20 日新投資設 立。 |
Talent | Eagle | Enterpris e Inc.於民國 | 105 | 年 4 |
||||||
| 註 8 月 |
3:Realte k Investm ent 23 日新投資設立 |
。 | Sing apore | Private | Lim ited | 於民國 | 1 05 | 年 | ||||
| 註 | 4:Ubilin x Techn ology | Inc.於 民國 | 105 年 |
8 月 |
4 | 日新投資設立 | 。 | |||||
| 3.未列入 合併財 |
務報告 之子公 |
司:無 | 。 | |||||||||
| 4.子公司 會計期 |
間不同 之調整 |
及處理 | 方 | 式:無。 | ||||||||
| 5.子公司 將資金 |
移轉予 母公司 |
之能力 | 受 | 重大限制 | 者:無 | 。 | ||||||
| (四)外幣換算 | ||||||||||||
| 本 集 團 內 每 |
一 個 體 之 財 務 報 |
告 所 |
列 | 之 項 |
目 | , 均 係 |
以 該 |
個 體 |
營 運 |
所 處 |
主 | 要 經 |
| 濟環境之 | 貨幣(即 功能性 |
貨幣)衡 | 量。本 | 合併財務 | 報告係 | 以本公 | 司之功 | 能性 | ||||
| 貨幣「新 台幣」 |
作為表 達貨幣 |
列報。 | ||||||||||
| 1.外幣交 易及餘 |
額 | |||||||||||
| (1)外幣交 等交易產 |
易採用 交易日 生之換 算差額 |
或衡量 | 認列為 | 日之即 當期損 |
期 | 匯率換算 益 。 |
為功能 | 性貨幣 | ,換算 | 此 | ||
| (2)外幣貨 因調整而 |
幣性資 產及負 產生之 換算差 |
債餘額 | 額認列 | ,按資 為當期 |
產 | 負債表日 損 益。 |
之即期 | 匯率評 | 價調整 | , | ||
| (3)外幣非 | 貨幣性 資產及 |
負債餘 | 額,屬 | 透 | 過損益按 | 公允價 | 值衡量 | 者,按 | 資 | |||
| 產負債表 | 日之即 期匯率 |
評價調 | 整,因 | 調 | 整而產生 | 之兌換 | 差額認 | 列為當 |
期損益; 屬透過 其他綜 合損益 按公允 價 值衡量者 ,按資 產負債 表日之
即期匯率 評價調 整,因 調整而 產生之 兌 換差額認 列於其 他綜合 損益項 目;屬非 按公允 價值衡 量者, 則按初 始 交易日之 歷史匯 率衡量 。
(4)所有兌 換損益 按交易 性質在 損益表 之 其他利益 及損失 列報。
- 2.國外營 運機構 之換算
- (1)功能性 貨幣與 表達貨 幣不同 之所有 集 團個體、 關聯企 業及聯 合控制 個 體,其經 營結果 和財務 狀況以 下列方 式 換算為表 達貨幣 :
- A.表達於 每一 資產負 債表之 資產 及負債 係以該資 產負 債表日 之收盤 匯 率換算;
- B.表達於 每一綜 合損益 表之收 益及費 損 係以當期 平均匯 率換算 ;
- C.所有因 換算而 產生之 兌換差 額認列 為 其他綜合 損益。
- (2)當部分 處分或 出售之 國外營 運機構 為 關聯企業 時,將 於其他 綜合損 益 項下之兌 換差額 按比例 重分類 於當期 損 益作為出 售利益 或損失 之一部 分。惟當 本集團 即使仍 保留對 前關聯 企 業之部分 權益, 但已喪 失對國 外營運機 構屬關 聯企業 之重大 影響, 則 係以處分 對國外 營運機 構之全 部權益處 理。
- (3)收購國 外個體 產生之 商譽及 公允價 值 調整視為 該國外 個體之 資產及 負 債,並按 期末匯 率換算 。
- (五)資產負債 區分流 動及非 流動之 分類標 準
- 1.資產符 合下列 條件之 一者, 分類為 流 動資產:
- (1)預期將 於正常 營業週 期中實 現該資 產 ,或意圖 將其出 售或消 耗者。
- (2)主要為 交易目 的而持 有者。
- (3)預期於 資產負 債表日 後十二 個月內 實 現者。
- (4)現金或 約當現 金,但 於資產 負債表 日 後至少十 二個月 交換或 用以清 償 負債受到 限制者 除外。
本集團將 所有不 符合上 述條件 之資產 分 類為非流 動。
- 2.負債符 合下列 條件之 一者, 分類為 流 動負債:
- (1)預期將 於正常 營業週 期中清 償者。
- (2)主要為 交易目 的而持 有者。
- (3)預期於 資產負 債表日 後十二 個月內 到 期清償者 。
- (4)不能無 條件將 清償期 限遞延 至資產 負 債表日後 至少十 二個月 者。負 債 之條款, 可能依 交易對 方之選 擇,以 發 行權益工 具而導 致清償 者,不 影響其分 類。
本集團將 所有不 符合上 述條件 之負債 分 類為非流 動。
(六)約當現金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 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持 有 目 的 係 為 滿 足 營 運 上之短期 現金承 諾者, 分類為 約當現 金 。
- (七)透過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資產
- 1.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原 始 認 列 時 被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金 融 資 產 若 在 取 得時主要 係為短 期內出 售,則分 類為持 有供交易 之金融 資產。衍 生工具 除 依避險會 計被指 定為避 險項目 外,均分 類為持有 供交易 之金融 資產。本 集 團 於 金 融 資 產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時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將 其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公允價 值衡量 :
- (1)係混合 (結合)合約; 或
- (2)可消除 或重大 減少衡 量或認 列不一 致 ;或
- (3)係依書 面之之 風險管 理或投 資策略 , 以公允價 值基礎 管理並 評估其 績 效之投資 。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易日會 計。
- 3.透過損 益按公 允價值 衡量之 金融資 產,於 原始認 列時按 公允價 值衡量,相 關交易成 本則認 列為當 期損益。續後按 公允價值 衡量,其 公允價 值之變 動 認列於當 期損益 。
(八)備供出售 金融資 產
- 1.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定 為 備 供 出 售 或 未 被 分 類 為 任 何 其 他 類 別 之 非 衍 生金融資 產。
- 2.本集團 對於符 合交易 慣例之 備供出 售 金融資產 係採用 交易日 會計。
- 3.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續 後 按公允價 值衡量,其公允 價值之 變動認 列於其他 綜合損 益。對於 持有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 或 與 此 種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權 益 工 具 連 結 且 須 以 交 付 該 等 權 益 工 具 交 割 之 衍 生 工 具 , 當 其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 靠衡量時 ,本集 團將其 列報為 「以成 本 衡量之金 融資產」。
- (九)持有至到 期日金 融資產
- 1.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具 有 固 定 或 可 決 定 之 付 款 金 額 及 固 定 到 期 日,且本 集團有積 極意圖 及能力 持有至 到期日之 非衍生 金融資 產,惟不 包 括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符 合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定 義 者 、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量之金 融資產 及指定 為備供 出售金 融 資產。
- 2.本集團 對於符 合交易 慣例之 持有至 到 期日金融 資產係 採用交 易日會 計。
- 3.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交 易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量,續 後採用有 效利息 法按攤 銷後成 本減除減 損後之 金額衡 量。有效 利 息法之折 溢價攤 銷認列 於當期 損益。
(十)放款及應 收款
1.應收帳 款
係屬原始 產生之 放款及 應收款,係在 正常 營業過程 中就商 品銷售 或服務 提 供所產生 之應收 客戶款 項。於原始 認列 時按公允 價值衡 量,後續採 有效利 息法按攤 銷後成 本扣除 減損後 之金額 衡 量。惟屬未 付息之 短期應 收帳款, 因折現影 響不重 大,後 續以原 始發票 金 額衡量。
- 2.無活絡 市場之 債券投 資
- (1)係屬非 原始產 生之放 款及應 收款, 係 指無活絡 市場公 開報價 ,且具 固 定或可決 定收取 金額之 債券投 資,且 同 時符合下 列條件 者:
- A.未分類 為透過 損益按 公允價 值衡量 。
- B.未指定 為備供 出售。
- C.未 因信 用惡 化以 外之 因素 ,致 持有 人 可能 無法 回收 幾乎 所有 之原始 投資。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係 採 用 交 易 日 會 計。
- (3)無活絡 市場之 債券投 資於原 始認列 時 按交易日 之公允 價值加 計交易 成 本衡量, 續後採 用有效 利息法 按攤銷 後 成本減除 減損後 之金額 衡量。 有效利息 法之折 溢價攤 銷認列 於當期 損 益。
- (十一)金融資產 減損
- 1.本集團 於每一 資產負 債表日,評估是 否已經存 在減損 之任何 客觀證 據, 顯示某一 或一組 金融資 產於原 始認列 後 發生一項 或多項 事項( 即「損 失 事 項 」), 且 該 損 失 事 項 對 一 金 融 資 產 或 一 組 金 融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量具有 能可靠 估計之 影響。
- 2.本集團 用以決 定是否 存在減 損損失 之 客觀證據 的政策 如下:
- (1)發行人 或債務 人之重 大財務 困難;
- (2)違約, 諸如利 息或本 金支付 之延滯 或 不償付;
- (3)本集 團因與 債務人 財務困 難相關 之經 濟或法律 理由, 給予債 務人原 不可能考 量之讓 步;
- (4)債務人 將進入 破產或 其他財 務重整 之 可能性大 增;
- (5)由於財 務困難 而使該 金融資 產之活 絡 市場消失 ;
- (6)可觀 察到之 資料顯 示,一 組金融 資產 之估計未 來現金 流量於 該等資 產原始認 列後發 生可衡 量之減 少,雖然 該減少尚 無法認 定係屬 該組 中之某個 別金融 資產,該等 資料包 括該 組金融資 產之債 務人償 付狀 況之不利 變化,或 與該組金 融資產 中資 產違約有 關之全 國性或 區域 性經濟情 況;
- (7)發行 人所處 營運之 技術、 市場、 經濟 或法令環 境中所 發生具 不利影 響之重大 改變的 資訊,且該 證據顯 示可 能無法收 回該權 益投資 之投
資成本; 或
(8)權益工 具投資 之公允 價值大 幅或持 久 性下跌至 低於成 本。
- 3.本集團 經評估 當已存 在減損 之客觀 證 據,且已 發生減損 損失時,按以 下 各類別處 理:
- (1)以攤銷 後成本 衡量之 金融資 產
係以該 資產帳 面金 額與估 計未來 現金 流 量按該 金融資 產原 始有效 利 率折現 之現值 間之 差額, 認列減 損損 失 於當期 損益。 當後 續期間 減 損損失 金額減 少, 且該減 少能客 觀地 與 認列減 損後發 生之 事項相 連 結,則 先前認 列之 減損損 失在未 認列 減 損情況 下於迴 轉日 應有之 攤 銷後成 本之限 額內 於當期 損益迴 轉。 認 列及迴 轉減損 損失 之金額 係 藉由備抵 帳戶調 整資產 之帳面 金額。
(2)以成本 衡量之 金融資 產
係以該 資產帳 面金 額與估 計未來 現金 流 量按類 似金融 資產 之現時 市 場報酬 率折現 之現 值間之 差額, 認列 減 損損失 於當期 損益 。此類 減 損損失 續後不 得迴 轉。認 列減損 損失 之 金額係 藉由備 抵帳 戶調整 資 產之帳面 金額。
(3)備供出 售金融 資產
係以該 資產之 取得成 本(減除任 何已償 付 之本金 及攤銷 數)與 現時公 允價值 間之差 額, 再減除 該金融 資產 先 前列入 損益之 減損 損失, 自 其他綜 合損益 重分 類至當 期損益 。屬 債 務工具 投資者 ,當 其公允 價 值於後 續期間 增加 ,且該 增加能 客觀 地 連結至 減損損 失認 列後發 生 之事項 ,則該 減損 損失於 當期損 益迴 轉 。屬權 益工具 投資 者,其 已 認列於 損益之 減損 損失不 得透過 當期 損 益迴轉 。認列 及迴 轉減損 損 失之金額 係藉由 備抵帳 戶調整 資產之 帳 面金額。
(十二)金融資產 之除列
當本集團 對收取 來自金 融資產 現金流 量 之合約權 利失效 時,將除列金 融資 產。
(十三)存貨
存貨按成 本與淨 變現價 值孰低 者衡量,成本依加 權平均 法決定。製成品 及 在製品之 成本包 括原料、直接人 工、其 他 直接成本 及生產 相關之 製造費 用 (按正常 產能分 攤),惟不包 括借款 成本。比較 成本與 淨變現價 值孰低 時, 採 逐 項 比 較 法 ,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指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尚須投 入之估 計成本 及相關 變動銷 售 費用後之 餘額。
- (十四)採用權益 法之投 資/關聯 企業
- 1.關 聯 企 業 指 所 有 本 集 團 對 其 有 重 大 影 響 而 無 控 制 之 個 體 , 一 般 係 直 接 或間接持 有其 20%以 上表決 權之股 份。本 集團對關 聯企業 之投資 採用權 益法處理 ,取得 時依成 本認列 。
- 2.本 集 團 對 關 聯 企 業 取 得 後 之 損 益 份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對 其 取 得 後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則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如 本 集 團 對 任 一 關 聯 企 業 之 損 失 份 額 等 於 或 超 過 其 在 該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 包 括 任 何 其 他 無 擔 保 之應收款), 本集團 不認列 進一步 之損失 ,除非本集 團對該 關聯企 業發 生法定義 務、推 定義務 或已代 其支付 款 項。
- 3.當 關 聯 企 業 發 生 非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權 益 變 動 且 不 影 響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持 股 比 例 時 , 本 集 團 將 所 有 權 益 變 動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為 「 資 本 公 積」。
- 4.本 集 團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依 其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權益比例 銷除;除非證 據顯示 該交易 所 轉讓之資 產已減 損,否則未實 現 損失亦予 以銷除。關聯 企業之 會計政 策 已作必要 之調整,與本 集團採 用 之政策一 致。
- 5.關聯企 業增發 新股時,若本集 團未按 比例認購 或取得,致使投 資比例 發 生變動但 仍對其 有重大 影響,該股權 淨 值變動之 增減數 係調整「資本 公 積」及「採 用權益 法之投 資」。若 致使投 資比例下 降者,除 上述調 整外, 與 該 所 有 權 權 益 之 減 少 有 關 而 先 前 已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利 益 或 損 失,且該利益或 損失於 處分相 關資產 或 負債時須 被重分 類至損 益者,依 減少比例 重分類 至損益 。
- 6.當集團 處分關 聯企業 時,如喪 失對該 關聯企業 之重大 影響,對 於先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與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關 之 所 有 金 額 , 其 會 計 處 理 與 本 集 團若直接 處分相 關資產 或負債 之基礎 相 同,亦即如 先 前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利 益 或 損 失,於 處 分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時 將 被 重 分 類 為 損 益,則 當 喪 失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時,將 該 利 益 或 損 失 自 權 益 重 分 類 為 損 益。如 仍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重 大 影 響 , 僅 按 比 例 將 先 前 在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中 認 列 之 金額依上 述方式 轉出。
- 7.當 集 團 喪 失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 對 原 關 聯 企 業 之 剩 餘 投 資 係 按 公 允價值重 新衡量 ,公允 價值與 帳面金 額 之差額認 列為當 期損益 。
(十五)不動產、 廠房及 設備
- 1.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係 以取得 成本為 入帳基礎,並將購 建期間 之有關 利 息資本化 。
- 2.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團 , 且 該 項 目 之 成 本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 才 包 括 在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或 認 列 為 一 項單獨資 產。被重置部 分之帳 面金額 應 除列。所有其他 維修費 用於發 生 時認列為 當期損 益。
- 3.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採 成本模 式,其 他 按估計耐 用年限 以直線 法計提 折 舊。不動產、廠 房及設 備各項 組成若 屬 重大,則單獨 提列折 舊。本集 團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 進 行 檢視,若殘值及 耐用年 限之預 期值與 先 前之估計 不同時,或資 產所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 則 自 變 動 發 生 日 起 依 國 際會計準 則第 8 號「會 計政策、會計 估 計變動及 錯誤」之會計 估計變 動 規定處理。各項 資產之 耐用年 限除房 屋 與建築為 10~ 55 年外,其餘固 定 資產為 3~5 年。
(十六)租賃資產/營業租 賃(承 租人)
營 業 租 賃 之 給 付 扣 除 自 出 租 人 收 取 之 任 何 誘 因 ,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按 直 線 法 攤銷認列 為當期 損益。
(十七)投資性不 動產
投資性不 動產以 取得成 本認列,後 續衡 量採成本 模式。按估 計耐用 年限以 直線法提 列折舊 ,耐用 年限為 20 年。
(十八)無形資產
- 1.商譽係 因企業 合併採 收購法 而產生 。
- 2.其他無 形資產
單 獨 取 得 之 有 限 耐 用 年 限 無 形 資 產 係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攤 銷 及 累 計 減 損 後 之 金 額 計 價 。 因 企 業 合 併 所 取 得 之 無 形 資 產 按 收 購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認 列,其單 獨及合 併取得 之無 形資產 攤銷 金額係依 直線法 按估 計 2~5 年 攤銷耐用 年數。
- (十九)非金融資 產減損
-
- 本 集團 於 資 產負 債 表 日針 對 有 減損 跡 象 之 資產 , 估 計其 可 回 收金 額, 當 可回 收 金 額低 於 其 帳面 價 值 時, 則 認 列 減損 損 失 。可 回 收 金額 係指 一 項資 產 之 公允 價 值 減出 售 成 本或 其 使 用 價值 , 兩 者較 高 者 。當 以前 年 度已 認 列 資產 減 損 之情 況 不 存在 或 減 少 時, 則 迴 轉減 損 損 失, 惟迴 轉 減損 損 失 而增 加 之 資產 帳 面 金額 , 不 超 過該 資 產 若未 認 列 減損 損失 情況下減 除折舊 或攤銷 後之帳 面金額 。
-
- 商 譽, 定 期 估計 其 可 回收 金 額 。當 可 回 收 金額 低 於 其帳 面 價 值時 ,則 認列減損 損失。 商譽減 損之減 損損失 於 以後年度 不予迴 轉。
- (二十)借款
借款於原 始認列 時按公 允價值 扣除交 易 成本後之 金額衡 量,後續就扣 除交 易 成 本 後 之 價 款 與 贖 回 價 值 之 任 何 差 額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於 借 款期間內 衡量。
(二十一)應付帳款 及票據
應 付 帳 款 及 票 據 係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自 供 應 商 取 得 商 品 或 勞 務 而 應 支 付之義務。於 原始認 列時按 公允價 值衡 量,後 續採有 效利息 法按攤 銷後 成本衡量。惟屬未 付息之 短期應 付帳款,因折現影 響不重 大,後續 以原 始發票金 額衡量 。
(二十二)金融負債 之除列
本集團於 合約所 載之義 務履行 、取消 或 到期時, 除列金 融資產 。 (二十三)負債準備
係因過去 事件而 負有現 時法定 或推定 義 務,很有可能 需要流 出具經 濟效 益之資源 以清償 該義務,且該義 務之金 額能可靠 估計時 認列。負 債準備 之衡量係 以資產 負債表 日清償 該義務 所 需支出之 最佳估 計現值 衡量,折 現 率 採 用 反 映 目 前 市 場 對 貨 幣 時 間 價 值 及 負 債 特 定 風 險 之 評 估 之 稅 前 折現率。
- (二十四)員工福利
- 1.短期員 工福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係 以 預 期 支 付 之 非 折 現 金 額 衡 量 , 並 於 相 關 服 務 提 供 時認列為 費用。
- 2.退休金
- (1)確定提 撥計畫
對於確定 提撥計 畫,係依權責 發生基 礎 將應提撥 之退休 基金數 額 認列為當 期之退 休金成 本。預付提撥 金 於可退還 現金或 減少未 來 給付之範 圍內認 列為資 產。
- (2)確定福 利計畫
- A.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下 之 淨 義 務 係 以 員 工 當 期 或 過 去 服 務 所 賺 得 之 未來福利 金額折 現計算,並以資產 負債 表日之確 定福利 義務現 值減除計 畫資產 之公允 價值。確定 福利 淨義務每 年由精 算師採 用預計單 位福利 法計算,折現率則 參考 資產負債 表日與 確定福 利計 畫 之 貨幣 及 期間 一 致 之高 品 質公 司 債之 市 場 殖利 率 決定 ; 在無深度 市場之 國家,係使用 政府公 債( 於資產負 債表日)之市 場殖利率 。
- B.確定福 利計畫 產生之 再衡量 予發生 當 期認列其 他綜合 損益,並 表達於保 留盈餘 。
- 3.員工酬 勞及董 監酬勞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係 於 具 法 律 或 推 定 義 務 且 金 額 可 合 理 估 計 時 , 認 列 為 費 用 及 負 債 。 嗣 後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金 額 有 差 異 時,則按會計估 計變動 處理。另以股 票 發放員工 酬勞者,計算 股數之 基礎為董 事會決 議前一 日收盤 價。
(二十五)所得稅
- 1.所 得 稅 費 用 包 含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 除 與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有 關 之 所 得 稅 分 別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外,所 得稅係 認列於 損益。
- 2.本 集 團 依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計 算 當 期 所 得 稅 。 管 理 階 層 就 適 用 所 得 稅 相 關 法 規 定 期 評 估 所 得 稅 申 報 之 狀 況 ,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 向 稅 捐 機 關 支 付 之 稅 款 估 列 所 得 稅 負 債 。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 10%之所得 稅,嗣盈 餘產生 年度之 次年 度於股東 會通過 盈餘分 派案 後,始就實 際盈餘 之分派 情形,認列 10 %之未分配 盈餘所 得稅費 用。
- 3.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法 , 按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課 稅 基 礎 與 其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帳 面 金 額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認 列 。 源 自 於 原 始 認 列 之 商 譽 所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則 不 予 認 列 , 若 遞 延 所 得 稅 源 自 於交易( 不包括 企業合 併)中 對資產 或 負債之原 始認列,且在 交易當 時未影響 會計利 潤或課 稅所得(課稅損 失 ),則不予認 列。若投資 子公 司產生之 暫時性 差異,本集 團可以 控制 暫時性差 異迴轉 之時點,且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迴 轉 者 則 不 予 認 列 。 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 並 於 有 關 之 遞 延 所得稅資 產實現 或遞延 所得稅 負債清 償 時預期適 用之稅 率(及 稅法) 為準。
- 4.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 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重 評 估 未 認 列 及 已 認 列 之 遞 延 所得稅資 產。
- 5.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所 認 列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互 抵 且 有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且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所 得 稅 之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 或 不 同 納 稅 主 體 產 生 但 各 主 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債互抵 。
- 6.因 研 究 發 展 支 出 而 產 生 之 未 使 用 所 得 稅 抵 減 遞 轉 後 期 部 分 , 係 在 很 有 可 能 有 未 來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未 使 用 所 得 稅 抵 減 使 用 之 範 圍 內 , 認 列 遞延所得 稅資產 。
- (二十六)股本
普通股分 類為權 益。直接歸 屬於發 行新股 或認股權 之增額 成本以 扣除所 得稅後之 淨額於 權益中 列為價 款減項 。
(二十七)股利分配
分 派 予 本 公 司 股 東 之 股 利 於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股 利 時 於 財 務 報 告 認列,分派現 金股利 認列為 負債,分派 股 票股利則 認列為 待分配 股票股
利,並於 發行新 股基準 日時轉 列普通 股 及股本溢 價。 (二十八)收入認列
1.銷貨收 入
本集團製 造並銷 售各種 積體電 路相關 產 品。收入 係正常營 業活動 中對 集團外顧 客銷售 商品已 收或應 收對價 之 公允價值,以扣 除增值 稅、銷 貨退回、數 量折扣 及折讓 之淨額 表達。商品銷售 於商品 交付予 買方、 銷貨金額 能可靠 衡量且 未來經 濟效益 很 有可能流 入企業 時認列 收入。 當與所有 權相關 之重大 風險與 報酬已 移 轉予顧客,本集團 對商品 既不 持續參與 管理亦 未維持 有效控 制且顧 客 根據銷售 合約接 受商品,或有 客觀證據 顯示所 有接受 條款均 已符合 時 ,商品交 付方屬 發生。
- 2.設計、 權利金 及技術 服務收 入
- 本集團提 供設計、技 術服務 及收取 權利 金之收入。於 同時符 合下列 條 件 時 依 交 易 完 成 之 程 度 認 列 收 入 , 並 將 已 發 生 之 成 本 當 其 認 列 為 成 本,若交 易結果 預計將 發生虧 損時, 立 即認列損 失:
- (1)收入金 額可靠 衡量;
- (2)與交易 有關之 經濟效 益很有 可能流 向 企業;
- (3)與交易 有關之 已發生 及將發 生之成 本 能可靠衡 量;
(4)交易於 資產負 債表日 之完成 程度能 可 靠衡量。
- (二十九)企業合併
- 1.本集團 採用收 購法進 行企業 合併。合 併對價根 據所移 轉之資 產、所產 生 或 承 擔 之 負 債 及 所 發 行 之 權 益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計 算 , 所 移 轉 之 對 價 包 括 或 有 對 價 約 定 所 產 生 之 任 何 資 產 和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 與 收 購 有 關 之 成 本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費 用 。 企 業 合 併 中 所 取 得 可 辨 認 之 資 產 及所承擔 之負債,按 收購日 之公允 價值 衡量。本集團 以個別 收購交 易 為 基 準 ,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組 成 部 分 屬 現 時 所 有 權 權 益 且 其 持 有 者 有 權 於 清 算 發 生 時 按 比 例 份 額 享 有 企 業 淨 資 產 者 , 選 擇 按 收 購 日 公 允 價 值 或 按 非 控 制 權 益 占 被 收 購 者 可 辨 認 淨 資 產 之 比 例 衡 量 ; 非 控 制 權 益之所有 其他組 成部分 則按收 購日公 允 價值衡量 。
- 2.移轉對 價、被收購 者非控 制權益,及 先 前已持有 被收購 者之權 益之公 允價值總 額,若超過 所取得 可辨認 資產 及承擔之 負債之 公允價 值,於 收購日認 列為商 譽;所取得 可辨認 資產 及承擔之 負債之 公允價 值,若 超過移轉 對價、被收 購者非 控制權 益,及 先前已持 有被收 購者之 權益 之公允價 值總額 ,該差 額於收 購日認 列 為當期損 益。
- (三十)營運部門
本 集 團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與 提 供 給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內 部 管 理 報 告 採 一 致 之 方式報導 。主要 營運決 策者負 責分配 資 源予營運 部門並 評估其 績效。
五、 重大會計 判斷、 假設及 估計不 確定性 之 主要來源
本 集 團 編 製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 管 理 階 層 已 運 用 其 判 斷 以 決 定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 並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當 時 之 情 況 對 於 未 來 事 件 之 合 理 預 期 以 作 出 會 計 估 計 及假設。所作出 之重大 會計估 計與假 設 可能與實 際結果 存有差 異,將 考量歷 史 經 驗 及 其 他 因 子 持 續 評 估 及 調 整 。 該 等 估 計 及 假 設 具 有 導 致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於下個財 務年度 重大調 整之風 險。請 詳 下列對重 大會計 判斷、估計與 假設不 確 定 性之說明 :
- (一)會計政策 採用之 重要判 斷
- 金融資產 -權益 投資之 減損
本集團依 據國際 會計準 則第 39 號 決定個 別金融資 產-權 益投資 是否發 生減 損,於作此 項決定 時需重 大判斷。本集團 評估個別 權益投 資之公 允價值 低於 其成本的 時間及 金額,以 及被投 資者之 財務健全 情況和 短期業 務前景,包括 產業及部 門績效 、技術 變遷以 及營運 及 融資現金 流量等 因素。
(二)重要會計 估計及 假設
- 存貨之評 價
由於存貨 須以成 本與淨 變現價 值孰低 者 計價,故 本集團 必須運 用判斷 及 估計決定 資產負 債表日 存貨之 淨變現 價 值。由於 科技快 速變遷 ,本集 團 評估資產 負債表 日存貨 因正常 損耗、過 時陳舊或 無市場 銷售價 值之金 額, 並將存貨 成本沖 減至淨 變現價 值。此 存 貨評價主 要係依 未來特 定期間 內 之產品需 求為估 計基礎 ,故可 能產生 重 大變動。
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 團存貨 之 帳面金額 為\$4,55 2,166。
- 商譽減損 評估
商譽減損 之評估 過程依 賴本集 團之主 觀 判斷,包 含辨認 現金產 生單位 及 分攤資產 負債和 商譽至 相關現 金產生 單 位,及決 定相關 現金產 生單位 之 可回收金 額。有 關商譽 減損評 估,請 參 閱附註六 、(十三 )之說 明。
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 團認列 減 損損失後 之商譽 為\$315, 256。
六、 重要會計 項目之 說明
(一)現金及約 當現金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 1,939 |
\$ | 2,030 | |
|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 3,595,093 | 5,076,897 | ||
| 定期存款 | 31,644,814 | 22,382,805 | ||
| 約當現金-附買回債券 | 2,632,399 | 84,113 | ||
| 合計 | \$ 37,874,245 |
\$ | 27,545,845 |
1.本集團 往來之 金融機 構信用 品質良 好 ,且本集 團與多 家金融 機構往 來以 分散信用 風險, 預期發 生違約 之可能 性 甚低。
2.有關本 集團將 現金及 約當現 金提供 作 為質押擔 保之情 形請詳 附註八 。
(二)透過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資產
| 項 | 目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流動項目: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受益憑證 |
\$ | 446,611 | \$ 924,654 |
|
|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評價調整 小計 |
\$ | 76,090 522,701 |
\$ 67,638 992,292 |
1.本集團 持有供 交易之 金融資 產於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度認列 之淨利 益分 別為\$8,452 及\$33,93 9。
2.本 集 團 未 有 將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提 供 作 為 質 押 之 情 形。
(三)備供出售 金融資 產
| 項 | 目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非流動項目: 上市櫃公司股票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備供出售金融 |
\$ 230,672 277,290 |
\$ 257,661 252,855 |
|
| 資產評價調整 合計 |
\$ 118,845 626,807 |
\$ 165,490 676,006 |
本集團於 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度因公 允 價值變動 認列於 其他綜 合(損)益之 金額分別 為(\$46, 645)及 \$85,97 3。
(四)持有至到 期日金 融資產
| 項 | 目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非流動項目: | ||||
| 公司債 | \$ | 277,419 | \$ 1,426,484 |
|
| 1. 本集團投 資之對 |
象信用 品質良 |
好。 |
-
本集團持 有至到 期日金 融資產 減少, 主 要係因公 司債到 期所致 。
-
本集團民國 1 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至到 期日金 融資產 未有提 供 質押之情 況。
(五)以成本衡 量之金 融資產
| 項 | 目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非流動項目: | ||||
|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 \$ 643,615 |
\$ | 512,025 |
- 1.本 集 團 持 有 之 德 宏 創 業 投 資 ( 股 ) 公 司 、 St arix T echnol ogy,Inc . 、 Octtasia In vestme nt Holdi ng, Inc.、旭德科技(股)公 司及 CyWeeM otio n Group Limit ed 等股 票投 資 ,依 據 投資 之意 圖 應分 類 為備 供 出售 金融 資 產,惟因該 標的非 於活絡 市場公 開交易,且無法取 得足夠 之類似 公司之 產 業 資 訊 及 被 投 資 公 司 之 相 關 財 務 資 訊 , 因 此 無 法 合 理 可 靠 衡 量 該 些 標 的 之公允價 值,因 此分類 為「以 成本衡 量 之金融資 產」。
- 2.本集團民 國 10 5 年 及 10 4 年 1 2 月 31 日 以成本衡 量之金 融資產 未有提 供 質押之情 況。
- 3.本集團持 有之 Neted ge Univer sal,In c .及 Pionix Mult imedia ,Inc.股 票 , 經 本 集 團 評 估 後 認 定 有 減 損 之 情 形 , 因 此 對 所 持 有 之 股 權 投 資 - Netedge U nivers al,Inc .及 Pionix Mu ltimedia, Inc.本 集團於 民國 103 年度分別 認列\$87 ,358 及\$47 ,888 之減 損 損失,另 前述以 成本衡量 之金融 資產已於 民國 104 年度 處分。
- 4.本集團持 有之德 宏創業 投資(股 )公司 股 票,因該 公司於 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現金減 資,本 集團依 持有股 數調整 減 少持股為 637 ,331 股, 減資後 之 成本為\$48 ,771。
- 5.本集團持 有德宏 創業投 資(股)公司股 票,經本集團 評估有 減損之 情形,於 民國 105 年度認 列\$12,0 74 之減損 損失 。
- (六)無活絡市 場之債 務工具 投資
| 項 | 目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流動項目: | |||
| 結構性存款 | \$ 21,146 |
\$ - |
|
| 本集團民國 1 04 年 12 |
月 31 |
日無活絡 市 場之債務 |
工具投 資:無 。 |
| 本集團民 國 105 年 1 2 情況。 |
月 31 |
日無活 絡 市場之債 務工具 |
投資未 有提供 質押之 |
(七)應收帳款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應收帳款 | \$ | 5,291,053 \$ |
4,590,947 |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825,138 | 1,283,563 | |
| 減:備抵銷售退回及折讓 | ( | 2,381,043) ( |
1,997,736) |
| 減:備抵呆帳 | ( | 40,368) ( |
45,200) |
| \$ | 3,694,780 \$ |
3,831,574 |
1.本 集 團 之 應 收 帳 款 為 未 逾 期 且 未 減 損 者 依 據 本 集 團 之 授 信 標 準 的 信 用 品 質資訊如 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群組1 | \$ 1,093,823 |
\$ 534,118 |
| 群組2 | 4,979,006 | 5,210,920 |
| \$ 6,072,829 |
\$ 5,745,038 |
註:
群組 1:非代 理商。
群組 2:代理 商。
2.已逾期 但未減 損之金 融資產 之帳齡 分 析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30天內 | \$ 2,554 |
\$ 83,238 |
| 31-90天 | 440 | 1,007 |
| 91-180天 | - | 27 |
| \$ 2,994 |
\$ 84,272 |
3.個別評 估已減 損金融 資產之 變動分 析 :
(1)於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集團 已減損 之應收 帳款金 額 分別為\$40 ,368 及\$45 ,200。
(2)備抵呆 帳變動 表如下 :
| 105年 | ||||||
|---|---|---|---|---|---|---|
|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 合計 | ||||
| 1月1日 | \$ | 45,200 | \$ | - | \$ | 45,200 |
| 迴轉減損損失 | ( | 4,832) | - | ( | 4,832) | |
| 12月31日 | \$ | 40,368 | \$ | - | \$ | 40,368 |
| 104年 | ||||||
|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 合計 | ||||
| 1月1日 | \$ | 39,230 | \$ | - | \$ | 39,230 |
| 提列減損損失 | 5,970 | - | 5,970 | |||
| 12月31日 | \$ | 45,200 | \$ | - | \$ | 45,200 |
(八)存貨
| 105年12月31日 | ||||
|---|---|---|---|---|
| 成本 | 備抵呆滯及跌價損失 | 帳面金額 | ||
| 原料 | \$ 459,155 |
(\$ | 19,370) | \$ 439,785 |
| 在製品 | 2,589,039 | ( | 160,139) | 2,428,900 |
| 製成品 | 1,876,118 | ( | 192,637) | 1,683,481 |
| 合計 | \$ 4,924,312 |
(\$ | 372,146) | \$ 4,552,166 |
| 104年12月31日 | ||||
|---|---|---|---|---|
| 成本 | 備抵呆滯及跌價損失 | 帳面金額 | ||
| 原料 | \$ 644,772 |
(\$ | 53,605) | \$ 591,167 |
| 在製品 | 1,618,188 | ( | 142,302) | 1,475,886 |
| 製成品 | 1,520,609 | ( | 339,368) | 1,181,241 |
| 合計 | \$ 3,783,569 |
(\$ | 535,275) | \$ 3,248,294 |
當期認列 之存貨 相關費 損: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已出售存貨成本及其他 | \$ | 22,015,998 | \$ 17,901,364 |
| 跌價及呆滯損失(回升利益) | ( | 161,319) | 17,739 |
| 存貨報廢損失 | 162,615 | 236,341 | |
| \$ | 22,017,294 | \$ 18,155,444 |
|
本集團因 前期已 提列跌 價損失 準備之 存 貨部分業 已出售,導致 存貨淨 變現價 值回升而 認列為 銷貨成 本減少 。
(九)採用權益 法之投 資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德信創業投資(股)公司 | \$ 58,166 |
\$ | 57,017 | |
| 京潤科技(股)公司 | 18,630 | 25,592 | ||
| 思銳科技(股)公司 | 53,149 | 36,710 | ||
| 群鑫創業投資(股)公司 | 193,017 | 200,000 | ||
| \$ 322,962 |
\$ | 319,319 |
1.民 國 1 05 年 及 104 年 度 按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失 分 別 為 \$3 4,33 2 及 \$21,209。
2.本集團 持有德 信創業 投資(股 )公司 股 票,因該 公司於 民國 104 年辦理 現 金減資, 退回股 款為\$17 ,557。
(十)不動產、 廠房及 設備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試驗設備 | 辦公設備 | 其他 | 合計 | |
|---|---|---|---|---|---|---|
| 105年1月1日 | ||||||
| 成本 | \$ 3,278,886 |
\$ 3,700,448 |
\$ 1,324,947 |
\$ 189,014 |
624,722\$ | \$ 9,118,017 |
| 累計折舊及 減損 |
( 848,338) |
( 3,453,469) |
( 887,235) |
( 114,969) |
( 433,955) |
( 5,737,966) |
| \$ 2,430,548 |
\$ 246,979 |
\$ 437,712 |
\$ 74,045 |
190,767\$ | \$ 3,380,051 |
|
| 105年 | ||||||
| 1月1日 | \$ 2,430,548 |
\$ 246,979 |
\$ 437,712 |
\$ 74,045 |
190,767\$ | \$ 3,380,051 |
| 增添 | 3,654 | 35,313 | 263,165 | 13,108 | 40,536 | 355,776 |
| 處分 | - | ( 1,429) |
( 254) |
( 349) |
( 413) |
( 2,445) |
| 重分類 | 1,156 | 10,171 | 942 | ( 942) |
( 18,239) |
( 6,912) |
| 折舊費用 | ( 129,154) |
( 88,417) |
( 200,269) |
( 20,490) |
( 45,766) |
( 484,096) |
| 淨兌換差額 | ( 42,659) |
459 | ( 5,067) |
( 1,368) |
( 1,022) |
( 49,657) |
| 12月31日 | \$ 2,263,545 |
\$ 203,076 |
\$ 496,229 |
\$ 64,004 |
165,863\$ | \$ 3,192,717 |
| 105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 3,214,833 |
\$ 3,577,280 |
\$ 1,558,624 |
\$ 192,166 |
626,953\$ | \$ 9,169,856 |
| 累計折舊及 | ||||||
| 減損 | ( 951,288) |
( 3,374,204) |
( 1,062,395) |
( 128,162) |
( 461,090) |
( 5,977,139) |
| \$ 2,263,545 |
\$ 203,076 |
\$ 496,229 |
\$ 64,004 |
165,863\$ | \$ 3,192,717 |
|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試驗設備 | 辦公設備 | 其他 | 合計 | |
| 104年1月1日 | ||||||
| 成本 | \$ 3,141,097 |
\$ 3,640,718 |
\$ 1,041,845 |
\$ 125,389 |
519,114\$ | \$ 8,468,163 |
| 累計折舊及 | ( 717,710) |
( 3,226,249) |
( 700,687) |
( 74,848) |
( 379,980) |
( 5,099,474) |
| 減損 | \$ 2,423,387 |
\$ 414,469 |
\$ 341,158 |
\$ 50,541 |
139,134\$ | \$ 3,368,689 |
| 104年 | ||||||
| 1月1日 | \$ 2,423,387 |
\$ 414,469 |
\$ 341,158 |
\$ 50,541 |
139,134\$ | \$ 3,368,689 |
| 增添 | 140,723 | 36,334 | 256,846 | 40,669 | 77,908 | 552,480 |
| 企業合併取得 | - | 2,910 | 3,864 | 2,972 | 5,269 | 15,015 |
| 處分 | - | ( 20) |
( 1,147) |
( 61) |
( 8) |
( 1,236) |
| 重分類 | - | - | - | - | 1,860 | 1,860 |
| 折舊費用 | ( 131,144) |
( 207,150) |
( 162,681) |
( 20,510) |
( 35,109) |
( 556,594) |
| 淨兌換差額 | ( 2,418) |
436 | ( 328) |
434 | 1,713 | ( 163) |
| 12月31日 | \$ 2,430,548 |
\$ 246,979 |
\$ 437,712 |
\$ 74,045 |
190,767\$ | \$ 3,380,051 |
| 104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 3,278,886 |
\$ 3,700,448 |
\$ 1,324,947 |
\$ 189,014 |
624,722\$ | \$ 9,118,017 |
| 累計折舊及 | ||||||
| 減損 | ( 848,338) |
( 3,453,469) |
( 887,235) |
( 114,969) |
( 433,955) |
( 5,737,966) |
| \$ 2,430,548 |
\$ 246,979 |
\$ 437,712 |
\$ 74,045 |
190,767\$ | \$ 3,380,051 |
|
| 本期不動 | 產、廠 房及設 |
備借款 | 成本資 本 |
化金額: 無。 |
(十一)投資性不 動產
| 房屋及建築 | 房屋及建築 | ||||
|---|---|---|---|---|---|
| 105年1月1日 | 104年1月1日 | ||||
| 成本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 |
95,202 19,219) 75,983 |
成本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 |
95,584 14,756) 80,828 |
| 105年 1月1日 折舊費用 淨兌換差額 12月31日 |
\$ ( ( \$ |
75,983 4,315) 6,484) 65,184 |
104年 1月1日 折舊費用 淨兌換差額 12月31日 |
\$ ( ( \$ |
80,828 4,467) 378) 75,983 |
| 105年12月31日 成本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 |
86,839 21,655) 65,184 |
104年12月31日 成本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 |
95,202 19,219) 75,983 |
1.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及直接營運費用: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 \$ | 6,782 | \$ | 7,076 |
|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 性不動產所發生之營運費 |
\$ | 4,315 | \$ | 4,467 |
| 用 |
2.本集團 持有之 投資性 不動產 座落在 中 國大陸, 於民國 105 年及 1 04 年 12 月 31 日之公允 價值分 別為\$1 76,308 及\$184,26 5,係 參考中 華人民 共和國地 方市政 府房產 信息中 心評價 資 料,並加以調整,屬第 三等級 公 允價值。
(十二)無形資產
| 電腦軟體 | 權利金 | 商譽 | 其他 | 合計 | |||||
|---|---|---|---|---|---|---|---|---|---|
| 105年1月1日 | |||||||||
| 成本 | \$ 1,520,587 |
\$ | 3,024,480 | \$ | 685,108 | \$ | 324,404 | \$ | 5,554,579 |
| 累計攤銷及 減損 |
( 1,157,529) |
( | 1,540,504) | - | ( | 36,732) | ( | 2,734,765) | |
| \$ 363,058 |
\$ | 1,483,976 | \$ | 685,108 | \$ | 287,672 | \$ | 2,819,814 | |
| 105年 | |||||||||
| 1月1日 | \$ 363,058 |
\$ | 1,483,976 | \$ | 685,108 | \$ | 287,672 | \$ | 2,819,814 |
| 增添 | 817,250 | 192,013 | - | 23,251 | 1,032,514 | ||||
| 移轉 | 1,849 | 6,837 | - | ( | 1,849) | 6,837 | |||
| 攤銷費用 | ( 578,149) |
( | 585,529) | - | ( | 47,843) | ( | 1,211,521) | |
| 減損損失 | - | - | ( | 350,621) | - | ( | 350,621) | ||
| 淨兌換差額 | ( 228) |
( | 26,374) | ( | 19,231) | ( | 6,658) | ( | 52,491) |
| 12月31日 | \$ 603,780 |
\$ | 1,070,923 | \$ | 315,256 | \$ | 254,573 | \$ | 2,244,532 |
| 105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 2,341,688 |
\$ | 3,211,611 | \$ | 665,877 | \$ | 338,241 | \$ | 6,557,417 |
| 累計攤銷及 | ( 1,737,908) |
( | 2,140,688) | ( | 350,621) | ( | 83,668) | ( | 4,312,885) |
| 減損 | \$ 603,780 |
\$ | 1,070,923 | \$ | 315,256 | \$ | 254,573 | \$ | 2,244,532 |
| 電腦軟體 | 權利金 | 商譽 | 其他 | 合計 | |||||
| 104年1月1日 | |||||||||
| 成本 | \$ 1,079,170 |
\$ | 1,843,365 | \$ | - | \$ | 8,637 | \$ | 2,931,172 |
| 累計攤銷及 減損 |
( 654,395) |
( | 798,816) | - | ( | 7,567) | ( | 1,460,778) | |
| \$ 424,775 |
\$ | 1,044,549 | \$ | - | \$ | 1,070 | \$ | 1,470,394 | |
| 104年 | |||||||||
| 1月1日 | \$ 424,775 |
\$ | 1,044,549 | \$ | - | \$ | 1,070 | \$ | 1,470,394 |
| 增添 | 281,928 | 944,317 | - | 5,852 | 1,232,097 | ||||
| 企業合併取得 | - | - | 645,451 | 302,752 | 948,203 | ||||
| 移轉 | 308 | - | - | ( | 308) | - | |||
| 攤銷費用 | ( 344,498) |
( | 506,588) | - | ( | 35,466) | ( | 886,552) | |
| 淨兌換差額 | 545 | 1,698 | 39,657 | 13,772 | 55,672 | ||||
| 12月31日 | \$ 363,058 |
\$ | 1,483,976 | \$ | 685,108 | \$ | 287,672 | \$ | 2,819,814 |
| 104年12月31日 成本 |
|||||||||
| 累計攤銷及 | \$ 1,520,587 |
\$ | 3,024,480 | \$ | 685,108 | \$ | 324,404 | \$ | 5,554,579 |
| 減損 | ( 1,157,529) |
( | 1,540,504) | - | ( | 36,732) | ( | 2,734,765) | |
| \$ 363,058 |
\$ | 1,483,976 | \$ | 685,108 | \$ | 287,672 | \$ | 2,819,814 |
1.無形資 產攤銷 費用明 細如下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營業成本 | \$ | 2,637 | \$ | 1,930 |
| 營業費用 | 1,208,884 | 884,622 | ||
| \$ | 1,211,521 | \$ | 886,552 |
2.無形資 產減損 情形, 請詳附 註六、(十 三)說明。
(十三)非金融資 產減損
1.本集團 民國 105 年度 所認列 之減損 損 失為\$350, 621, 明細如 下:
| 105年度 | ||||
|---|---|---|---|---|
| 認列於 | 認列於 | |||
| 當期損益 | 其他綜合損益 | |||
| 減損損失-商譽 | \$ | 350,621 | \$ | - |
2.商 譽 分 攤 至 按 營 運 部 門 辨 認 之 本 集 團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 可 回 收 金 額 依 據 使 用 價 值 評 估 , 而 使 用 價 值 係 依 據 管 理 階 層 已 核 准 之 五 年 度 財 務 預 算 之 稅 後 現 金 流 量 預 測 計 算 。 超 過 該 五 年 期 之 現 金 流 量 採 用 下 列 所 述 之 估計成長 率推算 。
本集團由 於企業 併購之 科締納 所帶入 之 產品,未能 如預期 達成效 益,故 民國 105 年進行商 譽減損 測試, 依管理 當局推估 之 5 年期 財務預 算 , 相關折現 率為 14.4%。茲將 影響可 回收金 額評估之 重要關 鍵假設 及決定 各主要關 鍵假設 數值之 方法說 明如下 :
- (1)預估成 長率: 以保守 零成長 率推估 未 來 5 年之財務預 算。
- (2)銷貨成 本及毛 利率: 依據管 理當局 推 估之 5 年期 財務預 算,參 酌過 去之歷史 經驗予 以推估 。
- (3)預估營 業費用 :依據 管理當 局推估 之 5 年期財 務預算 ,及考 量歷史 營業費用 率,推 估各年 度預計 營業費 用 。
依 上 述 關 鍵 假 設 計 算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較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可 辨 認 資 產 之 帳 面 價值及商 譽合計 數為低,故有資 產減損 之虞。本集 團於民國 1 05 年度已 認列減損 損失。
(十四)長期預付 租金(列 報於「 其他非 流動資 產 」)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土地使用權 | \$ | 23,854 \$ |
26,698 | |
| 本集團分 別於民國 93 年 11 月 業園區國 土房產 局簽訂 位於薛 |
22 日及 9 4 川之設 立 |
年 3 月 25 土地使用 |
日與中國大陸 權合約,租用 年限分 |
蘇州工 別為 |
| 70 年及 50 年,於租約 簽定時 |
業已全 額 |
支付,民國 105 |
年及 1 04 |
年度認 列 |
| 租金費用 分別為\$ 522 及\$545。 |
(十五)短期借款
| 借款性質 | 105年12月31日 | 利率區間 | 擔保品 | |
|---|---|---|---|---|
| 銀行借款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 20,072,357 |
0.78%~2% | 無 | |
| 擔保銀行借款 | 645,580 | 1.08% | 定存質押借款 | |
| \$ 20,717,937 |
||||
| 借款性質 | 104年12月31日 | 利率區間 | 擔保品 | |
| 銀行借款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 13,325,990 |
0.85%~1.2% | 無 | |
| 擔保銀行借款 | 175,250 | 0.85%~0.96% | 定存質押借款 | |
| \$ 13,501,240 |
(十六)其他應付 款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應付薪資 | \$ 1,704,841 |
\$ | 1,639,568 | |
| 應付員工酬勞 | 2,496,555 | 2,240,923 | ||
| 其他應付費用 | 856,515 | 772,560 | ||
| 應付設備款 | 38,128 | 95,232 | ||
| 應付軟體款及IP款 | 613,635 | 647,658 | ||
| 其他 | 431 | 29,246 | ||
| \$ 5,710,105 |
\$ | 5,425,187 |
- (十七)退休金
- 1.(1) 本公司依 據「勞動 基準法」之規定,訂 有確定福 利之退 休辦法,適 用於民國 9 4 年 7 月 1 日實施 「勞工 退 休金條例 」前所 有正式 員工 之服務年 資,以及於實 施「勞 工退休 金 條例」後 選擇繼 續適用 勞動 基準法員 工之後 續服務 年資。員工 符合 退休條件 者,退休金 之支付 係根據服 務年資 及退休前 6 個 月之平 均 薪資計算,15 年 以內(含 )的 服務年資 每滿一 年給予 兩個基 數,超過 15 年之服務 年資每 滿一年 給予一個 基數, 惟累積 最高以 45 個 基 數為限。 本公司 按月就 薪資 總額 2%提撥 退休基金,以勞工 退休準 備 金監督委 員會之 名義專 戶儲 存於台灣 銀行。另本 公司於 每年年 度終 了前,估算前 項勞工 退休準 備金專戶 餘額,若該餘 額不足 給付次 一 年度內預 估符合 退休條 件之 勞工依前 述計算 之退休 金數額,本公 司 將於次年 度三月 底前一 次提 撥其差額 。
- (2)資產負 債表認 列之金 額如下 :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已提撥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 513,556) (\$ |
483,204) |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475,586 | 428,733 | |
| 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淨負債 | (\$ | 37,970) (\$ |
54,471) |
(3)確定福 利義務 現值之 變動如 下:
|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淨確定 福利負債 |
||||
|---|---|---|---|---|---|---|
| 105年度 | ||||||
| 1月1日餘額 | (\$ | 483,204) | \$ | 428,733 | (\$ | 54,471) |
| 當期服務成本 | ( | 3,244) | - | ( | 3,244) | |
| 利息(費用)收入 | ( | 8,369) | 7,949 | ( | 420) | |
| ( | 494,817) | 436,682 | ( | 58,135) | ||
| 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 | - | ( | 4,745) | ( | 4,745) | |
| 包含於利息收入或費用 | ||||||
| 之金額) | ||||||
|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影 響數 |
( | 1,918) | - | ( | 1,918) | |
| 財務假設變動影響數 | ( | 9,590) | - | ( | 9,590) | |
| 經驗調整 | ( | 14,086) | - | ( | 14,086) | |
| ( | 25,594) | ( | 4,745) | ( | 30,339) | |
| 提撥退休基金 | - | 50,504 | 50,504 | |||
| 支付退休金 | 6,855 | ( | 6,855) | - | ||
| 12月31日餘額 | (\$ | 513,556) | \$ | 475,586 | (\$ | 37,970) |
|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淨確定 福利負債 |
||||
| 104年度 1月1日餘額 |
(\$ | 465,604) | \$ | 370,834 | (\$ | 94,770) |
| 當期服務成本 | ( | 3,519) | - | ( | 3,519) | |
| 利息(費用)收入 | ( | 9,788) | 8,322 | ( | 1,466) | |
| ( | 478,911) | 379,156 | ( | 99,755) | ||
| 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 | - | 1,352 | 1,352 | |||
| 包含於利息收入或費用 | ||||||
| 之金額) | ||||||
|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影 響數 |
( | 3,419) | - | ( | 3,419) | |
| 財務假設變動影響數 | ( | 17,093) | - | ( | 17,093) | |
| 經驗調整 | 8,454 | - | 8,454 | |||
| ( | 12,058) | 1,352 | ( | 10,706) | ||
| 提撥退休基金 | - | 55,990 | 55,990 | |||
| 支付退休金 | 7,765 | ( | 7,765) | - |
(4)本公 司之確 定福利 退休計 畫基金 資產 ,係由台 灣銀行 按該基 金年度 投資運用 計畫所 定委託 經營項 目之比 例 及金額範 圍內,依 勞工退休 基 金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辦 法 第 六 條 之 項 目 ( 即 存 放 國 內 外 之 金 融 機 構,投資國 內外上 市、上櫃 或私募 之權 益證券及 投資國 內外不 動產 之證券化 商品等) 辦理委 託經營。 相關 運用情形 係由勞 工退休 基金 監理會進 行監督。 該基金 之運用 ,其每 年決算分 配之最 低收益, 不 得低於依 當地銀 行二年 定期存 款利率 計 算之收益 。
(5)有關退 休金之 精算假 設彙總 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折現率 | 1.375% | 1.75% |
| 未來薪資增加率 | 5.50% | 5.75% |
| 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度對 |
於未來 死亡率 之假設均 |
依照台 灣壽險 業第 |
| 五回經驗 生命表 估計。 |
||
| 因採用之 主要經 算假設 |
變動而 影響之 確 定福利義 |
務現值 分析如 下: |
| 折現率 | 未來薪資增加率 | |
| 增加0.25% | 減少0.25% | 增加0.25% 減少0.25% |
| 105年12月31日 | ||
|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 | ||
| \$ 16,265 值之影響 |
(\$ 16,985) (\$ |
15,960) \$ 15,383 |
| 折現率 | 未來薪資增加率 | |
| 增加0.25% | 減少0.25% | 增加0.25% 減少0.25% |
| 104年12月31日 | ||
|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 | ||
| \$ 16,418 值之影響 |
(\$ 17,185) (\$ |
16,190) \$ 15,570 |
| 上述之 敏感度 分析 係基於 |
其他假 設不 變 的情況 |
下分析 單一 假設變 動 |
| 之影響 。實務 上許 多假設 |
的變動 則可 能 是連動 |
的。敏 感度 分析與 計 |
| 算資產負 債表之 淨退休 |
金負債 所採用 的 方法一致 |
。 |
| (6)本集團 於未來 一年預 計支付 |
予退休 計 畫之提撥 |
金為\$14 ,400。 |
| (7)截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該 退休金之 付之到 期分析 |
退休計 劃 之加權平 如下: |
均存續 期間為 15 年。 |
| 短於1年 | \$ 20,448 |
|
| 2~5年 | 106,331 | |
| 5~10年 | 143,138 |
2.(1)自民 國 9 4 年 7 月 1 日起 ,本公 司 及國內子 公司依 據「勞 工退休 金 條例」,訂有確 定提撥 之退休 辦法,適用 於本國籍 之員工。本 公司及 國內子 公司 就員工 選擇 適用 「勞 工退休 金條例 」所 定之勞 工退 休金 制 度 部 分 , 每 月 按 薪 資 之 6%提 繳 勞 工 退 休 金 至 勞 保 局 員 工 個 人 帳 戶,員 工退 休金之 支付 依員 工個 人之退 休金專 戶及 累積收 益之 金額 採月退休 金或一 次退休 金方式 領取。
10年以上 261,739
531,656\$
(2)瑞晟 微電子(蘇州)有限公 司、瑞 昱半 導體(深 圳)有限 公司和 科締納 網 絡 (上 海 )有 限 公 司 按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政 府 規 定 之 養 老 保 險 制 度 每月依當 地員工 薪資總 額之一 定比率 提 撥養老保 險金,其 提撥比率 分別約為 20%、1 7%和 21%,每 位員工 之退 休金由政 府管理 統籌安 排, 本集團除 按月提 撥外, 無進一 步義務 。
(3)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度 ,本集 團依上 開退休金 辦法認 列之退 休金成 本分別為\$ 196,094 及 \$202,6 60。
(十八)負債準備
| 105年 | 104年 | |||
|---|---|---|---|---|
| 1月1日餘額 | \$ | 836,889 | \$ | 1,021,342 |
| 本期變動之負債準備 | 8,517 | ( | 184,453) | |
| 12月31日餘額 | \$ | 845,406 | \$ | 836,889 |
| 負債準備 係截至 民國 | 1 05 年 12 月 |
31 日 止,本集 |
團考量 | 可能產 生之侵 權 |
| 訴訟案而 估列的 金額。 |
- (十九)股本
- 1.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公 司 額定資本 額為\$8, 900,00 0,分 為 890,000 仟股(含員工認 股權憑 證可認 購 股數 80, 000 仟 股), 實收資 本 額為\$5,04 9,513,每 股面額 10 元,本 公 司已發行 股份之 股款均 已收訖。 本公司普 通股期 初與期 末流通 在外股 數 兩期無變 動。
- 2.本公司 於民 國 91 年 1 月 24 日以現 金 增資及募 股發行 方式參 與發行 海 外存託憑 證(GDR) 13,924 仟 單位,每 單存 託憑證表 彰本公 司普通股 4 股, 計發行 5 5,694 仟股, 並於盧 森堡證 券 交易所掛 牌買賣 。截至 民國 10 5 年 12 月 3 1 日止 ,流通 在外之 海外存 託 憑證 31 2 仟單 位,折 合普通 股 1,248 仟股, 占本公 司發行 股數 0.25%。
- (二十)資本公積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之 資本公積,除得 用於彌補 虧損外,於公 司無累積 虧損時,得按股 東原有 股 份之比例 發給新 股或現 金。另依 證券交 易法之相 關規定,以上開 資本公 積 撥充資本 時,每年 以其合 計數不 超過實 收資本額 百分之 十為限。公司非 於 盈餘公積 填補資 本虧損 仍有不 足時, 不 得以資本 公積補 充之。
| 105年 | |||
|---|---|---|---|
| 採權益法認列之 | |||
| 發行溢價 | 關聯企業變動數 | 合計 | |
| 1月1日 | \$ 4,405,169 |
\$ - |
\$ 4,405,169 |
| 採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變動 | |||
| 數 | - | 10,210 | 10,210 |
| 資本公積發放現金 | ( 504,951) |
- | ( 504,951) |
| 12月31日 | \$ 3,900,218 |
\$ 10,210 |
\$ 3,910,428 |
| 104年 | |||
| 採權益法認列之 | |||
| 發行溢價 | 關聯企業變動數 | 合計 | |
| 1月1日/12月31日 | \$ 4,405,169 |
\$ - |
\$ 4,405,169 |
(二十一)保留盈餘
1.依本公 司章程 規定,本 公司年 度決算 如有盈餘,應先提 繳稅款,彌補以 往虧損,次 提百分 之十為 法定盈 餘公積,但法定盈 餘公積 累積已 達本公 司資本總 額時,不 在此限。後依法 令或主 管機關規 定提列 或迴轉 特別盈 餘公積,如尚 有盈餘,提 撥董事、監 察 人酬勞最 高百分 之三,員工 酬勞 不 低 於 百 分 之 一 , 其 餘 之 盈 餘 連 同 上 一 年 度 累 積 未 分 配 盈 餘 由 董 事 會 擬具盈餘 分派案,提請股 東會承 認後分 派股東紅 利。本公 司得依 財務、 業 務 及 經 營 面 等 因 素 之 考 量 將 當 年 度 可 分 配 盈 餘 全 數 分 派 , 亦 得 將 公 積全部或 一部分 依法令 或主管 機關規 定 分派。
分派股利 時,主要 係考量 公司未 來擴展 營運規模 及現金 流量之 需求,其 中現金股 利不得 低於當 年度分 配股東 酬 勞總額之 百分之 十。前項員 工酬 勞之分派 得以現 金或股 票方式 發放,員工 酬勞分派 對象得 包括符 合一定 條件之從 屬公司 員工, 該一定 條件由 董 事會或其 授權之 人訂定 之。
- 2.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外,不 得使用 之,惟 發給新 股或現 金 者,以該 項公積 超過實 收資本 額 百分之二 十五為 限。
- 3.本 公 司 分 派 盈 餘 時 , 依 法 令 規 定 須 就 當 年 度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始 得 分 派 , 嗣 後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迴轉時 ,迴轉 金額得 列入可 供分派 盈 餘中。
- 4.本公司 於民國 1 05 年 6 月 7 日及 104 年 6 月 9 日經 股東會 決議之 民國 104 年度及 103 年度 盈餘分 配案如 下: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金額 | 每股股利(元) | 金額 | 每股股利(元) | |||||
| 法定盈餘公積 | \$ 242,800 |
\$ | - | \$ | 389,250 | \$ | - | |
|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 - | - | ( | 124,338) | - | |||
| 現金股利 | 1,514,854 | 3.00 | 3,029,708 | 6.00 | ||||
| 合計 | \$ 1,757,654 |
\$ | 3.00 | \$ | 3,294,620 | \$ | 6.00 |
5.本公司 於民 國 10 5 年 6 月 7 日 股東會 通過以資 本公積-普通股 溢價按 股 東持有股 份之比 例發放 現金\$50 4,951(每 股配發 1.0 元)。
6.有關員 工酬勞 及董監 酬勞資 訊,請 詳 附註六、( 二十七 )。
(二十二)其他權益 項目
| 105年 | |||||||
|---|---|---|---|---|---|---|---|
| 備供出售投資 | 外幣換算 | 總計 | |||||
| 1月1日 | \$ | 151,067 | \$ | 1,726,645 | \$ | 1,877,712 | |
| 評價調整 | |||||||
| –集團 | ( | 46,645) | - | ( | 46,645) | ||
| –關聯企業 | ( | 1,012) | - | ( | 1,012) | ||
| 外幣換算差異數﹕ | |||||||
| –集團 | - | ( | 428,506) | ( | 428,506) | ||
| 12月31日 | \$ | 103,410 | \$ | 1,298,139 | \$ | 1,401,549 | |
| 104年 | |||||||
| 備供出售投資 | 外幣換算 | 總計 | |||||
| 1月1日 | \$ | 66,813 | \$ | 1,025,339 | \$ | 1,092,152 | |
| 評價調整 | |||||||
| –集團 | 85,973 | - | 85,973 | ||||
| –關聯企業 | ( | 1,719) | - | ( | 1,719) | ||
| 外幣換算差異數﹕ | |||||||
| –集團 | - | 701,306 | 701,306 | ||||
| 12月31日 | \$ | 151,067 | \$ | 1,726,645 | \$ | 1,877,712 | |
| (二十三)營業收入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銷貨收入 | \$ | 38,825,855 | \$ | 31,688,241 | |||
| 設計收入 | 42,702 | 32,987 | |||||
| 權利金 | 45,474 | 24,581 | |||||
| 合計 | \$ | 38,914,031 | \$ | 31,745,809 | |||
| (二十四)其他收入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利息收入 | \$ | 654,033 | \$ | 658,993 | |||
| 股利收入 | 16,723 | 21,563 | |||||
| 其他收入 | 474,796 | 158,963 | |||||
| 合計 | \$ | 1,145,552 | \$ | 839,519 |
(二十五)其他利益 及損失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之金融資產淨利益 | \$ | 8,452 | \$ | 33,939 |
| 處分投資損失 | - | ( | 6,978) | |
| 淨兌換(損失)利益 | ( | 596,898) | 100,911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損失)利益 | ( | 2,445) | 764 | |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利益 | 2 | - | ||
|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 | 350,621) | - | |
|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 | 12,074) | - | |
| 其他損失 | ( | 13,877) | ( | 21,017) |
| 合計 | (\$ | 967,461) | \$ | 107,619 |
| (二十六)費用性質 之額外 資訊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8,376,211 | \$ | 7,285,314 |
| 不動產、房屋及設備折舊 | 488,411 | 561,061 | ||
|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 1,211,521 | 886,552 | ||
| 合計 | \$ | 10,076,143 | \$ | 8,732,927 |
| (二十七)員工福利 費用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薪資費用 | \$ | 7,745,738 | \$ | 6,676,027 |
| 勞健保費用 | 327,949 | 299,552 | ||
| 退休金費用 | 199,758 | 207,645 | ||
| 其他用人費用 | 102,766 | 102,090 | ||
- 合計 8,376,211\$ 7,285,314\$
- 1.依本公 司章程 規定,本 公司年 度如有 獲利,應提 撥董監 酬勞最高 3 %, 員工酬勞 不低 於 1%。 但公司 尚有累 積虧 損時,應 預先保 留彌補 累積 虧損數額 ,再依 前項比 例提撥 員工酬 勞 及董監酬 勞。
- 2.本公司 於民國 1 05 年 6 月 7 日股 東會 通過民國 1 04 年度 員工現 金酬 勞\$642,000 及董監酬 勞\$42, 000,與 民 國 104 年度財務 報告估 列之員 工 酬 勞 \$64 2,705 及 董 監 酬 勞 \$42 ,847 之 差 異 金 額 分 別 為 (\$705)及 (\$847),此為會 計估計 變動,已列為 民 國 105 年度之損 益調整 數。上 述民國 10 4 年度 盈餘分 派情形 與本公 司 105 年 4 月 25 日之董事 會提 議並無差 異。
3.本公司 民國 10 5 年及 1 04 年度 員工酬 勞估列金 額分別 為\$804, 673 及 \$642,705,董監 酬勞估 列金額 分別為\$ 53 ,645 及\$42 ,847, 係按公 司 章 程 所 訂 之 成 數 估 列 為 營 業 成 本 或 營 業 費 用 。 惟 若 嗣 後 董 事 會 通 過 及 股 東 會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數 有 差 異 時 , 則 列 為 次 一 年 之 損 益調整。
本公司董 事會通 過及股 東會決 議之員 工 酬勞及董 監酬勞 相關資 訊可 至公開資 訊觀測 站查詢 。
(二十八)所得稅
1.所得稅 費用: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 | |||||
|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 | 334,431 | \$ | 266,308 | |
|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 | 67,034 | 59,788 | |||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 | ( | 68,220) | ( | 164,192) | |
| 當期所得稅總額 | 333,245 | 161,904 | |||
| 遞延所得稅: | |||||
|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 | |||||
| 及迴轉 | ( | 37,696) | 32,957 | ||
| 遞延所得稅總額 | ( | 37,696) | 32,957 | ||
| 所得稅費用 | \$ | 295,549 | \$ | 194,861 | |
| 2.所得稅 費用與 會計利 潤關係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稅前淨利按法令稅率計算所得 | \$ | 579,927 | \$ | 433,320 |
|---|---|---|---|---|
| 免稅所得之所得稅影響數 | ( | 283,193) | ( | 134,055) |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數 | ( | 68,219) | ( | 164,192) |
|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 | 67,034 | 59,788 | ||
| 所得稅費用 | \$ | 295,549 | \$ | 194,861 |
3.因 暫 時 性 差 異 及 投 資 抵 減 而 產 生 之 各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 金 額 如 下:
| 105年度 | |||||
|---|---|---|---|---|---|
| 認列於其他 | 認列於 | ||||
| 1月1日 | 認列於損益 | 綜合淨利 | 權益 | 12月31日 | |
| 暫時性差異: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存貨跌價及呆滯 | |||||
| 損失 | \$ 90,997 |
(\$ 27,732) |
\$ - |
-\$ | \$ 63,265 |
| 其他 | 6,491 | 79,065 | - | - | 85,556 |
| 小計 | \$ 97,488 |
\$ 51,333 |
\$ - |
-\$ | \$ 148,821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未實現兌換利益 | ( 7,810) |
( 13,253) |
- | - | ( 21,063) |
| 小計 | (\$ 7,810) |
(\$ 13,253) |
\$ - |
-\$ | (\$ 21,063) |
| 合計 | \$ 89,678 |
\$ 38,080 |
\$ - |
-\$ | \$ 127,758 |
| 104年度 | |||||
| 認列於其他 | 認列於 | ||||
| 1月1日 | 認列於損益 | 綜合淨利 | 權益 | 12月31日 | |
| 暫時性差異: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存貨跌價及呆滯 | |||||
| 損失 | \$ 86,674 |
\$ 4,323 |
\$ - |
-\$ | \$ 90,997 |
| 其他 | 63,411 | ( 56,920) |
- | - | 6,491 |
| 小計 | \$ 150,085 |
(\$ 52,597) |
\$ - |
-\$ | \$ 97,488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未實現兌換利益 | ( 27,450) |
19,640 | - | - | ( 7,810) |
| 小計 | (\$ 27,450) |
\$ 19,640 |
\$ - |
-\$ | (\$ 7,810) |
| 合計 | \$ 122,635 |
(\$ 32,957) |
\$ - |
-\$ | \$ 89,678 |
| 4.未認列 為遞延 |
所得稅 資產之 |
可減除 暫 |
時性差異: |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 | 357,125 | \$ | 374,041 |
| 5.本公司 營利事 業所得 稅業經 |
稅捐稽 徵 |
機關核定 | 至民國 103 |
年 度。 |
| 6.未分配 盈餘相 關資訊 |
||||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87年度以後 | \$ 8,629,799 |
\$ 7,366,766 |
- 7.截至民 國 105 年 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本公 司股東 可扣抵 稅額帳 戶餘額分 別為\$40 8,137 及\$341 ,300, 民 國 104 年度盈餘 分配之 稅額 扣抵比率 實際為 5.85 %,民國 105 年 度盈 餘分配之 預計稅 額扣抵 比率 為 4.73%。
- 8.本 公 司 產 品 符 合 「 新 興 重 要 策 略 性 產 業 屬 於 製 造 業 及 技 術 服 務 業 部 份獎勵辦 法」得享受 連續五 年免徵 營利 事業所得 稅之獎 勵。免稅期 間 為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06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十九)每股盈餘
自民國 97 年度起,因員 工酬勞 可選擇 採 用發放股 票之方 式,於計算每 股盈餘時,係 假設員 工酬勞 將採發 放股 票方式,於該 潛在普 通股具 有稀 釋作用時 計入加 權平均 流通在 外股數,以計算稀 釋每股 盈餘;計算 基本 每 股 盈 餘 時 , 係 於 股 東 會 決 議 上 一 年 度 員 工 酬 勞 採 發 放 股 票 方 式 之 股 數 確 定 時 , 始 將 該 股 數 計 入 股 東 會 決 議 年 度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數。且因員 工酬勞 轉增資 不再屬 於無 償配股,故計 算基本 及稀釋 每股 盈餘時不 追溯調 整。
| 105年度 | ||||||
|---|---|---|---|---|---|---|
| 加權平均流通 | 每股盈餘 | |||||
| 稅後金額 | 在外股數(仟股) | (元)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 ||||||
| 淨利 | \$ 3,039,875 |
504,951 | 6.02\$ |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 ||||||
| 淨利 | \$ 3,039,875 |
504,951 | ||||
|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員工酬勞 | - | 9,749 | ||||
|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 | ||||||
| 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3,039,875 |
514,700 | 5.91\$ |
| 104年度 | |||
|---|---|---|---|
| 加權平均流通 | 每股盈餘 | ||
| 稅後金額 | 在外股數(仟股) | (元)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 |||
| 淨利 | \$ 2,427,999 |
504,951 | 4.81\$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 |||
| 淨利 | \$ 2,427,999 |
504,951 | |
|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員工酬勞 | - | 23,010 | |
|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 | |||
| 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2,427,999 |
527,961 | 4.60\$ |
(三十)現金流量 補充資 訊
僅有部分 現金支 付之投 資活動 :
1.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355,776 | \$ 552,480 |
|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 95,232 | 93,647 | |
|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 | 38,128) ( |
95,232) |
| 本期支付現金 | \$ | 412,880 | \$ 550,895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購置無形資產 | \$ | 1,032,514 | \$ 1,232,097 |
| 加:期初應付軟體款及IP款 | 647,658 | 336,135 | |
| 減:期末應付軟體款及IP款 | ( | 613,635) ( |
647,658) |
2.子公司 首次併 入取得 現金數
| 104年4月7日 | ||
|---|---|---|
| 取得子公司之價款 | \$ | 1,446,886 |
| 取得之非現金資產 | ( | 810,777) |
| 承受之負債 | 162,138 | |
| 商譽 | ( | 645,451) |
| 取得子公司之現金餘額 | \$ | 152,796 |
(三十一)企業併購
-
- 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4 年 4 月 7 日 以 \$US D46,446,0 06 元 購 入 C ortina Access,In c.暨 其 子 公 司 科 締 納 網 路 系 統 (上 海 )有 限 公 司 及 科 締 納 科 技股份有 限公司之 10 0%股權 。並取 得對 該公司之 控制。
- (1)收購 Cortina A ccess, Inc.暨 其子公 司所支付 之對價 、所取 得之資 產和承擔 之負債 在收購 日之公 允價值 資 訊如下:
| 104年4月7日 | ||||
|---|---|---|---|---|
| 收購對價 | ||||
| 現金 (USD\$35,446,006) |
\$ | 1,104,214 | ||
| 或有對價(USD\$11,000,000) | 342,672 | |||
| \$ | 1,446,886 | |||
| 取得可辨認資產及承擔負債之公允價值 | ||||
| 現金 | \$ | 152,796 | ||
| 應收票據及帳款 | 371,970 | |||
| 其他應收款 | 11 | |||
| 其他流動資產 | 117,500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5,015 | |||
| 無形資產 | 302,752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3,529 | |||
| 應付票據及帳款 | ( | 72,284) | ||
| 其他流動負債 | ( | 89,806) | ||
| 其他負債 | ( | 48) | ||
| 可辨認淨資產總額 | 801,435 | |||
| 商譽 | \$ | 645,451 |
或 有 價 金 係 依 據 企 業 併 購 之 該 等 公 司 達 成 未 來 營 運 績 效 標 準 而 允 諾 支付之款 項。
(2)本集團 自民國 104 年 4 月 7 日 收購 C ortina Acce ss,Inc.暨其子 公 司 起 , 該 等 公 司 貢 獻 之 營 業 收 入 及 稅 前 ( 損 ) 益 分 別 為 \$0 及 (\$43,007)。若 假設該 等公司 自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起已納入合 併 財務報告 ,則本 集團民國 1 04 年度 之營 業收入及 稅前淨 利分別 為 \$32,240,8 99 及\$2,56 6,431。
七、 關係人交 易
(一)母公司與 最終控 制者:本 公司為 本集團 之 最終控制 者。
- (二)與關係人 間之重 大交易 事項
- 1.營業收 入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商品銷售: | ||
| -其他關係人 | \$ 6,482,663 |
\$ 5,109,540 |
商品銷售 之交易 價格與 收款條 件與非 關 係人並無 重大差 異,一般收款 條件 為月結 30~60 天 。
2.進貨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商品購買﹕ -其他關係人 |
\$ | 1,089,359 | \$ | 926,961 |
| 商 品 係 按 一 般 商 業 條 款 和 條 49~69 天付款 。 |
件 向 關 聯 企 |
業 購 買 , |
一 般 付 款 條 |
件 為 月 結 |
| 3.應收帳 款 |
||||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應收關係人款項﹕ -其他關係人 |
\$ | 635,698 | \$ | 1,132,558 |
| 上開之收 款條件 為月結 30~60 該應收款 項並無 抵押及 附息。 |
天,應收 | 關係人款 | 項主要 來自銷 |
售產生,且 |
| 4.應付帳 款 |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應付關係人款項﹕ | ||||
| -其他關係人 | \$ 269,374 |
\$ 234,312 |
上開之付 款條件 為月結 49 天 付款, 應付 關係人款 項主要 來自進 貨交易 , 且該應付 款項並 無附息 。
5.其他交 易及其 他應(收 )付款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期末應 | 期末應 | |||||||
| 金額 | (收)付 | 金額 | (收)付 | |||||
| 其他關係人 | ||||||||
| 銷售佣金支出 | \$ | 275,979 | \$ | 47,546 | \$ | 207,699 | \$ | 46,171 |
| 研究試驗費 | 263 | - | 327 | - | ||||
| 現金股利收入 | ( | 14,951) | - | ( | 16,306) | - | ||
| 技術權利金收入 | ( | 4,401) | - | ( | 3,271) | - | ||
| 其他 | - | - | ( | 7,950) | 7,950 | |||
| \$ | 256,890 | \$ | 47,546 | \$ | 180,499 | \$ | 54,121 |
上開之付 款條件 為月結 49 天付 款;收 款 條件為月結 3 0~60 天收 款。
(三)主要管理 階層薪 酬資訊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 54,339 |
\$ 53,242 |
||
| 退職後福利 | 1,359 | 1,228 | ||
| 總計 | \$ 55,698 |
\$ 54,470 |
||
八、 質押之資 產
本集團之 資產提 供擔保 明細如 下:
| 帳面價值 | |||||||||||
|---|---|---|---|---|---|---|---|---|---|---|---|
| 資產項目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擔保用途 | ||||||||
| 定期存款 | \$ 30,709 |
\$ 30,530 |
進口貨物關稅保證 | ||||||||
| (帳列「其他流動資產」) | |||||||||||
| " | 24,706 | 14,139 | 科學工業園區土地 | ||||||||
| 租賃擔保 | |||||||||||
| " | - | 19,520 | 資策會補助款保證 | ||||||||
| " | 727,840 | 1,355,514 | 短期借款擔保 | ||||||||
| \$ 783,255 |
\$ 1,419,703 |
||||||||||
九、 重大承諾 事項及 或有事 項
(一)或有事項
無。
(二)營業租賃 協議
本集團以 營業租 賃承租 新竹科 學園區 土 地二筆(租 期民國 99 年 9 月至 11 1 年 12 月及民 國 10 3 年 3 月 至 11 6 年 12 月止)、新 加坡辦 公室一 筆(租 期民 國 105 年 11 月至 108 年 10 月)、科締納 網絡系統(上海)有限公 司辦公 室一 筆(租期民國 105 年 10 月至 110 年 9 月 止)及 Cortin a Acce ss,Inc .辦公 室 一筆(租期 民國 104 年 4 月至 1 08 年 6 月)。民國 105 年及 1 04 年度 分別認 列\$98,688 及 \$72,383 之 租金費 用為當 期 損益。另因不 可取消 之合約 未來最 低應付租 賃給付 總額如 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不超過1年 | \$ 70,116 |
\$ 48,092 |
|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 121,044 | 104,082 |
| 超過5年 | 73,324 | 98,122 |
| \$ 264,484 |
\$ 250,296 |
十、 重大之災 害損失
無。
十一、 重大之期 後事項
無。
- 十二、 其他
- (一)資本管理
本集團之 資本管 理目標,係為保 障集團 能繼續經 營,維持 最佳資 本結構 以 降低資金 成本,並為股東 提供報 酬。為 了維持或 調整資 本結構,本集團 可 能會調整 支付予 股東之 股利金 額、退還 資本予股 東、發行 新股或 出售資 產 以降低債 務。
- (二)金融工具
- 1.金融工 具公允 價值資 訊
本集團非 以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工具,其 帳面金額 係公允 價值之 合理近 似值,包括現 金及約 當現金、應付 票據、應收 帳款、其他 應收帳款、其 他流動資 產、短期借 款、應 付票據、應 付帳款、其他 應付款、無活 絡市 場之債券 投資、 持有至 到期日 之金 融資 產及存入 保證金 (表列 其他非 流 動 負 債 ), 另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十 二 、 (三)。
- 2.財務風 險管理 政策
- (1)本 集 團 日 常 營 運 受 多 項 財 務 風 險 之 影 響 ,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包 括 匯 率 風險、利率風 險、及價格風 險)、信用 風 險及流動 性風險。本 集團整 體風險管 理政策 著重於 金融市 場的不 可 預測事項,並 尋求可 降低對 本集團財 務狀況 及財務 績效之 潛在不 利 影響。
- (2)風險管 理工作 由本集 團財務 部按照 董 事會核准 之政策 執行。本集 團 財務部透 過與集 團營運 單位密 切合作, 負責辨認、評估 與規避 財務 風險。
- 3.重大財 務風險 之性質 及程度
- (1)市場風 險
匯率風險
- 本集 團 係 跨國 營 運 ,因 此 受 多種 不 同 貨 幣所 產 生 之匯 率 風 險, 主 要 為 美 元 及 人 民 幣 。相 關 匯 率 風 險 來自未 來 之 商 業 交 易 、 已認 列 之資產與 負債, 及對國 外營運 機構之 淨 投資。
- 本集 團 管 理階 層 已 訂定 政 策 ,規 定 集 團 內各 公 司 管理 相 對 其功 能 性 貨 幣 之 匯 率 風 險 。集 團 內 各 公 司 應透過 集 團 財 務 部 就 其 整體 匯 率 風 險 進 行 避 險 。 為管 理 來 自 未 來 商業交 易 及 已 認 列 資 產 與負 債 之 匯 率 風 險 , 集 團 內各 公 司 透 過 集 團財務 部 採 用 自 然 避 險 方式 進
行 。 當 未 來 商 業 交 易、 已 認 列 資 產 或負債 係 以 非 該 個 體 之 功能 性 貨幣之外 幣計價 時,匯 率風險 便會產 生 。
本 集 團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功 能 性 貨 幣 (本 公 司 及 部 份 子 公 司 之 功能性貨 幣為台 幣,部 份子公 司之功 能 性貨幣為 美金及 人民幣), 故 受 匯 率 波 動 之 影 響, 具 重 大 匯 率 波動影 響 之 外 幣 資 產 及 負債 資 訊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
|---|---|---|---|---|---|---|
| 外幣(仟元) | 匯率 | 帳面金額 (新台幣)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212,088 | 32.279 | \$ | 6,845,996 | |
| 人民幣:美金 | 623,374 | 0.1439 | 3,099,417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793,319 | 32.279 | 25,607,554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34,615 | 32.279 | 4,345,223 | |||
| 104年12月31日 | ||||||
| 帳面金額 | ||||||
| 外幣(仟元) | 匯率 | (新台幣)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208,086 | 33.066 | \$ | 6,877,935 | |
| 人民幣:美金 | 1,307,525 | 0.1540 | 6,658,132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528,862 | 33.066 | 17,487,351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25,292 | 33.066 | 4,142,905 | |||
| 本集團貨 幣性項 目因匯 |
率波動 | 具重大 影 |
響於民國 | 105 | 年及 104 年度 |
本集團貨 幣性項 目因匯 率波動 具重大 影 響於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度 認 列 之 全 部 兌 換 (損 失 )利 益 (含 已 實 現 及 未 實 現 )彙 總 金 額 分 別 為 (\$596,898 )及\$10 0,911。
本集團因 重大匯 率波動 影響之 外幣市 場 風險分析 如下:
| 敏感度分析 | |||
|---|---|---|---|
| 變動幅度 | 影響損益 |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68,460 |
\$ - |
| 人民幣:美金 | 1% | 30,994 |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 256,076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43,452) |
- |
| 104年度 | |||
| 敏感度分析 | |||
| 變動幅度 | 損益影響 |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68,779 |
\$ - |
| 人民幣:美金 | 1% | 66,581 |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 174,874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41,429) |
- |
| 價格風險 |
105年度
由於 本 集 團持 有 之 投資 於 合 併資 產 負 債 表中 係 分 類為 備 供 出售 金 融 資 產 , 或 透 過 損 益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之金 融 資 產 , 因 此 本 集團 暴 露 於 權 益 工 具 之 價 格風 險 。 本 集 團 經評估 未 有 商 品 價 格 風 險之 暴 險。為 管理權 益工具 投資之 價格風 險,本 集團將其 投資組 合分散, 其分散之 方式係 根據本 集團設 定之限 額 進行。
本 集 團 主 要 投 資 於 國 內 上 市 櫃 及 未 上市 櫃 之 權 益 工 具 , 此 等 權 益 工 具 之 價 格 會 因 該 投 資 標 的 未 來 價 值 之 不 確 定 性 而 受 影 響 。 若 該 等權益工 具價格 上升或 下跌 10%,而 其他 所有因素 維持不 變之情 況 下,對民國 1 05 年及 104 年 度之稅 後淨 利因來自 透過損 益按公 允 價值衡量 之權益 工具之 利益分 別減少\$ 84 5 及\$3, 394; 對於股東 權 益 之 影 響 因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之 權 益 工 具 之 (損 )益 分 別 增 加 及 減 少 為\$4,766 及\$ 8,425。
利率風險
經評估, 本集團 無重大 利率風 險。
- (2)信用風 險
- A.信 用 風 險 係 本 集 團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 義務而產 生財務 損失之 風險。本 集團依 內部明定 之授信 政策,集 團內各營 運個體 於訂定 付款及 提出交 貨 之條款與 條件前,須就其 每一新客 戶進行 管理及 信用風 險分析。內部風險 控管係 透過考 慮 其財務狀 況、過 往經驗 及其他 因素, 以 評估客戶 之信用 品質。
- B.於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度,並無 超出 信用限額 之情事,且管理 階 層不預期 會受交 易對手 之不履 約而產 生 任何重大 損失。
- (3)流動性 風險
- A.現金流 量預測 是由集 團內各 營運個 體 執行,並由集 團財務部 予以 彙總。集團 財務部 監控集 團流動 資金需 求之預測,確保其 有足夠 資金得以 支應營 運需要,並在任 何時候 維持足夠 之未支 用的借 款 承諾額度 。
- B.集團財 務部則 將剩餘 資金投 資於附 息 之活期存 款、定期 存款、貨 幣市場存 款及有 價證券,其所選 擇之工 具具有適 當之到 期日或 足 夠流動性 ,以因 應上述 預測並 提供充 足 之調度水 位。
- C.下表係 本集團 之非衍 生金融 負債,按 相關到期 日予以 分組,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係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至 合 約 到 期 日 之 剩 餘 期 間 進 行 分析。下 表所揭 露之合 約現金 流量金 額 係未折現 之金額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105年12月31日 | 1年內 | 1年到5年 | 5年以上 |
|---|---|---|---|
| 短期借款 | \$ 20,717,937 |
\$ - |
\$ - |
| 應付票據 | 4,769 | - |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4,845,318 | - |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 1,556,255 | - |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104年12月31日 | 1年內 | 1年到5年 | 5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 13,501,240 |
\$ - |
\$ - |
| 應付票據 | 4,798 | - |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4,085,508 | - |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 1,598,817 | - | - |
D.本集團 並不預 期到期 日分析 之現金 流 量發生時 點會顯 著提早,或 實際金額 會有顯 著不同 。
- (三)公允價值 資訊
- 1.本 集 團 非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請 詳 附註十二、(二)說明。本集團 以成本 衡量 之投資性 不動產 的公允 價值資 訊請詳附 註六、(十一)說明。
- 2.為 衡 量 金 融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評 價 技 術 的 各 等 級 定 義 如 下:
- 第 一 等 級 : 企 業 於 衡 量 日 可 取 得 之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未 經 調 整 )。 活 絡 市 場 係 指 有 充 分 頻 率 及 數 量 之 資 產 或 負 債交易發 生,以在持 續基礎 上提供定 價 資訊之市 場。本集團 投資之上 市櫃股 票投資 、受益 憑證的 公 允價值皆 屬之。
- 第二等級:資產 或負債 直接或 間接之 可 觀察輸入 值,但包括於 第一等 級 之報價者 除外。 本集團 投資之 的公允 價 值均屬之 。
- 第三等級:資產 或負債 之不可 觀察輸 入 值。本集團投資 之無活 絡市場 之 權益工具 投資皆 屬之。
- 3.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 以公 允價值衡 量之金 融及非 金融工 具, 本集團依 資產及 負債之 性質、特性及 風 險及公允 價值等 級之基 礎分類, 相關資訊 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第一等級 | 第二等級 | 第三等級 | 合計 | |
|---|---|---|---|---|---|
| 資產 | |||||
| 重複性公允價值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金融資產 | \$ 522,701 |
\$ - |
\$ - |
\$ 522,701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權益證券 | 362,271 | - | 264,536 | 626,807 | |
| 合計 | \$ 884,972 |
\$ - |
\$ 264,536 |
\$ 1,149,508 |
|
| 104年12月31日 | 第一等級 | 第二等級 | 第三等級 | 合計 | |
| 資產 | |||||
| 重複性公允價值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金融資產 | \$ 992,292 |
\$ - |
\$ - |
\$ 992,292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權益證券 | 374,920 | - | 301,086 | 676,006 | |
| 合計 | \$ 1,367,212 |
\$ - |
\$ 301,086 |
\$ 1,668,298 |
- 4.本集團 用以衡 量公允 價值所 使用之 方 法及假設 說明如 下:
- (1)本集團 採用市 場報價 作為公 允價輸 入 值(即第一 等級)者,依工具 之 特性分列 如下:
(2)除上述 有活絡 市場之 金融工 具外,其 餘金融工 具之公 允價值 係以評 價技術或 參考交 易對手 報價取 得。透過 評價技術 所取得 之公允 價值 可參照其 他實質 上條件 及特性 相似之 金 融工具之 現時公 允價值、現 金流量折 現法或 以其他 評價技 術,包括 以合併資 產負債 表日可 取得 之市場資 訊運用 模型計 算而得 。 上市(櫃)公 司股票 封閉型基金 開放型基金 政府公債 公司債 轉(交)換 公司債 市場報價 收盤價 收盤價 淨值 成交價 加權平均 百元價 收市價
- (3)評價模 型之產 出係預 估之概 算值,而 評價技術 可能無 法反映 本集團 持有金融 工具及 非金融 工具之 所有攸 關 因素。因此評 價模型 之預估 值會適當 地根據 額外之 參數予 以調整 。
- 5.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度無第 一等級 與 第二等級 間之任 何移轉 。
- 6.下表列 示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度第 三 等級之變 動:
| 非衍生權益工具 | ||||||||||
|---|---|---|---|---|---|---|---|---|---|---|
| 105年 104年 |
||||||||||
| 1月1日 | \$ | 301,086 | \$ | 262,094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 | ( | 36,550) | 38,992 | |||||||
| 12月31日 | \$ | 264,536 | \$ | 301,086 |
- 7.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度無自 第三等 級 轉入及轉 出之情 形。
- 8.本 集 團 對 於 公 允 價 值 歸 類 於 第 三 等 級 之 評 價 流 程 係 由 財 務 部 門 負 責 進 行 金 融 工 具 之 獨 立 公 允 價 值 驗 證 , 藉 獨 立 來 源 資 料 使 評 價 結 果 貼 近 市 場狀態、確認資 料來源 係獨立、可靠、與 其他資源 一致以 及代表 可執行 價 格 、 更 新 評 價 模 型 所 需 輸 入 值 及 資 料 及 其 他 任 何 必 要 之 公 允 價 值 調 整,以確 保評價 結果係 屬合理 。
- 9.有 關 屬 第 三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項 目 所 使 用 評 價 模 型 之 重 大 不 可 觀 察 輸 入值之量 化資訊 及重大 不可觀 察輸入 值 變動之敏 感度分 析說明 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重大不可觀察 | 區間 | 輸入值與 | ||
|---|---|---|---|---|---|
| 公允價值 | 評價技術 | 輸入值 | (加權平均) | 公允價值關係 | |
| 非衍生權益工具: | |||||
| 非上市上櫃 | \$ 264,536 |
可類比上市 | 本淨比乘數 | 3.61 | 乘數愈高,公允 |
| 公司股票 | 上櫃公司法 | 價值愈高。 |
| 104年12月31日 | 重大不可觀察 | 區間 | 輸入值與 | ||
|---|---|---|---|---|---|
| 公允價值 | 評價技術 | 輸入值 | (加權平均) | 公允價值關係 | |
| 非衍生權益工具: | |||||
| 非上市上櫃 | \$ 301,086 |
可類比上市 | 本淨比乘數 | 2.47 | 乘數愈高,公允 |
| 公司股票 | 上櫃公司法 | 價值愈高。 |
10.本集團 經審慎 評估選 擇採用 之評價 模 型及評價 參數,因此對 公允價值 衡量係屬 合理,惟當使用 不同之 評價模 型或評價 參數可 能導致 評價之 結果不同。針對 分類為 第三等級 之金融 資產及金 融負債,若評 價參數 變動,則 對本期 損益或 其他綜 合損益 之 影響如下 :
| 105年12月31日 | |||||||||||
|---|---|---|---|---|---|---|---|---|---|---|---|
| 認列於損益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
| 輸入值 變動 |
有利變動 | 不利變動 | 有利變動 | 不利變動 | |||||||
| 金融資產 | |||||||||||
| 權益工具 | 本淨比乘數 ± 1% |
\$ - |
\$ - |
\$ 1,445 |
(\$ 1,445) |
||||||
| 104年12月31日 | |||||||||||
| 認列於損益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
| 輸入值 變動 |
有利變動 | 不利變動 | 有利變動 | 不利變動 | |||||||
| 金融資產 | |||||||||||
| 權益工具 | 本淨比乘數 ± 1% |
\$ - |
\$ - |
\$ 946 |
(\$ 946) |
- 十三、 附註揭露 事項
- (一)重大交易 事項相 關資訊
- 1.資金貸 與他人 :請詳 附表一 。
- 2.為他人 背書保 證:請 詳附表 二。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控 制 部 分):請詳 附表三 。
-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之二十 以上: 無。
- 5.取得不 動產之 金額達 新台幣 三億元 或 實收資本 額百分 之二十 以上:無。
- 6.處分不 動產之 金額達 新台幣 三億元 或 實收資本 額百分 之二十 以上:無。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請詳 附表四 。
- 8.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請 詳 附表五。
- 9.從事衍 生工具 交易: 無。
- 10.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請詳 附表六 。
(二)轉投資事 業相關 資訊
被投資公 司名稱、 所在地 區等相 關資訊 (不包含大 陸被投 資公司): 請詳 附表七。
(三)大陸投資 資訊
1.基本資 料:請 詳附表 八。
2.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交易事 項:請 詳附表 九。
- 十四、 營運部門 資訊
- (一)一般性資 訊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僅 經 營 單 一 產 業 , 且 本 公 司 營 運 決 策 者 係 以 集 團 整 體 評 估績效及 分配資 源,經 辨認本 公司及 子 公司為單 一應報 導部門 。
(二)部門資訊 之衡量
本 集 團 營 運 決 策 者 根 據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評 估 營 運 部 門 之 績 效 。 營 運 部 門 之 會計政策 皆與附 註四所 述之重 要會計 政 策彙總說 明相同 。
(三)部門損益 、資產 及負債 之資訊
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金額 | |
|---|---|
|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 \$ 38,914,031 |
| 部門間收入 | \$ - |
| 部門損益 | \$ 3,039,837 |
| 部門資產 | \$ 55,519,808 |
| 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
| 金額 |
|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 \$ 31,745,809 |
|---|---|
| 部門間收入 | \$ - |
| 部門損益 | \$ 2,427,873 |
| 部門資產 | \$ 46,947,448 |
(四)部門損益 之調節 資訊: 無。
(五)產品別及 勞務別 之資訊
外部客戶 收入主 要來自銷 售 各 種 積 體 電 路 。 收入餘額 明細組 成如下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商品銷售收入 | \$ 38,825,855 |
\$ 31,688,241 |
| 其他收入 | 88,176 | 57,568 |
| 合計 | \$ 38,914,031 |
\$ 31,745,809 |
(六)地區別資 訊
本集團民國 1 05 年及 104 年度 地區別 資 訊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收入 | 非流動資產 | 收入 | 非流動資產 | |||||
| 台灣 | \$ 17,952,192 |
\$ 4,311,388 |
\$ 11,516,443 |
\$ 4,493,660 |
||||
| 亞洲 | 20,756,058 | 1,137,754 | 20,075,344 | 1,717,758 | ||||
| 其他 | 205,781 | 5,711 | 154,022 | 45,340 | ||||
| 合計 | \$ 38,914,031 |
\$ 5,454,853 |
\$ 31,745,809 |
\$ 6,256,758 |
(七)重要客戶 資訊
本集團民國 1 05 年及 104 年度 重要客 戶 資訊如下 :
| 105 | 年 | 度 | |||||
|---|---|---|---|---|---|---|---|
| 客 | 戶 | 名 | 稱 | 銷 | 貨 金 額 |
所占比例 | 銷貨部門 |
| 甲 | 客 | 戶 | \$ | 9,334,173 | 24% | 全公司及子公司 | |
| 乙 | 客 | 戶 | 7,942,340 | 20% | 〃 | ||
| 丁 | 客 | 戶 | 6,218,217 | 16% | 〃 | ||
| 丙 | 客 | 戶 | 1,553,751 | 4% | 〃 | ||
| 104 | 年 | 度 | |||||
| 客 | 戶 | 名 | 稱 | 銷 | 貨 金 額 |
所占比例 | 銷貨部門 |
| 甲 | 客 | 戶 | \$ | 7,024,367 | 22% | 全公司及子公司 | |
| 乙 | 客 | 戶 | 6,024,194 | 19% | 〃 | ||
| 丁 | 客 | 戶 | 4,970,758 | 16% | 〃 | ||
| 丙 | 客 | 戶 | 3,105,846 | 10% | 〃 |
資金貸與他人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是否 | 本期 | 有短期融通 | 資金貸與 | ||||||||||||||
|---|---|---|---|---|---|---|---|---|---|---|---|---|---|---|---|---|---|
| 編號 | 貸出資金 | 為關 | 最高金額 | 實際動支 | 資金貸 | 業務 | 資金必要之 | 提列備抵 | 擔保品 | 對個別對象資金 | 總限額 | ||||||
| (註1) | 之公司 | 貸與對象 | 往來項目 | 係人 | (註3) | 期末餘額 | 金額 | 利率區間 | 與性質 | 往來金額 | 原因 | 呆帳金額 | 名稱 | 價值 | 貸與限額 | (註2) | 備註 |
| 0 | 瑞昱半導體(股) 公司 |
Realtek Singapore Pte. Ltd. |
其他應收 款-關係人 是 |
\$ 1,936,740 | \$ 1,936,740 | \$ 161,395 |
0.90 | 2 | \$ - |
業務需要 | \$ - |
無 | \$ - | \$ 2,151,102 | \$ 8,604,407 | 無 | |
| 0 | 瑞昱半導體(股) 公司 |
Bluocean Inc. | 其他應收 款-關係人 是 |
1,936,740 | 1,936,740 | 1,936,740 | 0.90 | 2 | - | 業務需要 | - | 無 | - | 2,151,102 | 8,604,407 | 無 | |
| 0 | 瑞昱半導體(股) 公司 |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
其他應收 款-關係人 是 |
1,936,740 | 1,936,740 | 1,936,740 | 0.90 | 2 | - | 業務需要 | - | 無 | - | 2,151,102 | 8,604,407 | 無 | |
| 0 | 瑞昱半導體(股) 公司 |
Talent Eagle Enterprise Inc. |
其他應收 款-關係人 是 |
1,936,740 | 1,936,740 | 1,936,740 | 0.90 | 2 | - | 業務需要 | - | 無 | - | 2,151,102 | 8,604,407 | 無 | |
| 1 |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
瑞昱半導體(深圳) 有限公司 |
其他應收 款-關係人 是 |
161,395 | 161,395 | 50,389 | 1.00 | 2 | - | 業務需要 | - | 無 | - | 8,604,407 | 8,604,407 | 無 | |
| 1 |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
瑞晟微電子(蘇州) 有限公司 |
其他應收 款-關係人 是 |
1,613,950 | 1,613,950 | 559,675 | 1.25 | 2 | - | 業務需要 | - | 無 | - | 8,604,407 | 8,604,407 | 無 | |
| 2 | Amber Universal Inc. |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
其他應收 款-關係人 是 |
3,227,900 | 3,227,900 | 2,703,531 | 0.90 | 2 | - | 業務需要 | - | 無 | - | 8,604,407 | 8,604,407 | 無 | |
| 2 | Cortina Access, Inc. |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
其他應收 款-關係人 是 |
968,370 | 968,370 | 0 | 0.00 | 2 | - | 業務需要 | - | 無 | - | 8,604,407 | 8,604,407 | 無 |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本公司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規定如下:
(1).本公司總貸與金額以下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財務表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
(2).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司或行號,個別貸與金額以不過雙方間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3).有短期融通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累計貸與金額以不超過貸與企業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的百分之四十為限,本公司或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貸與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或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從事資金貸與,不受前項第三款之限制,惟其累計貸與金額與對單一企業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的百分之四十為限。
註3:係董事會通過之授權額度。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編號 | 背書保證者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關係 | 對單一企業 背書保證限額 |
本期最高 背書保證餘額 |
期末背書 保證餘額 |
實際動支 金額 |
以財產擔保 之背書保證 |
累計背書保證金 額佔最近期財務 |
背書保證 最高限額 |
屬母公司對 子公司背書 |
屬子公司對 母公司背書 |
屬對大陸地 區背書保證 |
|
|---|---|---|---|---|---|---|---|---|---|---|---|---|---|---|
| (註1) | 公司名稱 | 公司名稱 | (註2) | (註3) | (註4) | (註5) | (註6) | 金額 | 報表淨值之比率 | (註3) | 保證(註7) | 保證(註7) | (註7) | 備註 |
| 0 | 瑞昱半導體(股) 公司 |
Realtek Singapore Pte. Ltd. |
2 | \$ 10,755,509 | \$ 2,151,102 | \$ 2,151,102 | \$ 1,018,850 |
- | 0.10 | \$ 10,755,509 | Y | N | N | |
| 0 | 瑞昱半導體(股) 公司 |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
2 | 10,755,509 | 8,604,407 | 8,604,407 | 1,972,247 | - | 0.40 | 10,755,509 | Y | N | N |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本公司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六種,標示種類即可:
(1).有業務關係之公司。
(2).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3).母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被投資公司。
(4).對於直接或經由子公司間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母公司。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例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註3:本公司及子公司整體得為背保證之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表淨值百分之五十,其中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
註4:當年度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最高餘額。
註5:截至年底舉凡公司向銀行簽具背書保證契約或票據之額度獲准時,即承擔背書或保證責任;另其他相關有背書保證情事者,皆應入計背書保證餘額中。
註6:應輸入被背書保證公司於使用背書保證餘額範圍內之實際動支金額。
註7:屬上市櫃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子公司對上市櫃母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大陸地區背書證者始須填列Y。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105年12月31日
(除特別註明者外)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期 | 末 | |||||||
|---|---|---|---|---|---|---|---|---|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帳面金額 | 備註 | |||||
| 持有之公司 | (註1) | (註2) | 帳列科目 | 股 數 | (註3) | 持股比例 | 公允價值 | (註4) |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 驊訊電子企業(股)公司普通股 |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為 該公司董事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1,623,501 | \$ 43,591 |
2.08% \$ | 43,591 | |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 德宏創業投資普通股 | 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 之二等親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945,969 | 13,196 | 16.02% | - | |
| 瑞擎投資(股)公司 | 全智科技(股)公司普通股 | 無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1,136,222 | 26,645 | 1.02% | 26,645 | |
| 瑞新投資(股)公司 | 諧永投資(股)公司普通股 | 無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23,124,000 | 159,982 | 3.03% | 159,982 | |
|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 FORTEMEDIA INC.普通股 | 無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8,623,301 | 104,554 | 6.89% | 104,554 | |
|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 Starix Technology, Inc.特別股 | 無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5,000,000 | 19,368 | - | - | |
|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 OCTTASIA INVESTMENT HOLDING INC.普 通股 |
無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9,000,000 | 290,511 | 12.49% | - | |
|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 Anstock limited 公司債 | 無 | 持有至到期日之金融資產 | 5,000 | 161,395 | - | 161,395 | |
|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 工商銀行公司債 | 無 | 持有至到期日之金融資產 | 55,000 | 68,081 | - | 68,081 | |
|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 建設銀行公司債 | 無 | 持有至到期日之金融資產 | 10,000 | 47,943 | - | 47,943 | |
|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 凱基-結構性存款 | 無 |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流動 | - | 21,146 | - | - | |
| Amber Universal Inc. | OCTTASIA INVESTMENT HOLDING INC.普 通股 |
無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4,726,836 | 152,578 | 6.56% | - | |
| 鴻威創業投資(股)公司 | 聯華電子(股)公司普通股 | 無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336,346 | 3,834 | - | 3,834 | |
| 鴻威創業投資(股)公司 | 驊訊電子企業(股)公司普通股 |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為 該公司董事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2,274,875 | 61,080 | 2.92% | 61,080 | |
| 鴻威創業投資(股)公司 | 超豐電子(股)公司普通股 |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為 該公司監察人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5,823,602 | 227,121 | 1.05% | 227,121 | |
| 鴻威創業投資(股)公司 | 旭德科技(股)公司普通股 | 無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093,968 | 13,023 | 0.33% | - |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105年12月31日
(除特別註明者外)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期 | 末 | |||||||
|---|---|---|---|---|---|---|---|---|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帳面金額 | 備註 | |||||
| 持有之公司 | (註1) | (註2) | 帳列科目 | 股 數 | (註3) | 持股比例 | 公允價值 | (註4) |
| 瑞晟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周周發基金 | 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之金融資 產 |
24,544,722 | \$ 114,005 |
- | \$ 114,005 |
|
| 瑞晟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周周發進取型基金 | 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之金融資 產 |
12,625,761 | 58,644 | - | 58,644 | |
| 瑞晟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天添金穩健基金 | 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之金融資 產 |
10,219,269 | 47,466 | - | 47,466 | |
| 瑞晟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天添金進取基金 | 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之金融資 產 |
8,502,757 | 39,495 | - | 39,495 | |
| 瑞昱半導體(深圳)有限公司 | 招商銀行周周發基金 | 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之金融資 產 |
2,341,191 | 10,874 | - | 10,874 | |
| 瑞昱半導體(深圳)有限公司 | 招商銀行天添金穩健基金 | 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之金融資 產 |
13,401,595 | 62,248 | - | 62,248 | |
| 瑞昱半導體(深圳)有限公司 | 招商銀行天添金進取基金 | 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之金融資 產 |
15,831,154 | 73,532 | - | 73,532 | |
| 科締納網路系統(上海)有限公司 | Anstock limited 公司債 | 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之金融資 產 |
373,253 | 1,734 | - | 1,734 | |
| 科締納網路系統(上海)有限公司 | 嘉實貨幣基金 | 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之金融資 產 |
48,089 | 223 | - | 223 | |
| 科締納網路系統(上海)有限公司 | 工銀貨幣基金 | 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之金融資 產 |
587,195 | 2,727 | - | 2,727 | |
| 科締納網路系統(上海)有限公司 | 周周發基金 | 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之金融資 產 |
7,245,511 | 33,654 | - | 33,654 | |
| 科締納網路系統(上海)有限公司 | 天添金穩健基金 | 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之金融資 產 |
7,315,823 | 33,980 | - | 33,980 | |
| 科締納網路系統(上海)有限公司 | 天添金進取基金 | 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之金融資 產 |
9,498,542 | 44,119 | - | 44,119 | |
| Bluocean Inc. | CyWeeMotion Group Limited | 無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4,800,000 | 154,939 | 8.11% | - |
註1: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屬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範圍內之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2:有價證券發行人非屬關係人者,該欄免填。
註3: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填列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後及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非屬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列填原始取得 註4:所列有價證券有因提供擔保、質押借款或其他依約定而受限制使用者,於備註欄註明提供擔保或質借股數、擔保或質借金額及限制使用情形。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 交易情形 形及原因(註1)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
|---|---|---|---|---|---|---|---|---|---|---|---|---|---|
| 進(銷)貨之公司 | 交易對象名稱 | 關係 | 進(銷)貨 | 金額 | 佔總進(銷)貨 之比率 |
授信期間 | 單價 | 授信期間 | 餘額 | 佔總應收(付) 票據、帳款之比 率 |
備註 | ||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 弘憶國際(股)公司 | 該公司董事長為 本公司董事長之 二親等 |
(銷貨) | (\$ 4,578,579) | (12%) | 與一般 交易同 |
與一般 交易同 |
與一般 交易同 |
\$ 257,264 |
4% | |||
| Realtek Singapore Pte. Ltd. |
弘憶國際(股)公司 | 該公司董事長為 本公司董事長之 二親等 |
(銷貨) | ( 1,639,564) |
(4%) | 與一般 交易同 |
與一般 交易同 |
與一般 交易同 |
361,281 | 6% | |||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 超豐電子(股)公司 | 本公司採權益法 評價之被投資公 司為該公司監察 人 |
進貨 | 783,553 | 4% | 與一般 交易同 |
與一般 交易同 |
與一般 交易同 |
( 173,262) |
(3%) | |||
| Realtek Singapore Pte. Ltd. |
超豐電子(股)公司 | 本公司採權益法 評價之被投資公 司為該公司監察 人 |
進貨 | 307,931 | 1% | 與一般 交易同 |
與一般 交易同 |
與一般 交易同 |
( 96,108) |
(2%) |
註1:關係人交易條件如與一般交易條件不同,於單價及授信期間欄位敘明差異情形及原因。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05年12月31日
附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期
|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 交易對象名稱 | 關係 |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 週轉率 | 金額 | 處理方式 | 後收回金額 | 提列備抵呆帳金額 |
|---|---|---|---|---|---|---|---|---|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 弘憶國際(股)公司 | 該公司董事長為 本公司董事長之 |
\$ 257,264 |
15.77 | \$ - |
- | \$ 112,825 |
\$ 2,632 |
| Realtek Singapore Pte. Ltd. | 弘憶國際(股)公司 | 二親等 該公司董事長為 本公司董事長之 二親等 |
361,281 | 11.44 | - | - 269,677 |
- |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附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交易往來情形 | |||||||
|---|---|---|---|---|---|---|---|
|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 | |||||||
| 編號 (註1)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2) |
科目 | 金額 | 交易條件 | 之比率 (註3) |
| 0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 Bluocean Inc. | 1 | 其他應收款 | \$ 1,936,740 |
資金貸與,係按借貸 合約條件辦理 |
3.49% |
| 0 | 〃 |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 1 | 其他應收款 | 1,936,740 | 〃 | 3.49% |
| 0 | 〃 | Talent Eagle Enterprise Inc. | 1 | 其他應收款 | 1,936,740 | 〃 | 3.49% |
| 0 | 〃 | Realtek Singapore Pte. Ltd. | 1 | 其他應收款 | 161,395 | 〃 | 0.29% |
| 1 |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 瑞晟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3 | 其他應收款 | 559,675 | 〃 | 1.01% |
| 1 | 〃 | 瑞昱半導體(深圳)有限公司 | 3 | 其他應收款 | 50,389 | 〃 | 0.09% |
| 1 | 〃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 2 | 利息支出 | 17,328 | 〃 | 0.04% |
| 1 | 〃 | Realtek Semiconductor (Japan) Corp. |
3 | 技術服務費 | 49,332 | 無同類型交易可資比較, 係按約定交易價格及條件辦理 |
0.13% |
| 2 | Amber Universal Inc. |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 3 | 其他應收款 | 2,703,531 | 資金貸與,係按借貸 合約條件辦理 |
4.87% |
| 2 | 〃 |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 3 | 利息收入 | 17,167 | 〃 | 0.04% |
| 2 | Bluocean Inc.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 2 | 利息支出 | 11,778 | 〃 | 0.03% |
| 2 | Talent Eagle Enterprise Inc.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 2 | 利息支出 | 11,778 | 〃 | 0.03% |
| 3 | Realtek Singapore Pte. Ltd. | 瑞晟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3 | 技術服務費 | 1,108,759 | 無同類型交易可資比較, 係按約定交易價格及條件辦理 |
2.85% |
| 3 | 〃 | 瑞晟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3 | 其他應付款 | 622,985 | 〃 | 1.12% |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交易往來情形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 | |||||||
|---|---|---|---|---|---|---|---|
| 編號 | 與交易人之關係 | 之比率 | |||||
| (註1)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註2) | 科目 | 金額 | 交易條件 | (註3) |
| 3 | Realtek Singapore Pte. Ltd. | 瑞昱半導體(深圳)有限公司 | 3 | 技術服務費 | \$ 283,816 |
無同類型交易可資比較, 係按約定交易價格及條件辦理 |
0.73% |
| 3 | 〃 | 瑞昱半導體(深圳)有限公司 | 3 | 其他應付款 | 80,698 | 〃 | 0.15% |
| 3 | 〃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 2 | 利息支出 | 15,320 | 資金貸與,係按借貸 合約條件辦理 |
0.04% |
| 3 | 〃 | Cortina Access Inc. | 3 | 技術服務費 | 306,961 | 無同類型交易可資比較, 係按約定交易價格及條件辦理 |
0.79% |
| 3 | 〃 | Cortina Access Inc. | 3 | 其他應付款 | 68,913 | 〃 | 0.12% |
| 3 | 〃 | 科締納網路系統(上海)有限公司 | 3 | 技術服務費 | 112,736 | 〃 | 0.29% |
| 3 | 〃 | 科締納網路系統(上海)有限公司 | 3 | 其他應付款 | 25,423 | 〃 | 0.05% |
| 3 | 〃 | 科締納科技(股)公司 | 3 | 技術服務費 | 67,478 | 〃 | 0.17% |
| 3 | 〃 | 科締納科技(股)公司 | 3 | 其他應付款 | 4,967 | 〃 | 0.01% |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母公司填0。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子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揭露; 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ㄧ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4:僅揭露金額達新台幣500萬元以上之交易,另相關之關係人交易不另行揭露。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七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有關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中,其中除本期損益係按民國105年1至12月各月平均匯率換算外,餘係按民國105年12月31日匯率換算。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被投資公司本期 | 本期認列之投資 | ||||||||
|---|---|---|---|---|---|---|---|---|---|---|---|
| 投資公司名稱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所在地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 | 比率 | 帳面金額 | 損益 | 損益 | 備註 |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
英屬維京群 島 |
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 \$ 16,088,822 | \$ 21,440,986 | 39,130 | 100.00% \$ | 10,247,917 | (\$ 5,567) |
(\$ 5,567) |
子公司 |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 Amber Universal Inc. | 英屬維京群 島 |
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 5,081,235 | 5,205,126 | 41,432 | 100.00% | 3,103,351 | ( 29,332) |
( 29,332) |
子公司 |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 Realtek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 |
新加坡 | 積體電路之設計、資 訊軟體及電子材料之 製造、銷售與批發 |
968,370 | 991,980 | 30,000,000 | 100.00% | 5,716,343 | 2,112,262 | 2,112,262 | 子公司 |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 Bluocean Inc. | 開曼群島 | 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 1,615,564 | - | 50,050,000 | 100.00% | 1,635,601 | 19,749 | 19,749 | 子公司 |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 Talent Eagle Enterprise Inc. |
開曼群島 | 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 1,681,736 | - | 52,100,000 | 100.00% | 1,660,071 | ( 21,485) |
( 21,485) |
子公司 |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 Realtek Investment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 |
新加坡 | 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 3,227,900 | - | 100,000,000 | 100.00% | 3,244,271 | 16,105 | 16,105 | 子公司 |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 瑞新投資(股)公司 | 台灣 | 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 280,000 | 280,000 | 28,000,000 | 100.00% | 351,659 | 825 | 825 | 子公司 |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 鴻威創業投資(股)公司 | 台灣 | 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 250,000 | 250,000 | 25,000,000 | 100.00% | 364,189 | 15,820 | 15,820 | 子公司 |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 瑞擎投資有限公司 | 台灣 | 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 213,930 | 213,930 | 21,392,985 | 100.00% | 237,791 | ( 5,408) |
( 5,408) |
子公司 |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 瑞曜科技(股)公司 | 台灣 | 積體電路之設計、資 訊軟體及電子材料之 製造、銷售與批發 |
5,000 | 5,000 | 500,000 | 100.00% | 5,470 | 55 | 55 | 子公司 |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 波特比科技(股)公司 | 台灣 | 電腦設備製造及安 裝、電子材料、資訊 軟體批發、零售及服 務。 |
20,000 | 20,000 | 2,000,000 | 66.67% | 19,174 | ( 114) |
( 75) |
子公司 |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 德信創業投資(股)公司 | 台灣 | 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 99,488 | 117,045 | 7,461,622 | 32.43% | 58,166 | 5,029 | 2,161 | 註1 |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 思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 | 電子零組件、資訊軟 體、積體電路之研 究、開發、設計、製 造、銷售及服務 |
110,000 | 60,000 | 4,000,000 | 34.48% | 53,149 | ( 69,087) |
( 24,583) |
註1 |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 京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 | 電子零組件、資訊軟 體、積體電路之研 究、開發、設計、製 造、銷售及服務 |
40,000 | 40,000 | 4,000,000 | 24.81% | 18,630 | ( 28,059) |
( 6,962) |
註1 |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七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有關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中,其中除本期損益係按民國105年1至12月各月平均匯率換算外,餘係按民國105年12月31日匯率換算。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被投資公司本期 | 本期認列之投資 | ||||||||
|---|---|---|---|---|---|---|---|---|---|---|---|
| 投資公司名稱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所在地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 | 比率 | 帳面金額 | 損益 | 損益 | 備註 |
| 瑞擎投資有限公司 | 群鑫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 | 對被投資事業從事創 業投資業務 |
\$ 200,000 |
\$ 200,000 |
20,000,000 | 37.38% \$ | 193,017 | \$ - |
\$ - |
註1 |
|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
Realtek Semiconductor (Japan) Inc. |
日本 | 積體電路產品之銷 售、設計及諮詢服務 |
5,514 | 5,494 | 400 | 100.00% | 2,429 | 356 | - | 孫公司 |
|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
Realtek Asia Inc. | 英屬維京群 島 |
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 708,847 | 1,056,789 | 21,960 | 100.00% | 707,181 | 84,635 | - | 孫公司 |
|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
Circon Universal Inc. | 模里西斯 | 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 2,091,679 | 1,802,097 | 64,800,000 | 100.00% | 11,806 | ( 202,208) |
- | 孫公司 |
| Amber Universal Inc. | Realtek Semiconductor (HK) Inc. |
香港 | 資訊及技術服務 | 6,243 | 6,400 | - | 100.00% | 1,317 | ( 36) |
- | 孫公司 |
| Realtek Asia Inc. | Empsonic Enterprises Inc. | 模里西斯 | 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 911,882 | 934,115 | 2,825,000 | 100.00% | 1,177,114 | 75,179 | - | 註2 |
| Circon Universal Inc. | Real Communications,Inc. | 美國 | 研發及資訊蒐集服務 | 492,416 | 1,802,097 | 109,500,000 | 100.00% | 11,803 | 202,381) ( |
- | 註2 |
| Realtek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 |
Cortina Access Inc. | 美國 | 研發及資訊蒐集服務 | 1,318,468 | 1,350,614 | 16,892,336 | 100.00% | 1,088,240 | 21,784 | - | 孫公司 |
| Realtek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 |
科締納科技(股)有限公司 | 台灣 | 研發及技術服務 | 64,558 | 66,132 | 21,130,000 | 100.00% | 56,208 | ( 39,343) |
- | 孫公司 |
| Talent Eagle Enterprise Inc. |
Ubilinx Technology Inc. | 美國 | 研發及資訊蒐集服務 | 64,558 | - | 2,000,000 | 100.00% | 22,472 | ( 42,115) |
- | 孫公司 |
註1:被投資公司 註2:孫公司之子公司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基本資料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八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本期期初自台 | 收回 | 本期期末自台 | 本公司直接 | 本期認列投資 | |||||||||
|---|---|---|---|---|---|---|---|---|---|---|---|---|---|
| 投資方式 | 灣匯出累積投 | 投資金額 | 灣匯出累積投 | 被投資公司本 | 或間接投資 | 損益 | 期末投資帳面 | 截至本期止已 | |||||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 主要營業項目 | 實收資本額 | (註1) | 資金額 | 匯出 | 收回 | 資金額 | 期損益 | 之持股比例 | (註(2)2C) | 金額 | 匯回投資收益 | 備註 |
| 科締納網路系統(上海) 有限公司 |
研發與技術服務 | \$ 116,204 | 2 | \$ 116,204 | \$ - | \$ - | \$ 116,204 |
\$ 8,996 |
100% | \$ 8,996 |
\$ 91,421 |
\$ - |
|
| 瑞晟微電子 (蘇州)有限公司 |
研發與技術服務 | 903,812 | 2 | 903,812 | - | - | 903,812 | 76,740 | 100% | 76,740 | 1,171,970 | - | |
| 瑞昱半導體 (深圳)有限公司 |
研發與技術服務 | 161,395 | 2 | 161,395 | - | - | 161,395 | 15,000 | 100% | 15,000 | 215,713 | - |
| 本期期末累計自 | 依經濟部投審 | ||
|---|---|---|---|
| 台灣匯出赴大陸 | 經濟部投審會 | 會規定赴大陸 | |
| 公司名稱 | 地區投資金額 | 核准投資金額 | 地區投資限額 |
| 科締納網路系統(上海) | \$ 116,204 |
\$ 116,204 \$13,689,111 | |
| 有限公司 瑞晟微電子 |
903,812 | 903,812 | |
| (蘇州)有限公司 瑞昱半導體 |
161,395 | 161,395 | |
| (深圳)有限公司 |
-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 (1).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 (2).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
- (3).其他方式
- 註2:本期認列投資損益欄中:
- (1)若屬籌備中,尚無投資損益者,應予註明
- (2)投資損益認列基礎分為下列三種,應予註明
- A.經與中華民國會計師事務所有合作關係之國際性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 B.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
- C.其他(自結財務報表)。
- 註3:本表相關數字應以新臺幣列示。
大陸投資資訊-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九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票據背書保證或 | |||||||||||||
|---|---|---|---|---|---|---|---|---|---|---|---|---|---|
| 技術服務費 | 財產交易 | 應收(付)帳款 | 提供擔保品 | 資金融通 | |||||||||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 金額 | 金額 | % | 餘額 | % | 期末餘額 | 目的 | 最高餘額 | 期末餘額 | 利率區間 | 當期利息 | 其他 | |
| 瑞晟微電子(蘇州)有限 公司 |
\$ 1,108,759 |
\$ | - | - | \$622,985 | - | \$ - |
- | \$ - |
\$ 559,675 |
1.25 | \$ 15,064 |
|
| 瑞昱半導體(深圳)有限 有限公司 |
283,816 | - | - | 80,698 | - | - | - | - | 50,389 | 1.00 | 968 | ||
| 科締納網路系統(上海)有 限公司 |
112,736 | - | - | 25,423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