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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 Annual Report 2013

Nov 13, 2013

52043_rns_2013-11-13_4dc372de-84d0-4919-9040-047e5d4d2318.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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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聲明書 $\overline{4}$
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 $5 - 6$
五、 合併資產負債表 $7 - 8$
六、 合併綜合損益表 9
七、 合併權益變動表 10
八、 合併現金流量表 $11 - 12$
九、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13 - 82$
(一) 公司沿革與業務範圍 13
$(\equiv)$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3
$(\equiv)$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3 - 17$
$(\n\mathbb{E})$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7 - 29$
$(\pm)$ 重大會計判斷、假設及估計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9 - 30$
(六)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31 - 52$
(t) 關係人交易 $52 - 54$
$(\lambda)$ 質押之資產 54

(九)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54 - 55$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55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55
$(+$ 二)其他 $55 - 61$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62 \sim 73$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73 - 74$
(十五)首次採用 IFRSs $75 - 82$

瑞昱半導
民國 102年12月31日及民國日际年12月31日、1月1日
子公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2 H 31 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流動資產
附註 %
%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16,515,621 48 \$ 11,188,839 $42 \quad$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六(二) 10,925,608 43
金融資產一流動 144,773 $\mathbf{1}$ 123,148 $\mathbf{1}$ 33,760
1147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一流 六(六)
1,281,373 4 628,839 $\overline{c}$ 529,140 $\overline{c}$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七) 3,124,085 9 2,540,846 10 2,256,219 9
118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 六(七)及
932,354 $\mathfrak{Z}$ 665,715 3 838,887 $\mathfrak{Z}$
1200 其他應收款 164,938 $\mathbf{1}$ 111,651 25,544
1210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 886 1,008
130X 存貨 六(八) 2,790,862 8 3,006,971 11 2,873,632 12
1410 預付款項 120,241 124,916 $\mathbf{1}$ 156,395 $\mathbf{1}$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2, 147, 472 6 1,057,983 $\overline{4}$ 45,390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27, 221, 719 80 19,449,794 74 17,685,583 70
非流動資產
152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六(三) 747,116 $\overline{2}$ 746,994 $\mathfrak{Z}$ 842,132 $\overline{3}$
1527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一非 六(四)
流動 399,796 1 378,734 1 390,964 $\overline{2}$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 六(五)
1550 流動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978,442 $\mathbf{3}$ 1,039,547 $\overline{4}$ 1,093,506 4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九)
六(十)
322,834
3,035,281
$\mathbf{1}$ 294,921 1 312,439 $\mathbf{1}$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六(十一) 9 3,118,856 12 3,459,788 14
1780 無形資產 六(十二) 82,146
1,257,062
4 81,250
1,033,464
88,059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 $\overline{4}$ 1,178,081 5
八) 31,632 171,704 1 294,010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十三) 53,154 44,969 $\overline{\phantom{a}}$ 49,839 1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6,907,463 20 6,910,439 26 7,708,818 30
1XXX 資產總計 \$ 34, 129, 182 100 \$ 26, 360, 233 100 S
25,394,401
100
(續次頁)
晃半 及子公司
民國 102年12月3 中央部 $\pm 2$ 月31日、1月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 日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附註

$\%$
2100 短期借款
2150 應付票據 六(十四) \$
6,288,505
18 \$
1,147,536
$\overline{4}$ \$
2,698,498
11
2170 應付帳款 4,282 7,459 6,182
2180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2,903,789 9 3,335,816 13 1,966,682 8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五) 345,399 1 254,042 $\mathbf{1}$ 307,890 $\mathbf{1}$
2220 其他應付款項一關係人 3,903,730
36,306
12 3,093,360 12 2,953,004 12
2230 當期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 35,401 35,187
八) 82,742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29,927 72,381 32,068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13,594,680 40 49,187
7,995,182
30 28,989
非流動負債 8,028,500 32
2550 負債準備一非流動 六(十八) 856,557 3 483,765 $\overline{2}$ 296,675 1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
六) 5,770 128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十六) 148,416 185,002 1 222,563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1,010,743 3 668,895 3 519,238 $\overline{2}$
2XXX 負債總計 14,605,423 43 8,664,077 33 8,547,738 34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3110 普通股股本 六(十九) 5,049,513 15 4,987,795 19 4,921,313 19
資本公積 六(二十)
3200 資本公積 4,406,855 13 5,436,603 20 5,513,630 22
保留盈餘 六(二十
$-)$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888,304 8 2,662,950 10 2,503,697 10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533,055 $\mathbf{1}$ 173,073 $\mathbf{1}$ 141,433 $\mathbf{1}$
3350 未分配盈餘 6,760,468 20 4,958,790 19 3,939,663 15
其他權益 六(二十
$=$ )
3400 其他權益 124,338) $-$ ( $533,055$ )( $2)$ ( $173,073$ )( 1)
31 X 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合計 19,513,857 57 17,686,156 67 16,846,663 66
36XX 非控制權益 9,902 10,000 $\overline{\phantom{a}}$
3XXX 權益總計 19,523,759 57 17,696,156 67 16,846,663 66
負債及權益總計 34, 129, 182 100 \$
26, 360, 233
100 25,394,401
\$
100




3
102 101
項目 附註 % $\%$
4000 營業收入 六(二十三)及七 \$ 28,180,010 100 $\sqrt[6]{\frac{1}{2}}$ 24, 613, 536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八) 16,008,088)( 57) 14,490,092)( 59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12, 171, 922 43 10, 123, 444 41
營業費用 六(二十六)(二十
七)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1,641,999$ ) ( $6)$ ( $1,534,436$ ( 6 2
6200 管理費用 $1,365,495$ ( $5)$ ( $1,258,324$ ( 5)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659,885$ ( $23)$ ( $5,055,023$ ( 21)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9,667,379)( $34)$ ( 7,847,783)( 32)
6500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六(十一) 6,526 $\overline{\phantom{a}}$ 7,366
6900 營業利益 2,511,069 9 2,283,027 $rac{1}{9}$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六(二十四) 489,498 $\overline{c}$ 309,189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五) 208,295 $\mathbf{1}$
$\left($
152,063)
7050 財務成本 41,447) ÷ $\left($ 34,083)
706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 六(九)
資損益之份額 90,117 27,517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46,463 $\frac{3}{12}$ 150,560
7900 税前淨利 3,257,532 2,433,587 10
7950
8200
所得稅費用 六(二十八) $222, 203)$ ( $\perp$ $197,401)$ ( $\perp$
本期淨利 \$ 3,035,329 11 \$ 2,236,186 $\mathsf{Q}$
8310 其他綜合損益 六(二十二)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83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 373,687 1( 293,538)( 1)
價利益(損失) 33,879
8360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利益 $\overline{ }$ 62,202)
7,310
837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
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1,151 4,242)
8300 本期其他綜合利益(損失)之稅
後淨額 $\frac{3}{2}$ 408,717 1 $($ \$ 352,672) ( $\perp$
3500 本期綜合利益總額 \$ 3,444,046 12 \$ 1,883,514 $\,8\,$
淨利歸屬於:
3610 母公司業主 \$ 3,035,427 11 \$ 2,236,186 9
3620 非控制權益 98)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3,035,329 11 \$ 2,236,186 $\overline{9}$
3710 母公司業主 \$ 3,444,144 12 \$ 1,883,514
3720 非控制權益 98) 8
\$ 3,444,046 12 $\sqrt[6]{\frac{1}{2}}$ 1,883,514 $\,$ 8 $\,$
基本每股盈餘 六(二十九)
1750 本期淨利 $\frac{1}{2}$ 6.02 $\boldsymbol{\mathsf{S}}$
稀釋每股盈餘 4.45
850 本期淨利 \$ 5.88 \$ 4.31



民國 102,
#
ያን የተተ
IJ


E
$\overline{31}$
4

單位:新台幣仟元




#
щ.
ЖE
$\boldsymbol{\lambda}$


Ë
通股股本
#



餘積


法公
餘積


特公
分配盈餘
機表換額
運報兒
營務之
外财算
國構換差
金實益
售未
出產損
供資
備融現
$\frac{1}{40}$
1月1日徐額

#
非控制權益


度盈餘指接及分派 $\frac{\pi(-1)}{1-1}$ \$4,921,313 \$5,513,630 2,503,697
$\leftrightarrow$
141,433
\$ 3,939,663 217,487)
$\mathfrak{E}$
44,414
\$16,846,663 ٠
$\rightarrow$
\$16,846,663
显徐公積 159,253 159,253)
盈餘公積
现金股利
31,640 31,640)
股票股利 984,263 984,263) 984,263
紅利轉增資 49,213 49,213)
精赞放现金 17,269 70,612 87,881 87,881
147,639) 147,639) 147,639
合損益 六(ニ+九) 2,236,186 2,236,186 2,236,186
權益變動數 ホ(ニ+ニ) 7,310 293,529) 66,453) 352,672 352,672
12月31日徐額 10,000 10,000

\$4,987,795 \$5,436,603 \$2,662,950 173,073
$\leftarrow$
4,958,790
\$
511,016)
$\overline{\mathcal{C}}$
22,039
\$17,686,156 10,000
÷,
\$17,696,156
1月1日徐领 \$4,987,795 \$5,436,603 2,662,950
49
173,073
\$4,958,790 511,016)
$\mathfrak{E}$
22,039)
$\mathfrak{E}$
度盈餘指撥及分派 $\pi^{(-+)(-)}_{+-)}$ \$17,686,156 10,000
49
\$17,696,156
盈餘公積 359,982 359,982)
盈餘公積 225,354 225, 354
現金股利
股票股利
598,535) 598, 535) 598,535)
紅利轉增資 49,878 49,878)
積發放現金 11,840 65,881 77,721 77,721
益法認列之關係企業之變動數 六(ニ+) 1,097,315) 1,097,315 1,097,315)
1,686 1,686 1,686
合損益 六(ニ+九)
ホ(ニ+ニ)
3,035,427 3,035,427 98) 3,035,329
12月31日徐领 373,658 35,059 408,717 408,717
\$5,049.513 \$4,406,855 ,888,304
$\frac{1}{2}$
533,055 6,760,468
s
137,358)
$\mathfrak{S}$
13,020 \$19,513,857 9,902
÷
\$19,523,759

瑞昱半導

医空幕型
民國 102年及101 年中央上与至2月31日
及子公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2

101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合併稅前淨利 \$ 3, 257, 532 \$ 2,433,587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二十六) 596,008 672,130
各項攤提 六(二十六) 548,265 376,306
呆帳費用提列數 六(七) 10,990 4,216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 六(二十五)
利益 ( $7,342)$ ( 1,424)
利息費用 41,447 34,083
利息收入 六(二十四) ( $403,269$ ) ( 251,707)
股利收入 六(二十四) $22,686$ ) ( 20,71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
份額
六(九)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六(二十五) ( $90,117$ ) ( 27,517)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六(五) $\left($ 3,736) 538
處分投資利益 六(二十五) $\overline{(\ }$ 85,000
$93,665$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45,35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金融資產一流動 $10,234)$ ( 90,359)
應收帳款 591,912) ( 281,360)
應收帳款-關係人 268,956) 165,689
其他應收款 $53,287$ ) ( 86,107)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886 122
存貨 216,109 - ( 133,339)
預付款項 4,675 31,47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 3,177) 1,277
應付帳款 432,027) 1,369,134
應付帳款-關係人 91,357 $\left($ 53,848)
其他應付款 740,213 268,568
其他應付款 - 關係人 $\overline{(}$ 905) 215
其他流動負債 19,260) 20,198
負債準備 六(十八) 372,792 187,090
應計退休金負債 36,682) 29,559)
$\frac{1}{4}$
. l或 31
1 ∩ ດ Œ
102
101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3,928,019 \$ 4,543,346
收取利息收入 403,269 251,707
收取之股利 34,823 28,218
支付所得稅 $66,128$ ) ( 35,243)
支付之利息 41,447) 34,083)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4,258,536 4,753,945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1,264,647$ ) ( 114,919)
處分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602,278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67,400 75,612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價款 88,983 8,724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9,865 11,902
採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六(九) 22,950 27,0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21,914$ ) ( 295,936)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5,945
取得無形資產 ( $686,082$ ) ( 287,971)
存出保證金 ( $9,254)$ ( 1,046)
其他流動資產 $1,089,489$ ) ( $1,034,207$ )
其他非流動資產 21,718) 5,916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2,695,683$ ) ( $1,604,925$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5,104,703 $1,484,619$ )
存入保證金增加(減少) 96 692)
發放現金股利 $\left($ $1,695,850$ ) ( 1,131,902)
非控制權益變動 10,000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3,408,949 2,607,213)
匯率影響數 354,980 278,576)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5,326,782 263,231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1,188,839 10,925,608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6, 515, 621 \$ 11,188,839

瑞昱 半 導體 股 份有 限公 司 及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單位 : 新台 幣 仟元 (除 特別 註 明者 外)

一、 公司 沿 革與 業 務範 圍

瑞昱 半 導體 股 份有 限公 司(以 下簡 稱 「 本公 司 」)設立 於 民 國 76 年 10 月 21 日 , 並於 民國 77 年 3 月 開始 營 業, 民國 78 年 10 月 28 日 遷 入 新竹 科 學工 業 園區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 以 下 統 稱 「 本 集 團 」),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研 究 、 開 發 、 生 產 、 製造 、 銷售 各 種積 體電 路 及其 相 關應 用軟 體 等。

二、 通過 財 務報 告 之日 期及 程 序

本合 併 財務 報 告已 於民 國 103 年 3 月 24 日 經 董事 會 通過 。

三、 新發 布 及修 訂 準則 及解 釋 之適 用

(一)已採 用 金管 會 認可 之新 發 布、 修 正後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之影 響

本年 度 係首 次 採用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故 不 適用 。

  • (二)尚未 採 用金 管 會認 可之 新 發布 、 修正 後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之 影 響
  • 1.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工 具: 金 融資 產 分類 與衡 量 」
    • (1)國際 會 計準則理事會於民國 98 年 11 月發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 生效 日 為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得提 前 適用 (惟 國 際會 計 準 則理 事 會於 民 國 102 年 11 月 19 日 業 已刪 除 強制 適 用日 期,得 立 即選 擇 適用 )。此 準則 雖 經金 管 會認 可, 惟 金管 會 規定 我國 於 民 國 102 年 適用 國 際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時 , 企 業 不 得 提 前 採 用 此 準 則 , 應 採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工 具 :認 列與 衡 量」 2009 年 版本 之 規定 。
    • (2)此準 則 係取 代 國 際會 計 準則 第 39 號之 第 一階 段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 則 第 9 號 提 出金 融 工 具分 類 及衡 量 之新 規定 , 且可 能 影響 本集 團 金融 工 具之 會 計處 理 。
    • (3)本集 團 尚未 評 估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9 號 之 整體 影 響 ,惟 經 初步 評 估 可能 影 響本 集 團 持 有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金 融 資產 」 之 工 具, 因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9 號 規定 僅 於符 合 特定 條件 下 之權 益 工具,得指 定 將其 公允 價 值變 動 認 列 為其 他 綜合 損 益 , 且於 該 資產 除 列 時 不得 將 已認 列 之其 他 綜合 損 益轉 列至 當 期損 益 。本 集團 於 民 國 102 年 度認 列 屬權 益 工具 之 利益 \$35,059 於其 他 綜合 損 益。

(三)國際 會 計準 則 理事 會已 發 布但 尚 未經 金管 會 認可 之 國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之影 響

1.經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發 布 ,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 實 際 適 用 應 以 金 管 會規 定 為準 之 新準 則、 解 釋及 修 正之 影響 評 估如 下 :

新準則、解釋及修正 主要修正內容 IASB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 允許企業首次適用IFRSs時,得選 民國99年7月1日
比較揭露對首次採用者之有 擇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
限度豁免(修正國際財務報 「金融工具:揭露」之過渡規定,
導準則第1號) 無須揭露比較資訊。
2010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及7 民國100年1月1日
之改善 號、國際會計準則第1及34號及國
際財務報導解釋第13號相關規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 要求指定公允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民國102年11月19日
「金融工具:金融負債分類 金融負債須將與該金融負債發行人 (非強制)
及衡量」 本身有關之信用風險所產生之公允
價值變動反映於「其他綜合損益」
,且於除列時其相關損益不得轉列
當期損益。除非於原始認列時,即
有合理之證據顯示若將該公允價值
變動反映於「其他綜合損益」,會
造成重大之會計配比不當(不一致)
,則可反映於「當期損益」(該評
估僅可於原始認列時決定,續後不
得再重評估)。
揭露-金融資產之移轉(修正 增加對所有於報導日存在之未除列 民國100年7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 之已移轉金融資產及對已移轉資產
之任何持續參與提供額外之量化及
質性揭露。
嚴重高度通貨膨脹及首次採 當企業之轉換日在功能性貨幣正常 民國100年7月1日
用者固定日期之移除(修正 化日以後,該企業得選擇以轉換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 之公允價值衡量所持有功能性貨幣
正常化日前之所有資產及負債。此
修正亦允許企業自轉換日起,推延
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
具」之除列規定及首次採用者得不
必追溯調整認列首日利益。
遞延所得稅:標的資產之回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投資性不動產之 民國101年1月1日
收(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12 資產價值應預設係經由出售回收,
號) 除非有其他可反駁此假設之證據存
在。此外,此修正亦取代了原解釋
公告第21號「所得稅:重估價非折
舊性資產之回收」。
新準則、解釋及修正 主要修正內容 IASB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
「合併財務報表」
該準則係在現有架構下重新定義控
制之原則,建立以控制作為決定那
些個體應納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基
礎;並提供當不易判斷控制時,如
何決定控制之額外指引。
民國10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
「聯合協議」
於判斷聯合協議之類型時,不再只
是著重其法律形式而是依合約性權
利與義務以決定分類為聯合營運或
是合資,且廢除合資得採用比例合
併之選擇。
民國10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
「對其他個體權益之揭露」
該準則涵蓋所有對其他個體權益之
揭露,包含子公司、聯合協議、關
聯企業及未合併結構型個體。
民國10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單獨
財務報表」(2011年修正)
刪除合併財務報表之規定,相關規
定移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
「合併財務報表」。
民國10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
關聯企業及合資」(2011年
修正)
配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
合協議」之訂定,納入合資採用權
益法之相關規定。
民國10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
「公允價值衡量」
定義公允價值,於單一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中訂定衡量公允價值之架構
,並規定有關公允價值衡量之揭露
,藉以減少衡量公允價值及揭露有
關公允價值衡量資訊之不一致及實
務分歧,惟並未改變其他準則已規
定之公允價值衡量。
民國10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員工
給付」(2011年修正)
刪除緩衝區法並於精算損益發生期
間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及規定所
有前期服務成本立即認列,並以折
現率乘以淨確定給付負債(資產)
計算而得之淨利息取代利息成本及
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且除淨利息
外之計畫資產報酬列入其他綜合損
益。
民國102年1月1日
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
此修正將綜合損益表之表達,分為
「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兩節
,且要求「其他綜合損益」節應將
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者及於符合特
定條件時,後續將重分類至損益者
予以區分。
民國101年7月1日
新準則、解釋及修正 主要修正內容 IASB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0號
「露天礦場於生產階段之剝
除成本」
符合特定條件之剝除活動成本應認
列為「剝除活動資產」。剝除活動
之效益係以產生存貨之形式實現之
範圍內,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2號
「存貨」規定處理。
民國102年1月1日
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之互抵(修正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7號)
應揭露能評估淨額交割約定對企業
財務狀況之影響或潛在影響之量化
資訊。
民國102年1月1日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
釐清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中「目前
有法律上可執行之權利將所認列之
金額互抵」及「在總額交割機制下
,亦可視為淨額交割之特定條件」
的相關規定。
民國103年1月1日
政府貸款(修正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第1號)
首次採用者對於在轉換日既存之政
府貸款,推延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9號「金融工具」及國際會計
準則第20「政府補助之會計及政府
輔助之揭露」之規定處理,且於轉
換日既存低於市場利率之政府貸款
之利益不應認列為政府補助。
民國102年1月1日
2009-2011年對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之改善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第1號和國際會
計準則第1、16、32及34號相關規
定。
民國102年1月1日
合併財務報表、聯合協議及
對其他個體權益之揭露過渡
指引(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10、11及12號)
明確定義所謂「首次適用日」,係
指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11及12
號首次適用之年度報導期間之首
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投資個體(修正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第10及12號和國際會
計準則第27號)
定義何謂「投資個體」及其典型特
性。符合投資個體定義之母公司,
不應合併其子公司而應適用透過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子公司。
民國10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
「稅賦」
除所得稅外,企業對於政府依據法
規所徵收之其他稅賦應依國際會計
準則第37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
及或有資產」之規定認列負債。
民國103年1月1日
新準則、解釋及修正 主要修正內容 IASB發布之生效日
非金融資產之可回收金額之
揭露(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36號)
當現金產生單位包含商譽或非確定
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但未有減損時
,移除揭露可回收金額之規定。
民國103年1月1日
衍生工具之債務變更及避險
會計之繼續(修正國際會計
準則第39號)
衍生工具之原始交易雙方同意由一
個或多個結算者作為雙方的新交易
對象,且符合某些條件時無須停止
適用避險會計。
民國10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
「金融工具:避險會計」及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
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
號與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
1.放寬被避險項目及避險工具之符
合要件,並刪除高度有效之明確標
準以貼近企業風險管理活動對避險
會計之適用。
2.得選擇單獨提早適用原始認列時
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與
該金融負債發行人本身有關之信用
風險所產生之公允價值變動反映於
「其他綜合損益」之相關規定。
民國102年11月19日
(非強制)
與服務有關之員工或第三方
提撥之處理(修正國際會計
準則第19號)
允許與服務有關但不隨年資變動之
員工或第三方提撥,按當期服務成
本之減項處理。隨年資變動者,於
服務期間按與退休給付計畫相同方
式攤銷。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0-2012年對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之改善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3、8
及13號和國際會計準則第16、24及
38號相關規定。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1-2013年對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之改善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及13 號和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相關規 定。 民國103年7月1日

2.本 集 團 現 正 評 估 上 述 新 準 則 或 修 正 之 潛 在 影 響 , 故 暫 時 無 法 合 理 估 計 對 本集 團 合併 財 務報 告之 影 響。

四、 重要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所 採 用 之 主 要 會 計 政 策 說 明 如 下 , 除 另 有 說 明 外 , 此 等 政 策 在所 有 報導 期 間一 致地 適 用。

  • (一)遵循 聲 明
  • 1.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 則、國際 會 計準 則、解 釋公 告(以 下簡 稱 IFRSs)編 製之 首 份 合併 財 務報 告 。

2.編 製 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本 集 團轉 換至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日)資 產負 債 表 (以 下 簡 稱 「 初 始 資 產 負 債 表 」 )時 , 本 集 團 已 調 整 依 先 前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編 製 之 財 務 報 告 所 報 導 之 金 額 。 由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原 則 轉換 至 IFRSs 如 何影 響 本 集團 之 財務 狀 況、財務 績 效 及現 金 流量 , 請詳 附 註十 五 說明 。

(二)編製 基 礎

  • 1.除 下 列重 要 項目 外,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係 按 歷史 成 本編 製:
  • (1)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包 括 衍生 工 具)。
  • (2)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 之備 供 出售 金 融資 產。
  • (3)按退 休 基金 資 產 加計 未 認列 前 期 服 務成 本 ,減 除 確 定 福利 義 務現 值 之 淨額 認 列之 確 定福 利負 債 。
  • 2.編 製 符合 IFRSs 之財 務 報告 需 要使 用一 些 重要 會 計估 計, 在 應用 本 集團 的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 之 項 目 , 或 涉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重 大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項 目 , 請 詳 附 註 五 說 明。

(三)合併 基 礎

  • 1.合 併 財務 報 告編 製原 則
  • (1)本集 團 將所 有 子 公司 納 入合 併 財 務 報告 編 製之 個 體 。 子公 司 指本 集 團 有權 主 導其 財 務及 營運 政 策之 所 有個 體( 包 括特 殊 目的 個 體),一 般 係 直接 或 間接 持 有 其 超 過 50%表 決 權 之 股份 。 在評 估 本 集 團是 否 控制 另 一個 體 時, 已 考量 目前 可 執行 或 可轉 換潛 在 表決 權 之存 在及 影 響。
  • (2)集團 內 公司 間 之 交易 、 餘額 及 未 實 現損 益 業已 銷 除 。 子公 司 之會 計 政 策已 作 必要 之 調整 ,與 本 集團 採 用之 政策 一 致。
  • (3)損益 及 其他 綜 合 損益 各 組成 部 分 歸 屬於 母 公司 業 主 及 非控 制 權益 ; 綜 合損 益 總額 亦 歸 屬 於母 公 司業 主 及 非 控制 權 益, 即 使 非 控制 權 益因 而 成為 虧 損餘 額 。
  • (4)對子 公 司持 股 之 變動 若 未導 致 喪失 控制( 與非 控 制權 益 之交 易),係作 為權 益 交易 處 理 , 亦即 視 為與 業 主 間 進行 之 交易 。 非 控 制權 益 之調 整 金額 與 所支 付 或收 取對 價 之公 允 價值 間之 差 額係 直 接認 列為 權 益。
  • (5)當集 團 喪失 對 子 公司 之 控制 , 對 前 子公 司 之剩 餘 投 資 係按 公 允價 值 重 新衡 量 ,公 允 價 值 與帳 面 金額 之 差 額 認列 為 當期 損 益 。 對於 先 前認 列 於其 他 綜合 損 益 與 該子 公 司有 關 之 所 有金 額 ,其 會 計 處 理與 本 集團 若 直接 處 分相 關 資 產 或負 債 之基 礎 相 同 ,亦 即 如先 前 認 列 為其 他 綜合 損 益之 利 益或 損 失 , 於處 分 相關 資 產 或 負債 時 將被 重 分 類 為損 益 ,則 當 喪失 對 子公 司 之控 制時 , 將該 利 益或 損失 自 權益 重 分類 為損 益 。

2.列 入 合併 財 務報 告之 子 公司 :

所持股權百分比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 務 性 質 102年
12月31日
101年
12月31日
101年
1月1日
說明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對各種事
業之投資
100% 100% 100%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AMBER UNIVERSAL
INC.
100% 100% 100%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瑞新投資(股)公
對各種事
業之投資
100% 100% 100%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鴻威創業投資
(股)公司
100% 100% 100%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瑞擎投資有限公
100% 100% 100%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瑞曜科技(股)公
積體電路
之設計、
資訊軟體
及電子材
料之製
造、銷售
與批發
100% 100% 100%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波比特科技(股)
公司
電腦設備
製造及安
裝、電子
材料、資
訊軟體批
發、零售
及服務
67% 67% - 註2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REALTEK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
積體電路
之設計、
資訊軟體
及電子材
料之製
造、銷售
與批發
100% - -
102年 101年 101年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 務 性 質 12月31日 12月31日 1月1日 說明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REALTEK
SEMICONDUCTOR
(JAPAN) INC.
積體電路
產品之銷
售、設計
及諮詢服
100% 100% 100%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REALTEK ASIA,
INC.
積體電路
之設計、
資訊軟體
及電子材
料之製
造、銷售
與批發
100% 100% 100% 註1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CIRCON
UNIVERSAL INC.
對各種事
業之投資
100% 100% 100%
AMBER
UNIVERSAL
INC.
REALTEK
SEMICONDUCTOR
(HK) LIMITED
資訊及技
術服務
100% 100% 100%
AMBER
UNIVERSAL
INC.
瑞昱半導體(深
圳)有限公司
技術諮詢
與服務
100% 100% 100%
REALTEK
ASIA, INC.
EMPSONIC
ENTERPRISES
INC.
對各種事
業之投資
100% 100% 100% 註1
CIRCON
UNIVERSAL
INC.
REAL
COMMUNICATIONS,
INC.
研發及資
訊蒐集服
100% 100% 100%
EMPSONIC
ENTERPRISES
INC.
瑞晟微電子(蘇
州)有限公司
技術諮詢
與服務
100% 100% 100%

註 1:Nustra Corporation 於 民國 102 年 6 月 28 日 更 名為 REALTEK ASIA,INC.

註 2: 波比 特 科技 股 份有 限 公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26 日 新 投資 成 立。

3.未 列 入合 併 財務 報告 之 子公 司 :無 。

4.子 公 司會 計 期間 不同 之 調整 及 處理 方式 : 無。

5.子 公 司將 資 金移 轉予 母 公司 之 能力 受重 大 限制 者 :無 。

(四)外幣 換 算

本 集 團 內 每 一 個 體 之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之 項 目 , 均 係 以 該 個 體 營 運 所 處 主 要 經 濟 環 境 之 貨 幣 ( 即 功 能 性 貨 幣 ) 衡 量 。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以 本 公 司 之 功 能 性貨 幣 「新 台 幣」 作為 表 達貨 幣 列報 。

  • 1.外 幣 交易 及 餘額
  • (1)外幣 交 易採 用 交 易日 或 衡量 日 之 即 期匯 率 換算 為 功 能 性貨 幣 ,換 算 此 等交 易 產生 之 換算 差額 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
  • (2)外幣 貨 幣性 資 產 及負 債 餘額 , 按 資 產負 債 表日 之 即 期 匯率 評 價調 整 , 因調 整 而產 生 之換 算差 額 認列 為 當期 損益 。
  • (3)外幣 非 貨幣 性 資 產及 負 債餘 額 , 屬 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 價 值衡 量 者, 按 資 產負 債 表日 之 即 期 匯率 評 價調 整 , 因 調整 而 產生 之 兌 換 差額 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 ;屬 透 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 公 允 價值 衡 量者 , 按 資 產負 債 表日 之 即期 匯 率評 價 調 整 ,因 調 整而 產 生 之 兌換 差 額認 列 於 其 他綜 合 損益 項 目; 屬 非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者, 則 按初 始交 易 日之 歷 史匯 率衡 量 。
  • (4)與借 款 和現 金 及 約當 現 金有 關 之 兌 換損 益 在損 益 表 之 其他 收 入列 報 。 所有 其 他兌 換 損益 按交 易 性質 在 損益 表之 其 他利 益 及損 失列 報 。
  • 2.國 外 營運 機 構之 換算
  • (1)功能 性 貨幣 與 表 達貨 幣 不同 之 所 有 集團 個 體、 關 聯 企 業及 聯 合控 制 個 體, 其 經營 結 果和 財務 狀 況以 下 列方 式換 算 為表 達 貨幣 :
    • A.表達 於 每 一資 產 負 債表 之 資 產及 負 債 係以 該 資 產負 債 表 日之 收 盤 匯 率換 算 ;
    • B.表 達 於每 一 綜合 損益 表 之收 益 及費 損係 以 當期 平 均匯 率換 算 ;
    • C.所 有 因換 算 而產 生之 兌 換差 額 認列 為其 他 綜合 損 益。
  • (2)當部 分 處分 或 出 售之 國 外營 運 機 構 為關 聯 企業 或 聯 合 控制 個 體時 , 將 於其 他 綜合 損 益 項 下之 兌 換差 額 按 比 例重 分 類於 當 期 損 益作 為 出售 利 益或 損 失之 一 部 分 。惟 當 本集 團 即 使 仍保 留 對前 關 聯 企 業或 聯 合控 制 個體 之 部分 權 益 , 但已 喪 失對 國 外 營 運機 構 屬關 聯 企 業 之重 大 影響 或 已喪 失 對國 外 營 運 機構 屬 聯合 控 制 個 體之 聯 合控 制 , 則 係以 處 分對 國 外營 運 機構 之 全部 權益 處 理。
  • (五)資產 負 債區 分 流動 及非 流 動之 分 類標 準
  • 1.資 產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分 類為 流動 資 產:

    •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實 現 該資 產, 或 意圖 將 其出 售或 消 耗者 。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持 有 者。
    •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十二 個 月內 實現 者 。
    • (4)現金 或 約當 現 金 ,但 於 資產 負 債 表 日後 至 少十 二 個 月 交換 或 用以 清 償 負債 受 到限 制 者除 外。
    • 本集 團 將所 有 不符 合上 述 條件 之 資產 分類 為 非流 動 。
  • 2.負 債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分 類為 流動 負 債:

  •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清 償 者。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持 有 者。
  •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十二 個 月內 到期 清 償者 。
  • (4)不能 無 條件 將 清 償期 限 遞延 至 資 產 負債 表 日後 至 少 十 二個 月 者。 負 債 之條 款 ,可 能 依 交 易對 方 之選 擇 , 以 發行 權 益工 具 而 導 致清 償 者, 不 影響 其 分類 。
  • 本集 團 將所 有 不符 合上 述 條件 之 負債 分類 為 非流 動 。
  • (六)約當 現 金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 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持 有 目 的 係 為 滿 足 營 運 上之 短 期現 金 承諾 者, 分 類為 約 當現 金。

  • (七)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 1.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原 始 認 列 時 被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金 融 資 產 若 在 取 得 時 主 要 係 為 短 期 內 出 售 , 則 分 類 為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 衍 生 工 具 除 依 避 險 會 計 被 指 定 為 避 險 項 目 外 , 均 分 類 為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 本 集 團 於 金 融 資 產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時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將 其 指 定 為 透 過 損益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
    • (1)係混 合(結 合)合 約; 或
    • (2)可消 除 或重 大 減 少衡 量 或認 列 不一 致; 或
    • (3)係依 書 面之 之 風 險管 理 或投 資 策 略 ,以 公 允價 值 基 礎 管理 並 評估 其 績 效之 投 資。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易 日 會計 。
  • 3.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相 關 交 易 成 本 則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續 後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其 公 允 價 值 之 變動 認 列於 當 期損 益。
  • (八)備供 出 售金 融 資產
  • 1.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定 為 備 供 出 售 或 未 被 分 類 為 任 何 其 他 類 別 之 非 衍 生金 融 資產 。
  • 2.本 集 團對 於 符合 交易 慣 例之 備 供出 售金 融 資產 係 採用 交易 日 會計 。
  • 3.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續 後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其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對 於 持 有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 或 與 此 種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權 益 工 具 連 結 且 須 以 交 付 該 等 權 益 工 具 交 割 之 衍 生 工 具 , 當 其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靠 衡 量時 , 本集 團將 其 列報 為 「以 成本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 (九)持有 至 到期 日 金融 資產

  • 1.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具 有 固 定 或 可 決 定 之 付 款 金 額 及 固 定 到 期 日 , 且 本 集 團 有 積 極 意 圖 及 能 力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 惟 不 包 括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符 合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定 義 者 、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及指 定為 備 供出 售 金融 資產 。
  • 2.本 集 團對 於 符合 交易 慣 例之 持 有至 到期 日 金融 資 產係 採用 交 易日 會 計。
  • 3.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交 易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續 後 採 用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減 除 減 損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 有 效 利息 法 之折 溢 價攤 銷認 列 於當 期 損益 。
  • (十)放款 及 應收 款
  • 1.應 收 帳款

係屬 原 始產 生 之放 款及 應 收款,係在 正 常營 業 過程 中 就商 品銷 售 或服 務 提 供所 產 生之 應 收客 戶款 項。於 原 始認 列 時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後續 採 有效 利 息法 按 攤銷 後 成本 扣除 減 損後 之 金額 衡量 。

  • 2.無 活 絡市 場 之債 券投 資
  • (1)係屬 非 原始 產 生 之放 款 及應 收 款 , 係指 無 活絡 市 場 公 開報 價 ,且 具 固 定或 可 決定 收 取金 額之 債 券投 資 ,且 同時 符 合下 列 條件 者:
    • A.未 分 類為 透 過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
    • B.未 指 定為 備 供出 售。
    • C.未因 信 用 惡化 以 外 之因 素 , 致持 有 人 可能 無 法 回收 幾 乎 所有 之 原 始 投資 。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係 採 用 交 易 日 會 計。
  • (3)無活 絡 市場 之 債 券投 資 於原 始 認 列 時按 交 易日 之 公 允 價值 加 計交 易 成 本衡 量 ,續 後 採 用 有效 利 息法 按 攤 銷 後成 本 減除 減 損 後 之金 額 衡量 。 有效 利 息法 之 折溢 價攤 銷 認列 於 當期 損益 。
  • (十 一)金融 資 產減 損
  • 1.本 集 團於 每 一資 產負 債 表日,評 估 是 否已 經 存在 減 損之 任何 客 觀證 據, 顯 示 某 一 或 一 組 金 融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發 生 一 項 或 多 項 事 項 ( 即 「 損 失 事 項 」), 且 該 損 失 事 項 對 一 金 融 資 產 或 一 組 金 融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流 量 具有 能 可靠 估計 之 影響 。
  • 2.本 集 團用 以 決定 是否 存 在減 損 損失 之客 觀 證據 的 政策 如下 :

    • (1)發行 人 或債 務 人 之重 大 財務 困 難;
    • (2)違約 , 諸如 利 息 或本 金 支付 之 延滯 或不 償 付;
    • (3)本集 團 因 與債 務 人財 務 困 難相 關 之 經濟 或 法 律理 由 , 給予 債 務 人原 不可 能 考量 之 讓步 ;
    • (4)債務 人 將進 入 破 產或 其 他財 務 重整 之可 能 性大 增 ;
  • (5)由於 財 務困 難 而 使該 金 融資 產 之活 絡市 場 消失 ;

  • (6)可觀 察 到 之資 料 顯示 , 一 組金 融 資 產之 估 計 未來 現 金 流量 於 該 等資 產原 始 認列 後 發生 可衡 量 之減 少, 雖 然該 減 少尚 無 法認 定係 屬 該組 中之 某 個別 金 融資 產,該 等 資料 包 括 該組 金 融資 產 之債 務人 償 付狀 況之 不 利變 化, 或 與該 組 金融 資 產中 資產 違 約有 關 之全 國性 或 區域 性經 濟 情況 ;
  • (7)發行 人 所 處營 運 之技 術 、 市場 、 經 濟或 法 令 環境 中 所 發生 具 不 利影 響之 重 大改 變 的資 訊,且 該 證據 顯 示 可能 無 法收 回 該權 益投 資 之投 資成 本 ;或
  • (8)權益 工 具投 資 之 公允 價 值大 幅 或持 久性 下 跌至 低 於成 本。
  • 3.本 集 團 經 評 估 當 已 存 在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且 已 發 生 減 損 損 失 時 , 按 以 下各 類 別處 理 :
  • (1)以攤 銷 後成 本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係 以該 資 產 帳 面金 額 與估 計 未 來 現金 流 量按 該 金 融 資產 原 始有 效 利 率 折現 之 現 值 間之 差 額, 認 列 減 損損 失 於當 期 損 益 。當 後 續期 間 減 損 損失 金 額 減 少, 且 該減 少 能 客 觀地 與 認列 減 損 後 發生 之 事項 相 連 結 ,則 先 前 認 列之 減 損損 失 在 未 認列 減 損情 況 下 於 迴轉 日 應有 之 攤 銷 後成 本 之 限 額內 於 當期 損 益 迴 轉。 認 列及 迴 轉 減 損損 失 之金 額 係 藉由 備 抵帳 戶 調整 資產 之 帳面 金 額。

(2)以成 本 衡量 之 金 融資 產

係 以該 資 產 帳 面金 額 與估 計 未 來 現金 流 量按 類 似 金 融資 產 之現 時 市 場 報酬 率 折 現 之現 值 間之 差 額 , 認列 減 損損 失 於 當 期損 益 。此 類 減 損 損失 續 後 不 得迴 轉 。認 列 減 損 損失 之 金額 係 藉 由 備抵 帳 戶調 整 資 產之 帳 面金 額 。

(3)備供 出 售金 融 資 產

係 以該 資 產 之 取得 成 本(減 除任 何 已 償 付 之本 金 及 攤 銷數 )與 現時 公 允 價值 間 之 差 額, 再 減除 該 金 融 資產 先 前列 入 損 益 之減 損 損失 , 自 其 他綜 合 損 益 重分 類 至當 期 損 益 。屬 債 務工 具 投 資 者, 當 其公 允 價 值 於後 續 期 間 增加 , 且該 增 加 能 客觀 地 連結 至 減 損 損失 認 列後 發 生 之 事項 , 則 該 減損 損 失於 當 期 損 益迴 轉 。屬 權 益 工 具投 資 者, 其 已 認 列於 損 益 之 減損 損 失不 得 透 過 當期 損 益迴 轉 。 認 列及 迴 轉減 損 損 失之 金 額係 藉 由備 抵帳 戶 調整 資 產之 帳面 金 額。

(十 二)金融 資 產之 除 列

本集 團 於符 合 下列 情況 之 一時 , 將除 列金 融 資產 :

  • 1.收 取 來自 金 融資 產現 金 流量 之 合約 權利 失 效。
  • 2.移 轉 收取 金 融資 產現 金 流量 之 合約 權利,且業 已 移轉 金 融資 產 所有 權 之 幾乎 所 有風 險 及報 酬。
  • 3.移 轉 收取 金 融資 產現 金 流量 之 合約 權利,惟未 保 留對 金 融資 產 之控 制 。

(十 三)存貨

存 貨 採 永 續 盤 存 制 , 成 本 結 轉 按 加 權 平 均 法 計 算 。 固 定 製 造 費 用 按 生 產 設 備 之 正 常 產 能 分 攤 。 期 末 存 貨 採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衡 量 , 比 較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時 , 採 逐 項 比 較 法 。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指 在 正 常 情 況 下 之估 計 售價 減 除至 完工 尚 需投 入 之估 計成 本 及攤 銷 費用 後之 餘 額。

(十 四)採用 權 益法 之 投資 /關聯 企 業

  • 1.關 聯 企 業 指 所 有 本 集 團 對 其 有 重 大 影 響 而 無 控 制 之 個 體 , 一 般 係 直 接 或間 接 持有 其 20%以 上表 決 權之 股 份。本 集團 對 關聯 企 業之 投資 採 用權 益法 處 理, 取 得時 依成 本 認列 。
  • 2.本 集 團 對 關 聯 企 業 取 得 後 之 損 益 份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對 其 取 得 後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則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如 本 集 團 對 任 一 關 聯 企 業 之 損 失 份 額 等 於 或 超 過 其 在 該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 包 括 任 何 其 他 無 擔 保 之應 收 款), 本集 團 不認 列 進一 步 之損 失,除 非 本集 團 對 該關 聯 企業 發 生法 定 義務 、 推定 義務 或 已代 其 支付 款項 。
  • 3.當 關 聯 企 業 發 生 非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權 益 變 動 且 不 影 響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持 股 比 例 時 , 本 集 團 將 所 有 權 益 變 動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為 「 資 本 公 積」。
  • 4.本 集 團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依 其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比 例 銷 除 ; 除 非 證 據 顯 示 該 交 易 所 轉 讓 之 資 產 已 減 損 , 否 則 未 實 現 損 失 亦 予 以 銷 除 。 關 聯 企 業 之 會 計 政 策 已 作 必 要 之 調 整 , 與 本 集 團 採用 之 政策 一 致。
  • 5.關 聯 企 業 增 發 新 股 時 , 若 本 集 團 未 按 比 例 認 購 或 取 得 , 致 使 投 資 比 例 發 生 變 動 但 仍 對 其 有 重 大 影 響 , 該 股 權 淨 值 變 動 之 增 減 數 係 調 整 「 資 本公 積」 及「 採 用 權益 法 之投 資」。若 致使 投 資比 例 下降 者, 除上 述 調 整 外 , 與 該 所 有 權 權 益 之 減 少 有 關 而 先 前 已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 且 該 利 益 或 損 失 於 處 分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時 須 被 重 分 類 至 損 益者 , 依減 少 比例 重分 類 至損 益 。
  • 6.當 集 團 處 分 關 聯 企 業 時 , 如 喪 失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 對 於 先 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與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關 之 所 有 金 額 , 其 會 計 處 理 與 本 集團 若 直接 處 分相 關資 產 或負 債 之基 礎相 同,亦 即如 先 前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利 益 或 損 失,於 處 分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時 將 被 重 分 類 為 損 益,則 當 喪 失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時,將 該 利 益 或 損 失 自 權 益 重 分 類 為 損 益。如 仍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重 大 影 響 , 僅 按 比 例 將 先 前 在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中 認 列 之金 額 依上 述 方式 轉出 。
  • 7.當 集 團 喪 失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 對 原 關 聯 企 業 之 剩 餘 投 資 係 按 公 允價 值 重新 衡 量, 公允 價 值與 帳 面金 額之 差 額認 列 為當 期損 益 。

  • (十 五)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 1.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 並 將 購 建 期 間 之 有 關 利息 資 本化 。
  • 2.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團 , 且 該 項 目 之 成 本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 才 包 括 在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或 認 列 為 一 項 單 獨 資 產 。 被 重 置 部 分 之 帳 面 金 額 應 除 列 。 所 有 其 他 維 修 費 用 於 發 生時 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
  • 3.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採 成 本 模 式 , 除 土 地 不 提 列 折 舊 外 , 其 他 按 估 計 耐用 年 限以 直 線法 計提 折 舊。不 動 產、廠房 及 設備 各 項組 成若 屬 重大 , 則 單 獨 提 列 折 舊 。 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 進 行 檢 視 , 若 殘 值 及 耐 用 年 限 之 預 期 值 與 先 前 之 估 計 不 同 時 , 或 資 產 所 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則 自變 動 發生 日起 依 國際 會 計準 則第 8 號「 會 計政 策、 會 計估 計 變 動 及 錯 誤 」 之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規 定 處 理 。 各 項 資 產 之 耐 用 年 限 除 房 屋 與建 築 為 10~55 年 外, 其 餘固 定 資產 為 3~5 年。
  • (十 六)投資 性 不動 產

投資 性 不動 產 以取 得成 本 認列,後續 衡 量採 成 本模 式。按 估 計耐 用 年限 以 直線 法 提列 折 舊, 耐用 年 限 為 20 年 。

(十 七)無形 資 產

無 形 資 產 主 係 電 腦 軟 體 及 技 術 權 利 金 , 採 直 線 法 攤 銷 , 攤 銷 年 限 為 2~5 年。

(十 八)非金 融 資產 減 損

本公 司 於資 產 負債 表日 針 對有 減 損跡 象之 資 產,估 計其 可 回收 金 額,當 可 回收 金 額低 於 其帳 面價 值 時,則 認列 減 損損 失。可 回 收金 額 係指 一 項資 產 之公 允 價值 減 出售 成本 或 其使 用 價值,兩者 較 高者。當以 前 年度 已 認列 資 產減 損 之情 況 不存 在或 減 少時,則迴 轉 減損 損 失,惟 迴轉 減 損損 失 而增 加 之資 產 帳面 金 額,不 超過 該 資產 若 未認 列減 損 損失 情 況下 減除 折 舊或 攤 銷 後之 帳 面金 額 。

(十 九)借款

借款 於 原始 認 列時 按公 允 價值 扣 除交 易成 本 後之 金 額衡 量,後 續就 扣 除 交 易 成 本 後 之 價 款 與 贖 回 價 值 之 任 何 差 額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於 借 款期 間 內衡 量 。

(二 十)應付 帳 款及 票 據

應 付 帳 款 及 票 據 係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自 供 應 商 取 得 商 品 或 勞 務 而 應 支 付 之義 務。於 原 始認 列 時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後續 採 有效 利 息法 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惟 屬 未付 息 之短 期 應付 帳 款,因折 現 影響 不 重大,後 續以 原 始發 票 金額 衡 量。

(二 十一 )金融 負 債之 除 列

本公 司 於合 約 所載 之義 務 履行 、 取消 或到 期 時, 除 列金 融資 產 。

(二 十二 )金融 資 產及 負 債之 互抵

當有 法 律上 可 執行 之權 利 將所 認 列之 金融 資 產及 負 債金 額抵 銷,且 意 圖 以淨 額 基礎 交 割或 同時 實 現資 產 及清 償負 債 時,始 可將 金 融資 產 及金 融 負債 互 抵, 並 於資 產負 債 表中 以 淨額 表達 。

(二 十三 )負債 準 備

係因 過 去事 件 而負 有現 時 法定 或 推定 義務,很 有 可 能需 要 流出 具 經濟 效 益之 資 源以 清 償該 義務,且 該 義務 之 金 額能 可 靠估 計 時認 列。負 債 準 備 之衡 量 係以 資 產負 債表 日 清償 該 義務 所需 支 出之 最 佳估 計現 值 衡量,折 現 率 採 用 反 映 目 前 市 場 對 貨 幣 時 間 價 值 及 負 債 特 定 風 險 之 評 估 之 稅 前 折現 率 。

  • (二 十四 )員工 福 利
  • 1.短 期 員工 福 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係 以 預 期 支 付 之 非 折 現 金 額 衡 量 , 並 於 相 關 服 務 提 供 時認 列 為費 用 。

  • 2.退 休 金
  • (1)確定 提 撥計 畫

對於 確 定提 撥 計畫,係依 權 責發 生 基 礎將 應 提撥 之 退休 基金 數 額 認列 為 當期 之 退休 金成 本。預付 提 撥 金於 可 退還 現 金或 減少 未 來 給付 之 範圍 內 認列 為資 產 。

  • (2)確定 福 利計 畫
  • A.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下 之 淨 義 務 係 以 員 工 當 期 或 過 去 服 務 所 賺 得 之 未來 福 利金 額 折現 計算,並 以資 產 負 債表 日 之確 定 福利 義務 現 值減 除 計畫 資 產之 公允 價 值及 未 認列 之前 期 服務 成 本。確定 福 利淨 義 務每 年 由精 算師 採 用預 計 單位 福利 法 計算,折 現 率則 參 考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與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貨 幣 及 期 間 一 致 之 高 品 質 公司 債 之市 場 殖利 率決 定;在高 品 質 公司 債 無深 度 市場 之國 家 , 係使 用 政府 公 債( 於資 產 負債 表 日)之 市場 殖 利率 。
  • B.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產 生 之 精 算 損 益 係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益 。
  • 3.員 工 分紅 及 董監 酬勞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係 於 具 法 律 或 推 定 義 務 且 金 額 可 合 理 估 計 時 , 認 列 為 費 用 及 負 債 。 嗣 後 股 東 會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金 額 有 差 異 時 , 則 按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處 理 。 另 本 集 團 係 以 財 務 報 告 年 度 之 次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日 前 一 日 之 每 股 公 允 價 值 , 並 考 慮 除 權 除 息 影 響 後 之 金額 , 計算 股 票紅 利之 股 數。

(二 十五 )員工 股 份基 礎 給付

以 權 益 交 割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係 於 給 與 日 以 所 給 與 權 益 商 品 之 公 允 價值 衡 量所 取 得之 員工 勞 務,於既 得 期 間認 列 為酬 勞 成本,並相 對 調整 權益。權 益 商 品之 公 允價 值 應反 映 市價 既得 條 件及 非 既得 條件 之 影響 。 認 列 之 酬 勞 成 本 係 隨 著 預 期 將 符 合 服 務 條 件 及 非 市 價 既 得 條 件 之 獎 酬 數量 予 以調 整 ,直 至最 終 認列 金 額係 以既 得 日既 得 數量 認列 。

  • (二 十六 )所得 稅
  • 1.所 得 稅 費 用 包 含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 除 與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有 關 之 所 得 稅 分 別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外 , 所得 稅 係認 列於 損 益。
  • 2.本 集 團 依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計 算 當 期 所 得 稅 。 管 理 階 層 就 適 用 所 得 稅 相 關 法 規 定 期 評 估 所 得 稅 申 報 之 狀 況 ,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 向 稅 捐 機 關 支 付 之 稅 款 估 列 所 得 稅 負 債 。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 10%之所 得 稅,俟 盈餘 產 生年 度 之次 年度 於 股東 會 通過 盈餘 分 派案 後,始就 實 際盈 餘 之分 派 情形,認 列 10%之 未 分配 盈 餘所 得稅 費 用。
  • 3.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法 , 按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課 稅 基 礎 與 其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帳 面 金 額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認 列 。 源 自 於 原 始 認 列 之 商 譽 所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則 不 予 認 列 , 若 遞 延 所 得 稅 源 自 於 交 易 ( 不 包 括 企 業 合 併 ) 中 對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原 始 認 列 , 且 在 交 易 當 時 未 影 響 會 計 利 潤 或 課 稅 所 得 (課 稅 損 失 ), 則 不 予 認 列 。 若 投 資 子公 司 產生 之 暫時 性差 異,本 集團 可 以 控制 暫 時性 差 異迴轉之時點, 且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迴 轉 者 則 不 予 認 列 。 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 並 於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實 現 或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清 償 時 預 期 適 用 之 稅 率 ( 及 稅法 ) 為準 。
  • 4.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 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重 評 估 未 認 列 及 已 認 列 之 遞 延 所得 稅 資產 。
  • 5.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所 認 列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互 抵 且 有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且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所 得 稅 之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 或 不 同 納 稅 主 體 產 生 但 各 主 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債 互 抵。
  • 6.因 購 置 設 備 或 技 術 、 研 究 發 展 支 出 、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及 股 權 投 資 等 而 產 生 之 未 使 用 所 得 稅 抵 減 遞 轉 後 期 部 分 , 係 在 很 有 可 能 有 未 來 課 稅 所得 以 供未 使 用所 得稅 抵 減使 用 之範 圍內 , 認列 遞 延所 得稅 資 產。
  • (二 十七 )股本

普通 股 分類 為 權益。直接 歸 屬於 發 行新 股或 認 股權 之 增額 成本 以 扣除 所 得稅 後 之淨 額 於權 益中 列 為價 款 減項 。

(二 十八 )股利 分 配

分 派 予 本 公 司 股 東 之 股 利 於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股 利 時 於 財 務 報 告 認 列 , 分 派 現 金 股 利 認 列 為 負 債 , 分 派 股 票 股 利 則 認 列 為 待 分 配 股 票 股利 , 並於 發 行新 股基 準 日時 轉 列普 通股 及 股本 溢 價。

  • (二 十九 )收入 認 列
  • 1.銷 貨 收入

本公 司 製造 並 銷售 各種 積 體電 路 相關 產品。收 入 係正 常 營 業活 動 中對 公司 外 顧客 銷 售商 品已 收 或應 收 對價 之公 允 價值,以扣 除 增值 稅、銷 貨退 回、數 量 折扣 及 折讓 之 淨額 表 達。商 品銷 售 於商 品 交付 予買 方 、 銷貨 金 額能 可 靠衡 量且 未 來經 濟 效益 很有 可 能流 入 企業 時認 列 收入。 當與 所 有權 相 關之 重大 風 險與 報 酬已 移轉 予 顧客,本 公 司 對商 品 既不 持續 參 與管 理 亦未 維持 有 效控 制 且顧 客根 據 銷售 合 約接 受商 品,或 有 客觀 證 據顯 示 所有 接受 條 款均 已 符合 時, 商 品交 付 方屬 發生 。

2.設 計 、權 利 金及 技術 服 務收 入

本 公 司 提 供 設 計 、 技 術 服 務 及 收 取 權 利 金 之 收 入 。 於 同 時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時 依 交 易 完 成 之 程 度 認 列 收 入 , 並 將 已 發 生 之 成 本 當 其 認 列 為 成本 , 若交 易 結果 預計 將 發生 虧 損時 ,立 即 認列 損 失:

(1)收入 金 額可 靠 衡 量;

(2)與交 易 有關 之 經 濟效 益 很有 可 能流 向企 業 ;

(3)與交 易 有關 之 已 發生 及 將發 生 之成 本能 可 靠衡 量 ;

(4)交易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之 完成 程 度能 可靠 衡 量。

(三 十)營運 部 門

本 公 司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與 提 供 給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內 部 管 理 報 告 採 一 致 之 方式 報 導。 主 要營 運決 策 者負 責 分配 資源 予 營運 部 門並 評估 其 績效 。

五、 重大 會 計判 斷 、假 設及 估 計不 確 定性 之主 要 來源

本 集 團 編 製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 管 理 階 層 已 運 用 其 判 斷 以 決 定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 並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當 時 之 情 況 對 於 未 來 事 件 之 合 理 預 期 以 作 出 會 計 估 計 及 假 設 。 所 作 出 之 重 大 會 計 估 計 與 假 設 可 能 與 實 際 結 果 存 有 差 異 , 將 考 量 歷 史 經 驗 及 其 他 因 子 持 續 評 估 及 調 整 。 請 詳 下 列 對 重 大 會 計 判 斷 、 估 計 與 假 設 不 確 定性 之 說明 :

(一)會計 政 策採 用 之重 要判 斷

金融 資 產- 權 益投 資之 減 損

本集 團 依據 國 際會 計準 則第 39 號 決 定 個別 金 融資 產 -權 益投 資 是否 發 生減 損 , 於 作 此 項 決 定 時 需 重 大 判 斷 。 本 集 團 評 估 個 別 權 益 投 資 之 公 允 價 值 低 於 其 成 本 的 時 間 及 金 額 , 以 及 被 投 資 者 之 財 務 健 全 情 況 和 短 期 業 務 前 景 , 包括 產 業及 部 門績 效、 技 術變 遷 以及 營運 及 融資 現 金流 量等 因 素。

(二)重要 會 計估 計 及假 設

  • 1.有 形 資產 與 無形 資產 (商 譽 除外 )減 損評 估
  • 資產 減 損評 估 過程 中,本 集團 需 依賴 主 觀判 斷 並依 據 資產 使用 模 式及 產 業 特性,決定 特 定資 產 群組 之 獨立 現 金流 量、資 產耐 用 年數 及 未來 可 能產 生 之收 益 與費 損,任 何 由於 經 濟狀 況 之變 遷或 集 團策 略 所帶 來的 估 計改 變 均 可能 在 未來 造 成重 大減 損 。
  • 2.採 用 權益 法 之投 資減 損 評估

當 有 減 損 跡 象 顯 示 某 項 採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可 能 已 經 減 損 致 帳 面 金 額 無 法 被 回收,本集 團 隨即 評 估該 項 投資 之 減損。本集 團 係依 據 評估 可回 收 金額 , 並分 析 其相 關 假設 之合 理 性。

3.遞 延 所得 稅 資產 之可 實 現性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係 於 未 來 很 有 可 能 有 足 夠 之 課 稅 所 得 供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使 用 時方 予 以認 列。評 估遞 延 所得 稅 資產 之 可實 現 性時,必須 涉 及管 理 階層 之 重大 會 計判 斷及 估 計,包 含預 期 未來 銷 貨收 入 成長 及利 潤 率、免 稅 期間、可 使 用之 所 得稅 抵 減、稅務 規 畫等 假 設。任何 關 於全 球 經濟 環 境、 產業 環 境的 變 遷及 法令 的 改變,均可 能 引起 遞 延所 得 稅資 產之 重 大調 整 。

  •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 本集 團 認列 之 遞延 所 得稅 資 產為 \$31,632。
  • 4.存 貨 之評 價

由於 存 貨須 以 成本 與淨 變 現價 值 孰低 者計 價,故 本 集團 必 須運 用 判斷 及 估 計決 定 資產 負 債表 日存 貨 之淨 變 現價 值。由 於科 技 快速 變 遷,本 集團 評 估 資產 負 債表 日 存貨 因正 常 損耗、過時 陳 舊或 無 市場 銷 售價 值之 金 額,並 將 存貨 成 本沖 減 至淨 變現 價 值。此 存貨 評 價主 要 係依 未 來特 定期 間 內之 產 品 需求 為 估計 基 礎, 故可 能 產生 重 大變 動。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 本集 團 存貨 之 帳面 金 額為 \$2,790,862。

5.應 計 退休 金 負債 之計 算

計算 確 定福 利 義務 之現 值 時,本 集團 必 須運 用 判斷 及 估計 以決 定 資產 負 債 表日 之 相關 精 算假 設,包 含折 現 率及 計 畫資 產 之預 期 報酬 率等。任何 精 算 假設 之 變動 , 均可 能會 重 大影 響 本集 團確 定 福利 義 務之 金額 。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 團 應計 退 休金 負 債之 帳 面金 額為 \$142,945。

6.金 融 資產 - 無活 絡市 場 之未 上 市(櫃 )公 司股 票 公允 價 值 衡量

本集 團 持有 之 無活 絡市 場 之未 上 市(櫃 )公 司股 票,其 公 允 價值 衡 量主 要 係 參考 近 期籌 資 活動、同 類型 公 司評 價、公司 技 術發 展 情形、市 場狀 況 及 其 他經 濟 指標 所 做估 計。任 何判 斷 及估 計 之變 動,均 可 能會 影 響其 公 允價 值 之衡 量 。有 關 金融 工具 公 允價 值 之說 明, 請 詳附 註 十二 、(三)。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 團 無活 絡 市場 之 未上 市(櫃)公司 股 票之 帳 面 金額 為\$242,762。

六、 重要 會 計科 目 之說 明

(一)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1,777 \$
1,768
\$ 1,951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2,338,958 1,827,267 1,546,126
定期存款 13,376,092 7,051,121 7,018,430
約當現金-其他 798,794 2,308,683 2,359,101
合計 \$ 16,515,621 \$
11,188,839
\$ 10,925,608

1.本 集 團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集 團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 散 信 用 風 險 , 預 期 發 生 違 約 之 可 能 性 甚 低 ,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最 大 信 用 風險 之 暴險 金 額為 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之 帳面 金 額。

2.有 關 本集 團 將現 金及 約 當現 金 之提 供作 為 質押 擔 保之 情形 請 詳附 註 八。 (二)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流動項目: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受益憑證 \$ 131,855 \$ 121,122 \$ 32,246
公司債 9,887 - -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評
價調整 3,031 2,026 1,514
小計 \$ 144,773 \$ 123,148 \$ 33,760
1.本 集 團持 有 供交 易之 金 融資 產 於民 國
為\$7,342
及\$1,424。
102 101


認列
淨利

分別
2.本







形。
















3.本














,








風險

暴險

額為
透過

益按

允價
值衡
之金

資產
之帳
金額
(三)備供

售金

資產
項目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非流動項目:

上市櫃公司股票 477,152\$ 509,808\$ 536,705\$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242,762 243,863 249,90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 調整 27,202 6,677)( 55,524 合計 747,116\$ 746,994\$ 842,132\$ 本集 團 於民 國 102 及 101 年 度 因公 允 價值 變 動認 列 於其 他綜 合(損)益 之金 額分 別 為\$33,879 及 (\$62,202)。

(四)持有 至 到期 日 金融 資產

項目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非流動項目:
公司債 \$ 399,796 \$ 378,734 \$ 390,964
1.本











,











金額

持有

到期
日金
資產
帳面
金額

2.本 集 團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持有 至到 期 日金 融 資產 未有 提 供質 押 之情 況。

(五)以成 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產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非流動項目: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 978,442 \$
1,039,547
\$ 1,093,506
  • 1.本 集 團持 有 之德 宏管 理 顧問 (股 )公 司、德宏 創 業投 資(股)公司、Netedge Universal,Inc. 、 Pionix Multimedia,Inc. 、 iPeer Multimedi a International,Ltd.、Starix Technology, Inc.、Octtasia Investment Holding, Inc.、 思 達科 技(股)公 司及 旭德 科 技(股)公司 等股 票 投資 , 依 據 投 資 之 意 圖 應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惟 因 該 標 的 非 於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交 易 , 且 無 法 取 得 足 夠 之 類 似 公 司 之 產 業 資 訊 及 被 投 資 公 司 之 相 關 財 務 資 訊 , 因 此 無 法 合 理 可 靠 衡 量 該 些 標 的 之 公 允 價 值 , 因 此 分 類 為 「 以 成本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 2.本 集 團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以成 本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未有 提 供質 押 之情 況。
  • 3.本 集 團持 有之 Netedge Universal,Inc.及 Pionix Mutimedia,Inc.股 票, 經本 集 團評 估 後認 定有 減 損之 情 形,因此 對 所持 有 之股 權投 資 -Netedge Universal,Inc.及 Pionix Mutimedia,Inc.公 司於 民國 102 年分 別 認列 \$55,500 及 \$29,500 之減 損 損失 。
  • 4.本 公 司持 有 之德 宏創 業 投資 (股 )公 司股 票 ,因 該 公司 分別 於 民國 102 年 第二 季 及 101 年 度 辦理 現 金減 資 ,本 公司 依 持有 股 數調 整分 別 減少 持 股 為 937,251 股 及 328,860 股 , 減資 後 之 成本 分 別為 \$31,644 及\$41,016。

(六)無活 絡 市場 之 債券 投資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流動項目:
結構性存款 \$ 1,281,373 \$ 628,839 \$ 529,140
本集 團 民 國 102

12
31 日、101
12

31
日 及
101
1
1
日無

市場 之 債券 投 資未 有提 供 質押 之 情況 。

(七)應收 帳 款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應收帳款 \$ 4,221,449 \$ 3,218,079 \$ 2,630,819
應收帳款-關係人 1,047,559 778,603 944,292
減:備抵銷售退回及折讓 ( 1,161,612) ( 750,154) ( 444,254)
減:備抵呆帳 ( 50,957) ( 39,967) ( 35,751)
\$ 4,056,439 \$ 3,206,561 \$ 3,095,106

1.本 集 團 之 應 收 帳 款 為 未 逾 期 且 未 減 損 者 依 據 本 集 團 之 授 信 標 準 的 信 用 品 質資 訊 如下 :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群組1 \$
203,093
\$
215,974
\$ 121,654
群組2 4,940,686 3,670,366 3,417,706
\$
5,143,779
\$
3,886,340
\$ 3,539,360

註:

群 組 1:非 代 理商 。

群 組 2:代 理 商。

2.已 逾 期但 未 減損 之金 融 資產 之 帳齡 分析 如 下: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30天內 \$ 56,709 \$
63,319
\$ -
31-90天 17,563 7,056 -
\$ 74,272 \$
70,375
\$ -

3.個 別 評估 已 減損 金融 資 產之 變 動分 析:

(1)於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止 , 本集 團 已減 損 之應 收帳 款 金額 分 別為 \$50,957、\$39,967 及 \$35,751。 (2)備抵 呆 帳變 動 表 如下 :

102年度 101年度
1月1日 \$
39,967
\$
35,751
本期提列減損損失 10,990 4,216
12月31日 \$
50,957
\$
39,967

4.本 集 團之 應 收帳 款於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最 大 信用 風 險之 暴 險金 額 為每 類應 收 帳款 之 帳面 金額 。

(八)存貨

102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呆滯及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1,015,258 (\$ 46,503) \$
968,755
在製品 1,179,180 ( 236,699) 942,481
製成品 1,096,585 ( 216,959) 879,626
合計 \$ 3,291,023 (\$ 500,161) \$
2,790,862
101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呆滯及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407,378 (\$ 2,187) \$
405,191
在製品 1,406,881 ( 294,080) 1,112,801
製成品 1,717,992 ( 229,013) 1,488,979
合計 \$ 3,532,251 (\$ 525,280) \$
3,006,971
101年1月1日
成本 備抵呆滯及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49,695 (\$ 1,188) \$
48,507
在製品 1,608,329 ( 265,455) 1,342,874
製成品 1,654,393 ( 172,142) 1,482,251
合計 \$ 3,312,417 (\$ 438,785) \$
2,873,632
當期

列之
貨相
關費

:
102年度 101年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 \$
15,873,836
\$
14,364,624
跌價及呆滯(回升利益)損失 (
25,120)
86,495
存貨報廢損失 159,372 38,973
\$
16,008,088
\$
14,490,092
(九)採用

益法
投資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德信創業投資(股)公司 \$ 89,957 \$
98,443
\$
116,735
創傑科技(股)公司 232,877 196,478 195,704
\$ 322,834 \$
294,921
\$
312,439
1.本

團主
關聯
企業

彙總

財務
資訊
下:
資產 負債 收入 (損)益 持股比例
102年12月31日
德信創業投資
(股)公司
\$
277,498
\$
131
\$
111,200
\$
27,970
32.43%
創傑科技(股)公司 1,778,231 298,304 2,052,720 414,538 18.58%
\$
2,055,729
\$
298,435
\$
2,163,920
\$
442,508
101年12月31日
德信創業投資
(股)公司
\$
303,665
\$
132
\$
211,443
\$
38,673
32.43%
創傑科技(股)公司 929,551 163,230 945,206 80,495 19.04%
\$
1,233,216
\$
163,362
\$
1,156,649
\$
119,168
101年1月1日
德信創業投資
(股)公司
\$
360,787
\$
30
32.43%
創傑科技(股)公司 894,164 198,909 20.42%
\$
1,254,951
\$
198,939

2.民國 102 及 101 年度按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分別為\$90,117 及\$27,517,係依投資公 司經其他會計師查核之同期間財務報告評價而得。

3.本 集 團持 有 德信 創業 投 資(股)公司 股票 , 因該 公 司於 民國 102 年第 二 季 及 101 年第 三 季辦 理現 金 減資 , 退回 股款 分 別為 \$22,950 及\$27,000。

(十)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試驗設備 辦公設備 其他 合計
102年1月1日
成本 \$
2,056,749
\$
3,569,682
\$ 677,258 \$ 88,747 \$ 642,147 \$
7,034,583
累計折舊及減損 (
460,984)
(
2,650,151)
( 471,074) ( 51,899) ( 281,619) (
3,915,727)
\$
1,595,765
\$
919,531
\$ 206,184 \$ 36,848 \$ 360,528 \$
3,118,856
102年度
1月1日 \$
1,595,765
\$
919,531
\$ 206,184 \$ 36,848 \$ 360,528 \$
3,118,856
增添 7,478 40,308 203,996 19,238 185,693 456,713
處分 (
1,069)
(
33)
( 21) ( 876) ( 11) (
2,010)
重分類 345,483 20,103 2,052 2,468 ( 347,358) 22,748
折舊費用 (
100,968)
(
324,345)
( 99,398) ( 12,002) ( 54,659) (
591,372)
淨兌換差額 20,219 23 3,166 539 6,399 30,346
12月31日 \$
1,866,908
\$
655,587
\$ 315,979 \$ 46,215 \$ 150,592 \$
3,035,281
102年12月31日
成本 \$
2,436,457
\$
3,630,041
\$ 891,090 \$ 106,385 \$ 488,058 \$
7,552,031
累計折舊及減損 (
569,549)
(
2,974,454)
( 575,111) ( 60,170) ( 337,466) (
4,516,750)
\$
1,866,908
\$
655,587
\$ 315,979 \$ 46,215 \$ 150,592 \$
3,035,281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試驗設備 辦公設備 其他 合計
101年1月1日
成本 \$
1,954,460
\$
3,523,180
\$ 596,803 \$ 74,949 \$ 645,531 \$
6,794,923
累計折舊及減損 (
313,702)
(
2,193,983)
( 386,306) ( 41,218) ( 399,926) (
3,335,135)
\$
1,640,758
\$
1,329,197
\$ 210,497 \$ 33,731 \$ 245,605 \$
3,459,788
101年度
1月1日 \$
1,640,758
\$
1,329,197
\$ 210,497 \$ 33,731 \$ 245,605 \$
3,459,788
增添 1,096 42,515 55,165 13,347 167,799 279,922
處分 - - ( 24) ( 18) ( 180) (
222)
重分類 - 3,443 1,858 - - 5,301
折舊費用 (
72,901)
(
456,678)
( 75,332) ( 10,162) ( 52,696) (
667,769)
淨兌換差額 26,812 1,054 14,020 ( 50) - 41,836
12月31日 \$
1,595,765
\$
919,531
\$ 206,184 \$ 36,848 \$ 360,528 \$
3,118,856
101年12月31日
成本 \$
2,056,749
\$
3,569,682
\$ 677,258 \$ 88,747 \$ 642,147 \$
7,034,583
累計折舊及減損 (
460,984)
(
2,650,151)
( 471,074) ( 51,899) ( 281,619) (
3,915,727)
\$
1,595,765
\$
919,531
\$ 206,184 \$ 36,848 \$ 360,528 \$
3,118,856

本期 不 動產 、 廠房 及設 備 借款 成 本資 本化 金 額: 無 。

(十 一)投資 性 不動 產

性不動產所發生之營運費

房屋及建築 房屋及建築
102年1月1日 101年1月1日
成本 \$ 86,609 成本 \$ 89,174
累計折舊及減損 ( 5,359) 累計折舊及減損 ( 1,115)
\$ 81,250 \$ 88,059
102年度 101年度
1月1日 \$ 81,250 1月1日 \$ 88,059
增添 817 增添 -
折舊費用 ( 4,636) 折舊費用 ( 4,361)
淨兌換差額 4,715 淨兌換差額 ( 2,448)
12月31日 \$ 82,146 12月31日 \$ 81,250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成本 \$ 92,494 成本 \$ 86,609
累計折舊及減損 ( 10,348) 累計折舊及減損 ( 5,359)
\$ 82,146 \$ 81,250
1.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及直接營運費用: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
6,526
\$
7,366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

2.本 集 團持 有 之投 資性 不 動產 座 落在 中國 大 陸, 於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之 公 允價 值 分別 為\$165,184、 \$156,072 及 \$160,694, 係 參考 中 華人 民共 和 國地 方 市政 府房 產 信息 中 心評 價 資料 , 並加 以調 整 。

用 4,636\$ 4,361\$

(十 二)無形 資 產

電腦軟體 權利金 其他 合計
102年1月1日
成本 \$
553,748
\$
1,211,013
\$
7,310
\$
1,772,071
累計攤銷及減損 (
287,146)
(
451,461)
- (
738,607)
\$
266,602
\$
759,552
\$
7,310
\$
1,033,464
102年度
1月1日 \$
266,602
\$
759,552
\$
7,310
\$
1,033,464
增添 376,700 384,804 11,151 772,655
重分類 (
457)
5,060 (
5,060)
(
457)
攤銷費用 (
279,625)
(
268,640)
- (
548,265)
淨兌換差額 115 - (
450)
(
335)
12月31日 \$
363,335
\$
880,776
\$
12,951
\$
1,257,062
102年12月31日
成本 \$
929,723
\$
1,600,876
\$
12,951
\$
2,543,550
累計攤銷及減損 (
566,388)
(
720,100)
- (
1,286,488)
\$
363,335
\$
880,776
\$
12,951
\$
1,257,062
電腦軟體 權利金 其他 合計
101年1月1日
成本 \$
2,174,241
\$
1,841,201
\$
185,755
\$
4,201,197
累計攤銷及減損 (
1,919,169)
(
1,103,757)
(
190)
(
3,023,116)
\$
255,072
\$
737,444
\$
185,565
\$
1,178,081
101年度
1月1日 \$
255,072
\$
737,444
\$
185,565
\$
1,178,081
增添 170,797 54,707 5,060 230,564
移轉 1,384 183,060 (
183,314)
1,130
攤銷費用 (
160,646)
(
215,660)
- (
376,306)
淨兌換差額 (
5)
1 (
1)
(
5)
12月31日 \$
266,602
\$
759,552
\$
7,310
\$
1,033,464
101年12月31日
成本 \$
553,748
\$
1,211,013
\$
7,310
\$
1,772,071
累計攤銷及減損 (
287,146)
\$
266,602
(
451,461)
\$
759,552
-
\$
7,310
(
738,607)
\$
1,033,464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明細如下: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營業成本 \$
12,838
\$
10,877
營業費用 535,427 365,429
\$
548,265
\$
376,306

(十 三)長期 預 付租 金(列 報 於「 其 他非 流 動資 產」 )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土地使用權 \$ 27,001 \$ 26,013 \$ 27,299
本集 團 分別 於 民 國
93
11

22
日 及
94

3
25


國大

蘇州
業園

國土

產局
簽訂
於薛
之設
立土

使用

合約,租用
限分

70
年及
50
年,於

約簽

時業
全額 支付,民
102
年 及
101 年度

租金 費 用分 別 為\$519
\$502。

(十 四)短期 借 款

借款性質 102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無擔保銀行借款 \$
6,285,510
0.678%~1.40%
擔保銀行借款 2,995 1.03%~1.30% 定存質押借款
\$
6,288,505
借款性質 101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無擔保銀行借款 \$
710,496
0.80%~0.99%
擔保銀行借款 437,040 0.80% 定存質押借款
\$
1,147,536
借款性質 101年1月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無擔保銀行借款 \$
2,698,498
0.78%~1.20%
(十 五)其他

付款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應付薪資 \$
2,030,136
\$
1,703,426
\$
1,144,167
應付員工紅利 782,853 272,447 421,553
其他應付費用 812,568 1,057,252 631,295
應付設備款 49,191 14,391 30,406
其他 228,982 45,844 725,583
\$
3,903,730
\$
3,093,360
\$
2,953,004

(十 六)退休 金

  • 1.(1) 本公 司 及國 內 子公 司依 據「勞 動 基準 法」之 規定,訂有 確定 福 利 之 退休 辦 法, 適 用於 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實 施 「勞 工 退休 金條 例 」 前 所有 正 式員 工 之服 務年 資,以 及 於實 施「 勞 工退 休 金條 例」後 選 擇 繼 續 適 用 勞 動 基 準 法 員 工 之 後 續 服 務 年 資 。 員 工 符 合 退 休 條 件 者 , 退休 金 之支 付 係根 據服 務 年資 及 退休 前 6 個 月之 平 均薪 資計 算,15 年以 內(含)的 服務 年資 每 滿一 年 給予 兩個 基 數, 超 過 15 年 之 服 務 年資 每 滿一 年 給予 一個 基 數, 惟 累積 最高 以 45 個 基數 為限 。 本 公 司按 月 就薪 資 總 額 2 %提撥 退 休基 金 , 以勞 工 退休 準 備金 監督 委 員 會之 名 義專 戶 儲存 於台 灣 銀行 。
  • (2)資產 負 債表 認 列 之金 額 如下 :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已提撥確定福利義務
現值 (\$ 464,429) (\$ 461,213) (\$ 458,943)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321,484 277,025 237,886
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
淨負債
(\$ 142,945) (\$ 184,188) (\$ 221,057)

(3)確定 福 利義 務 現 值之 變 動如 下 :

102年度 101年度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461,213 \$ 458,943
當期服務成本 4,120 4,105
利息成本 7,430 7,988
精算損益 ( 706) ( 9,823)
支付之福利 ( 7,628) -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464,429 \$ 461,213

(4)計畫 資 產公 允 價 值之 變 動如 下 :

102年度 101年度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276,959 \$ 237,886
計畫資產預期報酬 5,500 5,059
精算損益 ( 2,006) ( 2,578)
雇主之提撥金 43,029 36,592
支付之福利 ( 1,998) -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321,484 \$ 276,959

(5)認列 於 綜合 損 益 表之 費 用總 額 :

102年度 101年度
當期服務成本 \$ 4,120
\$
4,105
利息成本 7,430 7,988
計畫資產預期報酬 ( 5,500)
(
5,059)
當期退休金成本 \$ 6,050
\$
7,034

上述 費 用認 列 於綜 合損 益 表中 之 各類 成本 及 費用 明 細如 下:

102年度 101年度
銷貨成本 \$
558
\$
633
推銷費用 249 281
管理費用 351 352
研發費用 4,892 5,768
\$
6,050
\$
7,034

(6)認列 於 其他 綜 合 損益 之 精算 損 益如 下:

102年度 101年度
本期認列 \$
-
\$
7,310
累積金額 \$
7,310
\$
7,310

(7)本公 司 及 國內 子 公司 之 確 定福 利 退 休計 畫 資 產, 係 由 台灣 銀 行 按該 基金 年 度投 資 運用 計畫 所 定委 託 經營 項目 之 比例 及 金額 範圍 內, 依 勞工 退 休基 金 收支 保管 及 運用 辦 法第 六條 之 項目( 即 存 放國 內 外之 金融 機 構, 投資 國 內外 上 市、 上櫃 或 私募 之 權益 證 券及 投資 國 內外 不動 產 之證 券 化商 品等 )辦 理 委託 經 營。 該基 金 之運 用 ,其 每年 決 算分 配 之最 低 收益 ,不得 低 於依 當 地 銀行 二 年定 期 存款 利率 計 算之 收益 。102 及 101 年度 構 成總 計 畫資 產公 允 價值 之 百分 比, 請 詳政 府公 告 之各 年 度之 勞工 退 休基 金 運用 報告 。

整 體計 畫 資 產 預期 報 酬率 係 根 據 歷史 報 酬趨 勢 , 對 義務 之 整體 期 間 報 酬之 預 測 , 並參 考 勞工 退 休 基 金監 理 會對 勞 工 退 休基 金 之運 用 情 形 ,於 考 量 最 低收 益 不得 低 於 當 地銀 行 二年 定 期 存 款利 率 之收 益 之 影響 所 作之 估 計。

(8)有關 退 休金 之 精 算假 設 彙總 如 下:

102年度 101年度 100年度
折現率 2.00% 1.625% 1.75%
未來薪資增加率 5.75% 5.75% 5.75%
計畫資產預期長期報酬率 2.00% 1.875% 2.00%
台灣

險業

五回
經驗
命表

百分
之百

計。

對於 未 來死 亡 率之 假設 係 按照 各 國已 公布 的 統計 數 字及 經驗 估 計。

(9)經驗 調 整之 歷 史 資訊 如 下:

102年度 101年度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464,429)
(\$
461,213)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321,484 277,025
計畫剩餘(短絀) (\$ 142,945)
(\$
184,188)
計畫負債之經驗調整 \$ 334
\$
4,823
計畫資產之經驗調整 \$ 6,225
\$
3,854
  • (10)本 集團 於 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後 一年 內 預計 支 付予 退休 計 畫之 提 撥金 為\$45,600。
  • 2.(1)自 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起 , 本公 司及 國 內子 公 司依 據「 勞 工退 休 金 條例 」,訂有 確 定提 撥之 退 休辦 法,適 用於 本 國籍 之 員工。本 公司 及 國 內 子 公司 就 員 工 選 擇 適 用「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所 定 之 勞 工 退 休金 制 度 部 分 , 每 月 按 薪 資 之 6%提 繳 勞 工 退 休 金 至 勞 保 局 員 工 個 人 帳 戶 , 員 工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依 員工 個 人 之 退 休 金 專戶 及 累 積 收 益 之 金額 採月 退 休金 或 一次 退休 金 方式 領 取。
  • (2)瑞晟 微 電 子(蘇 州)有 限公 司 和瑞 昱 半導 體 (深 圳)有 限 公司 按 中 華人 民 共 和 國 政 府 規 定 之 養 老 保 險 制 度 每 月 依 當 地 員 工 薪 資 總 額 之 一 定比 率 提撥 養 老保 險金 , 其提 撥 比率 分別 約 為 20%及 17%, 每位 員 工之 退 休金 由 政府 管理 統 籌安 排, 本 集團 除 按月 提 撥外 ,無 進一 步 義務 。
  • (3)民 國 102 及 101 年度 , 本集 團 依上 開退 休 金辦 法 認列 之退 休 金成 本 分別 為\$127,590 及\$117,220。

(十 七)股份 基 礎給 付

1.民 國 102 及 101 年度 , 本公 司 之股 份基 礎 給付 協 議如 下: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給與數量 合約期間 既得條件
員工認股權計畫 96.11.05 40,000仟股 6年 屆滿2年即得50%
屆滿3年即得75%

屆滿4年即得100%

2.上 述 股份 基 礎給 付協 議 之詳 細 資訊 如下 :

102年 101年
認股權
數量
加權平均
履約價格(元)
認股權
數量
加權平均
履約價格(元)
1月1日流通在外認股權 33,273 \$ 84.70 33,584 \$ 89.40
本期給與認股權 - - - -
本期放棄認股權 ( 33,273) 84.70
(
311) 89.40
本期執行認股權 - - - -
12月31日流通在外認股權 - - 33,273 84.70
12月31日可執行認股權 - - 33,273 84.70
  • 3.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度,流 通在 外 之 認股 權,履 約 價格 區 間 為 112 元 , 加權 平 均剩 餘 合約 期間 分 別 為 0 年 及 0.85 年 。
  • 4.本 集 團 給 與 日 給 與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使 用 三 項 樹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估 計認 股 選擇 權 之公 允價 值 ,相 關 資訊 如下 :
履約 預期 預期存 預期 無風險 每單位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股價 價格 波動率 續期間 股利 利率 公允價值
員工認股權 96.11.05 112元 112元 50.06% 6年 - 2.52% 49.14元
計畫

(十 八)負債 準 備

102年 101年
1月1日餘額 \$
483,765
\$
296,675
本期新增之負債準備 372,792 187,090
12月31日餘額 \$
856,557
\$
483,765

負債 準 備係 截 至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止 , 本集 團 考量 可能 產 生之 侵 權 訴訟 案 而估 列 的金 額。

  • (十 九)股本
  • 1.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額 定 資本 額 為\$8,900,000, 分為 890,000 仟股 (含 員 工認 股 權憑 證 可認 購股 數 80,000 仟股 ), 實收 資 本 額為 \$5,049,513,每 股面 額 10 元,本 公 司已 發 行股 份 之股 款均 已 收訖 。 本公 司 普通 股 期初 與期 末 流通 在 外股 數調 節 如下 :
102年 101年
1月1日 4,987,795 4,921,313
股東股票股利 49,878 49,213
員工紅利轉增資 11,840 17,269
12月31日 5,049,513 4,987,795
  • 2.本 公 司於 民 國 102 年 6 月 21 日 經 股 東常 會 決議,以民 國 101 年度 盈 餘提 撥股 東 紅利 \$49,878 及員 工 紅利 \$77,721,合 計\$127,599 轉 作增 資 發行 新 股 6,172 仟股 (其 中 員工 紅 利轉 增 資發 行新 股 1,184 仟 股),並 經 董事 會 決議 以 民 國 102 年 8 月 21 日 為增 資 基 準日,此項 增 資案 業已 完 成變 更 登 記。
  • 3.本 公 司於 民 國 101 年 6 月 12 日 經 股 東常 會 決議,以民 國 100 年度 盈 餘提 撥股 東 紅利 \$49,213 及員 工 紅利 \$87,881,合 計\$137,094 轉 作增 資 發行 新 股 6,648 仟股 (其 中 員工 紅 利轉 增 資發 行新 股 1,727 仟 股),並 經 董事 會 決議 以 民 國 101 年 8 月 28 日 為增 資 基 準日,此項 增 資案 業已 完 成變 更 登 記。
  • 4.本 公 司於 民 國 91 年 1 月 24 日以 現 金增 資 及募 股 發行 方式 參 與發 行 海外 存託 憑 證(GDR)13,924 仟單 位,每單 存 託憑 證 表彰 本 公司 普通 股 4 股,計 發 行 55,694 仟 股,並於 盧 森堡 證 券交 易所 掛 牌買 賣。截 至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止,流 通 在 外之 海 外存 託 憑 證 312 仟單 位,折 合 普 通 股 1,248 仟 股, 占 本公 司 發行 股 數 0.25%。
  • 2.本 公 司於 民 國 102 年 6 月 21 日 經 股 東常 會 決議,以民 國 101 年度 盈 餘 提撥 股 東紅 利\$49,878 及員 工 紅利 \$77,721,合計 \$127,599 轉作 增 資發 行新 股 6,172 仟 股(其中 員 工紅 利 轉增 資發 行 新 股 1,184 仟股 ), 並 經 董事 會 決議 以 民 國 102 年 8 月 21 日為 增 資基 準 日,此項 增 資案 業 已完 成變 更 登記 。
  • 3.本 公 司於 民 國 101 年 6 月 12 日 經 股 東常 會 決議,以民 國 100 年度 盈 餘 提撥 股 東紅 利\$49,213 及員 工 紅利 \$87,881,合計 \$137,094 轉作 增 資發 行新 股 6,648 仟 股(其中 員 工紅 利 轉增 資發 行 新 股 1,727 仟股 ), 並 經 董事 會 決議 以 民 國 101 年 8 月 28 日為 增 資基 準 日,此項 增 資案 業 已完 成變 更 登記 。
  • 4.本 公 司於 民國 91 年 1 月 24 日 以 現 金增 資 及募 股 發行 方式 參 與發 行 海 外存 託 憑證 (GDR)13,924 仟 單位,每 單 存 託憑 證 表彰 本 公司 普通 股 4 股, 計發 行 55,694 仟股 ,並 於 盧森 堡 證券 交易 所 掛牌 買 賣。 截至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止, 流通 在 外之 海 外存 託憑 證 312 仟 單位 ,折 合 普通 股 1,248 仟股 , 占本 公 司發 行 股 數 0.25%。

(二 十)資本 公 積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之 資 本 公 積 , 除 得 用 於 彌 補 虧 損 外 , 於 公 司 無 累 積 虧 損 時 , 得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 另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之 相 關 規 定 , 以 上 開 資 本 公 積 撥 充 資 本 時 , 每 年 以 其 合 計 數 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十 為 限 。 公 司非 於 盈餘 公 積填 補資 本 虧損 仍 有不 足時 , 不得 以 資本 公積 補 充之 。

102年
採權益法認列之
發行溢價 關聯企業變動數 合計
1月1日 \$
5,436,603
\$
-
\$
5,436,603
採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變動數 - 1,686 1,686
員工紅利轉增資 65,881 65,881
資本公積分配現金 (
1,097,315)
- (
1,097,315)
12月31日 \$
4,405,169
\$
1,686
\$
4,406,855
101年
採權益法認列之
發行溢價 關聯企業變動數 合計
1月1日 \$
5,513,630
\$
-
\$
5,513,630
員工紅利轉增資 70,612 - 70,612
資本公積分配現金 (
147,639)
- (
147,639)
12月31日 \$
5,436,603
\$
-
\$
5,436,603

(二 十一 )保留 盈 餘

1.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年 度 總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 應 先 提 繳 稅 款 , 彌 補 以 往 虧 損 , 次 提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 但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累 積 已 達 本 公 司 資 本 總 額 時 , 不 在 此 限 。 後 依 法 令 或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提 列 或 迴 轉 特 盈 餘 公 積 , 如 尚 有 盈 餘 , 提 撥 董 事 、 監 察 人 酬 勞 最 高 百 分 之 三 , 員 工 紅 利 不 低 於 百 分 之 一 , 其 餘 之 盈 餘 連 同 上 一 年 度 累 積 未 分 配 盈 餘 由 董 事 會 擬 具 盈 餘 分 派 案 , 提 請 股 東 會 承 認 後 分 派 股 東 紅 利 。 本 公 司 得 依 財 務 、 業 務 及 經 營 面 等 因 素 之 考 量 將 當 年 度 可 分 配 盈 餘 全 數 分 派 , 亦 得 將公 積 全部 或 一部 依法 令 或主 管 機關 規定 分 派。

分派 股 利時,主 要 係 考量 公 司未 來 擴展 營運 規 模及 現 金流 量之 需 求,其 中現 金 股利 不 得低 於當 年 度分 配 股東 紅利 總 額之 百 分之 十。前 項員 工 紅 利之 分 派得 以 現金 或股 票 方式 發 放,員 工股 票 紅利 分 派對 象得 包 括符 合 一定 條 件之 從 屬公 司員 工,該 一 定條 件 由董 事 會或 其 授權 之人 訂 定之 。

  • 2.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外 , 不 得 使 用 之 , 惟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者 , 以 該 項 公 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百 分 之二 十 五為 限。
  • 3.本 公 司 分 派 盈 餘 時 , 依 法 令 規 定 須 就 當 年 度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始 得 分 派 , 俟 後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迴 轉 時, 迴 轉金 額得 列 入可 供 分派 盈餘 中 。
  • 4.本 公 司於 民 國 102 年 6 月 21 日及 民 國 101 年 6 月 12 日 經股 東 會決 議 通過 民 國 101 年度 及 100 年度 盈 餘分 配案 如 下:
101年度 100年度
金額 每股股利(元) 金額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
225,354
- \$
159,253
-
特別盈餘公積 359,982 - 31,640 -
股票股利 49,878 0.10 49,213 0.10
現金股利 598,535 1.20 984,263 2.00
合計 \$
1,233,749
1.30 \$
1,224,369
2.10

本公 司 於民 國 102 年 6 月 21 日股 東 會 同時 通 過以 資 本公 積-普通 股 溢價 按股 東 持有 股 份之 比例 發 放現 金\$1,097,315(每股 配 發 2.2 元 )。另經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民 國 101 年 度 員 工 股 票 紅 利 \$77,721 、 員 工 現 金 紅 利 \$144,338 及董 監 酬 勞\$17,765,與 民 國 101 年 度財 務 報告 估 列之 員 工紅 利\$272,447 及 董監 酬勞 \$18,163 之 差 異 分別 為(\$50,388)及 (\$398),此 為會 計 估 計變 動 , 已列 為 民 國 102 年 度之 損 益 調整 數 。 上述 民 國 101 年度 盈 餘分 派 情形 與本 公 司民 國 102 年 4 月 29 日之 董 事 會提 議 並無 差 異。

本公 司 於民 國 101 年 6 月 12 日股 東 會 同時 通 過,以 資本 公 積-普通 股 溢 價按 股 東持 有 股份 之比 例 發放 現 金\$147,639(每股 配 發 0.3 元 )。另經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民 國 100 年 度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分 別 為 \$351,522 及 21,092,與 民 國 100 年度 財 務 報表 估 列 之金 額 差異 分 別為 (\$70,031)及 (\$7,012),此 為會 計估 計 變動,已 列 為民 國 101 年 度之 損益 調 整數。上 述民 國 100 年 度 盈 餘分 派 情形 與 本公 司民 國 101 年 4 月 27 日 之 董事 會 提議 並 無差 異 。

5.本 公 司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度 員 工 紅 利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782,853 及 \$272,447; 董 監酬 勞估 列 金額 分 別為 \$52,190 及\$18,163;係 以 截至 當 期 為 止 之 稅 後 淨 利 , 考 量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等 因 素 後 , 以 章 程 所 定 之 成 數 為 基 礎 估 列 為 營 業 成 本 或 營 業 費 用 。 惟 若 嗣 後 股 東 會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金 額與 估 列數 有 差異 時, 則 列為 次 一年 度之 損 益調 整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及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公開 資 訊觀 測 站查 詢。

(二 十二 )其他 權 益項 目

102年
備供出售投資 外幣換算 總計
1月1日 (\$ 22,039) (\$ 511,016) (\$ 533,055)
評價調整
–集團 33,879 - 33,879
–關聯企業 1,180 - 1,180
外幣換算差異數﹕
–集團 - 373,687 373,687
–關聯企業 - ( 29) ( 29)
12月31日 \$ 13,020 (\$ 137,358) (\$ 124,338)
101年
備供出售投資 外幣換算 總計
1月1日 \$ 44,414 (\$ 217,487) (\$ 173,073)
評價調整
–集團 ( 62,202) - ( 62,202)
–關聯企業 ( 4,251) - ( 4,251)
外幣換算差異數﹕
–集團 - ( 293,538) ( 293,538)
–關聯企業 - 9 9
12月31日 (\$ 22,039) (\$ 511,016) (\$ 533,055)
(二 十三
)營業

102年度 101年度
銷貨收入 \$ 28,100,872 \$ 24,563,945
設計收入 16,003 15,550
權利金及技術服務收入 63,135 34,041
合計 \$ 28,180,010 \$ 24,613,536
(二 十四
)其他

102年度 101年度
利息收入 \$ 403,269 \$ 251,707
股利收入 22,686 20,710
其他收入 63,543 36,772
合計 \$ 489,498 \$ 309,189

(二 十五 )其他 利 益及 損 失

102年度 101年度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淨利(損)益 \$ 7,342 \$ 1,424
處分投資利益 93,665 45,356
淨兌換利益(損失) 195,244 ( 4,002)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利益(損失) 3,736 ( 538)
減損損失 ( 85,000) -
賠償損失 - ( 187,455)
其他利益(損失) ( 6,692) ( 6,848)
合計 \$ 208,295 (\$ 152,063)
(二 十六
)費用

質之

外資
102年度 101年度
員工福利費用 \$ 5,804,858 \$ 4,424,039
不動產、房屋及設備折舊 596,008 672,130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548,265 376,306
合計 \$ 6,949,131 \$ 5,472,475
(二 十七
)員工

利費
102年度 101年度
薪資費用 \$ 5,366,178 \$ 4,053,804
勞健保費用 223,395 170,937
退休金費用 133,640 124,254
其他用人費用 81,645 75,044
合計 \$ 5,804,858 \$ 4,424,039

~48~

(二 十八 )所得 稅

1.所 得 稅費 用:

102年度 101年度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
所得稅 \$ 83,216 \$ 77,252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 ( 6,728) ( 2,285)
當期所得稅總額 76,488 74,967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145,715 122,434
遞延所得稅總額 145,715 122,434
所得稅費用 \$ 222,203 \$ 197,401
2.所

稅費

與會
計利

關係
102年度 101年度
稅前淨利按法令稅率計算所得稅 \$ 557,411 \$ 417,877
免稅所得之所得稅影響數 ( 505,331) ( 385,350)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數 ( 6,728) ( 2,285)
投資抵減之所得稅影響數 74,872 130,343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 101,979 36,816
所得稅費用 \$ 222,203 \$ 197,401

3.因 暫 時 性 差 異 、 虧 損 扣 抵 及 投 資 抵 減 而 產 生 之 各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債 金 額如 下 :

102年度
認列於其 認列
1月1日 認列於損益 他綜合淨利 於權益 12月31日
暫時性差異:
-遞延所得稅資產:
存貨跌價及呆滯
損失 \$
89,298
(\$
57,667)
\$
-
-\$ \$
31,631
其他 7,534 (
7,534)
- - -
投資抵減 74,872 (
74,872)
- - -
小計 \$
171,704
(\$
140,073)
\$
-
-\$ \$
31,631
-遞延所得稅負債:
未實現兌換利益 (
128)
(
5,642)
- - (
5,770)
小計 (\$
128)
(\$
5,642)
\$
-
-\$ (\$
5,770)
合計 \$
171,576
(\$
145,715)
\$
-
-\$ \$
25,861
101年度
認列於其 認列
1月1日 認列於損益 他綜合淨利 於權益 12月31日
暫時性差異:
-遞延所得稅資產:
存貨跌價及呆滯
損失 \$
74,593
\$ 14,705 \$ - -\$ \$ 89,298
兌換損失 1,912 ( 1,912) - - -
其他 12,290 ( 4,756) - - 7,534
投資抵減 205,215 ( 130,343) - - 74,872
小計 \$
294,010
(\$ 122,306) \$ - -\$ \$ 171,704
-遞延所得稅負債:
未實現兌換利益 - ( 128) - - ( 128)
小計 \$
-
(\$ 128) \$ - -\$ (\$ 128)
合計 \$
294,010
(\$ 122,434) \$ - -\$ \$ 171,576

4.本 公 司 依 據 產 業 創 新 條 例 及 廢 止 前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之 規 定 , 可 享 有之 投 資抵 減 明細 及未 認 列為 遞 延所 得稅 資 產之 相 關金 額如 下:

101年12月31日

未認列遞延
抵減項目 尚未抵減餘額 所得稅資產部分 最後抵減年度
研究與發展支出 \$ 759,272 \$ 684,400 102年
101年1月1日
未認列遞延
抵減項目 尚未抵減餘額 所得稅資產部分 最後抵減年度
研究與發展支出 \$ 695,404 \$ 695,404 101年
研究與發展支出 759,743 554,528 102年
5.未

列為

延所
得稅

產之

減除
暫時
差異
: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407,990 \$ - \$ -
6.本
分獎 勵 辦法 」 得享 受連 續

5



徵營

利事


所得


之獎

勵。


稅期
間 為 102 1 1 日 至 107 12 31
7.本 團營 事業 所得 業經 捐稽 徵機 核定 100 年度

8.未 分 配盈 餘 相關 資訊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87年度以後 \$
6,760,468
\$
4,958,790
\$
3,939,663

9.截 至 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101 年 12 月 31 日及 101 年 1 月 1 日 止 , 本 集 團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餘 額 分 別 為 \$138,091 、 \$108,039 及 \$106,816,民 國 101 年 度 盈餘 分 配之 稅 額扣 抵 比率 實 際 為 3.15%,民 國 102 年度 盈 餘分 配之 稅 額扣 抵 比率 預計 為 2.04%。

(二 十九 )每股 盈 餘

  • 1.民 國 101 年 度 之 追溯 調 整後 流 通在 外股 數 ,業 依 民國 102 年度 辦 理 民 國 101 年 度 盈餘 分配 之 比率 追 溯調 整。
  • 2.本 公 司員 工 認股 選擇 權 對民 國 102 年及 101 年度 每 股 盈餘 具 反稀 釋 效果 , 故不 列 入稀 釋每 股 盈餘 。
  • 3.自 民 國 97 年 度 起,因 員 工 分紅 可 選 擇採 用 發放 股 票之 方式,於 計算 每 股 盈 餘 時 , 係 假 設 員 工 分 紅 將 採 發 放 股 票 方 式 , 於 該 潛 在 普 通 股 具 有 稀 釋 作 用 時 計 入 加 權 平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 以 計 算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 計 算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時 , 係 於 股 東 會 決 議 上 一 年 度 員 工 分 紅 採 發 放 股 票 方 式 之 股 數 確 定 時 , 始 將 該 股 數 計 入 股 東 會 決 議 年 度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 且 因 員 工 紅 利 轉 增 資 不 再 屬 於 無 償 配 股 , 故 計 算基 本 及稀 釋 每股 盈餘 時 不追 溯 調整 。
102年度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 \$
3,035,427
504,264 \$
6.02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 \$
3,035,427
504,264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 11,916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
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3,035,427
516,180 \$
5.88
101年度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 \$
2,236,186
502,986 \$
4.45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 \$
2,236,186
502,986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 16,226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
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2,236,186
519,212 \$
4.31

(三 十)非現 金 交易

1.僅 有 部分 現 金支 付之 投 資活 動 :

102年度 101年度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56,713
\$
279,922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14,392 30,406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49,191)
(
14,392)
本期支付現金 \$ 421,914
\$
295,936

七、 關係 人 交易

(一)母公 司 與最 終 控制 者:本公 司 為本 集 團 之最 終 控制 者 。

(二)與關 係 人間 之 重大 交易 事 項

1.銷 貨

102年度 101年度
商品銷售:
-其他關係人
\$
4,410,975
\$
5,059,815
商品

售之

易價
格與

款條

與非
關係
為月 結
30~60
天。

並無

大差
異,一
般收


2.進
102年度 101年度
商品購買﹕
-其他關係人 \$
1,206,149
\$
1,070,219

















49~69
天付




,







3.應 收 帳款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應收關係人款項﹕
-其他關係人 \$ 932,354 \$ 665,715 \$ 838,887
應收

係人

項主
要來
銷售
生,
且該

收款

並無
抵押
附息
4.應

帳款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應付關係人款項﹕
-其他關係人 \$ 345,399 \$ 254,042 \$ 307,890

上開 之 付款 條 件為 月 結 49 天 付 款; 收 款條 件 為月 結 30~60 天 收 款, 應 付 關係 人 款項 主 要來 自進 貨 交易 , 且該 應付 款 項並 無 附息 。

5.其 他 交易 及 其他 應(收)付款 :

102年度 101年度 100年度
期末應 期末應 期末應
102年度 (收)付 金額 (收)付 金額 (收)付
其他關係人
銷售佣金
支出 \$
176,158
\$
36,306
\$
211,261
\$
30,484
\$
211,022
\$
30,884
其他關係人
研究試驗
696 - 394 - 227 -
關聯企業
技術權利
金支出 - - 4,917 4,917 - -
其他關係人
財產交易 - - - - 87,810 -
技術權利
金支出 - - 3,997 - 31,888 4,303
技術權利
金收入
7,136 - - - - -
代收代付 - - 1,892 (
886)
7,097 (
1,008)
其他 59 - 151 - 4,345 -
\$
184,049
\$
36,306
\$
222,612
\$
34,515
\$
342,389
\$
34,179

上開 之 付款 條 件為 月 結 49 天 付款 ;收 款條 件 為月 結 30~60 天 收 款。

(三)主要 管 理階 層 薪酬 資訊

102年度 101年度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37,137
\$
36,599
退職後福利 1,056 1,026
總計 \$
38,193
\$
37,625

八、 質押 之 資產

本集 團 之資 產 提供 擔保 明 細如 下 :

帳面價值
資產項目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擔保用途
定期存款
(帳列「其他
流動資產」)
\$
30,175
\$
30,000
\$
31,578
進口貨物關稅保證
" 13,975 13,893 13,812 科學工業園區土地
租賃擔保
" 4,520 - - 資策會補助款保證
" 2,098,802 1,014,090 - 短期借款擔保
\$
2,147,472
\$
1,057,983
\$
45,390

九、 重大 承 諾事 項 及或 有事 項

(一)或有 事 項

美 商 LSI Corporation( 以 下 簡 稱 "LSI 公 司 ") 及 美 商 Agere Systems Inc.(以 下 簡稱 "Agere 公 司 ")於民 國 101 年 3 月 向 美國 國際 貿 易委 員 會 (ITC)提 出 訴狀,控 告本 公 司晶 片 產品,侵 害其 專 利權,請 求 ITC 判 決 禁止 特 定 含 有 本 公 司 系 爭 晶 片 之 第 三 人 產 品 輸 入 美 國 , 本 案 件 法 官 於 民 國 102 年 7 月 18 日作 成 初 判,判決 本 公 司相 關 晶片 產 品不 侵 權,而 ITC 於民 國 103 年 3 月 4 日就 尚 在 有效 期 間之 系 爭專 利作 出 終判 , 判決 本公 司 相關 晶 片產 品 不 侵 權 且 專 利 無 效 。 就 前 述 案 件 違 反 電 機 電 子 工 程 師 學 會 (" IEEE" )規 定之 部 分, 本 公司 於民 國 101 年 6 月 ,於 美 國北 加 州聯 邦地 院 對 LSI 公 司 及 Agere 公 司 提起 告訴 , 本案 件 陪審 團於 民國 103 年 2 月 26 日 就 LSI 及 Agere 公司 之 違約,判 定 LSI 及 Agere 公司 須 賠償 本 公司 美金 三 百八 十 二萬 五 千 元 。 此 外 , LSI 公 司 所 生 產 銷 售 的 晶 片 產 品 , 經 本 公 司 委 託 第 三 方 鑑 定 , 顯 有 侵 害 本 公 司 專 利 之 嫌 , 為 捍 衛 自 有 研 發 技 術 、 智 慧 財 產 權 及 股 東 權益 , 本公 司 於民 國 101 年 6 月 ,於 美國 北 加州 聯 邦地 院 對 LSI 公 司提 起 專利 侵 權告 訴 ,且 於民 國 101 年 9 月 ,於 美 國國 際 貿易 委員 會 (ITC),控 告 LSI 公 司 以及 使 用 LSI 產 品 之美 商 Seagate Technology, Inc.,(以 下 簡 稱 " Seagate")所 生 產 販 售 之 多 項 產 品 , 侵 犯 本 公 司 專 利 權 , 本 案 件 承 審 法官 於 民 國 103 年 3 月 21 日 作成 初 判,雖裁 定 LSI 公司 及 Seagate 公 司系 爭產 品 侵害 系 爭專 利,但裁 定 系 爭專 利無 效。另 本 公司 於民 國 101 年 11 月 在 大 陸 南 京 市 人 民 法 院 對 LSI 公 司 及 希 捷 科 技 (Seagate)等 提 起 專 利 侵 權

訴 訟 , 請 求 被 告 賠 償 本 公 司 由 於 其 侵 權 行 為 帶 來 的 損 失 。 上 述 案 件 目 前 分 別於 相 關法 院 依程 序審 理 中, 本 公司 尚無 法 對結 果 進行 任何 預 測。

(二)營業 租 賃協 議

本公 司 以營 業 租賃 承租 新 竹科 學 園區 土地 (租 期 民國 99 年 9 月至 111 年 12 月)。民 國 102 及 101 年度 日 認列 \$13,752 之 租金 費 用為 當期 損 益。 另 因不 可取 消 之合 約 未來 最低 應 付租 賃 給付 總額 如 下: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不超過1年 \$
13,752
\$
13,752
\$
13,752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55,008 55,008 55,008
超過5年 55,008 68,760 82,512
\$
123,768
\$
137,520
\$
151,272

十、 重大 之 災害 損 失

無。

十一 、 重大 之 期後 事 項

無。

十二 、 其他

(一)資本 管 理

本 集 團 之 資 本 管 理 目 標 , 係 為 保 障 集 團 能 繼 續 經 營 , 維 持 最 佳 資 本 結 構 以 降 低 資 金 成 本 , 並 為 股 東 提 供 報 酬 。 為 了 維 持 或 調 整 資 本 結 構 , 本 集 團 可 能 會 調 整 支 付 予 股 東 之 股 利 金 額 、 退 還 資 本 予 股 東 、 發 行 新 股 或 出 售資 產 以降 低 債務 。

(二)金融 工 具

本 集 團 非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 其 帳 面 金 額 係 公 允 價 值 之 合 理 近 似 值 , 包 括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應 付 票 據 、 應 收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帳 款 、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 短 期 借 款 、 應 付 票 據 、 應 付 帳 款 、 其 他 應 付 款 、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及 存 入 保 證 金 (表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負 債 ), 另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金 融 工具 的 公允 資訊 請 詳附 註 十二 、(三)。

  • 1.財 務 風險 管 理政 策
  • (1)本 集 團 日 常 營 運 受 多 項 財 務 風 險 之 影 響 ,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包 括 匯 率 風 險 、 利 率 風 險 、 及 價 格 風 險 )、 信 用 風 險 及 流 動 性 風 險 。 本 集 團 整體 風 險管 理 政策 著重 於 金融 市 場的 不可 預 測事 項,並 尋求 可 降低 對本 集 團財 務 狀況 及財 務 績效 之 潛在 不利 影 響。
  • (2)風險 管 理工 作 由 本集 團 財務 部 按照 董事 會 核准 之 政策 執行。本 集 團 財務 部 透過 與 集團 營運 單 位密 切 合作,負責 辨 認、評 估 與規 避 財務 風險 。
  • 2.重 大 財務 風 險之 性質 及 程度

(1)市場 風 險

匯率 風 險

  • 本 集 團 係 跨 國 營 運 , 因 此 受 多 種 不 同 貨 幣 所 產 生 之 匯 率 風 險 , 主 要 為 美 元 及 人 民 幣 。 相 關 匯 率 風 險 來 自 未 來 之 商 業 交 易 、 已 認 列 之資 產 與負 債 ,及 對國 外 營運 機 構之 淨投 資 。
  • 本 集 團 管 理 階 層 已 訂 定 政 策 , 規 定 集 團 內 各 公 司 管 理 相 對 其 功 能 性 貨 幣 之 匯 率 風 險 。 集 團 內 各 公 司 應 透 過 集 團 財 務 部 就 其 整 體 匯 率 風 險 進 行 避 險 。 為 管 理 來 自 未 來 商 業 交 易 及 已 認 列 資 產 與 負 債 之 匯 率 風 險 , 集 團 內 各 公 司 透 過 集 團 財 務 部 採 用 自 然 避 險 方 式 進 行 。 當 未 來 商 業 交 易 、 已 認 列 資 產 或 負 債 係 以 非 該 個 體 之 功 能 性 貨幣 之 外幣 計 價時 ,匯 率 風險 便 會產 生。
  • 本 集 團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功 能 性 貨 幣 (本 公 司 及 部 份 子 公 司 之 功能 性 貨幣 為 台幣,部份 子 公司 之 功能 性貨 幣 為美 金 及人 民幣 ), 故 受 匯 率 波 動 之 影 響 , 具 重 大 匯 率 波 動 影 響 之 外 幣 資 產 及 負 債 資 訊如 下 :
102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356,631
29.95 \$
10,681,098
人民幣:美金 1,138,537 0.1652 5,633,184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231,110
29.95 \$
6,921,745
101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67,245
29.13 \$
4,871,847
人民幣:美金 1,123,572 0.1604 5,404,606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30,608
29.13 \$
3,804,611
101年1月1日
帳面金額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55,529
30.29 \$
4,710,973
人民幣:美金 1,138,684 0.1589 5,479,917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87,909
30.29 \$
2,662,764

本集 團 因重 大 匯率 波動 影 響之 外 幣市 場風 險 分析 如 下:

102年度
敏感度分析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106,811
\$
-
人民幣:美金 1% 56,332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69,217
\$
-
101年度
敏感度分析
變動幅度 損益影響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48,718
\$
-
人民幣:美金 1% 54,046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38,046
\$
-

價格 風 險

  • 由 於 本 集 團 持 有 之 投 資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係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或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因 此 本 集 團 暴 露於 權 益工 具 之價 格風 險 。本 集 團未 有商 品 價格 風 險之 暴險 。
  • 本 集 團 主 要 投 資 於 國 內 上 市 櫃 及 未 上 市 櫃 之 權 益 工 具 , 此 等 權 益 工 具 之 價 格 會 因 該 投 資 標 的 未 來 價 值 之 不 確 定 性 而 受 影 響 。 若 該 等權 益 工具 價 格上 升或 下 跌 10%,而其 他所 有 因素 維 持不 變之 情 況 下, 對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度之 稅 後淨 利因 來 自透 過 損益 按公 允 價 值衡 量 之權 益 工具 之利 益 分別 減 少\$734 及\$142; 對於 股 東權 益 之 影 響 因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之 權 益 工 具 之 (損 )益 分 別 增 加 及 減 少 為 \$3,505 及(\$6,645)。

利率 風 險:經評 估 , 本集 團 無重 大 利率 風險 。

  • (2)信用 風 險
  • A.信 用 風 險 係 本 集 團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 義務 而 產生 財 務損 失之 風 險。本集 團 依內 部 明定 之 授信 政策,集 團內 各 營運 個 體於 訂定 付 款及 提 出交 貨之 條 款與 條 件前,須就 其 每一 新 客戶 進 行管 理及 信 用風 險 分析。內部 風 險控 管 係 透過 考 慮 其財 務 狀況 、 過往 經驗 及 其他 因 素, 以評 估 客戶 之 信用 品質 。
  • B.於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度,並 無 超出 信 用限 額 之情 事,且 管理 階 層 不預 期 會受 交 易對 手之 不 履約 而 產生 任何 重 大損 失 。
  • (3)流動 性 風險
  • A.現 金 流量 預 測是 由集 團 內各 營 運個 體執 行,並 由集 團 財務 部 予以 彙總。集 團 財務 部 監控 集 團流 動 資金 需求 之 預測,確 保 其有 足 夠 資金 得 以支 應 營運 需要,並 在任 何 時 候維 持 足夠 之 未支 用的 借 款 承諾 額 度。
  • B.集 團 財務 部 則將 剩餘 資 金投 資 於附 息之 活 期存 款、定 期存 款、貨 幣市 場 存款 及 有價 證券,其 所選 擇 之 工具 具 有適 當 之到 期日 或 足 夠流 動 性, 以 因應 上述 預 測並 提 供充 足之 調 度水 位 。
  • C.下 表 係本 集 團之 非衍 生 金融 負 債,按相 關 到期 日 予以 分組,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係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至 合 約 到 期 日 之 剩 餘 期 間 進 行 分析 。 下表 所 揭露 之合 約 現金 流 量金 額係 未 折現 之 金額 。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2年12月31日 1年內 1年到5年 5年以上
短期借款 \$
6,288,505
\$
-
\$
-
應付票據 4,282 - -
應付帳款 3,240,443 - -
其他應付款 3,564,862 334,586 4,282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1年12月31日 1年內 1年到5年 5年以上
短期借款 \$
1,147,536
\$
-
\$
-
應付票據 7,459 - -
應付帳款 3,589,858 - -
其他應付款 2,721,559 359,008 48,194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1年1月1日 1年內 1年到5年 5年以上
短期借款 \$
2,698,498
\$
-
\$
-
應付票據 6,182 - -
應付帳款 2,274,572 - -
其他應付款 2,189,096 795,690 3,405

D.本 集 團並 不 預期 到期 日 分析 之 現金 流量 發 生時 點 會顯 著提 早,或 實際 金 額會 有 顯著 不同 。

(三)公允 價 值估 計

1.下 表 為 分 析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所 採 用 之 評 價 技 術 。 各 等 級 之 定義 如 下: 第一 等 級: 相 同資 產或 負 債於 活 絡市 場之 公 開報 價(未 經 調整 )。 第二 等 級:除 包 含 於第 一 等級 之 公開 報價 外, 資產 或 負 債直 接(亦 即價 格)或間 接 (亦 即 由 價格 推 導而 得 )可 觀察 之 輸入 值 。 第三 等 級: 非 以可 觀察 市 場資 料 為基 礎之 資 產或 負 債之 輸入 值 。 本集 團 於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以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及 負 債如 下: 102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144,773\$ -\$ -\$ 144,77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504,354 - 242,762 747,116 合計 649,127\$ -\$ 242,762\$ 891,889\$ 101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123,148\$ -\$ -\$ 123,148\$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503,131 - 243,863 746,994 合計 626,279\$ -\$ 243,863\$ 870,142\$ 101年1月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33,760\$ -\$ -\$ 33,76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592,229 - 249,903 842,132 合計 625,989\$ -\$ 249,903\$ 875,892\$

2.於 活 絡 市 場 交 易 之 金 融 工 具 , 其 公 允 價 值 係 依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市 場 報 價衡 量。當 報 價 可 即時 且 定期 自 證券 交易 所、交 易 商、經 紀商、產業 、 評 價 服 務 機 構 或 監 管 機 構 取 得 , 且 該 等 報 價 係 代 表 在 正 常 交 易 之 基 礎 下 進 行 之 實 際 及 定 期 市 場 交 易 時 , 該 市 場 被 視 為 活 絡 市 場 。 本 集 團 持 有 金 融 資 產 之 市 場 報 價 為 收 盤 價 , 該 等 工 具 係 屬 於 第 一 等 級 。 第 一 等 級 之 工 具 主 要 包 括 權 益 工 具 及 債 務 工 具 , 其 分 類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及負 債 或備 供 出售 金融 資 產。

  • 3.未 在 活絡 市 場交 易之 金 融工 具(例 如於 櫃 檯買 賣 之衍 生工 具),其 公 允 價 值 係 利 用 評 價 技 術 決 定 。 評 價 技 術 將 盡 可 能 的 多 利 用 可 觀 察 之 市 場 資料 (如 有),並 盡 可能 少 依賴 企 業之 特定 估 計。 若計 算 一金 融 工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需 之 所 有 重 大 參 數 均 為 可 觀 察 資 料 , 則 該 金 融 工 具 係 屬 於 第二 等 級。
  • 4.如 一 項 或 多 項 重 大 參 數 並 非 依 可 觀 察 市 場 資 料 取 得 , 則 該 金 融 工 具 係 屬於 第 三等 級 。
  • 5.用 以 評估 金 融工 具之 特 定評 估 技術 包括 :
  • (1)同類 型 工具 之 公 開市 場 報價 或 交易 商報 價 。
  • (2)利 率 交 換 之 公 允 價 值 係 將 估 計 之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依 可 觀 察 之 殖 利 率 曲線 折 算之 現 值。
  • (3)遠 期 外 匯 合 約 公 允 價 值 之 決 定 係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遠 期 匯 率 折 算至 現 值。
  • (4)其他 評 價技 術, 以決 定 其餘 金 融工 具之 公 允價 值, 例 如現 金 流量 折 現分 析 。
  • 6.下 表 列示 於 民 國 102 年及 101 年 度 屬 於第 三 等級 金 融工 具之 變 動。
權益證券
102年1月1日 \$ 243,863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 ( 1,101)
102年12月31日 \$ 242,762
權益證券
101年1月1日 \$ 249,903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 ( 6,040)

十 三 、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一)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1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貸出 是否 資金貸 有短期融通 提列備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
資金 往來 為關 本期 期末餘額 實際動支 利率 與性質 業務往 資金必要之 抵呆帳 擔保品 資金貸與限 總限額
編號 之公司 貸與對象 項目 係人 最高金額 (註3) 金額 區間 (註1) 來金額 原因 金額 名稱 價值 額(註2) (註2) 備註
AMBER 其他應
瑞昱半導體 UNIVERSAL 收款-關
0 (股)公司 INC. 係人 \$
897,270
\$
897,270
\$
895,965
0.90% 2 -\$ 業務需要 -\$ -\$ \$
1,865,868
\$
3,731,736
LEADING 其他應
瑞昱半導體 ENTERPRISE 收款-關
0 (股)公司 S LIMITED 係人 1,497,100 1,497,100 1,497,100 0.90% 2 - 業務需要 - - \$
1,865,868
\$
3,731,736
LEADING 瑞晟微電子 其他應
ENTERPRISES (蘇州)有限 收款-關
1 LIMITED 公司 係人 898,260 898,260 762,743 1.25% 2 - 業務需要 - - \$
3,193,721
\$
3,193,721
LEADING 瑞昱半導體 其他應
ENTERPRISES (深圳)有限 收款-關
2 LIMITED 公司 係人 145,175 145,175 90,486 1.00% 2 - 業務需要 - - \$
3,193,721
\$
3,193,721

註 1: 本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填 方 式 如 下 :

( 1 )有 業 務 往 來 者 填 1。

( 2 )有 短 期 融 通 資 金 者 請 填 2。

註 2: 依 本 公 司 資 金 貨 與 他 人 作 業 辦 法 規 定 如 下 :

1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總 貸 與 金 額 以 下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最 近 期 財 務 報 表 淨 值 百 分 之 二 十 為 限 。

2 .本 公 司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股 份 百 分 之 百 之 國 外 公 司 間 , 從 事 資 金 貸 與 , 其 累 計 貸 與 金 額 與 對 單 一 企 業 貸 與 金 額 以 不 超 過 貸 與 企 業 最 近 期 財 務 報 表 淨 值 的 百 分 之 四 十 為 限 ; 有 短 期 融 通 資 金 必 要 之 公 司 或 行 號 , 累 計 貸 與 金 額 以 不 超 過 貸 與 企 業 最 近 期 財 務 報 表 淨 值 之 百 分 之 四 十 為 限 , 本 公 司 或 子 公 司 對 單 一 企 業 貸 與 金 額 不 得 超 過 本 公 司 或 子 公 司 最 近 期 財 務 報 表 淨 值 百 分 之 十 。

註 3: 係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授 權 額 度 。

2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背書保證者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業
背書保證限額
本期最高
背書保證餘額
期末背書
保證餘額
實際動支
金額
以財產擔保
之背書保證
累計背書保
證金額佔最
近期財務報
背書保證
最高限額
屬母公司對
子公司背書
屬子公司對
母公司背書
屬對大陸地
區背書保證
編號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關係 (註3) (註4) (註5) (註6) 金額 表淨值之比率 (註3) 保證(註7)保證(註7) (註7) 備註
(註1) (註
0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REALTEK
ASIA, INC.
2 \$
3,731,736
\$
1,870,500
\$
736,375
\$
33,155
\$
-
0.10 \$
9,329,339
Y N N
0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LEADING
ENTERPRISE
S LIMITED
2 \$
3,731,736
\$
3,454,732
\$
3,065,631
\$
3,003,985
\$
-
0.19 \$
9,329,339
Y N N
0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Realtek
Singapore
Pte Ltd.
2 \$
3,731,736
\$
1,806,807
\$
-
\$
-
\$
-
0.10 \$
9,329,339
Y N N

註 1: 編 號 欄 之 說 明 如 下 :

( 1 ) .發 行 人 填 0。

( 2 ) .被 投 資 公 司 按 公 司 別 由 阿 拉 伯 數 字 1 開 始 依 序 編 號 。

註 2: 背 書 保 證 者 與 被 背 書 保 證 對 象 之 關 係 有 下 列 六 種 , 標 示 種 類 即 可 :

( 1 ) .有 業 務 關 係 之 公 司 。

( 2 ) .直 接 持 有 普 通 股 股 權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子 公 司 。

( 3 ) .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持 有 普 通 股 股 權 合 併 計 算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

( 4 ) .對 於 直 接 或 經 由 子 公 司 間 接 持 有 普 通 股 股 權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母 公 司 。

( 5 ) .基 於 承 攬 工 程 需 要 之 同 業 間 依 合 約 規 定 互 保 之 公 司 。

( 6 ) .因 共 同 投 資 關 係 由 各 出 資 股 東 依 其 持 股 比 例 對 其 背 書 保 證 之 公 司 。

註 3:應 填 列 公 司 依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所 訂 定 對 個 別 對 象 背 書 保 證 之 限 額 及 背 書 保 證 最 高 限 額,並 於 備 註 欄 說 明 背 書 保 證 個 別 對 象 及 總 限 額 之 計 算 方 法 。 註 4: 當 年 度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之 最 高 餘 額 。

註 5: 截 至 年 底 舉 凡 公 司 向 銀 行 簽 具 背 書 保 證 契 約 或 票 據 之 額 度 獲 准 時 , 即 承 擔 背 書 或 保 證 責 任 ; 另 其 他 相 關 有 背 書 保 證 情 事 者 , 皆 應 入 計 背 書 保 證 餘 額 中 。 註 6: 應 輸 入 被 背 書 保 證 公 司 於 使 用 背 書 保 證 餘 額 範 圍 內 之 實 際 動 支 金 額 。

註 7: 屬 上 市 櫃 母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者 、 屬 子 公 司 對 上 市 櫃 母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者 、 屬 大 陸 地 區 背 書 證 者 始 須 填 列 Y。

3 .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與有價證券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註1)
發行人之關係
(註2)
帳列科目 股數或單位數 帳面金額
(註3)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普通股
為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
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
權投資
25,630,000 \$ 10,435,205 100% \$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AMBER UNIVERSAL INC.普通股 為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
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
權投資
31,432,000 4,251,367 100%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瑞新投資(股)公司普通股 為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
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
權投資
28,000,000 329,184 100%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鴻威創業投資(股)公司普通股 為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
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
權投資
90,000,000 866,767 100%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瑞擎投資有限公司 為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
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
權投資
- 234,869 100%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瑞曜科技(股)公司普通股 為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
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
權投資
500,000 5,292 100%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德信創業投資(股)公司普通股 為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
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
權投資
13,005,000 89,957 32.43%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創傑科技(股)公司普通股 為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
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
權投資
4,633,447 109,559 7.59%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波比特科技(股)公司普通股 為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
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
權投資
2,000,000 19,804 66.67%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REALTEK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
普通股
為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
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
權投資
10,000,001 298,394 100%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聯華電子(股)公司普通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584 7 0% 7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驊訊電子企業(股)公司普通股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
投資公司為該公司董事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2,117,501 48,491 5.35% 48,491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德宏管理顧問普通股 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董
事長之二等親
以成本衡量 606,210 1,357 8.24% -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德宏創業投資普通股 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董
事長之二等親
以成本衡量 5,311,089 31,644 16.02% -
瑞新投資(股)公司 創傑科技(股)公司普通股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
權投資
2,095,454 49,548 3.43% 209,650
瑞新投資(股)公司 聯華電子(股)公司普通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6,731,954 83,140 0.05% 83,140
瑞擎投資有限公司 聯華電子(股)公司普通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1,130,175 137,458 0.09% 137,458
瑞擎投資有限公司 全智科技(股)公司普通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136,222 18,861 1.02% 18,861
與有價證券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註1)
發行人之關係
(註2)
帳列科目 股數或單位數 帳面金額
(註3)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瑞擎投資有限公司 i Peer Multimedia
International Ltd.
普通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4,736,359 \$
23,453
4.18% \$ -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REALTEK SEMICONDUCTOR
(JAPAN) INC.普通股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
權投資
400 2,515 100% -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REALTEK ASIA普通股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
權投資
31,960 1,646,081 100% -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CIRCON UNIVERSAL INC.普通股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
權投資
46,500,000 39,960 100% -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FORTEMEDIA INC.普通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8,623,301 97,010 7.85% 97,010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NETEDGE UNIVERSAL INC.普通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12,000,000 303,621 12.00% 303,621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Pionix Multimedia INC普通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6,500,000 165,029 3.49% 165,029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Starix Technology, Inc.特別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5,000,000 17,970 - 17,970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OCTTASIA INVESTMENT HOLDING
INC.普通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9,000,000 269,550 12.49% 269,550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YFY Cayman Co.,Ltd.公司債 持有至到期日之金
融資產
3,131 152,435 - 152,435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Anstock limited
公司債
持有至到期日之金
融資產
5,000 247,361 - 247,361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結構性存款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
投資流動
- 449,250 - 449,250
AMBER UNIVERSAL
INC.
REALTEK SEMICONDUCTOR (HK)
LIMITED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
權投資
- 1,294 100% -
AMBER UNIVERSAL
INC.
瑞昱半導體(深圳)有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
權投資
- 181,530 100% -
AMBER UNIVERSAL
INC.
OCTTASIA INVESTMENT HOLDING
INC.普通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4,726,836 141,569 6.56% 141,569
AMBER UNIVERSAL
INC.
YFY公司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之金融資產
201 9,886 - 9,887
鴻威創業投資(股)公
創傑科技(股)公司普通股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
權投資
3,119,854 73,770 5.11% 312,141
鴻威創業投資(股)公
驊訊電子企業(股)公司普通股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
司為該公司董事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2,274,875 52,095 2.95% 52,095
與有價證券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註1)
發行人之關係
(註2)
帳列科目 股數或單位數 帳面金額
(註3)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鴻威創業投資(股)公
超豐電子(股)公司普通股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
司為該公司董事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5,823,602 \$
160,149
1.05% \$ 160,149
鴻威創業投資(股)公
聯華電子(股)公司普通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336,346 4,153 - 4,153
鴻威創業投資(股)公
諧永投資(股)公司普通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23,124,000 145,752 3.03% 145,752
鴻威創業投資(股)公
旭德科技(股)公司普通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1,093,968 13,023 0.33% 13,023
鴻威創業投資(股)公
思達科技(股)公司普通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368,317 11,227 1.22% 11,227
Realtek Asia EMPSONIC ENTERPRISES INC.普
通股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
權投資
2,825,000 939,810 100.00% -
CIRCON UNIVERSAL
INC.
REAL COMMUNICATIONS,INC.

通股及特別股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
權投資
855,000,000 39,957 100.00% -
EMPSONIC
ENTERPRISES INC.
瑞晟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
權投資
- 935,046 100.00% -
瑞晟微電子(蘇州)有
限公司
結構性存款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
投資流動
- 832,123 - 832,123
瑞昱半導體(深圳)有
限公司
南方現金增利貨幣基金A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之金融資產
2,775,463 13,731 - 13,731
瑞昱半導體(深圳)有
限公司
招商現金增值貨幣基金A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之金融資產
14,489,464 71,683 - 71,683
瑞昱半導體(深圳)有
限公司
華潤元大基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之金融資產
10,000,000 49,472 - 49,472

註 1: 本 表 所 稱 有 價 證 券 , 係 指 屬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 9 號 「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 範 圍 內 之 股 票 、 債 券 、 受 益 憑 證 及 上 述 項 目 所 衍 生 之 有 價 證 券 。

註 2: 有 價 證 券 發 行 人 非 屬 關 係 人 者 , 該 欄 免 填 。

註 3: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 帳 面 金 額 乙 欄 請 填 公 允 價 值 評 價 調 整 後 及 扣 除 累 計 減 損 之 帳 面 餘 額 ; 非 屬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 帳 面 金 額 乙 欄 請 填 原 始 取 得 成 本 或 攤 銷 後 成 本 扣 除 累 計 減 損 之 帳 面 餘 額 。

註 4: 所 列 有 價 證 券 有 因 提 供 擔 保 、 質 押 借 款 或 其 他 依 約 定 而 受 限 制 使 用 者 , 應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提 供 擔 保 或 質 借 股 數 、 擔 保 或 質 借 金 額 及 限 制 使 用 情 形 。

4 .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買、賣之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帳列科目 交易 關係 期初 買入 賣出 末(註)
公司 對象 股數
股數 金額 股數 售價 帳面成本 處分損益 股數 金額
瑞昱半導 AMBER UNIVERSAL 採權益法之長 AMBER 為本公司採 26,032 \$ 2,409,763 5,400 \$ 1,578,549 - - \$
-
- 31,432 \$ 4,251,367
體(股)公 INC.普通股 期股權投資 UNIVERSAL 權益法評價
INC. 之被投資公
瑞昱半導 LEADING 採權益法之長 LEADING 為本公司採 64,130 7,723,906 8,500 2,532,250 - - - - 25,630 10,435,205
體(股)公 ENTERPRISES 期股權投資 ENTERPRISE 權益法評價
LIMITED
普通股
S LIMITED 之被投資公
LEADING Realtek Asia
普通
採權益法之長 Realtek 為本公司採 29,250 827,806 2,710 811,645 - - - - 31,960 1,646,081
ENTERPRI 期股權投資 Asia 權益法評價
SES 之被投資公
LIMITED

註 : 係 含 採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失 及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等 。

5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6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7 .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 應收(付)票據、帳款
進(銷)貨之公
交易對象名

進(銷)貨 金額 佔總進(銷)貨
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價 授信期間 餘額 佔總應收(
付)票據、
帳款之比率
備註
瑞昱半導體(股)
公司
弘憶國際
(股)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為本
公司董事長之二親等
(銷貨) (\$
4,249,676)
(15%) 與一般
交易同
與一般
交易同
與一般
交易同
\$
984,174
19%
瑞昱半導體(股)
公司
超豐電子
(股)公司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
價之被投資公司為該
公司董事
進貨 1,052,412 7% 與一般
交易同
與一般
交易同
與一般
交易同
(
268,285)
(8%)
REALTEK ASIA,
INC.
超豐電子
(股)公司
母公司採權益法評
價之被投資公司為該
公司董事
進貨 153,737 1% 與一般
交易同
與一般
交易同
與一般
交易同
(
77,114)
(2%)

註 1: 關 係 人 交 易 條 件 如 與 一 般 交 易 條 件 不 同 , 應 於 單 價 及 授 信 期 間 欄 位 敘 明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8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期 提列備抵呆帳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係 (註1) 週轉率 金額 處理方式 後收回金額 金額
瑞昱半導體(股)公司 弘憶國際(股)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董
事長之二親等
\$
984,174
2.42 \$
-
- \$
835,841
\$
9,842

9 .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 無 。

1 0 .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註1)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2)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
產之比率
(註3)
1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瑞晟微電子(蘇州)有限公
3 其他應收款 \$
762,743
資金貸與,係按借貸合約
條件辦理
2.23%
1 瑞昱半導體(深圳)有限公
3 其他應收款 90,486 資金貸與,係按借貸合約
條件辦理
0.27%
1 REALTEK
SEMICONDUCTOR(JAPAN)
CORP.
3 技術服務費 33,418 無同類型交易可資比較,
係按約定交易價格及條件
辦理
0.12%
2 REALTEK ASIA, INC. 瑞晟微電子(蘇州)有限公
3 技術服務費 646,839 2.30%
2 瑞昱半導體(深圳)有限公
3 技術服務費 182,614 0.65%

註 1: 母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相 互 間 之 業 務 往 來 資 訊 應 分 別 於 編 號 欄 註 明 , 編 號 之 填 寫 方 法 如 下 :

( 1 ) .母 公 司 填 0。

( 2 ) .子 公 司 依 公 司 別 由 阿 拉 伯 數 字 1 開 始 依 序 編 號 。

  • 註 2:與 交 易 人 之 關 係 有 以 下 三 種,標 示 種 類 即 可 (若 係 母 子 公 司 間 或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同 一 筆 交 易,則 無 須 重 複 揭 露。如:母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之 交 易,若 母 公 司 已 揭 露 , 則 子 公 司 部 分 無 須 重 複 揭 露 ; 子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之 交 易 , 若 其 一 子 公 司 已 揭 露 , 則 另 ㄧ 子 公 司 無 須 重 複 揭 露 ): :
  • ( 1 ) .母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

( 2 ) .子 公 司 對 母 公 司 。

( 3 ) .子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

  • 註 3: 交 易 往 來 金 額 佔 合 併 總 營 收 或 總 資 產 比 率 之 計 算 , 若 屬 資 產 負 債 項 目 者 , 以 期 末 餘 額 佔 合 併 總 資 產 之 方 式 計 算 ; 若 屬 損 益 項 目 者 , 以 期 中 累 積 金 額 佔 合 併 總 營 收 之 方 式 計 算 。
  • 註 4: 僅 揭 露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5 0 0 萬 元 以 上 之 交 易 , 另 相 關 之 關 係 人 交 易 不 另 行 揭 露 。

(二)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 所 在 地 區 等 相 關 資 訊 :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
被投資公司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註2(2)) (註2(3)) 備註
投資公司名
名稱(註1、
2)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
項目
幣別 本期期末 幣別 上期期末 股數 比率 幣別 帳面金額 幣別 金額 幣別 金額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英屬維京
群島
對各種事業
之投資
新台幣 \$15,836,865 新台幣 \$14,832,441 普通股
25,630,000股
100% 新台幣 \$ 10,435,205 新台幣 (\$
78,270)
新台幣 (\$
78,270)
子公司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AMBER
UNIVERSAL
INC.
英屬維京
群島
對各種事業
之投資
新台幣 6,260,675 新台幣 4,682,126 普通股
31,432,000股
100% 新台幣 4,251,367 新台幣 150,848 新台幣 150,848 子公司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瑞新投資(股)
公司
台灣 對各種事業
之投資
新台幣 280,000 新台幣 280,000 普通股
28,000,000股
100% 新台幣 329,184 新台幣 48,792 新台幣 116,413 子公司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鴻威創業投資
(股)公司
台灣 對各種事業
之投資
新台幣 900,000 新台幣 900,000 普通股
90,000,000股
100% 新台幣 866,767 新台幣 36,247 新台幣 37,007 子公司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瑞擎投資有限
公司
台灣 對各種事業
之投資
新台幣 350,000 新台幣 350,000 - 100% 新台幣 234,869 新台幣 5,286 新台幣 5,286 子公司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瑞曜科技(股)
公司
台灣 積體電路之
設計、資訊
軟體及電子
材料之製
造、銷售與
批發
新台幣 5,000 新台幣 5,000 普通股
500,000股
100% 新台幣 5,292 新台幣 64 新台幣 64 子公司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德信創業投資
(股)公司
台灣 對各種事業
之投資
新台幣 232,050 新台幣 273,000 普通股
13,005,000股
32.43% 新台幣 89,957 新台幣 27,970 新台幣 13,284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
被投資公司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註2(2)) (註2(3)) 備註
投資公司名
名稱(註1、
2)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
幣別 本期期末 幣別 上期期末 股數 比率 幣別 帳面金額 幣別 金額 幣別 金額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創傑科技(股)
公司
台灣 電子零組
件、資訊軟
體、積體電
路之研究、
開發、設
計、製造、
銷售及服務
新台幣 \$
67,500
新台幣 \$
67,500
普通股
4,633,447股
7.59% 新台幣 \$
109,559
新台幣 \$
414,538
新台幣 \$
32,372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波特比科技
(股)公司
台灣 電腦設備製
造及安裝、
電子材料、
資訊軟體批
發、零售及
服務。
新台幣 20,000 新台幣 20,000 普通股
2,000,000股
66.67% 新台幣 19,804 新台幣 (
344)
新台幣 (
195)
瑞昱半導體
(股)公司
REALTEK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
新加坡 積體電路之
設計、資訊
軟體及電子
材料之製
造、銷售與
批發
新台幣 295,320 新台幣 - 普通股
10,000,001股
100% 新台幣 298,394 新台幣 (
1,101)
新台幣 (
1,101)
瑞新投資
(股)公司
創傑科技(股)
公司
台灣 電子零組
件、資訊軟
體、積體電
路之研究、
開發、設
計、製造、
銷售及服
新台幣 29,955 新台幣 49,800 普通股
2,095,454股
3.43% 新台幣 49,548 新台幣 414,538 新台幣 21,577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REALTEK
SEMICONDUCTO
R (JAPAN)
INC.
日本 務。
積體電路產
品之銷售、
設計及諮詢
服務
日圓 20,000,000 日圓 20,000,000 普通股400股 100% 新台幣 2,515 新台幣 (
361)
新台幣 - 孫公司
被投資公司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
備註
投資公司名
名稱(註1、
2)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
幣別 本期期末 幣別 上期期末 股數 比率 幣別 帳面金額 幣別 金額 幣別 金額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REALTEK ASIA
INC.
英屬維京
群島
積體電路之
設計、資訊
軟體及電子
材料之製
造、銷售與
批發
美元 \$56,350,000 美元 \$29,650,000 普通股31,960
100% 新台幣 \$
1,646,081
新台幣 (\$
41,461)
新台幣 \$
-
孫公司
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
CIRCON
UNIVERSAL
INC.
模里西斯 對各種事業
之投資
美元 46,500,000 美元 40,500,000 普通股
46,500,000股
100% 新台幣 39,960 新台幣 (
164,535)
新台幣 - 孫公司
AMBER
UNIVERSAL
INC.
REALTEK
SEMICONDUCTO
R (HK)
香港 資訊及技術
服務
港幣 1,500,000 港幣 1,500,000 - 100% 新台幣 1,294 新台幣 (
16)
新台幣 - 孫公司
鴻威創業投
資(股)公司
創傑科技(股)
公司
台灣 電子零組
件、資訊軟
體、積體電
路之研究、
開發、設
計、製造、
銷售及服
新台幣 45,450 新台幣 45,450 普通股
3,119,854股
5.11% 新台幣 73,770 新台幣 414,538 新台幣 22,884
REALTEK
ASIA INC.
EMPSONIC
ENTERPRISES
INC.
模里西斯 務。
對各種事業
之投資
美元 28,250,000 美元 28,250,000 普通股
2,825,000股
100% 新台幣 939,810 新台幣 63,280 新台幣 - 註一
CIRCON
UNIVERSAL
INC.
REAL
COMMUNICATIO
NS,INC.
美國 研發及資訊
蒐集服務
美元 46,500,000 美元 40,500,000 普通股
20,000,000股
特別股
835,000,000股
100% 新台幣 39,957 新台幣 (
164,490)
新台幣 - 註一

註 一 : 孫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註 二 : 孫 公 司 之 孫 公 司

(三)大 陸 投 資 資 訊

1 .基 本 資 料 :

大陸被投資公
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投資方式
(註1)
本期期初自台
灣匯出累積投
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
金額
匯出
收回 本期期末自台
灣匯出累積投
資金額
被投資公
司本期損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本期認列投
資損益
(註2)
期末投資帳
面金額
截至本期止已匯回投
資收益
備註
瑞晟微電子
(蘇州)有限公
技術諮詢與服
\$
838,600
透過轉投
資第三地
區現有公
司再投資
大陸公司
\$
838,600
\$ - \$
-
\$
838,600
62,470 100% \$ 62,470 \$935,046 \$
-
瑞昱半導體
(深圳)有限公
技術諮詢與服
149,750 透過轉投
資第三地
區現有公
司再投資
大陸公司
149,750 - - 149,750 615 100% 615 181,530 -
公司名稱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
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
核准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瑞晟微電子
(蘇州)有限公司
\$ 838,600 \$ 838,600
瑞昱半導體
(深圳)有限公司
149,750 149,750 \$ 11,708,314

註 1: 投 資 方 式 區 分 為 下 列 三 種 , 標 示 種 類 別 即 可 :

( 1 ) .直 接 赴 大 陸 地 區 從 事 投 資

( 2 ) .透 過 第 三 地 區 公 司 再 投 資 大 陸 (請 註 明 該 第 三 地 區 之 投 資 公 司 )

( 3 ) .其 他 方 式

註 2: 本 期 認 列 投 資 損 益 欄 中 :

( 1 )若 屬 籌 備 中 , 尚 無 投 資 損 益 者 , 應 予 註 明

( 2 )投 資 損 益 認 列 基 礎 分 為 下 列 三 種 , 應 予 註 明

A .經 與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有 合 作 關 係 之 國 際 性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查 核 簽 證 之 財 務 報 告

B .經 台 灣 母 公 司 簽 證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財 務 報 告

C .其 他 。

註 3: 本 表 相 關 數 字 應 以 新 臺 幣 列 示 。

  • 2.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之 重 大交 易 事項 :
  • (1)技術 服 務費 :

本公 司 間接 對 大陸 被投 資 公司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102年度 101年度
瑞晟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646,938
\$
473,435
瑞昱半導體(深圳)有限公司 182,614 124,666
\$
829,552
\$
598,101

(2)民國 102 年度 , 本公 司 直接 或 間接 對大 陸 被投 資 公司 資金 融 通請 詳 附註 十 三(一)1.資 金貸 與 他人 情 形; 另本 公 司並 無 直接 或間 接 對大 陸被 投 資公 司 有財 產交 易 及票 據 背書 保證 或 提供 擔 保品 之情 形 。

十四 、 營運 部 門資 訊

(一)一般 性 資訊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僅 經 營 單 一 產 業 , 且 本 公 司 營 運 決 策 者 係 以 集 團 整 體 評 估績 效 及分 配 資源 ,經 辨 認本 公 司及 子公 司 為單 一 應報 導部 門 。

(二)部門 資 訊之 衡 量

本 集 團 營 運 決 策 者 根 據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評 估 營 運 部 門 之 績 效 。 營 運 部 門 之 會計 政 策皆 與 附註 四所 述 之重 要 會計 政策 彙 總說 明 相同 。

(三)部門 損 益、 資 產與 負債 之 資訊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金額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
28,180,010
部門間收入 \$
-
部門損益 \$
3,035,329
部門資產 \$
34,129,182
民 國
101

1

1
日 至
12

31
日:
金額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
24,613,536
部門間收入 \$
-
部門損益 \$
2,236,186
部門資產 \$
26,360,233

(四)部門 損 益、 資 產與 負債 之 調節 資 訊: 無。

(五)產品 別 及勞 務 別之 資訊

外部 客 戶收 入 主要 來自 銷 售 各 種 積 體 電 路 及 相 關 應 用 軟 體 。 收入 餘 額明 細 組成 如下 :

102年度 101年度
商品銷售收入 \$
28,100,872
\$
24,492,645
其他收入 79,138 120,891
合計 \$
28,180,010
\$
24,613,536

(六)地區 別 資訊

本公 司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度 地 區別 資訊 如 下:

102年度 101年度
收入 非流動資產 收入 非流動資產
台灣 \$
13,921,075
\$
3,639,941
\$
14,342,976
\$
3,702,161
亞洲 14,164,644 666,144 10,211,104 569,120
其他 94,291 4,473 59,456 7,257
合計 \$
28,180,010
\$
4,310,558
\$
24,613,536
\$
4,278,538

(七)重要 客 戶資 訊

本公 司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度 重 要客 戶資 訊 如下 :

102


所占比例 銷貨部門
\$ 9,399,777 33% 全公司及子公司
5,104,509 18%


(股)
4,335,176 15%
2,816,726 10%
101


所占比例 銷貨部門
\$ 7,882,135 32% 全公司及子公司


(股)
4,984,508 20%
3,482,625 14%

十五 、 首次 採 用 IFRSs

本合 併 財務 報 告係 本集 團 依 IFRSs 所 編製 之 首份 合 併財 務報 告 ,於 編 製初 始 資 產 負 債 表 時 , 本 集 團 業 已 將 先 前 依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編 製 財 務 報 告所 報 導之 金 額調 整為 依 IFRSs 報 導 之金 額 。本 集 團就 首次 採 用 IFRSs 所 選 擇之 豁 免、 追 溯適 用之 例 外及 自 中華 民國 一 般公 認 會計 原則 轉 換 至 IFRSs 如 何影 響 本集 團 財務 狀況 、 財務 績 效及 現金 流 量之 調 節, 說明 如 下:

  • (一)所 選擇 之 豁免 項目
  • 1.企 業 合併

本集 團 對發 生 於轉 換至 IFRSs 日 (以 下簡 稱 轉換 日 )前 之企 業 合併 , 選擇 不 追溯 適 用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 則第 3 號「 企 業合 併 」 規定 。 此豁 免 亦適 用 於本 公 司過 去取 得 之投 資 關聯 企業 。

2.股 份 基礎 給 付交 易

本 集 團 對 於 轉 換 日 前 因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所 產 生 已 既 得 之 權 益 工 具 及 已交 割 之之 負 債選 擇不 追 溯適 用 國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第 2 號「 股 份基 礎 給付 交 易」。

3.員 工 福利

本 集 團 選 擇 於 轉 換 日 將 與 員 工 福 利 計 畫 有 關 之 全 部 累 計 精 算 損 益 一 次 認 列 於 保 留 盈 餘 。 並 選 擇 以 轉 換 日 起 各 個 會 計 期 間 推 延 決 定 之 金 額 , 揭露 國 際會 計 準則 第 19 號「 員 工福 利 」第 120A 段(P)要 求之 確 定福 利 義務 現 值、 計 畫資 產公 允 價值 及 計畫 盈虧 、 以及 經 驗調 整之 資 訊。

4.先 前 已認 列 金融 工具 之 指定

本集 團 於轉 換 日選 擇將 部 分原 帳 列「 以 成本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指 定 為 備 供出 售 金融 資 產。

  • (二)本 集團 除 非控 制權 益 、避 險 會計 外, 因 其與 本 集團 無關 , 未適 用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1 號 之追 溯 適用 之 例外 規定 外 ,其 他 追溯 適用 之 例外 說 明 如下 :
  • 1.會 計 估計

於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依 IFRSs 所 作 之估 計,係 與 該日 依中 華 民國 一 般公 認 會計 原 則所 作之 估 計一 致 。

2.金 融 資產 及 金融 負債 之 除列

國際 會 計準 則 第 39 號「 金融 工 具:認 列與 衡 量」之 除列 規定 推 延適 用 於民 國 93 年 1 月 1 日以 後 所發 生 之交 易。

(三)自 中華 民 國一 般公 認 會計 原 則轉 換 至 IFRSs 之 調節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1 號 規 定, 企 業 須對 比 較期 間 之權 益、 綜 合損 益 及 現 金 流 量 進 行 調 節 。 本 集 團 之 首 次 採 用 對 總 營 業 、 投 資 或 籌 資 現 金 流 量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 各 期 間 之 權 益 及 綜 合 損 益 , 依 先 前 之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計 原 則轉 換 至 IFRSs 之調 節 ,列 示 於 下列 各 表:

1.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權 益之 調 節

中華民國
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轉換影響數 IFRSs 說明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925,608
\$ - \$
10,925,60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流 33,760 - 33,760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 529,140 - 529,140
資-流動
應收帳款 3,095,106 - 3,095,106
其他應收款 26,552 - 26,552
存貨 2,873,632 - 2,873,632
預付款項 156,395 - 156,395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 111,275 ( 111,275) - (8)
其他流動資產 45,390 - 45,390
流動資產合計 17,796,858 ( 111,275) 17,685,583
非流動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598,269 243,863 842,132 (1)
非流動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 390,964 - 390,964
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1,489,406 ( 395,900) 1,093,506 (1)
產-非流動
採權益法之投資 312,439 - 312,439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403,618 56,170 3,459,788 (2)(3)
投資性不動產
無形資產
-
-
88,059
1,178,081
88,059
1,178,081
(2)
(4)
遞延資產 1,364,233 ( 1,364,233) - (4)
遞延所得稅資產 182,735 111,275 294,010 (8)
其他非流動資產 7,915 41,924 49,839 (3)(4)
非流動資產合計 7,749,579 ( 40,761) 7,708,818
資產總計 \$
25,546,437
(\$ 152,036) \$
25,394,401
中華民國
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轉換影響數 IFRSs 說明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 2,698,498 \$ -
\$
2,698,498
應付票據 6,182 - 6,182
應付帳款 2,274,572 - 2,274,572
其他應付款 3,158,668 ( 170,477) 2,988,191 (5)
當期所得稅負債 32,068 - 32,068
其他流動負債 28,989 - 28,989
流動負債合計 8,198,977 ( 170,477) 8,028,500
非流動負債
其他非流動負債 73,801 148,762 222,563 (6)
負債準備-非流動 - 296,675 296,675 (9)
非流動負債合計 73,801 445,437 519,238
負債總計 8,272,778 274,960 8,547,738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普通股 4,921,313 - 4,921,313
資本公積 5,514,810 ( 1,180) 5,513,630 (7)
保留盈餘 - - -
法定盈餘公積 2,503,697 - 2,503,697
特別盈餘公積 141,433 - 141,433
未分配盈餘 4,365,479 ( 425,816) 3,939,663 (1)(5)
(6)(7)
其他權益 ( 173,073) -
(
173,073)
非控制權益 - - -
權益總計 17,273,659 ( 426,996) 16,846,663
負債及權益總計 \$ 25,546,437 (\$ 152,036)
\$
25,394,401

2.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權 益 之調 節

中華民國
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轉換影響數 IFRSs 說明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1,188,839
\$ - \$
11,188,839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23,148 - 123,148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流動
628,839 - 628,839
應收帳款 3,206,561 - 3,206,561
其他應收款 112,537 - 112,537
存貨 3,006,971 - 3,006,971
預付款項 124,916 - 124,916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164,043 ( 164,043) - (8)
其他流動資產 1,057,983 - 1,057,983
流動資產合計 19,613,837 ( 164,043) 19,449,794
非流動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503,131 243,863 746,994 (1)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非流動
378,734 - 378,734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1,435,447 ( 395,900) 1,039,547 (1)
採權益法之投資 294,921 - 294,92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053,100 65,756 3,118,856 (2)(3)
投資性不動產 - 81,250 81,250 (2)
無形資產 - 1,033,464 1,033,464 (4)
遞延資產 1,216,477 ( 1,216,477) - (4)
遞延所得稅資產 7,534 164,170 171,704 (8)
其他非流動資產 8,961 36,008 44,969 (3)(4)
非流動資產合計 6,898,305 12,134 6,910,439
資產總計 \$
26,512,142
(\$ 151,909) \$
26,360,233
中華民國
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轉換影響數 IFRSs 說明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 1,147,536 \$ -
\$
1,147,536
應付票據 7,459 - 7,459
應付帳款 3,589,858 - 3,589,858
其他應付款 3,467,485 ( 338,724) 3,128,761 (5)
當期所得稅負債 72,381 - 72,381
其他流動負債 49,187 - 49,187
流動負債合計 8,333,906 ( 338,724) 7,995,182
非流動負債
負債準備-非流動 - 483,765 483,765 (9)
遞延所得稅負債 - 128 128 (8)
其他非流動負債 45,128 139,874 185,002 (6)
非流動負債合計 45,128 623,767 668,895
負債總計 8,379,034 285,043 8,664,077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普通股 4,987,795 - 4,987,795
資本公積 5,437,699 ( 1,096) 5,436,603 (7)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2,662,950 - 2,662,950
特別盈餘公積 173,073 - 173,073
未分配盈餘 5,394,646 ( 435,856) 4,958,790 (1)(5)
(6)(7)
其他權益 ( 533,055) -
(
533,055)
非控制權益 10,000 - 10,000
權益總計 18,133,108 ( 436,952) 17,696,156
負債及權益總計 \$ 26,512,142 (\$ 151,909)
\$
26,360,233

3.民 國 101 年 度綜 合損 益 之調 節

中華民國
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轉換影響數 IFRSs 說明
營業收入 \$ 24,613,536 \$ -
\$
24,613,536
營業成本 ( 14,490,092) -
(
14,490,092)
營業毛利 10,123,444 - 10,123,444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 1,534,436) -
(
1,534,436)
管理費用 ( 1,258,324) -
(
1,258,324)
研發費用 ( 5,037,757) ( 17,266)
(
5,055,023) (5)(6)
其他費用 - - -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7,366 - 7,366
營業利益 2,300,293 ( 17,266) 2,283,027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 13,344 - 13,344
其他利益及損失 143,866 ( 84) 143,782 (7)
財務成本 ( 34,083) -
(
34,083)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
合資損益之份額 27,517 - 27,517
稅前淨利 2,450,937 ( 17,350) 2,433,587
所得稅費用 ( 197,401) -
(
197,401)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2,253,536 ( 17,350) 2,236,186
停業單位損失 - - -
本期淨利 2,253,536 ( 17,350) 2,236,186
其他綜合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算之兌換差額 ( 293,538) -
(
293,538)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
評價利益(損失) ( 62,202) -
(
62,202)
確定福利之精算損益 - 7,310 7,310 (6)(8)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
合資其他綜合損益之份
( 4,242) -
(
4,242)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
額) ( 359,982) 7,310
(
352,672)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893,554 (\$ 10,040)
\$
1,883,514
本期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 2,253,536 (\$ 17,350)
\$
2,236,186
非控制權益 - - -
\$ 2,253,536 (\$ 17,350)
\$
2,236,186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 1,893,554
-
(\$ 10,040)
\$
-
1,883,514
-
非控制權益
\$ 1,893,554 (\$ 10,040)
\$
1,883,514

調節 原 因說 明 如下 :

  • (1)本公 司 所持 有 之 未上 市 櫃及 興 櫃股 票依 民國 100 年 7 月 7 日 修正 前 「證 券 發行 人 財務 報告 編 製準 則 」規 定,係 以 成本 衡 量 並帳 列「 以 成本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 惟依 國 際會 計準 則 第 39 號 「 金融 工 具: 認列 與 衡量 」規定,權 益 工具 無 活絡 市場 但 其公 允 價值 能可 靠 衡量 時 ( 意 即 該 權 益 工 具 之 合 理 公 允 價 值 估 計 數 區 間 之 變 異 性 並 非 重 大,或 於區 間 內各 種估 計 數之 機 率能 合理 評 估,並 用以 估計 公 允價 值) , 應以 公 允價 值衡 量 。本 公 司因 此於 轉 換日 依 民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修 正之 「 證券 發 行人 財 務報 告編 製 準則 」 規定 ,將 「 以成 本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指 定 為「 備 供出 售之 金 融資 產 」,惟部 分 標的 於以 前 年度 已 認列 減損,且因 該 日之 公允 價 值持 續 下跌,因 此 就公 允 價 值 \$243,863 與 原 帳 面 金 額 \$395,900 之 差 異 調 減 保 留 盈 餘 \$152,037。
  • (2)依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40 號 「 投資 性 不動 產 」規 定 ,符 合定 義 之投 資 性不 動 產應 表 達於 「投 資 性不 動 產」 。
  • (3)本集 團 因購 置 固 定資 產 而預 付 之款 項,依我 國 證券 發 行財 務 報告 編 製 準 則 係 表 達 於 「 固 定 資 產 」。 惟 依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規 定 , 依 其 交 易 性 質 應 表 達 於 「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本 集 團 重 分 類 至 其 他 非 流 動資 產 。
  • (4)依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17 號 「 租賃 」 規定 , 土地 使 用權 因符 合 長期 營 業 租 賃 。 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1 年 度 自 遞 延 費 用 重 分 類 至 長 期 預 付 租 金。
  • (5)我國 現 行會 計 準 則對 於 累積 未 休假 獎金 之 認列 並 無明 文規 定,本 集 團係 於 實際 支 付時 認列 相 關費 用 。惟 依國 際 會計 準 則第 19 號 「 員 工福 利」規 定,應 於報 導 期間 結 束日 估列 已 累積 未 使用 之累 積 未休 假獎 金 費用 。
  • (6)退休 金
  • (a)退休 金 精算 採 用 之折 現 率係 依 我國 財務 會 計準 則 公報 第 18 號 第 23 段規 定 應參 酌 之 因素 訂 定。惟 依 國 際會 計 準則 第 19 號「 員工 福 利 」 規 定 , 折 現 率 之 採 用 係 參 考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幣 別 及 期 間 與 退 休 金 計 畫 一 致 之 高 品 質 公 司 債 之 市 場 殖 利 率 決 定 ; 在 此 類 債券 無 深度 市 場之 國家,應 使 用 政府 公債( 於報 導 期間 結束 日) 之市 場 殖利 率 。
  • (b)本 集 團 退 休 金 精 算 損 益 , 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規 定 , 採 緩 衝 區 法認 列 為當 期 淨退 休金 成 本。惟 依國 際會 計 準則 第 19 號「員 工 福利 」 規定 , 係立 即認 列 於其 他 綜合 淨利 中 。
  • (c)本 集 團 退 休 金 精 算 損 益 選 擇 於 轉 換 日 將 與 員 工 福 利 計 畫 有 關 之 全部 累 計損 益 一次 認列 於 保留 盈 餘。

  • (7)本集 團 選擇 對 過 去投 資 關聯 企 業處 理(企業 合 併)之豁 免,並將 原 依 現行 會 計處 理 所產 生不 符合 IFRSs 規 定資 本 公積 於 轉換 日調 增 保留 盈餘 。

  • (8)所得 稅
  • (a)依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1 號 「財 務 報表 之表 達 」規 定 ,當 企業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按 流 動 與 非 流 動 資 產 及 流 動 與 非 流 動 負 債 之 分 類 表 達時 , 不得 將 遞延 所得 稅 資產 或 負債 分類 為 流動 資 產或 負債 。
  • (b)依中 華 民國 一 般 公認 會 計原 則 規定, 如 有 證據 顯 示遞 延所 得 稅 資產 之 一部 分 或全 部有 百 分之 五 十以 上之 機 率不 會 實現 時, 使 用備 抵 評價 科 目以 減少 遞 延所 得 稅資 產。 依 國際 會 計準 則第 12 號 「 所 得 稅 」 規 定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僅 就 很 有 可 能 實 現 之 範 圍 認列 。
  • (c)遞延 所 得稅 資 產 及負 債 不符 合 國際 會計 準 則第 12 號 「所 得 稅」 之 互 抵 條 件 , 故 不 得 互 抵 , 因 此 本 集 團 於 轉 換 日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產 及 負債 予 以重 分類 。
  • (9)本集 團 配合「IFRSs」和「證 券 發 行人 財務 報 告編 製 準則 」表達 方 式, 若干 科 目予 以 適當 重新 分 類。
  • 6.民 國 101 年 度現 金流 量 表之 重 大調 整
  • (1)自中 華 民國 一 般 公認 會 計原 則 轉換 至 IFRSs, 對所 報 導之 本 集團 產 生之 現 金流 量 並無 影響 。
  • (2)中華 民 國一 般 公 認會 計 原則 與 IFRSs 表 達 間之 調 節項 目,對 所產 生 之現 金 流量 無 淨影 響。